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经典3篇)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 篇一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是指在自然灾害发生后,为了恢复受灾地区的生产生活秩序,制定的一系列工作和措施的计划。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的目标是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经济和社会秩序,以及帮助受灾群众重新安置和恢复生活。
一、评估受灾情况和需求
在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之前,首先需要对受灾地区的情况进行评估。这包括对灾害造成的破坏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基础设施受损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同时,还需要了解受灾群众的需求,包括住房、食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需求。
二、制定恢复重建工作计划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计划。这个计划需要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表。目标是指恢复重建的总体目标,如恢复基础设施、重建住房等;任务是指具体的工作任务,如修复道路、供水、电力等;措施是指实施工作的具体措施,如招标采购、施工等;时间表是指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安排。
三、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这包括组织人员,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协调各方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监督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加强灾后防灾减灾工作
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要加强灾后防灾减灾工作。这包括加强灾情监测和预警能力,提高受灾地区的应急救援和灾后管理能力,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以及加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关注受灾群众的生活和心理需求
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要关注受灾群众的生活和心理需求。这包括提供紧急救助和救援,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提供心理援助和辅导,帮助受灾群众度过灾后心理困难。
六、加强国际合作和援助
对于大规模灾害,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援助。这包括向国际组织、友好国家和地区寻求援助,争取外部资源的支持和帮助,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进程。
总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全面评估受灾情况和需求,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同时,还需要关注受灾群众的生活和心理需求,加强灾后防灾减灾工作,以及加强国际合作和援助。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实现灾后恢复重建的目标,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 篇二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是指在自然灾害发生后,为了恢复受灾地区的生产生活秩序,制定的一系列工作和措施的计划。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的目标是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的基础设施、经济和社会秩序,以及帮助受灾群众重新安置和恢复生活。
一、评估受灾情况和需求
在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之前,首先需要对受灾地区的情况进行评估。这包括对灾害造成的破坏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基础设施受损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同时,还需要了解受灾群众的需求,包括住房、食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需求。
二、制定恢复重建工作计划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计划。这个计划需要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表。目标是指恢复重建的总体目标,如恢复基础设施、重建住房等;任务是指具体的工作任务,如修复道路、供水、电力等;措施是指实施工作的具体措施,如招标采购、施工等;时间表是指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安排。
三、组织实施工作
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这包括组织人员,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协调各方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监督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加强灾后防灾减灾工作
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要加强灾后防灾减灾工作。这包括加强灾情监测和预警能力,提高受灾地区的应急救援和灾后管理能力,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以及加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关注受灾群众的生活和心理需求
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要关注受灾群众的生活和心理需求。这包括提供紧急救助和救援,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提供心理援助和辅导,帮助受灾群众度过灾后心理困难。
六、加强国际合作和援助
对于大规模灾害,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援助。这包括向国际组织、友好国家和地区寻求援助,争取外部资源的支持和帮助,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进程。
总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全面评估受灾情况和需求,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同时,还需要关注受灾群众的生活和心理需求,加强灾后防灾减灾工作,以及加强国际合作和援助。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实现灾后恢复重建的目标,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 篇三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计划范文
(一)城乡居民住房。统一规划,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建设方式。农牧区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按照保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按每户80平方米的标准满足农牧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住房面积,并为今后农牧民自我改善住房条件留有余地。按照当地的抗震设防要求,科学确定建筑结构形式,确保建设质量,满足安全适用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和生活习俗,为农牧民提供多样化、有特色、不同规格的住房设计式样,供农牧民选择。城镇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按照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优化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按照房屋受损程度鉴定结果,凡是能够维修加固、符合安全条件的住房,要抓紧开展维修加固工作。对倒塌和严重损坏的住房进行重建。同时要加大廉租住房的.保障力度。居民小区和居住组团要相应配套建设服务设施。
(二)公共服务设施。教育,以义务教育为重点,高质量地恢复重建中小学校,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建设。提高农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能力。加快发展农牧区学前双语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和职业
