理财公司管理制度【优选3篇】
理财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理财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其实施方案
理财公司是负责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的机构,其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着公司的运作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本篇将探讨理财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一套实施方案,帮助公司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
首先,理财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个良好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例如,制定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可以降低公司在投资过程中的损失风险,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此外,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于理财公司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其次,我们提出以下实施方案,帮助理财公司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
第一,明确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有效管理制度的基础。要做到这一点,公司应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此外,公司还应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测和控制公司的风险水平。
第二,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理财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投资,因此,风险控制是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模型,对各类投资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此外,公司还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第三,制定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业绩考核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的重要手段。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绩效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同时,公司应建立公正的激励机制,给予优秀员工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四,加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管。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公司的运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同时,公司还要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的业务合规性。
综上所述,理财公司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和客户的利益。在建立管理制度时,公司应明确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制定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并加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管。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理财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理财公司管理制度的核心要素及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理财公司是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的机构,其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着公司的发展和客户的利益。本篇将探讨理财公司管理制度的核心要素,并分析其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首先,理财公司管理制度的核心要素包括风险控制、业绩考核、内部监督和合规管理。这些要素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制度。
风险控制是理财公司管理制度的核心。由于理财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投资,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以降低投资风险。风险控制制度应包括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等环节。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公司可以对各类投资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公司可以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通过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公司可以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
业绩考核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的重要手段。理财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绩效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同时,公司还应建立公正的激励机制,给予优秀员工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从而形成良性的竞争氛围,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内部监督是保障公司良好运作的重要环节。理财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公司的运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内部监督可以发现和纠正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
合规管理是理财公司管理制度的基石。公司应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的业务合规性。合规管理包括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内部业务流程、建立合规审查机制等内容。只有做到合规经营,公司才能获得监管机构和客户的信任,从而稳步发展。
综上所述,理财公司管理制度的核心要素包括风险控制、业绩考核、内部监督和合规管理。这些要素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管理制度。理财公司应重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实现与客户共赢。
