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优秀6篇)
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 篇一
第一篇内容
标题:了解宪法,行使权利
导入:引用宪法第一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引导学生思考宪法的作用和意义。
主体:
1. 介绍宪法的背景和重要性: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非常重要。
2. 分析宪法中明确规定的公民权利:例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引导学生了解这些权利的具体含义和行使方式。
3. 引导学生思考权利和责任的关系:权利和责任是相互关联的,行使权利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讨论和小组活动,让学生认识到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利,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
4. 模拟案例分析:组织学生模拟法庭,以真实案例为基础进行辩论,让学生在模拟的情境中感受权利的行使和维护的过程。通过角色扮演和辩论,激发学生对法律和权利的兴趣。
总结: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将了解宪法的重要性和意义,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并学会以法律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
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 篇二
第二篇内容
标题: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行使公民权利
导入:通过播放相关新闻视频,引导学生了解当前社会中的一些违法行为和公民权利被侵犯的情况。
主体:
1. 讲解法治意识的概念和重要性:法治意识是指公民对法律的尊重、遵守和维护的认识和行为。法治意识的培养对于社会发展和个人权益的保障非常重要。
2. 通过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引导学生分析某些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影响,让学生认识到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的重要性。
3. 引导学生了解公民权利的范围和内容:例如言论自由、平等权利、民主参与等。通过小组活动和角色扮演,让学生思考如何行使这些权利,并了解权利的限制和责任。
4. 组织学生参观法庭或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来校进行讲座,让学生亲身感受司法实践和权利行使的过程,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意识。
总结: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将培养法治意识,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并学会以法律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为社会的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 篇三
【课标内容】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权和智力成果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经济权利。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活动培养学生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让他们能够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并发扬注重情义、互谅互让的社会主义优良传统美德。
能力目标:在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有的态度和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知识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遗产、被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权的含义及法定继承的范围、继承顺序;继承权的实现方式及在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有的态度和方法。
【教学重难点】
我国遗产继承权的实现方式,培养学生优良的传统美德和道德是非判断。提高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的能力。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我们的同龄人沈玲因为财产问题一纸诉状递到人民法院,维护自己的继承权。事情是这样的:
案例:沈某、张某夫妇拥有价值60万元的房产和40万元的存款。夫妇二人有一个收养的女儿沈玲和一个亲生儿子。去年,沈某外出遭遇车祸死亡。沈某的兄妹协助他的妻子张某处理家产。沈某的兄妹决定由沈某的妻子、父母、儿子、兄妹继承财产,不让养女沈玲继承财产。
沈某家的财产该怎样分配呢?板书:财产继承权
今天,让我们一起当法官来断案。
二、讲授新课
1、活动一:自主学习,了解我们享有的财产继承权。
学生阅读51-52页内容,探寻交流:
(1)沈某死亡时留下的财产称为什么?(遗产)朗读遗产定义。然后追问:沈某留下的遗产是多少?
(2)继承沈某死亡时留下财产的人称为什么人?(继承人)
(3)按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你认为哪些人应该参与继承?为什么?(明确继承顺序。)
(4)你认为死者沈某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了解遗产分配原则)
2、活动二:合作探究,认识遗嘱继承。
案例(续):正当沈玲等人等待法院判决的时候,沈某的妻子在家中发现了沈某生前的遗嘱,遗嘱中提到:父母年迈多病,把遗产的二分之一留给父母,另外二分之一妻子、儿子、养女平分。
(1)什么叫遗嘱继承?什么是被继承人?遗嘱继承有什么优点?
(2)沈某的遗嘱有效吗?
(3)沈某立遗嘱确定继承方式与法定继承有何区别?
(4)沈玲家到底该采取哪种继承方式继承父亲的遗产呢?
学生: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自己得到财产。
学生答:有效,因为父亲的遗嘱具备了以下条件:父亲有遗嘱能力,意思表达真实,内容和形式都合法,继承人都在法定继承的范围。
学生: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而沈玲一家应该根据父亲的遗嘱继承遗产比较合理合法。
3、活动三:了解遗赠。
知道含义,明确有效遗嘱中非法定继承人取得的受赠财产属于遗赠,受我国法律保护。
4、活动四:互动交流,当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怎么办?
学生:要注重情义、互谅互让,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学生:通过亲友调节,学习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协商解决遗产继承问题。
学生:到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你最赞同哪种做法?从中可以得到什么启示?
