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虎门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最新6篇】
红安县虎门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 篇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的高速传播,学校教育在言语和文字的规范使用方面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为了保障学校教育的质量和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红安县虎门小学制定了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旨在促进学生正确使用语言和字词,培养他们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明礼仪。
首先,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明确了学生在校园中使用语言和字词的规范。学生在校园中必须使用规范的语言和字词,不得使用粗俗、低俗、猥亵等不良用语。同时,学生还需注意语音语调的得体运用,不得大声喧哗、争吵,要保持良好的语言环境。这些规定的制定和执行,使得学生们在校园中能够更好地尊重他人、注重礼仪,增强师生之间的和谐关系。
其次,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强调了教师的示范作用。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和引导者,必须严格遵守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并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师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不得使用错误的语法和用词不当的表达,以免给学生带来错误的示范。同时,教师还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语言文化活动,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化素养。
此外,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还注重了家长的参与和监督。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教师,他们的言行举止对学生的影响至关重要。学校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生的语言教育,与学校共同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习惯。同时,学校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介绍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的要求和执行情况,接受家长的建议和意见,形成家校合力,共同推动学生语言教育的发展。
最后,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还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对于违反校园用语用字规范的学生,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学校还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言行规范,培养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明礼仪。
总之,红安县虎门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为学校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规范学生在校园中的语言和字词使用,培养他们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明礼仪,促进了学校教育的质量和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这一制度的实施,将为学生的个人成长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红安县虎门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 篇二
校园用语用字是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和文明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育质量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在校园中的语言和字词使用,红安县虎门小学制定了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旨在培养学生正确的语言习惯和文明礼仪,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素质。
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首先要求学生在校园中使用规范的语言和字词。学生在校园中必须遵守校园用语用字规范,不得使用粗俗、低俗、猥亵等不良用语。他们需要注意语音语调的得体运用,不得大声喧哗、争吵,要保持良好的语言环境。通过这样的规定,学校希望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培养他们尊重他人、注重礼仪的意识和能力。
其次,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强调了教师的示范作用。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和引导者,必须严格遵守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并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语言表达能力。教师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不得使用错误的语法和用词不当的表达。他们还要通过示范和引导,帮助学生学会正确使用语言和字词,培养他们良好的语言习惯和文明礼仪。
此外,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强调了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学校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生的语言教育,与学校共同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习惯。家长要关注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明礼仪,及时纠正学生的错误用语和不当行为。同时,学校还将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介绍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的要求和执行情况,接受家长的建议和意见,形成家校合力,共同推动学生语言教育的发展。
最后,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还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对于违反校园用语用字规范的学生,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学校还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言行规范,培养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明礼仪。
总之,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为学校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通过规范学生在校园中的语言和字词使用,培养他们良好的语言习惯和文明礼仪,促进了学校教育的质量和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这一制度的实施,将为学生的个人成长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红安县虎门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 篇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校园用语用字进一步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监督检查采取平时监督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教师的语言文字监督检查,政教处负责学生规范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在日常工作中,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对其所负责处室、教研组和班级用语用字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第五条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除平时加强对各部门用语用字情况的监督检查外,还要负责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校园用语用字情况的集中检查,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检查或抽查。
第六条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七条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检查的结果与教师的绩效考核成绩、评比文明班级挂钩。
第八条 本制度自二0xx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红安县虎门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 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县教育局、县语委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服务,特制定本要求:
一、常规管理
1、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分管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会议。
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主管领导认真检查落实。
3、校园设警示标语牌、永久性标语牌;在学校走廊、张贴有关于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时时提醒学生养成加强说普通话的意识;在教学楼、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设“请说普通话,请用规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园内形成人人都说普通话,都使用规范汉字的氛围。
4、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校牌、室名牌;学校的公文、文件文头和校刊校报的刊头报
头学校的公章、印鉴、图章;自编自印的各类印刷品等几个方面的用字必须规范化、标准化。
二、教学管理
1、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应使用普通话,在板书、批改作业、家校联系册、科研论文、案例等中写规范汉字;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
2、在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中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加强对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教案、等用语用词的规范审核把关。
4、把普通话口语课作为拓展型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固定任课教师,使用统一教材,着重提高学生口语表达能力。
三、师资管理
1、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条件,新教师上岗条件,教师继续教育内容。
2、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四、学生管理
1、“各科教学都应加强对学生规范意识和能力进行培养”和“作业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课堂中与教师和同学交流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言力求清晰明了。作业书写工整,不写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
2、学生在校园内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3、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学生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学生不会说普通话的,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五、德育工作
1、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口语表达争章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校广播站每学期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内容2次以上;每学期出1期以上的专题黑板报,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3、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开展普及普通话专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水平;开展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社会语言文字工作,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六、奖惩制度
1、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2、学校拨出一定的活动经费,用于对本校师生开展各类常规活动竞赛的奖励。
3、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对于做得好的个人和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4、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中工作不力,不规范用语、用字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
红安县虎门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 篇五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红安县虎门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监督检查制度 篇六
(一)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1.教学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用语。
2.各种集会上的发言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会议用语。
3.学校各类文体活动和校园广播必须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广播用语。
4.校园内的各种交流、交际活动必须自觉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交际用语。
5.教师要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加强语言基本功训练,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
6.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交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7.教导处、总务处定期检查和评价师生校园用语。
(二)校园用字要规范,禁止使用不规范汉字。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奖状、奖旗等各种标牌等,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等,
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用字要规范。 2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海报和通知等,用字必须规范。
4.公文、黑板报、教案、试卷等用字要规范。
5.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等用字必须规范。
6.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