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最新6篇)
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 篇一
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增加,各级政府和组织都设立了各种各样的专项资金,用于特定领域的发展和改善。然而,由于专项资金涉及的资源和利益较为敏感,其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应该具备明确的目标和指导原则。这些目标和原则需要与专项资金的用途和目的相一致,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同时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例如,一些教育专项资金的目标可能是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因此管理制度应该确保资金的使用能够真正达到这些目标。
其次,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应该具备透明和公开的特点。透明度和公开性可以有效地避免腐败和滥用资金的问题。管理制度应该规定相关资金的使用范围、程序和标准,并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公开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此外,利益相关者也应该有权利了解和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以确保专项资金的正确使用和最大化效益。
第三,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应该具备严格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只有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执法,才能确保专项资金的合法使用和防止滥用行为。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评估和监察等方式,执法机制可以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方式。同时,相关监督和执法机构应该具备独立性和权威性,以确保其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最后,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应该具备灵活性和适应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专项资金的用途和目标可能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管理制度应该具备相应的调整和变更机制,以确保专项资金能够及时满足新的需求和挑战。此外,管理制度还应该具备灵活的资金使用规定,以便适应特定项目和情况的需要。
综上所述,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够保障专项资金的合法使用和最大化效益,还能够提高社会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一个健全的管理制度应该具备明确的目标和指导原则、透明和公开的特点、严格的监督和执法机制,以及灵活和适应的特点。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效组合,专项资金的管理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 篇二
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针对不同领域和目的的专项资金,合理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和最大化效益。以下是一些管理制度的关键要素和实施方法。
首先,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应该具备明确的目标和指导原则。这些目标和原则需要与资金的用途和目的相一致,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同时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例如,一些环保专项资金的目标可能是改善环境质量和推动可持续发展,因此管理制度应该确保资金的使用能够真正达到这些目标。
其次,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应该具备透明和公开的特点。透明度和公开性可以有效地避免腐败和滥用资金的问题。管理制度应该规定相关资金的使用范围、程序和标准,并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公开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此外,利益相关者也应该有权利了解和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以确保专项资金的正确使用和最大化效益。
第三,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应该具备严格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只有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执法,才能确保专项资金的合法使用和防止滥用行为。监督机制可以包括内部审计、外部审计、评估和监察等方式,执法机制可以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方式。同时,相关监督和执法机构应该具备独立性和权威性,以确保其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最后,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应该具备灵活性和适应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专项资金的用途和目标可能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管理制度应该具备相应的调整和变更机制,以确保专项资金能够及时满足新的需求和挑战。此外,管理制度还应该具备灵活的资金使用规定,以便适应特定项目和情况的需要。
综上所述,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对于资金的合法使用和最大化效益至关重要。一个健全的管理制度应该具备明确的目标和指导原则、透明和公开的特点、严格的监督和执法机制,以及灵活和适应的特点。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有效组合,专项资金的管理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 篇三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 篇四
一、奖励制度:
(一)嘉奖(a类):
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1.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2.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的;
(二)记功(b类):
记功类奖励奖个人200元至5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全公司通报表彰;(以下三项节约成本均在5000—10000元以内者)
1.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建设成本成效显著者;
2.杜绝浪费,发现公司内或施工方人员的浪费现象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的;
3.提出建议,改进施工工艺、流程,经实际验证成果显著的;
(三)记大功(c类):(节约成本均在10000元以上者)
记大功奖励奖个人1000元以上,视具体情况由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员工大会表彰。
二、处罚制度:
(一)警告类(a类):
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罚,不扣除个人薪金;情节相对较重者给予劝诫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50元至100元罚款,本部门内通报;
1.不服从部门经理的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脱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应承担的责任;
2.消极怠工,在部门办公场所内发牢骚,发泄个人情绪的;
3.不按本部门规定参加例会及其他会议的;
4.对施工作业点的巡查不按规定次数进行,或者漏查;巡查过种中只走形式不重质量的;
5.不按规定填写管理日志、忘填、漏填,事后进行补填的;
(二)记过类(b类):
记过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200元至8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
1.不按规定制作周报、月报、计划、总结等文书材料的;
2.超过规定的时限传送文件或上报的,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
3.未按规定程序,部门内、部门外的工作制作联系单,走工作流程的;
