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推荐5篇)
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近年来,随着农业发展的迅速推进,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变得尤为重要。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农业局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风险管理能力。因此,县农业局应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以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首先,县农业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组织机构。在组织机构方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或岗位,并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财务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其负责。
其次,县农业局应制定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应包括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的内容。在预算管理方面,应明确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会计核算方面,应强化会计凭证的管理和会计账簿的建立,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资金管理方面,应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收支管理和控制规范。在财务报告方面,应及时编制财务报表,并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此外,县农业局还应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在执行方面,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过程的监督和审查。在监督方面,应建立反馈机制,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综上所述,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的健全对于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县农业局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制定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并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以提高财务管理的效能和质量。
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财务管理是农业局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提高财务管理的效能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应加强对预算管理的规范。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基础,是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县农业局应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应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审查,确保预算的执行情况符合预期效果。
其次,应加强会计核算的规范。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是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的重要手段。县农业局应强化会计凭证的管理和会计账簿的建立,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会计核算过程的监督和审查,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外,应加强资金管理的规范。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是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和合理的重要手段。县农业局应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收支管理和控制规范。同时,应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最后,应加强财务报告的透明度。财务报告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成果,是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展示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县农业局应及时编制财务报表,并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靠性。同时,应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价,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综上所述,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对于提高财务管理的效能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县农业局应加强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和财务报告的规范,确保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应加强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和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
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理顺内部财务关系,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通则》、《会计准则》和本财务管理制度,正确行使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职权。坚持财经纪律,拟定和实施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细则。
2、积极协助领导制定本单位财务计划,编制财务预算,办理财务决算,及时反映监督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状况,考核分析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单位的财务核算、控制、考核、监督等管理工作,加强对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指导、监督,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加强行政事业经费、专项经费、预算外经费、职工福利(工资)经费和固定资产及其它财产的管理。
4、加强对水、电、房屋设施的管理。
5、履行农业局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和债权债务。
6、严格按照报销手续,把好财务报销关。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合审批程序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完善。
7、接受审计机关、财政机关和税务机关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8、财会人员必须公正、廉洁、勤政、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丧失原则,玩忽职守。
第三条统一管理,分级核算
1、局计财股统一管理全局预算内、外资金、专款专项资金和资产。
2、职工工资和政策性补贴,按人事、劳动部门核定标准,职工劳保福利按局统一确定标准发放,差旅费按财政部门规定标准报销,各单位不得自立名目,提高标准或重复发放和报销。
第四条主要经费管理办法
1、专项经费:专项经费按规定实行转帐或汇款,不得现金支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由使用单位事先拟出使用资金的具体方案。由主管财务的局长审签。各单位使用专项经费和下拨专项经费必须经分管局长审签同意。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要求做帐,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
2、医疗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我局已参加医疗体制改革,全局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均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局不再给职工生病住院垫支和报销医疗费,职工生病住院先由自己垫支,再到医保所凭证凭票审核报销。