阅读:我国继承法第15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5、活动五:自主学习,了解智力成果权的含义、侵权表现、维权方式。
三、课堂小结
这一节课我们学习了有关继承和智力成果权的法律知识,知道了在继承权发生纠纷或者智力成果权去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做。学法就是为了守法、护法。所以在财产继承权发生争议时,我们应尽量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积极协商解决。当自己的财产继承权或智力成果权受到侵犯时,要学会依靠社会力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四、布置作业
1、什么叫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人?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是什么?
2、什
么叫遗嘱继承?
3、什么是智力成果权?智力成果权受侵害时怎样维权?
板书设计
我们的经济权利(下)
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继承顺序
遗产分配原则
遗产继承的方式
继承人员
遗嘱继承遗嘱的合法性
遗嘱优先
含义
智力成果权
受侵害时的维权方式
课后反思:
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财产继承问题,未成年人知之不多,而财产继承又是人生中必然经历的问题。因此,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教育,使其懂得继承人继承遗产既要依照法律规定又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必要的。本节课采取以案说法的案例教学法教学法律常识,激发了学生参与学习的热情,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教学效率高。
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 篇四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我国公民权利的平等性的表现
(3)、我国公民权利广泛性的表现
(4)、我国公民权利真实性的表现
(5)、正确行使权利
2、能力目标
(1)、联系实例,表明我国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2)、联系实例,表明我国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3)、联系实例,说明公民要依法行使自由权利情感目标
3、情感目标
(1)、增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情感,培养国家观念。
(2)、增强权利观念和依法维护自己合法和权益的观念。
二、教学要求
1、判断我国公民权利的优点和特点,分析我国公民权利的平等性、广泛性和真实性。
2、分清什么是正确行使权利,什么是非法和越权行使权利;哪些行为必须去做,哪些行为不得去做。
三、教学重点
1、公民权利的特点
2、公民权利的平等性
3、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四、教学难点:
我国公民要依法行使权利
五、课时安排:
1课时
六、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初二年级我们学习了很多法律常识,其中主要学习公民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很多权利,比如人身权利、受教育权、劳动权,选举权……,问题是在什么条件下会成为公民的合法权利?(请同学回答: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有法律的规定,才能成为公民合法权利)要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就必须知道我国公民权利的特点。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我国公民所享有的权利所享有的权利就有自己显著的特点。
一、
公民权利的特点
(一)、公民权利的平等性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朗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表现:
1、平等地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自由。
2、平等地承担宪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李是个高官,谢霆锋是个名人,科学家对国家发展做出了贡献,是有功之臣,当他们没有在法律范围内享有权利的时候,面对法律,不论他们是谁,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以上三种表现是不加任何条件的。从刚才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什么结论?
(请同学回答:在我国,任何组织、个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人不论职位有多高、功劳有多大,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特权。)
提问: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权利谁来享有?(回答:人民)我国公民权利的主体是人民,这就是权利第二个特点: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二)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1、享受权利的主体极为广泛
提问:在我国是不是所以的人都能够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回答:不是)提问:那么是些什么人能享有权利呢?(回答: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一切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提问:这些人在我国人口中占有比例是怎么样的?(回答:占有绝大多数)到底是些什么样的人不能享有权利呢?(回答:被剥夺权利的人,比如被判刑的人没有人身自由权,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的权利,被判死刑的人没有生命健康权)
