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协议书【实用3篇】
供暖协议书 篇一
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选择我们的供暖服务。为了确保供暖服务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供暖协议书,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一条:服务内容
我们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范围,提供稳定的供暖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供暖设备的安装与维护、供暖系统的运行与管理、暖气片的清洁与维修等。
第二条:费用支付
用户需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供暖费用。费用包括供暖设备的安装费、供暖系统的运行费以及相关的维护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将在协议签订时另行约定。
第三条:供暖期限
供暖期限为每年的冬季供暖季。具体时间将根据当地气象部门的通知确定。在供暖期限内,我们将全力保证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用户温暖过冬。
第四条:责任承担
4.1 我们将尽力确保供暖设备的安全运行,但不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供暖中断或故障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供电、供水等公共设施的故障。
4.2 用户应按照合理使用标准使用供暖设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如有故障或问题发生,用户应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维修。
4.3 用户应妥善保管供暖设备及相关设施,如有损坏或遗失,用户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果用户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我们有权终止供暖服务,并要求用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供暖服务、要求用户支付违约金等。
第六条:协议变更
协议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变更均无效。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您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可随时与我们联系。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供暖服务提供方:XXX公司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供暖协议书 篇二
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选择我们的供暖服务。为了确保供暖服务的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供暖协议书,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一条:服务内容
我们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范围,提供稳定的供暖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供暖设备的安装与维护、供暖系统的运行与管理、暖气片的清洁与维修等。
第二条:费用支付
用户需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供暖费用。费用包括供暖设备的安装费、供暖系统的运行费以及相关的维护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将在协议签订时另行约定。
第三条:供暖期限
供暖期限为每年的冬季供暖季。具体时间将根据当地气象部门的通知确定。在供暖期限内,我们将全力保证供暖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用户温暖过冬。
第四条:责任承担
4.1 我们将尽力确保供暖设备的安全运行,但不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供暖中断或故障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以及供电、供水等公共设施的故障。
4.2 用户应按照合理使用标准使用供暖设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如有故障或问题发生,用户应及时通知我们,我们将及时进行维修。
4.3 用户应妥善保管供暖设备及相关设施,如有损坏或遗失,用户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果用户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我们有权终止供暖服务,并要求用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供暖服务、要求用户支付违约金等。
第六条:协议变更
协议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变更均无效。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您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可随时与我们联系。感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供暖服务提供方:XXX公司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供暖协议书 篇三
供暖协议书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供暖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热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热用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1994年第15号令《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京价[商]字[20xx]第372号《关于调整北京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及京政管字[20xx]433号《关于用户室温检测暂行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小区供暖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双方特制定并同意遵守本协议。
一、供暖面积及供暖费标准
乙方居住在 小区 楼 单元 室,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甲方向乙方收取供暖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元,即乙方每供暖季应交供暖费为 元。以上收费标准将随着国家规定标准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所属小区的供暖工作。
2、甲方在国家规定的供暖期内保证供暖时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和达到国家规定的供暖温度(18±2℃),并根据实际情况或者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提前或者延长供暖。3、甲方在每次对供热系统进行试水前以张贴通知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有义务保证留给甲方的联系方式畅通,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乙方拒绝提供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未告知甲方的,甲方在小区公告栏的公示即视为告知。
4、甲方入户测温时间:在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之间进行,乙方应给予配合。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了保证甲方的供暖服务工作正常运营,乙方应于当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本年度供暖费。超过以上期限不交者,按日累计加收5‰的违约金,直至付清供暖费之日止。超过期限三个月,乙方仍未交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行使相应的权利。
2、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散热器、扩大采暖面积、拆改室内采暖设备或者取用供暖系统循环水,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不热、漏水及其它责任。
3、乙方对室内采暖设施的良好状态负有管理义务,供热设施安装施工维保期过后,乙方对室内供热设施应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采暖设施异常、循环水(蒸汽)泄漏、意外停热等现象时,应当及时向甲方报修。
4、乙方如需变更房屋所有权或交费主体,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仍按本协议执行。
四、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自甲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