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精选6篇】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的重视,教育培训机构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为了确保教育培训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的内容。
首先,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应包括机构管理结构的建立。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结构应该明确,包括机构的领导层和各部门的设置。领导层应由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他们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教育背景,能够有效地领导机构的运营和发展。各部门的设置应根据机构的规模和业务需求进行合理划分,以保证工作的协调进行。
其次,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应包括师资队伍管理的规定。师资队伍是教育培训机构最重要的资源,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教育质量。因此,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师资队伍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等方面的规定。招聘时应注重选择有教育专业背景和相关经验的人员,并进行严格的面试和考核。培训方面应提供教育教学、心理辅导等相关培训,以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方面应建立起科学的考核机制,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
此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应包括学生管理的规定。学生是教育培训机构的服务对象,他们的学习状况和行为表现直接关系到教育培训机构的声誉和发展。因此,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招生、课程安排、学习辅导等方面的规定。招生时应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潜力,以确保学生能够适应培训机构的教学要求。课程安排方面应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和内容,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学习辅导方面应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师生互动,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最后,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应包括财务管理的规定。财务管理是教育培训机构运行的重要保障,它涉及到机构的经济效益和资金使用。因此,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支、财务报表、审计等方面的规定。资金收支方面应建立起严格的预算和审批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管。财务报表方面应建立起科学的财务报表制度,及时反映机构的经济状况和运营情况。审计方面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综上所述,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是教育培训机构正常运行的基础,它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保证学生权益和提升机构竞争力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教育培训机构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教育培训机构的快速发展,如何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成为了当前教育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
首先,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机构的运作。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应明确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以及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通过制度的规范,可以使机构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管理制度还可以明确机构员工的权责,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机构的整体运营水平。
其次,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教育培训机构的核心任务是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而管理制度可以通过规范师资队伍的招聘、培训和考核,保证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此外,管理制度还可以规范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完整性。通过管理制度的落实,教育培训机构可以提供更加符合学生需求和教育要求的教育服务,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
再次,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有助于保护学生权益。教育培训机构的服务对象是学生,他们的权益和利益应得到充分保护。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学生的招生、课程安排、学习辅导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学生的学习需求得到满足。同时,管理制度还可以规范学费收取和退费等财务事宜,防止发生不合理的收费行为。通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增强学生的信任和满意度,提升机构的声誉和品牌形象。
最后,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机构的竞争力。教育培训机构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只有具备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管理制度可以规范机构的运营和管理,提高机构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时,管理制度还可以规范机构的市场策略和营销活动,提升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通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对于规范机构运作、提高教育质量、保护学生权益和提升机构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教育培训机构应高度重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不断完善和改进,以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行和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篇三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附:因任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免除任课教师参与年终全校优秀教师的评选资格,由任课教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校区主任、副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承担连带责任;因课间管理不善导致安全问题的,由任课教师、校区主任、在场综合部领导、前台承担责任;因校区安全排查不过关导致的安全事故的,由校区主任、副主任承担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而学校负责人没有落实到位,由学校负责人承担责任。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篇四
一、担任每一门课程教学的专业或兼职教师,在上课之前必须首先备好课。严禁教师未备课就讲课。
二、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一堂课。备课必须按照所承担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备课须用专用备课簿,或备课打印资料。
三、学校教务处要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对备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改进,确保备课质量。
四、认可教师每次上课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并结合学员反馈意见,随时修改备课内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同一课程不同任课教师之间,应加强备课内容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的教学水平。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篇五
一、办公室在每年11月中旬,通过联络和发函形式,同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或企业联系培训要求,并于12月底前统计、整理。次年1月上旬,办公室根据征求的培训要求,编制相应的年度培训教学计划,经校长和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实施。
二、教务处应根据年度培训教学计划及时分解月度培训教学计划,并根据所制定的培训计划内容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期培训开班呈报手续和通知,提前7天落实相应的教学组织安排和教师的落实。
三、任课老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在培训前5天,编制好教学大纲,经学校教务处审定后实施。
四、学校后勤部门应在教育培训实施前3天落实好教学设施和后勤生活安排。
五、办公室应及时对各部门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到位的,要及时整改。如果学校整体培训计划予以调整,应在5天前,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并作相应落实。
六、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果基层要求调整的,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并由教务处拟定相应调整计划,经校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落实。临时性的培训计划,由教务处编制,报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和__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和提高职工素质的主要途径,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公司(以下简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并建立健全本部门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
第三条 加强职工能力建设、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对所属职工经常性地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是公司、部门、班(站)负责人的一项重要职责。
第四条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部门、班(站)三级教育培训网络体系,搞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各部门设部门级教育培训网络成员,各班站设班站级教育培训网络成员,负责各级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由公司经理任主任委员,公司其他领导任副主任委员,成员由各职能部门和二级机构的部门负责人组成。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负责审定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审核公司职工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推进教育培训、使用、待遇一体化机制的实施;研究有关教育培训的保障措施;对教育培训工作及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__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和促进公司教育培训工作。