2、享受权利的范围极为广泛
提问:绝大多数能享受权利的公民到底享受哪些权利呢?(回答:人身权利、人格尊严、受监护权、继承权、受教育权、选举权、劳动权、结婚自由、在经济生活中的各项权利)
出幻灯片:各种权利的表现,学生能分辨出来。
我国公民享受很多种的权利,这就是公民权利特点享受权利的主体极为广泛的第2个表现:享受权利的范围极为广泛。
(三)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1、法律确认能够实现的权利
我们都知道公民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是法律以什么原则来确认公民权利的呢?(回答: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国法律确认的权利能不能实现?(回答:能够)老师说,你们必须都要长到1米8的个子,这现实吗?不现实,这是虚假的。如果让你们都长到1米5可以吗?可以,这就是真实的。我国法律确认的权利能不能实现?(回答:能够)权利就是真实的。我国法律对那些不能实现权利不做规定,这就保证了什么?(回答:保证了公民所享有的权利的能够真实的实现)
公民权利是真实的,能够兑现的,不是虚假的。
2、权利的实现有保障
提问:我国怎么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受教育权和选举权实现保障问题
过渡:提问:我们在第九课学过,公民权利指的是什么?(回答:公民在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取得利益)也就是告诉我们,写在法律里的权利,有的要公民做出一定的行为才能享有法定权利。
我们看课本上小勤的行为。她有没有合法的权利?但是最后她的权利并没有得到充分的享有。这里有一个问题了,我们要怎么样行使写进法律里的权利呢?(回答:要依法行事,依法行使权利)
二、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一)不得以非法手段谋取权利
出幻灯片:就在我们众志成城抗击非典时,就有一些人利用这一特殊时期,高价出售或投机倒把非典药物敲诈顾客、消费者。他们虽然有权利获得经济收入,但是他们用非法手段,这就不是正确行使权利的方法了。
宪法和法律确认的权利,是我国公民的合法权利。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只应享受合法权利,而不能在合法权利之上谋求非法利益,否则会损害国家的、社会的和集体的利益,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不得超越合法权利的范围
出幻灯片:内容略。学生讨论。线索:消费者有什么权益?这个消费者在行使自己合法权利的时候采用的方式是否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他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
所以,全班朗读:公民在行使自己的权利,要限制在法律规定的权利范围之内,而不能超越合法权利的范围;否则会侵害他人的权利,自己所奢求的权利也会落空。
(三)要采用合法方式、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自由权利
出幻灯片:1结婚图片。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否则就是不被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2选举图片。要进行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负责就没有选举权利。3集会、游行是我们的政治自由,但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去做,才能确保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顺利进行。否则,不仅会破坏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且违法行使权利的公民还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四)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出幻灯片:我们可以做些什么,不能做些什么?
公民不得滥用权利和自由,而应当按照法律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各项自由。
我们青少年要增强法律意识,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做一个自觉守法、在宪法范围内享受公民权利的好公民。
三、小结
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 篇五
一、教材分析
本单元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是第一单元内容的深化,也是后两个单元内容的起点。其中生命健康的权利这节中的人格权是法律确认的公民与生俱的权利,若没有它,公民的其他权利或无从谈起或难能可以实现。
二、学情分析
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时有发生,对未成年人生命安全、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隐患也经常存在,而作为未成年人,很多学生缺乏安全、健康意识,加上法制观念不强,对生命健康权也了解得不全面,以致自己的生命健康经常受到侵犯或伤害。所以中,应突出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并强调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引导学生懂得重视自己的生命和健康,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三、设计思路
总体思路:五个小故事贯穿的始终
情景导入:第一个故事:《今日说法》中介绍有关侵害生命健康的案例。
情境活动
第二个故事:投票选“小偷”引出人格权。
第三个故事:315晚会中的片断引起学生对生命健康的重视。
第四个故事:搜身联系到人身自由权
第五个故事:歌曲《天堂里有没有车车往》故事通过提问引出童工问题
作业设计:
(1)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2)如果使用童工不被禁止,后果将会怎样?
