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精选3篇】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篇一
作为一名安全管理人员,他们在企业或组织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确保安全措施的实施和遵守,以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策略和计划。他们需要对企业或组织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对和预防措施。他们需要与其他部门合作,确保安全政策和计划的顺利执行,并随时跟进和更新。
其次,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他们需要向员工传授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他们还需要组织模拟演练和紧急演练,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应对并保护自己。
此外,安全管理人员还需要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他们需要对企业或组织的安全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他们还需要监督员工的行为和操作,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另外,安全管理人员还需要与外部机构和相关部门进行合作。他们需要与政府部门、警察、消防等外部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获得安全信息和支持。他们还需要与公司内部的其他部门,如人力资源、维修等部门进行协调,共同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最后,安全管理人员还需要进行安全记录和报告。他们需要记录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他们还需要维护安全数据和文档,以备将来的参考和分析。
总之,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或组织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制定安全策略和计划,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与外部机构和相关部门合作,以及进行安全记录和报告。通过这些职责的履行,他们能够帮助企业或组织建立起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篇二
作为一名安全管理人员,他们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以确保企业或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落实。以下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首先,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他们需要根据企业或组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权限,并确保其得到全员的理解和遵守。他们还需要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环境。
其次,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他们需要对企业或组织的各项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潜在的风险和危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和影响。他们还需要对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此外,安全管理人员还需要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他们需要向员工传授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他们还需要组织模拟演练和紧急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另外,安全管理人员还需要与外部机构和相关部门进行合作。他们需要与政府部门、警察、消防等外部机构建立和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获取安全信息和支持。他们还需要与公司内部的其他部门进行协调,共同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最后,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进行安全记录和分析。他们需要记录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他们还需要分析事故和事件的原因和教训,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总之,安全管理人员在企业或组织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与外部机构和相关部门合作,以及进行安全记录和分析。通过履行这些职责,他们能够有效地提高企业或组织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篇三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为预防、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2.职责
2.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2.3各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4各岗位员工是本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3.各级各部门人员具体职责
3.1总经理安全职责
3.1.1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迫切问题和重大问题。
3.1.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使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标准。
3.1.3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技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1.4批准、发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等。
3.1.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3.1.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具体指标和目标,纳入任期和年度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3.1.7在组织编制审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组织编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在人、物、财方面给予保证。
3.1.8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和验收,凡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批准施工和验收,更不能批准投入生产和使用。
3.1.9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负责对各副职分管工作中凡涉及安全工作内容的检查,并督促落实。
3.1.10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以荣誉和物资奖励。
3.2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3.2.1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安技部门,并对其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3.2.3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法规、制度和上级指示。
3.2.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专题分析研究公司生产中的安全及劳动保护问题,并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过程中同时搞好安全工作。3.2.4对新、改、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涉及安全技术的具体内容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2.5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考核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3.2.6组织领导公司安全大检查和专业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应组织制定整改计划,纳入生产或维修计划下达到相关部门按期完成。
3.2.7组织制订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总结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先进经验。
3.2.8负责组织工伤死亡和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改进措施的落实负责。
3.2.9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
3.3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3.3.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负责从技术和工艺方面实现安全生产,并不断改善企业的劳动条件,对安技部门负有技术指导责任。
3.3.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技术规程和标准,对企业的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以及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生产、使用、运行安全负技术总责。
3.3.3在组织编制审查企业生产、技术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等方面的计划时,必须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措施纳入计划,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查。
3.3.4组织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其可靠性负责。
3.3.5组织技术部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技术措施项目提供图纸、工艺文件等全套技术资料。
3.3.6对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组织必要的技术论证和鉴定,提出技术结论。
3.4总会计师的安全职责
3.4.1在组织编制审查财务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经费计划。
3.4.2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所需经费,按优先安排的原则落实。
3.4.3对按国家规定所提取的安技措施经费,单独立帐,专款专用。
3.4.5对列出的不安全隐患所需整改资金应优先安排落实。
3.5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3.5.1保证、监督行政实现安全生产,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会,讨论和研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常检查各级干部贯彻和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
3.5.2组织宣传部门及时宣传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使安全宣传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并对宣传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3.5.3组织教育部门对企业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督促编制年度教育计划时,将安全教育工作纳入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
3.5.4负责做好各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因思想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5.5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3.6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3.6.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确保工会对职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维护职工合法权利。督促和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