2.根据__公司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制定公司职工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公司、部门、班(站)三级教育培训网络。
4.管理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
5.对公司所属各部门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6.负责公司中级工及以下生产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及培训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公司高级工及以上生产技能人员到省公司所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职业资格培训的工作;负责组织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7.负责省公司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处下达的关于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技能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的落实。
8.负责职工在职学历教育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
9.负责向省公司报送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总结。
第八条 政治工作部负责公司中初级管理人员、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九条 局长工作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第十条 安监部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技术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 工会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部门级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职责
1.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本部门年度培训需求。
2.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3.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4.按时向人力资源部报送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各类统计报表。
5.建立健全所属职工培训档案。
第十四条 班站级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职责
1.按时向所属部门报送本班站年度培训需求。
2.按照所属部门要求开展现场培训工作。
3.按时向所属部门报送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4.按时向所属部门报送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各类统计报表。
5.建立健全所属职工培训档案。
第三章 分类及要求
第十五条 职业资格培训。职业资格证书是企业聘用员工的根本依据,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必须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十六条 岗位培训。按照岗位规范(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岗位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员工取得岗位资格证书上岗后,还应定期参加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的岗位适应性培训,以及后期岗位资格的认定培训。
第十七条 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要坚持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更新和完善员工的知识结构,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 在职学历(位)教育。在职学历(位)教育是提高员工文化水平和改善专业知识结构的重要途径。对于未达到所在岗位规范要求学历(位)层次的员工,鼓励其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位)教育。
第十九条 新进人员的培训。新进入公司系统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人员,按要求必须参加省公司岗前培训和公司见习及岗位实习培训。
第四章 管理和实施
第二十条 编制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应紧密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制定以提高职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第二十一条 每年10月15日之前,各班站根据班站工作要求和职工培训需求提出下年度培训申请,报所属部门;各部门根据所属班站的培训申请,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下年度培训计划,并填报《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于10月20日之前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实际对各部门申报的培训计划进行汇总、审核、调整,编制公司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经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审阅批准后于10月30日前报局长工作部;局长工作部将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入年度综合工作计划中,经过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公司领导审阅后经公司经理签发以文件下发全公司。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依据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逐月上报局长工作部安排为月度工作计划,按要求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安排培训的,部门应提前写出书面培训计划变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和局长工作部。培训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记录表》(见附件2)报人力资源部以及相关部门,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部门或班站培训员应及时将参加培训的职工培训情况如实填写到《员工培训考核登记表》(见附件3)中。
第二十三条 外出培训,必须是列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年度短期培训计划的培训班或经主管教育培训经理批准的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其它培训班,否则,其费用不列入教育经费。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外出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职工,培训结束后,写出书面学结(见附件4)交部门或班站培训员,并根据所在岗
位实际必要时有责任向本专业有关同志讲授学习内容;培训员将职工培训情况如实填写到《员工培训考核登记表》中,同时将其学结、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学员学籍卡等相关资料存入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培训合格者,其培训费、资料费、差旅费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培训不合格者,一切费用自理。
第二十五条 经批准外出参加职业资格培训或职称评审相关培训的职工,培训结束后,部门或班站培训员应及时将其培训情况如实填写到《员工培训考核登记表》中,同时将其培训合格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存入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培训合格者,其培训费、资料费按公司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自理;培训不合格者,一切费用自理。
职工取得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鉴定,其相关费用自理。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英语、计算机等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职称评审,其相关费用自理。
第二十六条 鼓励职工并督促不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自费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夜大、电大、职大等在职学历(位)教育培训,部门或班站培训员应分阶段将其培训情况如实填写到《员工培训考核登记表》中。凡取得与所在岗位专业对口学历证书的,按有关规定享受一定待遇。
第五章 措施与保障
第二十七条 加大对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大峪供电所培训基地和虎岭变电站培训基地的管理力度和软硬件设施的投资力度,为搞好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
第二十八条 组建以公司优秀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技能人员为主以外聘院校专职教师为辅的兼职教师队伍(名单见附件5),进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十九条 列入公司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的内部培训班(每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天)每班组织费200元;资料根据培训班实际参加人数及需要发放;教师课时费标准为内聘兼职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是高级技师的15元/课时,具有中级职称或是技师的12元/课时,具有初级职称或是高级工的10元/课时;外聘教师课时费面议。
第三十条 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技能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以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三十一条 对于未获得相应岗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的职工,公司应组织其参加相应的培训及鉴定,取得本岗位必需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二条 公司教育培训经费应按规定足额提取,保证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章 考核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 公司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公司双文明考核目标。
第三十四条 公司每年按照《__公司教育培训工作评估细则》,进行自我考核与评估,并将评估报告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省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五条 职工教育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职工上岗、转岗、定级、任职、职称评定、评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