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精彩6篇)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考核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整改,从而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制度内容
1.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并将其落实到各个部门和岗位,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理解和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等,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3.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操作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考核指标,确保全面、准确地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4.安全生产考核程序:明确安全生产考核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考核周期、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的处理等,确保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5.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激励和约束各级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实施和监督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以下措施:
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宣传教育机制,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了解和掌握相关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加强对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的评估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和提升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的效果。
总之,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适应社会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需要,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制度的目的和重要性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考核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整改,从而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理解和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等,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3.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操作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4.安全生产考核程序:明确安全生产考核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考核周期、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的处理等。
5.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措施: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三、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以下措施:
1.加强对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理解和掌握相关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建立健全的考核结果监督和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的评估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和提升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的效果。
总之,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公司各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对各单位安全管理的考核内容。
第二章目标与责任追究
第三条 目标
1、工亡事故发生率:0人次/年。
2、重伤事故发生率:0人次/年。
3、全年实现“六为零”。即无工亡事故,重伤事故为零,无重大设备事故为零,无重大火灾事故为零,无重大交通事故为零,职业病发生率为零。
4、本年度轻伤发生率实现比上一年度下降5%。
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率为100%。
第四条在公司总经理及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根据公司与各二级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及《安全责任风险抵押承包责任书》要求,由生产安全科,负责日常安全管理、考核、评比工作。
第五条按照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原则,由安全科每月组织一次由各单位安全员参加的工作例会,每季度组织一次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及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安全工作会,生产安全部每半年将向公司进行一次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各部门按职责开展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相关管理部门为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履行各自的职责,需于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时向生产安全部上报涉及本部门安全管理目标内容的工作情况。
(一)因生产操作事故、运输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人员伤害的,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指标对生产安全部及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二)因车辆管理事故、由后勤队组织的大修、中修等各种检修作业,以及由后勤队负责的其它工程项目造成人员伤害的,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指标对维修部及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三)防火、交通、防爆安全管理由安全生产科负责,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爆炸等事故,未造成人员伤害的,对安全生产科给予xx元经济处罚;因火灾、交通、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 参照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中辅助部门指标对公安处进行考核,事故责任单位则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指标进行考核。
(四)因污染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 按公司《劳动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指标对安全生产科及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五)派遣劳务用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承包责任书》指标对用工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劳务承包项目中劳务用工发生安全事故,由劳务公司全权承担处理。
(六)依照《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安全健康管理暂行规定》监督各单位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识别、评价、监测、申报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相关规章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培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的监护工作;对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警示标识、公告栏的设置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七条安全科须对下列重大危险源按职责进行监督管理。
1、危化品运输车;
第三章 奖励与考核
第十条 奖励
(一) 在每半年内完成考核指标(含轻伤控制指标
人/半年),即可获得半年度安全奖。被考核单位获奖基数xx元/半年。
(二)个人按月度标准进行考核,奖励基数为:(1)安全生产科、运输队、后勤队、停车场的正职领导、主管生产安全副职领导、专职安全员各xx元/人、月;其余副职人员则按xx元/人、月进行考核奖励,奖励情况必须报安全科备案;
(三)月度考核金额与当月生产进度完成及其他计划检修安排完成情况挂钩。
(四)年末,对完成全年安全目标且生产经营业绩突出的单位,公司将以评先、评优形式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考核
(一)被考核单位发生工亡事故1人次,除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外,对责任单位按公司工伤事故考核金额标准进行考核,并取消该责任单位考核期内的奖励。同时考核该单位月度安全奖励基数6个月/人的金额,并将处罚金交公司财务部。如发生两起或两起以上工亡事故将累计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见附表一)
(二)被考核单位发生生产性重伤事故x人次,取消该单位考核期间内的奖励,对责任单位按工伤事故考核金额标准进行考核。同时考核该单位月度安全奖励基数x个月/人的金额,并将考核金交公司财务部。在年度考核期内如发生两起以上重伤事故等同工亡事故进行考核。
