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经典6篇)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运营的顺利进行和员工的良好工作秩序。本文将重点探讨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对员工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的重要性。
首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对员工行为的约束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一个庞大的企业中,员工的行为举止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团队的形象和工作效率。通过规定员工的行为准则和责任,管理规章制度能够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规则和纪律,不仅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也维护了公司的声誉。例如,规定员工应该准时上班、穿着整洁、遵守工作流程等就是对员工行为的约束,能够使员工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素养。
其次,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对员工行为的规范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规章制度不仅规定了员工在工作中应该怎样做,还规范了员工在工作中不应该做的事情。例如,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使用个人手机、禁止员工私自泄露公司机密等规定,都是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员工专注于工作、保护公司的利益。通过制定这些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能够减少员工的违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此外,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还能够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规章制度中通常会包含员工的培训和晋升机制,给予员工发展的机会和动力。对于员工来说,遵守规章制度和规范行为是获取晋升和提升待遇的基本要求。通过遵循规章制度,员工能够获得公司的认可和信任,进而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因此,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不仅对公司有益,也对员工的个人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对员工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通过规范员工的行为和提供发展机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能够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并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因此,在企业中,制定和执行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这些规章制度不仅对员工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还能够维护公司的利益,促进员工的发展。本文将重点探讨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企业的影响。
首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公司管理规章制度需要涉及到各个部门和层级的意见和建议。企业的管理层应该与员工充分沟通,了解员工的需求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只有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充分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才能够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员工的积极配合。
其次,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要求,更需要有明确的监督和奖惩机制来保障。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内部审计和监察机构,负责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应该建立奖励和惩罚制度来激励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和惩罚违规行为。只有通过有效的监督和奖惩机制,才能够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员工的遵守。
此外,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还需要不断进行评估和改进。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原有的规章制度可能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企业应该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了解其执行情况和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通过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才能够与企业的发展保持一致,更好地发挥作用。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企业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通过与员工的沟通和建立监督机制,企业能够制定出适应实际情况和需求的规章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同时,通过不断的评估和改进,规章制度能够与企业的发展保持一致。因此,在企业中,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一、适用范围本守则适用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合同工、零散工、临时工。
二、服务宗旨本餐厅将通过严格的管理,高效率的工作,一流的服务,为宾客提供舒适、方便的生活享受。“宾客至上,服务第一”是餐厅的服务宗旨。
三、目标把本餐厅办成具有一定风格和一定水准的餐厅。
四、工作要求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外事纪律。
2、热爱集体,关心企业,严守职责,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热情待客,文明服务,为本餐厅建立良好声誉,树立良好的形象。
3、领导层要严守职责权限,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尊重下级。
4、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科学文化,不断提高礼仪礼貌服务水平,外语水平,不断提高为宾客服务的水准。
5、合作精神。公司的对客服务,信赖于多个部门和岗位的共同合作。公司各部门的工作都是为着共同的目标,完成对客人的接待和服务工作,公司的员工必须树立合作意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为下一岗位或部门创造条件,保证客人在公司期间的进餐满意。
6、服从上司。
⑴各级员工必须要有强烈的服从意识。每一位员工须明确自己的直接上司,切实服从上司,切实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导,按时完成本职任务。
⑵不得顶撞上司,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上司安排的工作,若遇见疑难或不满可按正常程序向领导投诉。
⑶若在荼中出现意外情况而自己的直属上司不在场,又必须立即解决时,可越级向上司领导请示或反映。
第二章
录用和辞退