4.在外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发泄私人不满情绪或牢骚的;
5.个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通过部门经理或其他人发现的;
6.对于上级领导工作的整改内容未按时完成,或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但不及时上报的;
7.半年内受到警告类处罚三次以的;
(三)留岗查看(c类):
留岗查看处罚:情节较轻者扣除当月个人薪金1000元到__元;情节较重者留岗
查看期为一个月至三个月,留岗查看期间停发个人薪金,且对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全公司通报批评。
1.不按图纸施工,造成工程工期延误,需返工整改的(特殊情况除外);
2.工程整改两次以上仍不能验收通过的(特殊情况除外);
3.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4.工作过程中,过失泄露公司机密的;
5.工作过程中没有成本控制意识,不注意节约,办公用品、施工材料浪费严重,或发现施工人员的浪费现象不制止的;
6.半年内受到记过类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开除(d类):
开除类处罚,公司除名,扣除个人当月全部所得,并承担全部损失。
1.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有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其他财物,或接受其安排的娱乐休闲活动的;
3.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未经公司同意在同行业企业中兼职的;
4.留岗查看期内仍不悔改,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不予留用的。
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项目经理部人员及劳动纪律管理
第1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变动和调整要遵循严进严出的原则。
第2条项目经理部的人员考核要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3条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关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时间规定参见企业总体管理制度。
第4条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单》,以备记录并将记录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
第5条工作中严禁聊天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影响他人工作。
第6条必须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与财物。
第7条对办公物品的领用进行统一管理,要先计划、批准,后统筹、安排、领用,避免浪费。
第8条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工作外,均不得做出有害和影响企业及部门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应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第9条不准接受外单位的宴请或收受与变相收受礼品,如有发现立即进行严厉处罚。
第10条项目经理部人员如需进行对外招待,必须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11条项目经理部对所有招待费、交通费实行统一管理,即发生费用前要经过申请和批准,发生费用后要经过审核,然后统一报销。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管理
第12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和计划的.种类
(1)工程进度目标和计划。
(2)工程质量目标和计划。
(3)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4)项目经理部总体目标与计划。
(5)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计划、目标。
(6)项目经理部岗位与人员编制目标、计划。
第13条项目经理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考核
(1)项目经理部的各级工作目标生效后,项目经理部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目标、计划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3)将工作目标与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工程进度、质量管理
第14条项目经理部进度、质量管理以进度、质量与目标及签订的合同、协议为依据。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
第15条项目经理部工程现场管理以签订的承包与合作合同、协议及制定、审批的目标与计划为依据。
第16条工程现场管理必须贯彻企业的形象宣传策略,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和提升企业的无形资产。
第17条具体管理办法同进度、质量、投资管理。
第五章、项目经理部资料与文件管理
第18条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和文件必须体现工作责任的可追溯性,如出现追溯性不强或资料分不清责任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相应工作环节的负责人员对资料和资料反映的相关工作环节负全责。
第19条项目经理部的工程资料与文件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如出现资料失真或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资料管理人员与资料反映的相关环节的负责人对该工作负全责。
第六章、项目经理部工作信息管理
第20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要遵循及时、透明的原则。
第21条项目经理部的信息管理工作可分为项目经理部内部与项目经理部外部两个部分,所有项目经理部人员必须建立信息系统的概念,即企业是一个整体信息系统,项目经理部则是企业的一个信息子系统。为使企业保持整体良性运作,必须使企业与外部、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及工作相关部门的信息流动及时、准确,从而产生良好的组织行为,减少消耗,提高效率。
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 篇六
第一条、项目办工程管理人员条件
1、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
2、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第二条、工程管理人员坚持主材料必须进场验收。
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须会同监理人员对材料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并同时签证,必要时,还须有顾客签证。作好记录以备检验。
第三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2、符合在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条、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五条、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和企业的相关标准,施工作业规范,开展质监工作。正确处理好顾客、企业、施工队三者的相互关系,事事处处顾及企业的利益和信誉,
第六条、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验收,并在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记录决不允许弄虚作假,项目建设或交付使用后,如发现存在问题,经检查,验收记录和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必须追究责任。
第七条、项目办负责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质量负责,作为公司项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员,承担以下责任:
1、施工现场有违规行为,每次扣罚50元;如在施工现场重复发现三次以上违规行为,作下岗处分
2、主材料进场如不及时参与检验、验收,每出现一次扣罚50元,如发生质量上的问题,由项目办负责人和工程管理人员负全责,作下岗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出现投诉且反映的问题属实,确认是责任人员责任的,每出现一次扣罚当月工资;如属重大失职行为,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作下岗处理并赔偿损失;
4、项目办管理人员管理工程项目全年无差错的,年终一次性奖励1000元——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