理财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理财公司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 所有员工必须自觉执行上下班制度,迟到或早退,第一次乐捐20元作为成长基金,第二次50元并在薪资里扣除相应罚金,以此类推累计叠加,其团队主管负连带责任50%;9:30以后点卡啊视为请假半天,扣除半天基本公司,并缴纳相应罚金;12:00以后打卡视为旷工一天,按旷工制度处理;下午17:30以前打卡视为早退。
2. 旷工:未说明原因或未请假者,旷工一天罚三天基本工资,当月发生三次者,扣除正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
3. 月底合计考勤无打卡记录,若无假条,无补签卡,则算没出勤,按旷工制度处理。
二、请假制度
1. 事假:公司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需提前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待部门主管和综合部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部门主管不在岗,交由总监批准,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
2. 病假:公司员工如因病需请假应提前通知部门主管和综合部主管,在回公司后提交医院检查证明销假,正常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
3. 上述内容不论是休班或请假需提前一天以电话或口头的形式告知主管,以便于考勤的记录,不接受短信请假。
三、外出制度
1. 外出制度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公司办理公司相关业务。
2. 员工外出前,应经负责人通知并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时间、外出事由等信息方可外出。
3. 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如能预计返回时间,在备注栏注明,预计返回时间应设定在下班时间之前。如不能预计返回时间,在备注栏注明“不确定”。返回工作岗位是在“返回时间”处签到。
4. 预计外出后因工作需要或有其他合理原因不返回的,需提前告知团队负责人。
5. 员工外出工作按计划完成后,应实时返回公司,不得绕道、逗留或直接回家等,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6. 员工外出工作时需穿工装,佩戴工作证,保持手机畅通。
7. 员工未填写而擅自离岗的,一经发现则按旷工处理。
8. 员工在外出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溜班或早退行为的,按考勤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罚。
9. 《外出登记表》应由本人填写和签名,不得代签。
10. 公司行政部是员工外出工作的监督部门,对员工的出入具有要求、监督等管理职能,同时各部门负责人对于本部门员工有同上义务与责任。
四、《未打卡补签申请表》填写须知
凡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按时打卡的员工,由公司行政前台提供此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综合部作为考勤依据,限两日内提交,若没有按时提交一律按旷工处理。 申请表的适用范围:
1. 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的;
2. 因考勤机故障、员工指纹出现问题无法识别等情况;
3. 如出现下班忘记打卡,需在申请表上提供证明人提交。如当月此情况超过3次,且其部门主管确认该员工当日出勤,自第4次未打卡记录起,直接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4. 凡对考勤记录弄虚作假(包括部门负责人虚假签单)一经查实相关人员各乐捐100元。
五、入离职制度
(一)入职
1. 经面试、复试合格后仔细填写金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登记表,转角办公室入档,不得有遗漏的内容,并交纳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历证书一张,工商银行工资卡复印件一张。
2. 新员工入职,要有一个简单的欢迎仪式,做一个自我介绍,和老员工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3. 所有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安排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团队,并配备与工作相关的资料及证件。
(二)离职
试用期内:
1. 凡自动辞职的员工,须提前3天提交书面申请,否则不计发当月薪酬。
2. 凡被公司解雇的员工,只激发截止日期薪酬,如因违纪被辞退的员工,公司需追究其经济损失及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试用期后:
1. 凡提出辞职的员工,须提前10天提交离职申请单(主管级员工提前1个月),经公司批准,并将本职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辞职。公司计发截止日薪金(于下个月15日发薪日计发),如员工违纪、旷工或不辞而别,当月薪金不计发。
2. 凡被公司解雇的员工,只计发截止日的薪金,如因违纪被辞退的员工,公司需追究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3. 凡属于正常离职员工在离职时交回公司内部所有资料以及物品,如有丢失按公司规定扣除相应罚金。辞职时需上交所有公司配备的资料文件,如不上交或资料不全,在工资里扣除相关费用。
六、办公室管理制度
1. 不得利用公司设施、电话等进行个人业务活动,特别是公话私打发现一次乐捐10元。
2. 公司办公区内禁止吸烟,发现一次乐捐20元(特殊区域除外)
3. 办公桌面禁止摆放于工作无关物品,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办公桌面及座位周边卫生的清洁,下班时将办公物品收起,桌面不得有任何杂物。
4. 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工作场所,若有外来推销人员来办公室,不得私自带劲办公室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5. 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和客户情况,如有违反立即辞退。
6. 不向他人打听工资收入及各项福利待遇,一经发现询问和回答者各罚款50元。
7. 为树立企业形象,发扬团队精神,工作时间公司员工应保持衣服干净整洁,不执行者乐捐10元。
8. 不准在上班时间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看电影、打游戏,违者一次乐捐10元。
9. 在公司工作时间睡觉、嬉戏、高声喧哗、打闹、看与工作无关的读物,造成影响处以20-50元罚款。
10. 会议要准时到达,在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务必认真参会,积极发言,中途无特殊情况离开者当众乐捐20元。
11. 会议期间手机要关闭或静音,开会时手机响铃乐捐10元。
12. 所有员工在职责范围内保管的产品丢失或损毁,有关责任人按产品零售价1.5倍赔偿。
13. 业务人员每天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要按时填写上交,10:00之前交给团队长处,不交或漏交左俯卧撑50个。
公司理财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的各项开支,规范各项财务制度,严把报销审批关,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特拟定公司财务制度,以便大家共同遵照执行。
一、 费用报销程序
经办人填写报销凭证 分管部门经理核实 总经理审批 财务主管确认公司出纳处报销
二、 报销凭证
所有的费用报销必须是真实的,有原始凭证(发票),不能提供发票的支出必须做出说明,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再做处理。
三、 行政费用的支付报销