一、录用原则本餐厅招聘员工是根据各工种实际需要,对凡有志为本餐厅服务者,视其对某一工作是否合适,以该工作的业务常识为标准进行审查考核,凡身体健康,履历清楚,通过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均有录用的可能。
1、申请人必须向餐厅提供下列材料:①申请书。②亲笔写的自传。③近期免冠上半身照片三张,身份证附印件两张。④毕业(结业)证书及成绩册。⑤待业证和所住街道介绍信。
2、用工年龄,凡年满十六周岁至二十三周岁的男女青年均在此限(特殊技术和少数搞卫生的零散工不在此限)。
3、凡应聘人员必须由人事部门及用工部门与应聘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书后方可安排工作。
二、体格检查
1、凡应聘职工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合格方可录用。体检及录用条件:⑴应聘职工必须仪表端正,五官端正,有一定学历。⑵男士身高1.70米以上,女士身高1.60米以上。⑶视力1.0以上,无色盲。⑷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2、餐厅对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患有传染病者,视其病情,本餐厅有权劝其离店休息或作暂时调离工作岗位,调换工种处理。
3、试用期及工资⑴应聘职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视其表现,餐厅有权酌情延长其试用期,试用期满,符合餐厅录用条件者,餐厅将与其签订正式合同。⑵发薪方式工资形式:基本工资、浮动工资、技术或职务工资(由餐厅参照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营情况而定)。
4、裁员及辞退⑴本餐厅若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减员时,餐厅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的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对要裁人员,餐厅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其本人及有关部门。餐厅对被裁减的人员将按合同规定给予补偿。⑵辞职: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主管部门,且须填写辞职申请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按非正常辞职处理。
第三章
店规一、下列情况下,员工应呈报人事部
1、住址和电话。
2、婚姻状况。
3、生育子女。
二、仪容
1、仪容要端庄大方。上班要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服装要整洁,衣服要洗净烫平。不得裸背敞胸,穿短裤、背心,卷裤脚,不准穿拖鞋、凉鞋到餐厅,穿皮鞋的要擦亮。
2、头发要梳理好,不准留长发,怪发式,男士不准留大胡子,不准留长指甲。女的不准浓妆艳抹(可化淡妆),不准染指甲,不准戴其他饰物。
3、坐、立、行姿势要端庄,举止要大方。坐时不准将脚放在桌、椅上,不准跷脚、摇腿;站立时姿势要自然大方,两手垂放或自然弯曲在背后或胸前,不得两手插兜,不要呆板不动,倚墙、靠壁或倚椅靠柜;行走时不能摇头晃脑,拉手、搭肩。
三、服务员礼节礼貌
1、对待宾客态度要自然、大方、稳重、热情、有礼,做到笑面迎客,用好敬语。不以肤色、种族、信仰,衣帽取人。
2、与客人相遇要主动让路,会见客人时主动握手,特别是女宾,若客人先伸出手来和你握手时,应面带笑容与客人握手。握手时,姿势要端正,腰要直,上身向前倾,用力要随对方的表示,不能用左手与客人握手。
3、与客人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不左顾右盼,低头哈腰或昂首叉腰,用心聆听客人的谈话,不与客人抢话,不中途插话,不与客人争论,不强词夺理,谈话有分寸,语气要温和,语言要文雅。
四、员工劳动纪律
1、工作时间: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按时上、下班,上、下班要走员工通道,不旷工,不擅离职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调班或调休,需调班时必须找好调班人员,征得领班,经理同意后方可调班,不准串岗。
3、员工上班前不得饮酒,吃生葱、蒜等食品。上班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咀嚼口香糖。不得剔牙齿,抠鼻孔,挖耳朵,打饱嗝,伸懒腰,打呵欠,打喷嚏;不随地吐痰,丢杂物,修指甲、搔痒等。
4、上班时间不准做私活、会客、洗衣服、洗澡、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友到餐厅公共场所、餐厅玩耍、聊天;不准开收录音机、电视机,不准哼唱歌曲、小调。
5、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拒绝或终止工作。
6、爱护公司的财产,爱护一切工(用)具),注意节约原材料,节约用电、用水,注意设备的维修、保养;不私拿公家的物品。
五、员工作考勤
1、每个公司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打记时卡。打卡后应将卡片放回原处,严禁代人或委托人打卡,违者给予处罚。
2、迟到或早退、旷工:凡超过或提前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一分钟,即被认为是迟到和早退。迟到早退(每次)均以10分钟为限,超过此时间的则以每增加10分钟加算一次计算,每次扣除现金10元。凡规定的上班时间迟到或擅自提前离岗1小时,而又无特殊原因者,则认为旷工,旷工分别以4小时以下按一天,超过4小时按2天计算,旷工一天算4天。按员工实际工资计算。
3、如因公差、外勤、加班、病假、事假等原因未能打卡,应向领班或经理报告,应备有病、事假条及医院证明等,以备核查。
4、全勤奖:凡规定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请事假、旷工、请病假(一天以上者),扣除本月的全勤奖。
六、制服
1、公司视不同岗位的职务发给不同的制服,员工上岗工作时必须穿着制服。所穿制服必须保持整齐、清洁。
2、公司将定期给员工更换新制服,若有损坏或遗失,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制服交回有关部门。
七、工作证与工号牌
1、凡在本公司服务的员工均发给每个人工作证和工号牌。员工当值时应佩戴工号牌和携带工作证,部门领导有权随时检查。
2、工作证、工号牌如有遗失、被窃,应立即向领班报告,并由本人赔偿损失后补发新证(牌)。因使用时间太长而引起损失者可免费更新。
3、员工离店时,应将有关证件交回公司。
八、检查携带的物品
1、员工上班时不得将包裹及其他物件带进餐厅寄存,更不得将有害的物品或禁止阅读的书刊带进餐厅,下班时不得将餐厅任何物品携带出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任何人不得拒绝。
2、员工若需将公司物品或私人物品拿到餐厅外,需持有领班、经理签署的证明。
第四章表彰本公司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类似者予以表彰:
一、表彰条件
1、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成效显著者。
2、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创造优异成绩者。
3、努力拓展业务,积极开拓市场,对公司营业有特殊贡献者。
4、在为宾客服务中,深入细致,热情周到,使宾客深感满意被受到赞扬、感谢者。
5、严格开支,节省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二、表彰方式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奖金、加薪晋级。
三、表彰程序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困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经区政府批准设立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分散金融风险,确保担保资金安全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是铜官山区政府出资设立并隶属于区政府,实行自主经营、企业化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区担保中心属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第三条担保中心以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为基本准则,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担保业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为的监督管理,防范担保风险,区政府设立由区财政局(国资委)、经济发展委员会、审计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监察局、统计局、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协议银行及相关单位组成的铜官山区中小企业担保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监督管理机构。设主任1名,成员若干名,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作为具体办事机构。
