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考试指南(优质3篇)
资产评估师考试指南 篇一
资产评估师考试是资产评估行业中的重要考试之一,对于想要成为资产评估师的人来说,准备充分并且合理的备考计划是非常关键的。在本篇文章中,我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备考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指南和建议。
首先,了解考试大纲和题型是备考的基础。考生应该仔细阅读考试大纲,了解考试的内容范围和重点。同时,要熟悉考试的题型和要求,例如选择题、填空题、案例分析题等。掌握这些基本信息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制定备考计划和选择合适的学习材料。
其次,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材料和辅导课程。市面上有许多资产评估师考试的学习材料和辅导课程,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习惯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材料。一般来说,备考资产评估师考试需要掌握的知识包括资产评估理论、评估方法、评估报告编写等方面,因此,学习材料和辅导课程应该全面覆盖这些内容。
第三,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备考资产评估师考试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制定一个合理的备考计划是非常重要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学习进度,合理安排每天的学习时间和内容。同时,要注意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避免过度疲劳对学习的影响。
第四,进行模拟考试和错题复习。模拟考试是检验备考效果的重要方式之一。考生可以通过模拟考试了解自己的备考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进行错题复习和强化训练。这样可以帮助考生熟悉考试的题型和要求,提高应试能力。
最后,保持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学习状态。备考资产评估师考试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考生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学习状态。在备考过程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是正常的,考生要坚持下去,相信自己的能力和努力,相信通过努力可以取得好的成绩。
总之,备考资产评估师考试需要考生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和备考技巧。通过了解考试大纲和题型、选择适合的学习材料和辅导课程、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进行模拟考试和错题复习以及保持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学习状态,考生可以更好地备考资产评估师考试,取得好的成绩。祝愿所有备考的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资产评估师考试指南 篇二
资产评估师考试是对考生在资产评估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考核的重要考试。在备考过程中,掌握一些备考技巧和方法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应对考试。在本篇文章中,我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备考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技巧和建议。
首先,重点复习和巩固基础知识。资产评估师考试的内容非常广泛,考生需要掌握资产评估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评估报告的编写要求等。因此,在备考过程中,要重点复习和巩固这些基础知识。可以通过刷题、做笔记和总结等方式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提高备考效果。
其次,注重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资产评估师考试中,案例分析题是一个重要的考察点,考生需要通过分析实际案例,运用所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评估。因此,在备考过程中,要注重练习案例分析题,并且要注重实际操作,例如对实际资产进行评估和编写评估报告。这样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和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多做练习题和模拟考试。练习题和模拟考试是备考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做大量的练习题和模拟考试,考生可以熟悉考试的题型和要求,提高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同时,可以通过做题和模拟考试了解自己的备考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进行强化训练和复习。
第四,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和休息。备考资产评估师考试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考生要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和休息。可以制定一个详细的备考计划,合理安排每天的学习时间和内容。同时,要注意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当的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对备考的影响。
最后,保持自信和积极的心态。备考资产评估师考试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考生要保持自信和积极的心态。在备考过程中,会遇到困难和挫折,但是只要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的能力和努力,相信通过努力可以取得好的成绩,就一定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总之,备考资产评估师考试需要掌握一些备考技巧和方法。通过重点复习和巩固基础知识、注重案例分析和实际操作、多做练习题和模拟考试、合理安排备考时间和休息以及保持自信和积极的心态,考生可以更好地备考资产评估师考试,取得好的成绩。祝愿所有备考的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资产评估师考试指南 篇三
2017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指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现将2017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资产评估师考试指南,欢迎阅读。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以前年度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9:00至7月15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
2017年9月1日9:00至9月10日24:00为补报名时间。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人员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平台),或直接登录http://182.92.48.58/f_link.html。
(二)填报报名信息
1.首次报名人员,登录考试平台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电子图片。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校大学生须上传学生证电子图片。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电子图片。
2.非首次报名人员,直接登录考试平台选择报考科目。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动,应做相应修改。
(三)缴费
1.考试费为每科次人民币95元,通过考试平台支付。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24:00。
2.缴费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考试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态。除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外,其他信息不能更改;错报、误报责任自负,考试费不予退还。考生可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登录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3.未缴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四)补报名期间,未报名或未完成报名流程人员可补报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7年9月1日8:00至9月10日24:00。已完成报名的考生,可以变更考试城市,不能变更考试科目。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自2017年起, 考试科目由原《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5科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4科。为保证考试科目调整平稳过渡,原5个科目考试形式继续保留1年。
1.首次报名人员及未取得任意一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非首次报名人员,参加新科目考试。
2.2012年至2016年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可按照以下两种情况选择其一进行报考:
(1)
按照原来5个考试科目要求,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若考试结束后仍未全科通过,则有效成绩对应转换至新科目。(转换方法详见下表)原考试科目
新考试科目
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基础
资产评估实务(二)
资产评估
机电设备评估
建筑工程评估
资产评估基础
资产评估实务(一)
资产评估实务(二)
财务会计
经济法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2)参加新科目考试。有效成绩按上述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
自2018年起,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均按《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资产评估实务(二)》4科进行。
(二)考试大纲
《2017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委员会审定,由中评协发布。报名人员可登陆中评协网站下载。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王码、极品、万能五笔输入法。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1.新考试科目:
2017年11月4日 09:00-12:00 资产评估基础
2017年11月4日 14:00-17:00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2017年11月5日 09:00-12:00 资产评估实务(一)
2017年11月5日 14:00-17:00 资产评估实务(二)
2.原考试科目:
2017年11月4日 09:00-11:30 经济法
2017年11月4日 13:00-15:30 财务会计
2017年11月4日 17:00-19:30 机电设备评估
2017年11月5日 0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
2017年11月5日 14:00-17:00 资产评估
(二)考试地点
原则上考试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评协根据《2017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编写了4个新科目和5个原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
八、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登录考试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以中评协通知为准。
九、成绩认定和证书领取
(一)成绩认定
1.除《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试卷卷面分满分为150分外,其他科目试卷卷面分满分均为100分。答卷由中评协组织评阅。
2.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中评协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认定后,由中评协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原科目有效成绩调整为新科目后,有效成绩从2017年起算。
(二)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中评协通知领取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时,考生应持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原件至所在地地方协会进行现场审核。材料原件包括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申请免试材料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十、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符合报名条件报考新科目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原科目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经济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经济法》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科目或者《机电设备评估》科目。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或本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科目。
(三)免试申请程序
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当于2017年6月15日至7月15日登录考试平台,下载并填写免试申请表。持免试申请表和免试申请材料原件到所在地地方协会进行免试资格审核。
考生可于2017年8月15日至8月30日登陆考试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协议》和《考试诚信承诺书》。
(二)考生在考试前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工作规程》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中评协将于2017年9月30日至11月3日开通资产评估师考试机考练习。考生可登陆考试平台提前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考试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评协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评协将通过网站http://www.cas.org.cn和微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考试相关消息,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拨打010-88339662 (工作日9:00—17:00),或将问题发送至考试报名专用邮箱:ksbm@cas.org.cn;咨询与考试平台相关的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531-66680723,66680726,66680738 (工作日8:30—18:00)。
(七)中评协不举办考前培训,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相关考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