教育。根据国家教师编制规定,配置合格教师和职工,建设教师周转住房。卫生,全面恢复州、县、乡、村四级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恢复重建州县两级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加强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统筹民营医疗机构恢复重建。加强中医和藏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扶持藏医药发展。同时,加强重建期临时医疗卫生服务。文化体育,恢复重建州、县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及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社区文化中心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恢复重建灾区广播电视功能及新华书店、藏文图书出版印刷等广电文化工程。同时,恢复重建民族传统体育场、高原训练和群众健身设施等体育设施。就业和社会保障,恢复重建州、县、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及信息系统,提供涵盖就业、技能培训、人才、社会保障、争议调解仲裁服务等功能的“一站式”服务。同时,实施就业援助工程,解决灾区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社会管理,在做好民生工程恢复重建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和人员编制实施,整合资源,集中建设,共建共享,厉行节约,恢复重建各级党政机关、政法机构、监督监管机构的办公业务用房,以及党校教学、干部周转用房。恢复重建公检法司、消防、人防设施。同时,统筹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为村级组织办公、党员教育、社会事业、警务等提供统一共用场所。(三)基础设施。交通,加快干线公路恢复重建,构建“一纵一横两联”生命线公路通道,建设通县二级公路,提高至公路建设等级和保通能力。全面修复农村公路灾损路段,恢复建设便民桥梁,并修复重建客货运站场等设施。尽快修复巴塘机场受损设施设备,提高机场吞吐能力和航空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实施青藏铁路相关站场货运设施配套完善工程,加强恢复重建物资运输保障。恢复重建邮政业务用房及相关设施,保障和提高邮政服务能力。水利,恢复重建、称多、囊谦三县农牧区水利灌溉设施及配套设施,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结古镇及加强其他县镇防洪工程和重点河流河道整治。加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恢复重建水文、水保设施,提高水文、水保监测能力。能源,恢复完善灾区供电网络,建设地区六县电网互联工程,并尽快开展与电网主网互联工程的前期工作。修复重建受损小水电站及农牧区小水电设施,新建查隆通、查日扣等水电站,增加有效电力供给。推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修复受损光伏电站设施设备,新建并网光伏电站,提高新能源供应水平。抓紧建设过渡期应急燃油机组。组织做好灾区煤炭、天然气、成品油等能源调配及相关设施配套工作,及时保障灾区恢复重建阶段生产生活用能需求。通信,按照资源共享、先进实用、安全可靠的要求,加快公众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加快交通运输线路214国道、308省道沿线通信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加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推进网络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通信服务水平和灾备应急能力。市政设施,建设结古镇道路及公共交通系统,加强供水、排水、通信管网、通信基站等设施建设,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供热。配套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必要的民用液化石油气储配设施,实现市政公用设施全面覆盖。按照标准设置紧急避灾场所和避灾通道。加强其他城镇道路改造,加大水源设施及供排水系统建设力度,配套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及储配气站等设施。支持村镇垃圾处理和环卫设施建设。农牧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同时,恢复重建村庄和定居点通水、通电、通路、通信及必要的防护等配套设施,并实施乡村清洁工程。
(四)生态环境。生态修复,进一步加强三江源、隆宝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建设力度,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工程,逐步恢复林草植被,修复生态系统功能。环境整治,加强水源地保护,开展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力度,加强资源回收利用,加快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建设,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恢复重建环境监测设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管体系。土地整治,加强对因灾受损土地和重建过程中的临时用地的整治,恢复畜牧业和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灾害防治,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地质灾害调查,及时开展城镇及重要公路沿线泥石流、山体崩塌、滑坡治理。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和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灾害预防和紧急救援能力。加强基础测绘工作,恢复建设测绘基准基础设施,开展基础地理数据生产,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测绘应急保障能力。
(五)特色产业和服务业。农牧业,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养殖基地和养殖小区建设,恢复重建畜用暖棚、贮草棚。推广优良新品种和新技术,加强青稞、马铃薯、温棚蔬菜、中藏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在适宜地区建设高标准日光节能温室,逐步提高蔬菜自给水平。修复农牧业生产设施,因地制宜发展高原优势特色农畜产品,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稳步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统筹安排农技、畜牧兽医、动物疾病预防控制、动物卫生监督和草原、农经、农机、农产品质检、农业有害生物预警等农牧业服务设施,以及农牧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旅游业,围绕“一区四带”旅游布局,恢复重建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改善重要旅游通道交通条件。建设旅游安全应急救援系统,修复旅游服务设施,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历史文化、民俗风情、高原自然风光等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旅游业的恢复与发展,将建成中外有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使旅游业成为当地重要的支柱产业。市场服务体系,优先恢复重建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的商贸流通服务网点的基础上,建设区域商业中心、批发(农贸)市场、屠宰场及各类专业店、专卖店,完善市场功能。优化城乡服务设施网点布局,恢复重建餐饮、住宿和加油站等设施。加强现代物流配送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商贸、物流服务水平。恢复重建省州县粮食储备库、质检中心和粮食加工厂,建设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仓库。恢复重建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及保险业分支机构,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联社恢复重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灾区经济发展提供支持。特色加工业,积极发展肉、乳、青稞等产品加工,在保护生态和资源的前提下,发展冬虫夏草等药用生物资源加工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民族佩饰、服装、特色家具、家饰等民族特需品生产恢复,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做好唐卡、佛像、石刻、剪纸、羊皮画、编织、藏绣、藏毯等宗教用品和特色旅游纪念品的生产加工,繁荣民族工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根据当地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发展,优先恢复建材生产企业。加强废旧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生产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规划建设绿色产业聚集区,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
(六)和谐家园。人文关怀,设立社区服务站、社会工作站,实施心理康复工程,医治灾区群众心理创伤,促进身心康复。实施弱势人群特殊关怀工程,增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服务能力。扶贫开发,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综合性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多渠道增加受灾农牧民收入。有计划地实施易地搬迁,集中安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发展。对青壮年劳动力进行“雨露计划”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文化遗产保护,对国家级、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实施保护性清理、维修加固和修复重建。维修加固和重建受损的博物馆、文物库房、文管所。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传人,加强卓舞、依舞、民歌、安冲藏刀锻制技艺等的传承。保留必要的地震遗址,建设纪念设施。宗教设施,恢复重建87座损毁宗教活动场所、寺院配套设施及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州佛教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