第五条管委会负责对担保中心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批准、修改担保中心章程、担保中心会员章程和担保资金运作实施细则;
(二)审议决定担保中心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
(三)审议批准担保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经营目标及对担保中心的考核、监督、规范担保资金的运作行为;
(四)审议批准担保中心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策方案;
(五)审查担保中心呆坏帐核销和增减资金规模;
(六)随时监察担保资金的运作情况;
(七)决定担保中心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担保中心在管委会领导下开展担保业务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担保中心根据业务经营和管理的需要,设立若干业务部,各部负责人由担保中心总经理提名,报管委会批准后聘任。
第八条担保中心属于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执行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其他聘用人员工资实行风险工资制。其工资福利标准,由管委会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对担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由管委会负责,办法另行制订。
第三章担保业务
第九条担保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区经济结构调整方向、产品适销对路、技术含量高、有发展前景、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和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
第十条申请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税收入库级次在铜官山区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重合同、守信用,有较高的资信等级;
(三)被担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有较好的财务核算基础;
(五)工业企业需连续经营壹年以上,非工业企业需连续经营贰年以上,特殊情况由管委会审定;
(六)在协议银行开立帐户;
(七)区担保中心认为必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担保种类主要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第十二条担保规模:协议银行按照协议比例配备贷款(按担保资金额扩大倍数以内),单笔担保金额原则上在2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担保中心为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企业应向担保中心支付担保费。收费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收费标准为:担保期限在6个月以内收取担保资金数额的0.5%;6—12个月,担保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收取1.3%,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收取1%。
第四章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担保中心应建立健全严格的担保操作管理责任制,从内部控制风险。开展担保业务应确保资金安全运营,控制减少损失,将当年代偿总额控制在资本金的5%以内,实际赔偿总额控制在资本金的3%以内;超过控制界限,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五条建立限额审批制度。单笔担保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担保中心评审通过后报管委会主任审批;1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由管委会会议集体审核批准;30万元以上或特殊的担保项目,经管委会研究提出意见后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
第十六条为有效分散风险,担保中心在与协作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时,对担保资金实际损失,应按协作合同约定分担。
第十七条实施反担保措施。被担保企业在担保中心申请担保时,应当以其合法、有效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担保,按合同额提供等额的反担保。不得重复抵押。
第十八条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担保中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逐步从经营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分别用于冲抵担保发生的经营亏损、代偿支出和弥补担保呆坏帐损失。风险准备金的具体计提比例由管委会确定。
第十九条区国资委、经发委、财政局等部门应对担保资金的投向和运营加强引导和监督。担保中心应建立审、保、偿、监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当被担保人出现信用恶化信号时,担保中心应加强与协作银行的合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担保中心履行代偿义务后,协议银行协助担保公司追偿债务。
第二十条协议贷款银行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作为主债权人的贷款管理责任,监督借款企业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协议贷款银行如不履行主债权人义务,担保中心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免除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的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管委会负责对担保中心绩效考核评价和担保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担保中心各项担保业务的运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报告区政府。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担保中心经费开支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的,由担保中心总经理核批;1000元以上的`,由管委会主任审批,担保中心不得人为分拆单。购置大件物品(达政府采购标准的)需经管委会主任同意进行政府采购。购置房产及车辆的,需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
第二十三条区财政局应切实履行对担保中心的财务监管职责,制定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措施。担保中心应建立并完善与担保业务相适应的财务制度,按规定要求向管委会和区财政局报送报表。
第二十四条担保资金存入协议银行,实行专户管理。担保资金严禁向企业或项目直接投资。
