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精选3篇)
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篇一
苏州市是中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城市之一,也是人才聚集的地方。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苏州市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苏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城区和郊区两个层次。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要高于郊区,以反映城市的高成本和生活水平。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苏州市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最新的调整,苏州市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6元人民币。这意味着,在城区工作的劳动者,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都应该按照这个标准来支付工资。这个标准的制定考虑了苏州市的经济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以及劳动者的生活成本等多种因素。通过设定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能够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避免了因为低工资而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和劳资矛盾。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苏州市郊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郊区的生活成本相对较低,苏州市郊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要低于城区。根据最新的调整,苏州市郊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4元人民币。虽然低于城区,但仍然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不仅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还有助于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方面,通过设定最低工资标准,能够避免一些企业以低廉的工资成本来获取不当利益,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另一方面,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也能够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平衡发展,避免劳动者因为低工资而导致的不满和社会不稳定。
总之,苏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通过设定不同的标准,能够反映出城区和郊区的经济差异,保障劳动者在不同地区的基本生活需求。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篇三
2016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近年来,我市通过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构筑起保障和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底线。
市人社部门提醒,企业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须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注意,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各级人社部门将结合岁末年初的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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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保与公积金吗?聘才网小编介绍,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与省一类地区同步上调140元,由原1680元/月调整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原14.5元/小时调整为15.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近年来,我市通过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构筑起保障和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底线。
市人社部门提醒,企业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须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注意,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应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各级人社部门将结合岁末年初的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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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苏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1、2015年度苏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关系到每个人新年度如何缴费的重要参数。
4月1日起,苏州市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上调,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00856元(1673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除了企业职工外,2015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
原规定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3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6738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5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302139元(2517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0428元(5036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5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93579元(7798元/月)。2、2015年度苏州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本次调整范围为我市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另行发文。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
各地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7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未达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继续调整。
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口径同时调整。
本次调整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于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