第五条经费开支报销
1、严把开支关口。实行开支登记审批制度。由计财股统一印制开支登记卡,确需局财务室统一开支的,先由计财股审查并领填开支登记卡,在卡上注明开支事由,经主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开支。招待费注明招待的类别、客名、人数,接待标准,且谁招待、谁结帐、谁报帐;打、复印费要注明材料名称、页数、份数、纸型;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建立购、领用制度,且将领用表交财务室核对;小车费用和差旅费凭派车单报销。
2、严格报销审批程序。凭开支登记卡和票据先由计财科审核后,再由局长签字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3、严格报销时限。
4、包干到单位的事业经费,按局统一标准,由单位正职一支笔审批,单位正职的一切开支,必须由分管局领导审批。
5、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具等开支必须实行报告制。同时,对非生产性开支实行总额控制,不准突破。单位基本建设开支一律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6、植物检疫、农业执法罚没款等收费必须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和要求,实行财政专户存储,。
第六条固定资产
1、凡用财政拨款,基本建设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以及国家调配的固定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其管理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2、凡用局自有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集体资产,其所有权归农业局。
3、局财务室和建帐单位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定期盘点清查。个人占用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完善手续,建卡登记。职工调动,需归还借用的物资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和财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依据《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单位预算,坚持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切实管理好有限的预算资金,充分发挥好资金的`使用效益。
2、局机关的资金、资产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具体负责局机关经费收支预算、资金、财产的管理、监督、审核。
3、办公室财务人员应在局长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各项财务工作,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
4、办公室财务人员应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财经纪律,执行财政预算,管好、用好资金,定期盘点,核对各类资产,保证账账、账款、账物相符。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县会计核算中心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原则,组织好财务运作,管好票据、现金、票据审核手续等。
5、财务人员应积极主动为单位服务,每月按时向领导及财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报送报表,认真做好有关资金的上缴、划拨及经费核报工作,反馈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6、财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会计法》,对未经批准、手续不全或违反规定的开支有权拒付。
7、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年要及时将各类会计帐、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二、收入的管理
单位各项收入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帐,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支出的管理
(一)审批权限
1、机关财务审批制度
(1)机关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局机关所有财务支出票据都要有经办人签字,同时交办公室初审。数额在0.3万元以内(不含0.3万元,下同),由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批;数额在0.3万元至0.5万元实行大额资金支出签阅制和会签制,即:先填写大额资金支出签阅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纪委书记审核,局长签阅后,由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0.5万元以上实行会议研究和大额资金支出签阅制,即: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先填写实行大额资金支出签阅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再报纪委书记审核,经局长签阅后,由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
(2)机关财务计划支出审批制度。凡计划一次性开支在0.3万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核后实施;凡计划一次性开支在0.3万元至0.5万元的,由分管局长与局长协商后再实施;0.5万元以上的财务支出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再实施。
2、专项资金审批制度
局各项专项资金按有关规定程序由局长签阅后,由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需经会议研究的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由局长签阅后,由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
(二)公务经费开支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及报销。局机关日常办公用品,原则上一个月集中购买一次,各股室要提前向办公室申报采购计划,经办公室汇总审核,会计人员编制预算,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主任指派2人以上采购,财务人员登记入库。各股室需要的特殊办公用品,经办公室审核后,并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由需要股室与财务人员共同采购,所有办公用品须登记领用。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属于政府采购的物品须实行政府采购。
购买各种办公用品,必须附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若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加盖销售单位发票公章的购物清单。发票上未具体写明商品名称或未附清单等一律不予以报销。
2、车辆费用报销。机动车辆外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外出车辆由司机填制差旅费、车辆油料费报销单及时报销,非出差等原因不得超过20日,并经办公室主任初审后按程序报销;未经办公室安排出车或无故超过20日的,办公室有权不予审核,费用由司机承担。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结帐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外出本市需要更换配件或维修的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报局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机动车保险按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一投保。
3、差旅费借支、报销。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借支差旅费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到何地、办何事及计划天数,核定借款金额,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考察和调研等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和发票,按审批权限审批。