第二十五条对担保资金、负债、收益、费用等项目实行规范管理。担保中心经营利润按照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分配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担保中心经营业务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尽一致,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担保中心按照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一、工程部经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服从总公司领导,努力提高自身,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三、努力加强团队建设,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装饰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做好装饰项目经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组调度,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做好施工管理。
五、做好装饰工程内控的监控,认真参加合同报价评审,确保工程利润的实现。
六、工程部经理负责工艺规范的调整,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七、负责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提成的审核。
八、督促所属部门按规定程序,规范要求进行运作。
九、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优良率审核、奖惩的实施及下达整改指令。
十、负责所属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做好所属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负责对设计师工艺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对所属人员的岗位调整,人员招收和辞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并配合行政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重大客户投诉与客户交流等相关事宜。
十四、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五、工程部经理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工程部例会。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公司所有入职人员须满18周岁,无刑事记录,身体健康且作风正派。
二、本公司所聘任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原则。
三、入职时需按本公司《入职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凭有效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免冠1寸彩照2张。所有资料如有虚假将被公司无条件辞退,如因提供假资料造成公司损失的,当事人要负赔偿责任。
四、所有职员在入职时须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正式录用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各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入职及离职规定
(1)员工入职时,必须经过公司组织的厂纪厂规培训及基本工作技能知识培训,相关人员确认其胜任工作的,即可正式上岗。
(2)试用期满经各级考核合格方可填写转正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3)试用期内要求离职者,按未结工资余额发放,试用期满后,个人原因要求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4)凡旷工或无故超假3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者,一律当自动离职处理。从自动离职之日起,公司与当事人不再发生任何劳资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在聘任期间如有违反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或工作上无法胜任的情形者,经公司进行岗位调配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调整工作岗位的薪随岗走)解除劳工合同。
(6)所有离职(开除、辞退、辞工)人员应在审批的离职日期于当天内到各级主管部门办理离职手续,过期未办理者,当自动离职处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不得再进入公司任何地方。
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损失的,当事人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损害公司形象者;
(2)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x赂、佣金情节严重者;
(3)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且情节严重者;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散步谣言、挑拨离间,扰乱工作、生产秩序,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运作之行为者;
(6)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文件者;
(7)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之设施、机器设备、资料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8)擅自兼职为其他公司服务者;
(9)违背国家法令或违反公司规章和安全条例情节严重者;
(10)在禁烟区吸烟屡教屡犯,随时吐痰屡教屡犯者;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反对岗位歧视、每位员工都享有平等就业权利。
二、所有员工都有按劳取酬的权利,所有员工按公司的工作岗位劳动制度,工作绩效等领取相应的薪酬。
三、每位员工都有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有好的建议方案都可提出书面报告。对于公司的各种不良现象均可提出口头或书面投诉。
四、每位员工都有保护本公司人、财、物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共同维护企业形象的权利和义务。
五、每位员工都有揭发违规人员、反对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等活动(例如蓄意罢工,破坏窃取公司财务等)的权利和义务。
六、每位员工都有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互助友爱和谐相处,确保本职工作按时按质量完成的义务。
七、每位员工都有做好义务消防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八、每位员工都有遵守部门及车间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权利和义务。
九、员工在工作时确保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可进行工作。对违反制度操作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追究违反者的责任。
十、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意外由当事人自己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三章:员工福利
一、特殊工作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由公司为其购买相应保险。
二、特殊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工种补贴,发给相应的劳保用品。
三、工伤事故及其意外事故均可在24小时内报公司行政部给予协助或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手续办理。