3.6.2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工作纳入工会议事日程并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3.6.3根据国家规定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审查,以及“三同时”的竣工验收工作。
3.6.4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女职工的“五期”保护工作,维护因工、因病职工的合法权益。
3.6.5在开展劳动竞赛时,必须有安全工作的内容,评选先进时,可以行使安全考核否决权。
3.6.6参与创建安全标准化车间、班组的工作,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3.6.7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3.6.8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并认真开展工作。
3.7公司办公室安全安全职责
3.7.1及时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传送公司总经理阅示,并按总经理的批示立即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执行。
3.7.2对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提案和报告,及时分送公司有关副总经理,或及时提交厂务会研究,并将决议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并应及时检查执行情况。
3.7.3做好公司办公室直属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督促做好车辆保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7.4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决定,按文书档案的要求存档备查。
3.7.5参与公司内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3.8安技部门安全职责
3.8.1在公司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和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并积极组织做好生产中的安全工作。
3.8.2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要求执行。
3.8.3负责制订公司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对违章者有权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8.4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8.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方案审定、技术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严格监督“三同时”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规范、标准的项目不予验收。
3.8.6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学习和培训取证,监督其持证上岗;负责对新进公司员工、临时工、外来实习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8.7负责对危险作业(如高空、动火、临时电源线的架设等)、占用通道等进行审批并检查、考核。
3.8.8负责职业病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定期对从事有害健康作业人员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
3.8.9组织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出预防措施,并督促按期实施。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3.8.10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3.8.11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爆炸事故、中毒事故、火灾事故、建筑事故、交通事故等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并督促按期实施。
3.8.12编制劳动保护用品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标准采购,并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质量验收和发放,同时指导督促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8.13编制防暑降温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负责按规定审查和发放保健津贴,清凉饮料等。
3.8.14组织召开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及时通报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3.8.15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8.16负责对车间、班组专(兼)职安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并实行业务领导。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和评比,会同工会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有权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3.8.17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9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3.9.1在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时必须列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3.9.2根据生产安排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3.9.3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班组长、管理干部的安全培训工作。
3.9.4配合相关部门在组织员工进行文化教育的同时,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9.5用工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3.9.6按照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3.9.7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员工绩效考评和干部晋级、奖励考核的内容。
3.9.8严格执行新员工体检制度,负责对职业禁忌症员工和因工伤、职业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员工,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安排适当工作。
3.9.9在安排员工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贯彻国家“女员工保护规定”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在分配员工从事特种作业和有害健康作业时,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女员工保护的`规定,充分考虑人员素质和身体条件,禁止有禁忌症员工从事特种作业。
3.9.10保证劳动定额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劳动定额时,充分考虑劳动条件、劳动强度,使用与调整安全装置的时间损耗,以及工人休息与生理需要的时间。
3.10生产部安全职责
3.10.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措施计划。
3.10.2,安排生产任务,制订劳动强度时要合理,要考虑生产设备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匀地生产,控制加班加点,严禁违章指挥。
3.10.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3.10.4做好车间定置管理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3.10.5各种物资分别堆放,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和有毒、剧毒物品应严格管理,安全责任制必须明确,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3.10.6负责管理好本处所属的交通工具并保证其安全运行。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对车辆的维护保养。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设备部门做好厂内车辆检审工作。
3.11研究所安全职责
3.11.1在整个产品设计和工艺过程中要有安全、防尘、防爆、防毒、防噪音等防护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3.11.2在整顿、改进老产品时要考虑安全卫生措施,使之符合劳动保护要求。
3.11.3对于现有危害员工安全健康的有毒有害产品、材料、工艺要逐步改进为低毒代替高毒,无毒代替低毒,逐步变成无毒无害。
3.11.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同时解决有关劳动保护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3.11.5负责在各种工艺规程中列有安全作业的内容,列入各工序工艺卡中,作为指导工人安全操作的依据。
3.11.6在进行工装设计时,从结构上应保障实现操作安全的要求,同时应设计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11.7在进行新工艺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重大工艺项目的试验方案,并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进行。
3.11.8执行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的项目不留隐患。(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3.11.9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卫生设计总则》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执行。
3.11.10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3.11.11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3.12企管部安全职责
3.12.1新、改、扩建和大修项目,应保证安全生产,防尘、防毒、采光、通风降温等措施项目,应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产使用。
3.12.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土建部分的设计和施工。
3.12.3在交通要道、拐弯或交叉路口及危险地方要配合安技部门设置安全标志和防护盖板、栏杆。
3.12.4及时对危房、危岩、危坎安排维修,并疏通下水道,保证排水畅通无阻。
3.12.5维修房屋及设施必须订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施工中要有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在必要时设专人监护,认真做到安全施工,严禁违章操作,并在基建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安装规程。
3.12.6负责公司建筑避雷设施的监测、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建筑设施和防雷、防汛的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12.7在与相关方签订承包协议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2.8在下达年度工作计划的同时应下达安技措施计划,并制定计划考核办法,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13设备动能部安全职责
3.13.1负责公司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设备设施(包括特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尘防毒设施等)台帐,负责各项设备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工作。
3.13.2负责制订、修订各类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13.3负责编制设备大、中修计划并实施。同时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安全设备设施的检修计划,做好设备改造、检修中的环境、安全保护措施。
3.13.4负责全厂供电管理;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分配各部门的用电及安全。及时修剪树枝,使树枝距架空输电线路符合安全要求。负责对临时线路进行的审核。负责组织电气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的整改。
