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网络传播下的广告创意研究的论文【精简3篇】
数字网络传播下的广告创意研究的论文 篇一
随着数字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广告创意在传播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文旨在通过对数字网络传播下广告创意的研究,探讨其特点、影响因素以及创意策略,以期为广告创意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首先,数字网络传播下的广告创意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数字网络传播平台丰富多样,包括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电子邮件等,为广告创意提供了更广阔的传播渠道。其次,数字网络传播的互动性强,用户可以主动参与到广告创意的传播中,增加了广告创意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此外,数字网络传播的快速传播速度和广泛传播范围,进一步提高了广告创意的传播效果。
其次,数字网络传播下广告创意的影响因素多样。首先,广告创意的内容和形式对传播效果产生重要影响。创意内容需要与目标受众的需求和兴趣相符,同时创意形式需要吸引用户的注意力,激发其参与和分享。其次,传播平台的选择也是影响因素之一。不同的平台具有不同的用户群体和传播特点,需要根据目标受众的特征进行选择。另外,广告创意的传播策略也是影响因素之一。例如,通过与意见领袖合作、制作有趣的创意视频等策略,可以增加广告创意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最后,针对数字网络传播下广告创意的特点和影响因素,本文提出了一些创意策略。首先,创意内容需要关注用户需求,通过调研和分析用户数据,了解目标受众的兴趣和需求,从而创作出能够吸引用户的广告创意。其次,创意形式需要创新和有趣,通过采用新颖的表现形式,激发用户的好奇心和参与欲望。此外,传播策略需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传播平台和方式,根据目标受众的特征进行定制化传播。另外,与意见领袖合作、制作有趣的创意视频等策略也可以增加广告创意的传播效果。
综上所述,数字网络传播下的广告创意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通过对广告创意特点、影响因素和创意策略的研究,可以为广告创意的实践提供指导,进一步提高广告创意的传播效果。然而,由于数字网络传播的快速变化和复杂性,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不断探索和创新,以适应数字网络传播的发展趋势。
数字网络传播下的广告创意研究的论文 篇二
随着数字网络的普及和发展,广告创意在传播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本文旨在通过对数字网络传播下广告创意的研究,探讨其特点、影响因素以及创意策略,以期为广告创意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数字网络传播下的广告创意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数字网络传播平台丰富多样,包括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电子邮件等,为广告创意提供了更广阔的传播渠道。其次,数字网络传播的互动性强,用户可以主动参与到广告创意的传播中,增加了广告创意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此外,数字网络传播的快速传播速度和广泛传播范围,进一步提高了广告创意的传播效果。
数字网络传播下广告创意的影响因素多样。广告创意的内容和形式对传播效果产生重要影响。创意内容需要与目标受众的需求和兴趣相符,同时创意形式需要吸引用户的注意力,激发其参与和分享。传播平台的选择也是影响因素之一。不同的平台具有不同的用户群体和传播特点,需要根据目标受众的特征进行选择。广告创意的传播策略也是影响因素之一。通过与意见领袖合作、制作有趣的创意视频等策略,可以增加广告创意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
针对数字网络传播下广告创意的特点和影响因素,本文提出了一些创意策略。创意内容需要关注用户需求,通过调研和分析用户数据,了解目标受众的兴趣和需求,从而创作出能够吸引用户的广告创意。创意形式需要创新和有趣,通过采用新颖的表现形式,激发用户的好奇心和参与欲望。传播策略需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传播平台和方式,根据目标受众的特征进行定制化传播。与意见领袖合作、制作有趣的创意视频等策略也可以增加广告创意的传播效果。
综上所述,数字网络传播下的广告创意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通过对广告创意特点、影响因素和创意策略的研究,可以为广告创意的实践提供指导,进一步提高广告创意的传播效果。然而,由于数字网络传播的快速变化和复杂性,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不断探索和创新,以适应数字网络传播的发展趋势。
数字网络传播下的广告创意研究的论文 篇三
数字网络传播下的广告创意研究的论文
摘要:在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下,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动着广告创意发生变化。新媒体给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本文将从创意表现形式、创意内容和设计三个方面对数字网络传播背景下的广告创意进行分析。
关键词:数字化;新媒体;广告创意