四、公司员工均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假期。
五、公司按期发放员工工资。
第四章:日常及工作行为规范
一、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一切服从上级安排。
二、保持工作及公司内坏境整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要爱护公司内所有花草绿化及一切公共设施,为全体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及工作环境。
三、所有办公室人员不准穿拖鞋上班,尽量做到仪表大方得体,服装整洁干净,精力充沛。
四、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务。
五、不得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及其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六、不得擅自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公司。
七、不得损坏、占有或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
八、不得故意挑拨劳资双方感情或煽动及参与罢工。
九、不得参加非法组织及违法乱纪活动。
十、不得经营或出售与公司类似产品在公司以外兼职。
十一、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公告。
十二、严禁在公司内干私活。对工作失职造成质量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按物品价值赔偿。
第五章:过失种类及处罚
一、擅离工作岗位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给予50-500元罚款,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故意破坏安全、消防、生产用品等一切公司财产者,除按原价赔偿,另外给予当事人500元以内罚款,并立即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泄露公司各种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追究当事人经济赔偿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违反公司消防电力规定造成损失,轻者罚款500元以内,并追究经济责任,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者,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在公司内聚从赌博,首次罚款1000元,重犯给予罚款5000元,屡教屡犯者,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故意挑拨劳资双方感情或煽动及参与罢工者处予相应罚款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在公司内打架、辱骂威胁上司者处以300-2000元以内罚款;严重者立即开除,送公安机关处理。
九、参加非法组织及有违法乱纪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破坏公司环境卫生随地吐痰者,每次扣罚500元,随便丢垃圾者给予罚款100元/次。
十一、消极怠工者,造成公司延误生产货期者赔偿相应损失。
十二、在禁烟区内不准吸烟的地方吸烟者,管理人员一次罚款300元,员工罚款200元,并及时行政记大过一次。
十三、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及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首次罚款100元。
十四、因工作疏忽,造成过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失的,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六章:奖励条例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优质完成重大或特殊之任务者。
(2)团队协作精神之典范者。
(3)言行口碑良好,较好维护公司及个人形象之楷模者。
(4)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5)年度全勤或先进个人者。
(6)对舞弊或者其他伤害公司权益之行为有事先检举或防止公司权益受损失者。
(7)平凡岗位取得不平凡业绩者。在本职岗位上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谌为全公司同仁职楷模者。
(8)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技术改进等积极提出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9)遇有灾难或突发事件用于负责、处理适宜者。
(10)年终评定的杰出员工。
(11)当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遭受重大威胁时,奋不顾身,冒险抢救,防止或减少损失者。
(12)连续服务满五年,业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过以上处分者。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板房主管担任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公司消防工作的领导管理与协调。
二、各部门主管为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员,并担任该工作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和该区域的消防联络员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管理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四、严禁在公司内非吸烟区吸烟。
五、严禁在公司内违章试用明火,若工作需要烧焊(气割)的,必须执行有关防火措施。
六、严禁电线乱拉乱接和使用铜线或铁线作熔断器保险丝。
七、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损坏一切消防设施,保持电制箱及灭火器的清洁卫生。
八、要定期对消防系统、消防器材应急灯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维护和保养。
九、保持走火通道的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理由放置物件在通道上而造成堵塞。
十、仓库堆放货物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堆放,保持整齐归一的放置。
十一、在新工人和员工转换岗位是要实行(三级)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也要定期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十二、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存放及运输,并设置专人负责。
十三、各部门负责人每日要对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夜间明岗巡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期整改,检查发现的大隐患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和入档管理。
十四、所有关电的问题应由专职电工负责处理,其余人员不得乱动。
十五、如个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将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六、公司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为,设置防火标志,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十七、其他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消防法》执行。
以上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解释权属人事行政管理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