3.13.5进行机械设备安装时,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迁移或改装机器设备后将原有的安全防护装置照样安好,所有机器大修时安全防护装置应配置齐全。
3.13.6负责安全技术装置、通风降温、防尘、防毒措施所需的设备配件加工制造和安装使用,在拆卸、检修、安装设备时应有安全措施并督促执行。
3.13.7负责特种设备的建档、注册登记备案,负责建立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3.9组织对特种设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安全装置、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检验、送检,组织本专业的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组织进行厂内机动车辆的定期年审。
3.13.9负责特种设备档案管理。
3.13.11负责设备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3.14供应部安全职责
3.14.1负责按计划采购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等,并保证其质量可靠。
3.14.2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3.14.3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15财务部安全职责
3.1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安技措施经费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3.15.2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安全教育培训等所需费用不得削弱。
3.15.3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有权拒绝报销。
3.16保卫部安全职责
3.16.1认真执行消防条例、规范、规章,加强消防组织的领导和义务消防人员的训练。
3.16.2负责对各部门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和换药,并做好维修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易燃、易爆、危险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安全使用检查。
3.16.3负责制定公司有关防火、防爆制度,并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查、审批并监督执行。
3.16.4负责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消防隐患,落实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3.16.5制定重点防火防爆部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3.16.6参加重大工伤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理。
3.16.7做好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17质量保证部安全职责
3.17.1对国家规定的各种强制检定的仪器、仪表、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使用安全,定期对仪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使其灵敏可靠。
3.17.2对各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试剂、剧毒药品严格按有关管理制度执行,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3.17.3严格产品检验制度,并做好产品检验记录,确保产品各项安全管理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3.17.4负责对检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要求检验人员遵守所在车间、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3.17.6负责各实验室、计量室的安全管理,加强文明清洁卫生的管理。
3.18销售公司安全职责
3.18.1加强各驻外门市自有车辆及公用车辆的管理,督促做好车辆保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18.2做好库房内物质的合理存放,确保其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同时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3.18.3做好产品在规定区域内的合理摆放,确保产品本身及环境安全。
3.18.4做好用户在厂区内提取产品过程的安全。
3.19党群工作部(工会)安全职责
3.19.1监督公司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3.19.2监督公司对工伤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3.19.3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消除因思想问题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19.4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督促和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3.19.5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纳入工会工作的议事日程,并列入员工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3.19.6根据国家规定参与督促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查,以及“三同时”的竣工验收工作。
3.19.8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员工保护工作,参与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维护因工、因病员工的合法利益。
3.19.9组织开展创建合格班组活动。
3.20职工医院安全职责
3.20.1医院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应设有医生管理工业卫生工作。
3.20.2对全公司职业病的发病情况进行调查,正确诊断,及时医治。
3.20.3组织全公司员工进行体检,不适应高空、高温工种和有特殊病况的员工要及时向人力资资源部提出调整建议。
3.21分厂(车间)中层领导干部安全职责
3.21.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对安全负责。
3.21.2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3.21.3有权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下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单位三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制度。
3.21.4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并充分发挥分厂(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3.21.5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员、临时工)进行分厂(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程的员工有责任制止和教育。
3.21.6经常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和采取防范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3.21.7积极提出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年、季、月度安技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21.8负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21.9对新设备和改装设备未经验收合格;或遇有不安全情况和没有防尘、防毒等安全防护措施的可以拒绝投入生产。
3.21.10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生产指令。
3.21.11正确贯彻执行劳保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饮料发放标准的规定,做到合理发放。
3.21.12合理安排生产,不得随意加班加点,强令员工违章作业。
3.21.13发生事故,应首先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设备、物资,立即向安技部门报告,然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
3.22分厂(车间)安全员安全职责
3.22.1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分厂(车间)中层领导干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厂(车间)的安全工作,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3.22.2负责组织或参与制定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
3.22.3负责协助分厂(车间)领导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3.22.4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3.22.5参加分厂(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业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检修时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3.22.6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不良现象提出批评、劝阻、制止。掌握分厂(车间)危害因素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22.7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和防尘防毒设施,及时上报各种事故并填写记录。
3.22.8参加事故分析,协助领导制订和实施防止事故的措施。
3.22.9积极想办法,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劳动保护。
3.23班组长安全职责
3.23.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23.2对本班组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3.23.3定期组织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23.4组织班组员工对生产设备、工、夹量具和安全防护设施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设法排除,若班组无法解决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
3.23.5严格劳动纪律,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督促小组员工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3.23.6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安技部门,事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3.24、员工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24.1认真学习和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以及公司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
3.24.2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思想,关心本单位,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
3.24.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24.4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3.24.5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3.24.6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3.24.7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劝阻和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安技部门。
3.24.8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应正确处理,积极参加抢救,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分析,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协助领导实施防止事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