任何部门的行政费用必须先申请,审批后才能操作,原则上采用由经办人先垫付后报销。对个别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先借支的方式,具体借支参
见暂支的管理规定。四、 生产费用的支付
1、 每日生产所需的费用,原则上由各办事处向运作部经理提出申请,由运作部经理向财务部提出,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向总经理汇报(可电话汇报)后,财务部安排当日营运资金。
2、 总经理必须对每天的生产费用进行事后审批,并予以监督。
3、 运作部经理要对每天支付的生产费用加以跟踪监督,每笔生产费用的支付要及时到财务部销账,最长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五、 暂支款的管理
1、 企业外员工不得暂支本公司的现金。
2、 企业内员工也不得随意暂支本公司的现金,员工确需暂支必须由部门经理担保。
3、 主管副总对下属员工暂支请求应采取慎重的态度,每次可审批的暂支限额不得超过本人的当月工资。超过此限额由总经理做审批。
4、 每人在上次暂支尚未归还或冲销之前,不得进行第二次暂支。暂支的费用自借款发生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若超过一个月未归还或冲账,财务部必须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若一个月未扣完,则延顺下月直至扣完。
六、 支票和财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规定
1、 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所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好签发日期、收款人、金额和用途。
2、 凡是付到本公司以外的任何费用,尽量用支票结算,用支票必须按要求填写好用款申请单,按用途从下而上依据权限的规定进行操作,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才能领取,并至少两人以上签名,任何人员不得单独操作。
3、 原则上不得对外签发远期支票。如确有需用,可申请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须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4、 为确保公司财务印章的安全合理地使用,公司的财务和支票专用章交由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保管,银行的私人印章由出纳会计保管。
七、 余款的结算
1、 各办事处必须严把余款结算关,所有余款必须有客户代表确认、办事处原则上不得现金支付余款,如确需现金支付必须报请运作部经理同意。
2、 所有余款单汇总到公司后,有客户代表确认,统计部门核对后填写付款申请单,报运作部、客服部经理审查,送财务主管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支付。
八、 其它财务规定
1、 任何现金的支付必须由当事人提出,并详细填写付款凭证并随附相应的单证(如发票收据等各类单证)作为凭据。
2、 除生产所必须的.现金和低于壹仟元的零星行政开支外,原则上公司各类支出均采用支票支付费用。
3、 采购物品的付款,财务部必须凭发票和公司申请采购部门的收货确认单后方可支付。
4、 生产费用就凭签定的各类合同或契约、发票及完备的手续后予以支付。
5、 任何部门对外采购物品,均需事先书面申请预算,经各主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才能采购。
6、 车旅费用的报销。经理、主任级因公出差可以报销市内出租车费,一般员工因公外出不得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应经相应部门经理的同意。
7、 公司人员出差,须经相应部门经理的批准。出差费用标准如下:(招待费除外)
人员 餐费(元/天) 住宿(元/天)
总经理 100 400
副总经理 80 250
部门经理 60 200
员工 30 60
8、 财务部有权对任何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发票给予拒付。
财务部
2012年5月12日
抄报:总经理、副总经理 抄送:部门经理
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加强投资与股权管理,降低风险,提高效益,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投资包括权益性投资和非权益性投资。权益性投资是指投资主体通过让渡货币资产、非货币资产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的行为;或与其他合作方合资组建新公司以及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形成新的股权的投资行为。具体分为:
(一) 新设投资。包括:单独出资成立独资公司;与其他境内境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合作公司。
(二) 新增投资。包括:通过股权收购,资产或债权置换,投资入股等方式,对业已存在,但原来没有投资关系的公司投资关系的公司出资。
(三) 追加投资。包括:通过股权收购,资产或债权置换,增加出资等方式,对业已存在,但原来有投资关系的公司增加出资。
非权益性投资主要包括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小型基建等。
2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股权投资统一管理。集团公司负责制定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第五条 投资活动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以主导产业、核心业务为主,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明确并落实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责任。
第六条 集团公司要强化投资的计划和预算管理。集团公司在年底前汇总编制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会审批。预算内投资由集团公司按计划执行,严格控制预算外投资。
第七条 股权管理要依法正确行使和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为目标,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全面维护股东利益。
第二章 投资原则及方向
第八条 股权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投资主体应具备投资资格(原则上只有集团公司具有投资资格)。
(二)投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三)投资活动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核心业务发展要求。
(四)投资活动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履行规范的决策程序。
(五)投资活动必须达到合理的收益水平,有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
3
第九条 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方向:
按照拟投资项目与公司核心产业相关程度,分为核心类项目和辅助类项目。
核心类项目,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和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投资项目。包括:生物质发电项目,其他有稳定投资回报的生物质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辅助类项目,指核心类投资以外的,对公司发展有支持作用的投资项目。包括:与核心类项目关联度较高的上下游产业链开发项目,生物质燃料灰渣的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供应,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其他经营风险可控的增值项目。
第三章 投资决策管理