四、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认识人格权的含义和内容;引导学生明白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不容侵犯,受法律保护;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
2、能力目标:
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正确区分哪些行为是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
五、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2、教学难点: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特殊保护及怎样用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六、教学辅助工具
Flash、视频、歌曲
七、教学方法
情景教学、提问、启发、讨论和归纳式教学法
八、教学过程
导入:教师:同学们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学习!今天,我给大家带了五个小故事,希望大家一边欣赏故事,一边参与我们的讨论!大家都知道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随意践踏他人生命的行为,下面我们就欣赏第一个故事。(今日说法片段)
教师:村民为什么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他们侵害了小偷的生命)。从法律上讲,小偷的生命健康的权利受到了侵害!生命健康权指什么?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有什么意义?我国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下面我们就共同学习第三——生命与健康的权利的内容。
第一框生命与健康的权利(板书框题)
首先我们看和第二个故事:投票选“小偷”(大屏幕展示)
一天,某市服装技校的一女生寝室丢了东西,学校查了半天也没查出谁是小偷。于是校长、老师和几个班长商量,决定采取投票选举的办法,把小偷给选出。该校校长说:“我们就一个无记名投票选举,看看到底谁是大家公认的小偷?”选举结果显示,共有6位同学榜上有名,根据选举结果,“票数最多的处罚最重,票数少的处罚最轻。”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学生长时间思考讨论:
(1)你如何看待该校的'这种做法?(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侮辱人格,伤自尊
(2)被评为“小偷”的同学可能会怎么想,会怎么做?为什么?(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会觉得委屈,觉得有失颜面,痛恨学校校长、老师。可能会出现辍学、报复、自杀等过激行为。之所以会这么做,是要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在上述两个故事中,你认为被损害的行为有哪些不同点?有哪些相同点?(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第一个故事中的小偷是生命受害,被评为“小偷”的同学是精神受损害。相同点是都是人身受到侵害。
(4)结合故事和教材,你能说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什么吗?它的含义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大屏幕展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我们每个人要想真正作为一个人存在,并同他人协调地共存,就必须具有人格权。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他与生命相伴,由每个人单独享有,更不可与我们的人身相分离。
人格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指做人的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大屏幕展示)
1、人格权(板书)
教师提问:人格权对我们说为什么如此重要?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如果不享有人权,就不可能具有独立的人格,人的尊严和价值也就不复存在,现代社会生活也就无法正常进行。
2、生命健康权(板书)(大屏幕展示)
接下我们看第三个故事(315晚会中的片断)
(1)评价故事中的行为(大屏幕展示)
(2)请你出主意,作为消费者该怎么办?(大屏幕展示)
(3)我国有哪些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大屏幕展示)
学生思考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
(1)侵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行为。
(2)他们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个故事
由于怀疑工厂女工偷窃假发,一家由韩国人在深圳开办的假发厂竟对其56名女工强行搜身,并喝令女工们双手抱头站立长达1个多小时之久。
议一议:该厂是否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请说出你的理由。(大屏幕展示)
3、人身自由权(板书)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侵犯了(1)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懂得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我们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们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最易受到伤害。
第五个故事欣赏歌曲《天堂里有没有车车往》
(1)是什么夺去了女孩的生命健康权?(大屏幕展示)
(2)你知道我们生活中还有哪些威胁、侵害我们生命健康的因素?(大屏幕展示)
(3)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主要有哪些?(大屏幕展示)
(4)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你会怎么做?(大屏幕展示)
4、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学生讨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
(1)车祸。
(2)食物、学习环境、社会环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九、作业
材料:我国法律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井下、有毒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1、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什么意义?
2、如果使用童工不被禁止,后果将会怎样?
十、堂小结:
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健康是连金钱也买不到的。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的权利,我们更应该懂得保护和珍爱。(歌曲《爱的奉献》结束全)
十一、板书设计: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一、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1、人格权
2、生命健康权
3、人身自由权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 篇六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识记:
(1)我国公民法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
(2)我国公民法定政治性义务的内容;
(3)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2、理解:
(1)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的必要性;
(2)政治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3)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含义;
(4)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3、分析:
(1)联系实际,结合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来说明为什么它是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2)联系实际,结合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及原则,说明应如何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能力目标
1、培养运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运用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分析现实生活中的“特权”等问题。
2、培养应用能力。在所学知识的基础上,着重培养自己的权利观、义务观。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逐步确立公民的权利意识、义务观念,学会正确处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义务观,为今后参与社会政治生活打好基础。
教学重点难点
1、公民应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应履行的政治性义务的内容。
2、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3、如何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4、如何看待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
课前准备
布置学生收集体现我国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材料、事例、图片。
回顾旧课
(1)国家的产生、国家性质和本质是什么?
(2)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
教学过程
[走进新课]
请学生说说自己收集的材料、事例、图片。
预设:公民投票选举;公民应征人伍;奥运健儿获金牌,面对国旗唱国歌;公民出版的著作;政府门口的举报箱……
提问:在同学们所举的事例中,哪些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哪些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学生回答:略)
师:通过上一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公民与国家形成了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上。这一节课我们就要探究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应履行哪些政治义务,怎样参与政治生活。
(多媒体课件打出课题: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推进新课]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师:权利是神圣的,义务是庄严的,我们不妨先从面上理解一下权利与义务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
提问:你认为权利与义务有什么相同和不同之处呢?请举例说明。
预设(一):权利与义务都是法定的,我们的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基准的。
预设(二):权利虽然是神圣的、法定的、不可非法剥夺的,但对于公民个人而言,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却是公民应尽的,是不容推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