数字媒体的出现逐渐改变着人们使用媒体的习惯,继而改变了传统的媒体格局。同时,和媒体经营息息相关的广告产业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作为广告灵魂的广告创意在应对新媒体的冲击时,必然也需要做出相应的改变。
一、数字网络传播环境的特点
广告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同时也是一种信息传播活动。因此,社会营销环境和传播环境对广告的生存和发展往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1]大众媒体依旧是广告媒介的主体,但是随着数字网络时代的到来,当前广告媒体格局正在发生转变。以社交网站、网络游戏、手机终端等为代表的新媒介成为广告媒介的新宠儿。数字网络传播环境具有媒介形式丰富、信息传播广泛、互动性强等特点。受众以个人为中心,通过数字网络平台的各种媒介形式,以一种虚拟的网络社会形式将个人的想法、创意等信息资源广泛传播开来。数字技术的进步为这种传播提供了可能,并将信息生产、传播的主动权交给了受众。数字网络的这些特点解决了数字网络传播背景下的广告创意的智力资源聚合问题。信息的广泛传播扩大了智力资源的产生源泉,极强的互动性对智力资源的产生发挥了巨大的催化作用,丰富的媒介形式为智力资源提供了广大的`聚合平台。同时数字网络时代的广告受众,或者说消费者,他们获取产品信息的方式已经不再局限于被动地接收信息。他们会根据自身的需求,运用网络技术主动寻找符合自己消费需求的信息。其次,由于数字网络时代信息的大爆炸,在巨大的信息海洋中,他们对信息的判断更加严谨。不再单纯地相信广告提供的信息,也不再单纯地根据产品的品牌、口碑来进行选择,而是搜索多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选择一个最符合自己预期的产品。另外,消费者更加注重对产品的体验。如果一个广告不能让消费者知晓产品的使用感受,这个广告就很难打动消费者,也不会让消费者产生强烈的消费冲动。
二、数字网络传播背景下的广告创意特点
根据数字网络传播环境的特点,无论是媒介、受众还是创意都发生了变化。为了迎合新的社会营销环境和传播环境,广告创意也必定要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创意表现形式更丰富
传统广告的表现形式受媒介技术的限制,多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单一形式进行投放。数字技术的发展为广告的媒体投放创造了更多的可能性。数字技术使广告在投放时不受媒介形式、时间等因素的限制。在表现广告创意时,不仅可以充分使用视频、文字、图像等,还能通过超链接的手段让一个广告创意同时使用多种表现方式进行投放。目前在网络媒体中运用得比较广泛的广告形式主要有旗帜广告、按钮广告、关键字广告、电子邮件广告、游戏植入式广告等形式。[2]广告创意表现形式由平面化、单一化向立体化、多元化方向发展。
(二)创意内容更加精准
数字网络时代,消费者进行消费时更加注重自我与个性,每天接收的信息又呈现海量化、碎片化的特点。广告投放若想取得明显的成效,就需要将广告精准地投放到有相应需求的消费者手中。这就要求广告创意的内容要根据消费群的不同进行创作——通过数字技术,针对不同的消费者制定不同的创意,并进行准确的推送。例如,在京东商城注册账户时留下自己的邮箱,之后在京东商城进行一些产品搜索。当你浏览过的产品在近期内有促销活动,你注册时使用的邮箱就会收到相关的邮件。这相对于传统广告的“广撒网”式的投放是一种巨大突破。除了精准地抓住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外,广告创意内容应从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出发,在投放弹窗广告和Banner广告时,将能消费者吸引力的一些关键词,如“免费”“1元”等挑选出来,放在广告醒目的位置。
(三)创意设计非专业化
传统的广告制作过程需要专业的广告人来完成。在数字传播时代,广告人不是在广告创意的概念和制作上进行作业,更多的是对创意传播的管理。这对广告人的要求就不再只是专业化,而是全面化。数字网络为智力资源提供了聚合平台。数字网络传播极强的互动性为受众参与创意设计提供了可能。消费者在主动搜索自己需要的信息时,还会分享个人喜欢的创意内容。在巨大的网络社交平台中,一个好的创意往往不需要广告商主动进行大肆宣传,只需要由营销人员提出一个富含文化元的沟通元——可能是一张图片、一串文字——然后通过和消费者互动,以消费者感兴趣的话题吸引其主动参与广告创意的设计与构建中,形成一种创意——传播——再创意——再传播的循环模式,并通过消费者的分享传播得更广泛。例如,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播出后,消费者在各大网络平台上不断发挥想象力,创造了各类“舌尖上的XX”。“舌尖”二字脱离了原本的字面含义,增加了新的与美食相关的内涵,和食物相关的广告语更是与“舌尖”二字脱离不开。更多的受众因为媒体平台上火热的“舌尖”二字又在网络上搜索《舌尖上的中国》进行观看。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创意设计非专业化的成功例子。
三、结语
数字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传统媒体的媒体格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广告创意的发展要抓住数字网络传播环境的特征,从创意的表现形式、创意内容和创意设计等角度进行变革,才能更好地适应新的媒体环境,使广告业更加成熟。
参考文献:
[1]张金海,王润珏.数字技术与网络传播背景下的广告生存形态[J].武汉大学学报,2009,62(4):493.
[2]陶琳.浅谈数字空间中广告创意表现的特征及变化[J].新闻世界,2014(3):132.
[3]史云华.网络传播环境下广告发展的趋势[J].现代广告,2011(03):2.
[4]沈虹.创意传播的沟通元与广告创意传播[J].广告大观,
2012(04):8.[5]赵立敏.论中国广告创意理念的当代转型[J].广告大观,201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