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实用4篇)
行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一
行政机关食堂是为公务人员提供饮食服务的场所,其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如何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行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首先,行政机关食堂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这个机构需要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食堂经理、厨师、食品安全监督员等。他们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运营和监督食堂的日常工作。
其次,行政机关食堂的食品采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应优先选择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食堂管理机构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行政机关食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食品安全监督员应定期对食堂的卫生状况、食品加工过程以及食品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此外,食堂管理机构还应加强对食堂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行政机关食堂应提供多样化、均衡的餐饮服务。应根据公务人员的需求和健康状况,合理确定菜单,提供营养丰富的饭菜。同时,还应提供食品的营养成分和热量等相关信息,帮助公务人员合理选择食物,保持健康的饮食习惯。
最后,行政机关食堂应加强与公务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可以定期组织食堂用户满意度调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同时,还应建立投诉和建议的反馈机制,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困扰。
总之,行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否关系到公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通过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严格食品采购、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提供多样化的餐饮服务和加强与公务人员的沟通,可以有效提升行政机关食堂的管理水平,为公务人员提供更好的饮食服务。
行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二
行政机关食堂是公务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制度的优化和创新对于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如何建立一个现代化、智能化的行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首先,行政机关食堂应引入现代化的设备和技术。例如,可以采用智能化的点餐系统,公务人员可以通过手机App或自助终端机进行点餐,提前预定菜品,减少排队等待时间。同时,还可以引入自动化的厨房设备,提高食品加工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行政机关食堂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可以建立食堂管理系统,实现对食材采购、库存管理、菜品研发等过程的全程监控和管理。同时,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了解公务人员的饮食偏好和消费习惯,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餐饮服务。
第三,行政机关食堂应倡导绿色环保的理念。可以推行“无餐具日”和“限塑令”等措施,减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和塑料包装的使用,提倡公务人员自带餐具和使用环保袋。同时,还可以推广“精准供应”模式,根据公务人员的需求,减少食材的浪费。
第四,行政机关食堂应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合作。可以与相关企业合作,引入新鲜的农产品和有机食材,提供更加健康和优质的食品。同时,还可以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饮食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公务人员的饮食意识和健康素养。
最后,行政机关食堂应鼓励创新和改进。可以定期组织厨师创新菜品的比赛,鼓励他们开发新颖、美味、健康的菜品。同时,还可以鼓励公务人员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食堂管理的决策和改进。
总之,建立一个现代化、智能化的行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引入现代化设备和技术、加强信息化建设、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合作以及鼓励创新和改进,可以使行政机关食堂成为一个高效、便捷、健康的餐饮场所。
行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人员职责
第一条 食堂管理员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行装科长领导下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帐务管理,及时填制凭证和有关报表,做到帐面清楚、帐物相符、数据准确。负责对食堂成本进行核算管理,月底按时报表,保障现金使用。
(二)负责炊事员、餐厅服务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及事务管理。
第二条 炊事员职责:
(一)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炊事技术,讲究营养,搞好卫生,保证饭熟菜香。
(二)爱护餐厨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三)搞好个人及公共场所卫生,坚持餐具消毒制度,保持环境整洁。
(四)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着装上岗,严格操作程序。
第三条 服务员职责:
(一)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牢固树立不怕苦、不怕累的思想,提高服务意识,保证服务质量。
(二)礼貌待客,微笑服务,举止端正,服务规范、得体、大方,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打斗。
(三)搞好食堂卫生,爱护、使用好各种餐饮用具,要做到每餐消毒,预防各种疾病的传染。
(四)保持个人卫生、服装整洁,工作期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第二章 食堂管理
第四条 设备管理:
(一)食堂内的物品包括炊具、餐具、桌椅、制冷设备等所有固定资产。
(二)所有物品登记造册并由专人管理。
(三)专管人员对所管物品要经常保持其性能良好,整洁干净。 对所管物品的非正常损坏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 材料及实物管理:
(一)材料及实物包括日常购进的主副食原料、烟酒糖茶、水果等其他接待性礼品。