4、招待费报销。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市县内工作往来一般不招待,上级和外地、市来人,确需招待的,由经办人报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下发生的接待,由经办人付款后回单位报销,但事先必须向局长或分管局长汇报。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由办公室主任和财会人员根据各股室申报计划,按实际需要编制预算,报主要领导批准后购置。大型和数量较多固定资产购置,由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购置固定资产需实行招标的,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
2、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帐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办公室有权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3、购进低值易耗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帐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帐物相符。股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帐。
4、固定资产以股室为单位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到人。不得人为损坏,不得丢失。调出人员使用的公物,应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机关开支费用,一律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先报告,再开支,坚决执行按制度审批。一事一单,及时报账(一般在事后三天内结清,最多不超过一个星期),开支要有正式发票,要有经手人、分线负责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后才能报账。不准超预算开支。
(一)、资金管理
1、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由计财股按月造表发出通知单,银行代发,津补贴按季度发放。
2、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拔付程序为:施工方提出申请,项目办根据施工进度,核实计划,经分线负责人和值班负责人审核,审批表呈局长审批同意后按局长审定的资金数
量拔付。凡计划内的外拨资金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3、现金管理。财务上要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物分开管理。保险柜晚上不准存放现金。所有资金一律由计财股结算管理,并按时做好报表。非独立法人的二级单位不得单独设账。
(二)、招待费管理
1、凡县以上单位的局级和局级以上领导及乡镇书记、乡镇长来局联系或检查指导工作,由局里出面接待;机关其余股室因公事来客,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按标准统一安排。
2、机关公务接待由值班负责人分管,并负责具体安排。来客一律在机关食堂接待,取消所有餐馆、宾馆签单。
3、来客接待由责任股室或责任人先到办公室填写县纪委监制的《华容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登记卡》,报值班负责人签署同意后,由办公室按接待标准,在食堂安排就餐,由专职人员负责结算。任何人不得在非指定地点签单,也不得报销就餐费用。特殊情况需到宾馆和异地就餐的,由局长批准后凭发票按程序报批。凡未先申报的开支费用,不予列支。
4、县局召开的工作会议和一般业务工作联系,每桌不得超过150元;外单位来客视其就餐人数而定,6人以下每桌不得超过200元,6—10人不得超过300元;重要业务联系和上级主要领导接待每桌不得超过400元。特殊情况需特殊接待的报局长同意,可适当提高接待标准。一般来客用烟酒由值班负责人统一管理,统一采购交办公室,凭值班负责人通知登记领用,不发包烟。凡以县局名义的捐赠、协调开支,无论金额大小,均报局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5、严格按开餐通知单上的预算开餐,超过标准的由承办人自行承担。
6、招待需烟、水果、副食等物资的,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由办公室指定人员经办,否则,不予报销。
7、除省、市业务主管部门领导来华容或县领导来局指导工作外,原则上不得开房消费,如果确有需要,应由分线负责人向局长报告经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所有来客原则上不安排洗脚、按摩、卡拉OK等高消费活动,如确有需要,由分线负责人向局长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差旅费管理
1、县外出差须出示有关通知,报值班负责人批准方可凭据报帐;出县考察活动,报局长提交党委决定,经批准方可参与,按规定报账。
2、差旅费按县财政局有关规定进行补助。报销的车票必须注明时间和事由,属于经营活动及私差的车票不予报销。下乡只报销公汽车票,不报销打的、租车等费用。
附:差旅费报账标准。
1、生活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毗邻地区出差,出县境30华里以内(指单程,下同)的6元;30华里以上8元;市外省内12元;外省一般地区15元;特区20元(按在特区实际天数)。县内出差无生活补助。无重大业务往来和招商活动原则上不准报餐饮费。报了餐饮费的不再领出差生活补助。
2、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市内交通费3元,包干使用。自带小车的不补交通费。
3、票价补助:乘坐火车从晚8点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超过12小时的,享受票价补助。其中,乘坐火车慢车和直快列车的按硬座票价的60%计发;乘坐特快列车的,按特快列车硬座位票价的50%计发;乘坐空调特快和直快列车的,按空调特快和直快硬座票价的30%计发,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加发1天生活补助。
(四)、车辆管理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小车调度按先急后缓;先大事,重要事后其他事;先公事后私事的原则。县内出车,用车负责人应先天告知办公室;县外出车,应提前2-3天打招呼,以便及时调车。小车用油每月由值班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计财股长核定公里起度,计财股购油卡,小车司机加油领卡并及时上交。每百公里耗油控制在车辆规定以内,即越野车15—17公升,桑塔纳10—12公升。司机安全出车补助每月500元。
2、车辆出现故障后,司机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和值班负责人,造出维修计划,换下的大型配件交计财股验收,大修必须经局党委同意后方可进行。
3、严格控制租车。出县不准租车,县内除大型生产活动、生产会议、特殊重大事情可租车外,其他情况禁止租车,租车须由用车人到办公室填写租车申报单,经值班负责人签批后交承租司机。司机凭租车通知单结账,无租车通知单一律不予报销。使用局机关干部车辆,由局长或值班负责人审批,办公室登记通知出车,实行油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台车每天150元。
(五)、电话费管理
机关办公电话、宽带由财务室统一结帐,其他电话费一律不准报销。
(六)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由计财股专账登记,造出花名册。
2、因工作需要由专人保管使用的物品,需到计财股办理领用手续,工作变动时应原物移交。
3、机关工作人员要爱护财物,固定资产出现人为损坏,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七)、办公用品及财产添置、维修管理
1、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造出计划,值班负责人审批,由计财股统一采购,交办公室管理,工作人员按需领用。电脑维护及易耗品使用由办公室向值班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不报销办公室以外购置的办公用品发票。
2、财产添置及维修必须先报计划,由计财股审核预算,再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大型设备添置及维修,要经党委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并接受审计。机关常规水电维修按100元/月工资承包给水电工,维修材料经办公室、计财股核实报账。
(八)、文印管理
1、成立机关文印室,归口办公室管理。
2、机关各股室材料打印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后,送文印室打印。校对、装订均由当事人负责,并将底稿和2份正件存档。
3、材料原则上只能在局文印室打印、复印,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到外面打印、复印的材料,经值班负责人同意,由办公室在指定地点进行,否则不予报销打印、复印费。
(九)、福利费管理
机关医疗费已进入医疗保险,县局除血吸虫病治疗每人每次按规定报销外,不再报销任何医疗费用;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的,由工会组织慰问,每人每次不得超过200元;丧葬悼念由工会统一办理,同时报值班负责人批准,及时报账。
(十)、专项经费管理
1、所有专项经费必须入局财务账户,专项记账。
2、专项经费所有开支均需在开支前由分线负责人向局长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专项经费支出必须经分线负责人审签,值班负责人签批后方可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