第十条 集团公司的股权投资项目,由集团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投资意向,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初步方案;通过初审的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再履行董事会决策或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进行决策。
第十一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其编制必须实事求是。相关职能部门按拟投资项目的特点及外围环境制订相应的项目投资申请报告的格式,具体编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项目介绍。包括项目地址,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资本金比例,政府的有关产业政策和优惠条件等。 4
(二) 市场情况分析。包括分析市场需求和竞争环境,预测产品进入市场的前景、销量与竞争力,原料等资源供应状况等。
(三) 技术论证。包括技术上是否先进可行,生产工艺流程,技术力量是否有足够保证等。
(四) 投、融资方案。包括具体的资金筹措方案,各投资方的股权比例设计等。
(五) 经济效益分析。包括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财务经济评价,社会效益评价等。
(六) 风险分析及对策。包括对可能出现的产业政策风险、经营风险、资金风险等的说明,并具体提出应对方案及措施。
(七) 结论。
第十二条 上报董事会决策时,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项目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金融机构贷款意向资料。
(三)投资合作方的基本情况和资质文件。
(四)投资意向书(与当地政府或投资合作方)。
(五)法律顾问出示的法律意见。
(六)可能涉及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研究后认为可行的项目,由财务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公司审核,董事会批准。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批准实施的投资项目,由相关职能
部门或成立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权益性投资要明确投资各方的权利、义务,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作方资本金足额到位。
第十六条 所有投资项目都要执行先申请、后谈判,先审查、后签字的程序。
第十七条 原则上不允许合作方以非货币方式投资,确有需要的,应经公司决策机构研究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依《公司法》规定执行。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需经聘请双方认可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十八条 非生产性车辆购置由集团公司统一办理。非经批准,下属公司不允许购置。
第十九条 投资项目立项后纳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管理。
第二十条 未经集团公司、各单位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项目,不得擅自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文件。
第四章 股权管理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派出的代表股东行使相应权利或参与所派往公司的管理与运营的人员,即委派人员,要依据《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负责全面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决定。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股权管理工作,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建立被投资企业信息定期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和被投资企业都必须建立企业股权档案。内容包括:股东单位名称、投资额、投资比例、股利收缴、股权变动、出资证明书等内容,对股权及收益实施动态管理。其他有特殊需要存档的内容,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管理的需要,负责制定产权等有关管理报表。所属公司股权发生变化,必须在一周内将股权变动说明及新股权的相关资料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股权投资完成一年后、或新设的被投资企业正式运行一年后,投资主体应对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价,后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决策情况:股权投资是否履行了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 实施情况:股权投资的操作是否合规,被投资企业是否达到项目投资的计划规模、行业标准和运营内容。
(三) 效益情况: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和投资主体的投资收益情况是否达到当时投资决策时所认可的标准水平,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效应和社会效应。
(四) 管理情况:被投资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履行严格的内控程序,投资主体是否正确行使股东权利,维护了出资人权益。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可根据其管理需要,定期从被投资企业取得财务会计报告,发现问题的,需及时查证,必要时可采取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的方式,对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
进行监督。
对于投资实际情况与计划的差异,应书面说明原因;对于实际投资收益连续两年低于预期的投资项目,应做出专题分析,并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对于被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控制权转移的,以及投资合作方出现违约,损害出资人利益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
第二十七条 项目的运作管理由项目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并由集团公司采取业绩考核(项目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经营承包责任书)、财务审计监督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八条 股权的收购和转让,无论涉及金额多少,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或报股东方备案。
第五章 投资项目变更与结束
第二十九条 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公司审批。
第三十条 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后方能离岗。
第三十一条 实行项目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
第三十二条 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形式报告集团公司。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