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区工作者工资【经典3篇】
北京社区工作者工资 篇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社区工作者在北京的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中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的人员,他们的工作范围涵盖了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建设等多个方面。然而,与其重要性相比,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却相对较低,这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北京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所致。社区工作者的工作需要与居民进行密切接触,提供各种帮助和支持。这种工作特点决定了他们的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强度较大,甚至需要在非工作时间为居民提供服务。然而,由于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高收入”职业,所以他们的工资水平相对较低是可以理解的。
其次,北京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还与社区管理经费有关。社区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和社区居民的缴费,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社区管理经费并不充足。这就导致了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水平无法有所提升,甚至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与此同时,社区工作者的工作量却在不断增加,他们需要承担更多的工作责任和压力,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
最后,北京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也与社会对他们的认知有关。在一些人的认知中,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并不需要太高的专业技能,因此他们的工资水平也不应该太高。然而,这种观念是片面的。事实上,社区工作者需要具备较高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服务意识,他们的工作对于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社会应该正确认识和重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给予他们应有的工资待遇。
综上所述,北京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大对社区管理经费的投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水平,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
北京社区工作者工资 篇二
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社区工作者是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力量,他们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然而,与其工作的重要性相比,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这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北京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主要与社区管理经费不足有关。社区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和社区居民的缴费,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社区管理经费并不充足。这就导致了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水平无法有所提升,甚至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与此同时,社区工作者的工作量却在不断增加,他们需要承担更多的工作责任和压力,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
其次,北京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还与社区工作的特殊性有关。社区工作者的工作需要与居民进行密切接触,提供各种帮助和支持。这种工作特点决定了他们的工作时间不固定、工作强度较大,甚至需要在非工作时间为居民提供服务。然而,由于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高收入”职业,所以他们的工资水平相对较低是可以理解的。
最后,北京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也与社会对他们的认知有关。在一些人的认知中,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并不需要太高的专业技能,因此他们的工资水平也不应该太高。然而,这种观念是片面的。事实上,社区工作者需要具备较高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服务意识,他们的工作对于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社会应该正确认识和重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给予他们应有的工资待遇。
综上所述,北京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大对社区管理经费的投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水平,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社区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社会应该正确认识和重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和支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更加和谐和美好的社区。
北京社区工作者工资 篇三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进程,根据《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适当提高待遇水平
根据不低于我区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师)、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的待遇水平的原则,适当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水平。
1.提高基本工资标准。每人每月基本工资增幅为700元。社区工作者待遇结构以及职务年限补贴、奖金,享受社会保险、独生子女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标准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设立年终考核奖。按照平均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核定年终考核奖总额。年终考核奖发放时,由各街道根据社区工作者岗位和考核情况适度拉开档次。具体发放办法及标准报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建立激励机制
建立工资待遇的激励机制,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
1.鼓励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应届毕业生参加社区工作试用期满,或具有一年以上实践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正职待遇,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副职待遇。在岗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鼓励社区工作者提高专业化水平。社区工作者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以批准日期为准)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300元;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以批准日期为准)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200元。
三、实施范围
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此次规范待遇的实施范围为:通过选任或全区统一公开招录,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中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只涉及工资待遇的调整,不涉及机构性质和身份编制的改变。 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中全职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享受职务年限补贴和奖金,其待遇标准保持不变,同时享受年终考核奖。
四、工作要求
1.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将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纳入本地区社会建设整体工作部署,并作为保民生、保稳定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抓好抓细抓实。
2.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要与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整合社区队伍同步进行。社区工作者人数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经各街道核定报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执行。
3.本实施细则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第2篇:北京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规范待遇范围
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二、规范待遇原则
(一)社区工作者总体待遇水平不低于本区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师)、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的待遇水平。
(二)重视知识、尊重人才,对于已取得较高学历、获得相关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给予适当优待。
三、规范待遇内容
(一)社区工作者的基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职务补贴、年限补贴、奖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住房补贴和其他待遇七部分。
1.基本工资。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分三档,正职每人每月720元,副职每人每月64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90元。
2.职务补贴。各岗位职务补贴分别为:正职每人每月960元,副职每人每月845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740元。
社区工作者中,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享受正职待遇;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社区服务站副站长,享受副职待遇;应届毕业生参加社区工作试用期满,或具有一年以上社区实践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正职待遇,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享受社区副职待遇;在职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待遇。
3.年限补贴。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长一次年限补贴,增长幅度为每人每月50元。在社区工作未满一年的只享受职务补贴。
4.奖金。年度奖金,实行总额包干,按照平均每人每年7800元的标准核定总额。
5.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实行平均每人每年4090元标准核定总额。
6.住房补贴。按照平均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核定总额。
7.其他待遇。按照市有关规定,社区工作者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享受独生子女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社区工作者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以批准日期为准)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300元;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自获得证书当月(以批准日期为准)起,职业水平补贴增加至每人每月200元。本方案实施基准日之前的职业水平补贴不追补。
取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区工作者应当按规定参加年度注册,不进行年度登记注册的,不得享受该项补贴。
三)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中全职从事社区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其标准按
规范待遇内容规定的职务补贴、年限补贴、奖金、加班工资 和值班补助和住房补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