(二)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要确保食品及原材料进货渠道的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保管人员应对采购人员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安全合格的食品原材料办理入库等相关手续,物品摆放到位、有序。
(三)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存储食品挂牌标出进货日期;在贮存场所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保管人员对所管物品要心中有数,及时向食堂管理员汇报常用物品的库存情况。食堂管理员、保管人员、炊事人员不得把食堂原材料携带出去,一经发现,将处以十倍的经济处罚。
第六条 就餐管理:
(一)工作日内早餐应在7:00—8:00,午餐应在11:50—12:20,随到随吃。
(二)供餐对象是法院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含合同制司法警察、聘用制书记员、临时工作人员),上述人员的早、中餐免费供应。离退休人员和干部家属、物业管理人员、在院务工人员需在食堂就餐,原则上不提供,确有需要的,应按市场价格收取餐费。
(三)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要先刷卡(早、中餐各刷一次,且一天只能刷两次),再由工作人员分餐,自由围桌就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包厢就餐,不得将餐具和主副食品带出餐厅,饭后应将所用餐具和剩饭菜放在食堂指定位置,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工作间。
第三章 安全卫生
第七条 食堂使用燃气具时必须按规范操作,工作完毕,关闭开关,并认真检查有无漏气现象等情况。
第八条 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应报告水电维修人员及时处理。食堂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电工处理,食堂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第九条 工作人员在临下班前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关闭照明、风扇、燃具总阀,切断炊事机械等设备的'电源。
第十条 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食堂。
第十一条 食堂、厨房卫生要求:
(一)食堂、厨房每餐后要及时擦扫干净,台布、椅罩要经常换洗,各类物品要勤整理、勤擦拭,使之整洁有序,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二)食堂、厨房排水应保持畅通,污水应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
(三)食堂厨房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禁止携带有毒化学药剂等进入。
第十二条 炊具、厨具、食具卫生要求:
(一)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切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刀板不能混用并分别保管。
(二)笼蓖、菜盆、饭菜勺等小炊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晾干、放置有序。
(三)锅、锅盖、笼屉、发面盆缸等较大的炊具用后以热水洗净擦干,每周用碱水刷洗一次。
(四)机械用具(绞肉机、切菜机、压面机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五)食具要定期消毒,病员食具要专用独放,不得外借,防止传染。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
(二)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上班时不吸烟,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仪表整洁。
(四)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前、便后或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
(五)不应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
第四章 接待管理
第十四条 院里的所有接待原则上都安排在院机关食堂,未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在院外安排接待的,餐费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 接待标准由行装科分管接待的负责人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按照院里的有关规定确定。各庭室科局包干经费中列支的费用由各庭室科局负责人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 凡需在食堂安排接待,一律在开餐一小时前告知食堂管理员,由食堂管理员通知食堂工作人员采购、制作食品。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篇四
一、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饭堂,排队买菜要遵守纪律,不得拥挤、插队。
二、寄宿生必须在饭堂内就餐。就餐学生不得将饭菜拿到教室或宿舍。
三、保持食堂安静,就餐时不得在饭堂内跑动,敲打碗筷或大声喧哗,严禁争吵、起哄。
四、保持食堂清洁,不随地吐痰或乱抛其他东西,要爱惜粮食,吃剩的饭菜倒在规定的桶内,不得随意乱倒。
五、爱护饭堂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要从重处理。
六、尊重食堂工作人员,说话有礼貌,不得与炊事人员争吵或辱骂炊事人员,对食堂工作有意见,可向班主任或校膳食委员会反映,不得意气用事,不准借故吵闹。
七、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厨房,以免影响厨工操作,保证安全卫生。
八、以上规则要求同学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行政机关食
堂管理制度 篇5
一、严格遵守《食堂卫生法》,认真执行上海市有关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二、炊事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工作时不戴戒指,不抽烟,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并要进行定期体检。
三、食堂内应整齐清洁,做到勤洗勤扫。食堂四周应做到场地平整、清洁、无积水。熟菜间应密封和配置纱罩,食物盛器有生熟标志,使用的食物盛器及代价券必须每次都经过消毒处理。
四、认真选购各种蔬菜及食品,不要贪图便宜,买变质乃至腐烂的食品,按上海市有关卫生条例做好食物的留样工作。
五、加工食品,炒菜时要生熟分开,包括刀、砧板、抹布、盛器都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原料到成品形成一条龙操作。
六、食堂加工场所要有洗水池,做到蔬菜、荤菜与餐饮器具分开清洗,泔脚桶加盖,防止食品污染。食品要烧熟煮透,严禁使用塑料制品做盛器。
七、保证工地开水供应,开水桶加盖上锁。
八、由食堂负责人对食堂的食品、卫生、消毒、清扫工作进行每天督促检查。发现各种传染疾病要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隔离工作。
九、食堂内,苍蝇、蚊子、蟑螂、老鼠的密度要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准,做好防“四害”工作,落实卫生措施,防止食堂成为“四害”的滋生地。
十、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和工地管理人员对食堂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