(三) 被考核单位发生轻伤1人次,对责任单位按工伤事故考核金额标准进行考核,取消当月安全奖励。年终超过年度总考核指标时,按超过指标人次数额进行倍数考核,同时取消该单位考核期间内的年终安全考核奖励。(考核标准见附表二)
(四)被考核单位发生交通责任、重大火灾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考核按工亡事故考核。
(五)对违反安全要求的单项考核规定:
①、不执行安全指令一次,对责任单位给予xx元经济处罚。
②、发生轻、微伤事故必须在8小时内报告公司调度室,并于事故后第二天以书面报告形式报生产安全科,重伤及以上事故须立即上报公司调度室;由安全科立即向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相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对迟报责任单位给予xx元经济处罚,隐瞒事故一次(节假日电话备案),对事故单位给予xx元经济处罚,造成的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
③、发生重大未遂险肇事故,对责任单位给予xx元/次经济考核。
④、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对责任单位给予xx元/次经济考核。
⑤、“五项基础安全防护设施”每破坏一件(次),对单位给予xx元经济考核。
第十二条 处罚程序:
(一) 对被考核单位和被考核人员的处罚,由安全科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公司企管部在当月工资中进行处罚。
(二) 对其它分流单位的处罚,责任单位在接到安全科的通知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罚款金交至公司财务部,对拒交和迟交的将加倍进行处罚,并取消该单位年度所有安全考核奖励。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篇四
1. 发现并制止作业性违章,避免了设备和人身事故,每次车间奖励500~1000元。
2. 制止或抵制指挥性违章,避免了设备和人身事故,每次车间奖励500~1000元。
3. 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施工质量事故视情况每次车间奖励50~500元。
4. 违章的惩罚及联责。
工作中出现违章现象,①被管理人员发现并制止,连责扣罚班长、班组安全员50元。⑤被公司经理发现并制止,连责扣罚项目负责人、班长、班组安全员各50元。⑥被上级有关部门发现并制止,连责扣罚经理200元,安全专工、项目负责人、班长、班组安全员各100元。
5. 车辆行车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负。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状况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坚持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有利于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三)实事求是,奖罚分明。
(四)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公司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工作,研究决定有关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批准对各职责单位的奖惩等有关事宜。
第六条:安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考核资料
第七条:以年度安全生产职责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为主要考核资料。
第八条: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落实状况。
第九条:安委会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落实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公司所有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15分);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措施,并构成会议纪要(15分);
(三)建立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制度,健全安全档案和记录(10分);
(四)班子成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基层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并构成安全生产状况通报(15分);
(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对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10分);
(六)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10分);
(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标志牌、标识牌、警示牌和岗位告知牌齐全(10分);
(八)配齐防护装备、完善防护设施(10分);
(九)将安全生产列入干部职工工作业绩考核资料,实行“一票否决”(10分)。
第十条: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状况(10分);
(二)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的状况(15分);
(三)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规程(15分);
(四)完善安全生产装备、设备,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10分);
(五)按要求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10分);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状况(10分);
(七)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状况(10分);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状况(10分);
(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分)。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履职考核的具体资料及分值(100分):
(一)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进行安全检查(15分);
(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15分);
(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责制考核(10分);
(四)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10分);
(五)督促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监测(10分);
(六)施工现场、工作场地、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识齐全(10分);
(七)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及管理到位(10分);
(八)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装备使用监督到位(10分);
(九)按要求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10分);
第四章:考核指标
第十二条:主要考核指标
(一)未发生特大职责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职工伤亡事故;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重大工程及设备事故。
(二)指标控制范围:
1、因公伤亡率:无伤亡事故,伤亡率为零;
2、防火安全:无火灾职责事故;
3、交通安全:无交通死亡事故,一般性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全年不得超过一宗;
4、工程设备安全:工程及设备一次职责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10分,扣直接职责人20分;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扣领导班子、第一职责人20分,扣直接职责人30分;
(三)凡安全会议、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监管不到位每少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凡无证上岗、劳动防护措施不落实的发现一次扣领导班子5分,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安全生产状况月报表,事故状况报告每少报一次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5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扣第一职责人和直接职责人10分。
第五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十五条:组织考核采取100分量化评分标准,考核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职责人认真总结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照考核要求进行自评考核,提交总结报告和履职考核表。
第十七条: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工作陈述,现场了解,查阅资料和记录,召集相关人员座谈,走访了解群众意见等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人。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二十条:凡年内考核到达优秀的对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人给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第二十一条:凡在年内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各项评奖资格,并和年底奖金分配挂钩。
凡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职责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
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