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推荐4篇】
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 篇一
质量管理体系是一个组织中为了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而建立的一系列活动和规范。一个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可以帮助组织实现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并使组织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为了评价一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价指标和方法。
首先,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关键绩效指标(KPI)来评估。这些指标可以包括产品质量指标,如产品缺陷率、客户投诉率和产品寿命等。同时,还可以评估服务质量指标,如客户满意度、服务响应时间和服务质量改进次数等。通过监测和分析这些指标,组织可以了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
其次,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还可以通过内部审核来评估。内部审核是通过内部审核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评估。这些审核员通常是组织内的专业人员,他们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有深入的了解。通过内部审核,可以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此外,内部审核还可以帮助组织培养和提高内部审核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另外,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还可以通过外部审核来评估。外部审核是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这些机构通常具有相关的认证和授权。外部审核可以帮助组织验证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如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通过外部审核,可以提高组织的信誉和声誉,增加客户的信任和满意度。
最后,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还可以通过持续改进来评估。持续改进是一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原则,它要求组织不断寻求改善和创新的机会。通过持续改进,组织可以不断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效能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持续改进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和工具来实现,如PDCA循环(Plan-Do-Check-Act)和六西格玛方法等。
综上所述,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可以通过关键绩效指标、内部审核、外部审核和持续改进等方法来实现。通过这些评价指标和方法,组织可以了解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一个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将帮助组织实现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
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 篇三
2017-07-31 04:02:22 | #1楼回目录
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 篇四
作者:杜道生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并实施后,可能会发现不完善或不适应环境变化的情况。所以需要对它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系统的、定期的评价。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评价
由于体系是由许多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过程构成的,所以对各个过程的评价是体系评价的基矗在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时,应对每一个被评价的过程,提出如下四个基本问题:
1)过程是否已被识别并确定相互关系?
2)职责是否已被分配?
3)程序足否得到实施和保持?
4)在实现所要求的结果方面,过程是否有效?前两个问题,一般可以通过文件审核得到答案,而后两个问题则必须通过现场审核和综合评价才能得出结论。对上述四个问题的综合回答可以确定评价的结果。
2.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所谓审核就是“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时,“审核准则”一般是指质量标准、质量手册、程序以及适用的法规等。体系审核用于确定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程度。审核的结果可用于评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识别改进的机会。体系审核有第一方审核(内审)、第一和第二方审核以及第三方审核三种类别。
3.质量管理体系评审
最高管理者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主持、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评审,就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效率进行定期的(按计划的时间间隔)和系统的评价。这种评审可包括是否需要修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响应相关方需求和期望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管理体系评审的依据是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管理体系评审也是一个有输人和输出的过程。其中,审核报告与其他信息(如顾客需求、产品质量、预防/纠正措施等)可作为输入;而评审结论,即确定需采取的措施则是评审的输出。
质量管理体系评审是一种第一方的自我评价,又称自我评定。组织的自我评定是一种参照质量管理体系或优秀馍式(如评质量奖)对组织的活动和结果所进行的全面和系统的评审。自我评定的结果可分为5个级别:没有正式方法(没有采用系统方法的证据;没有结果;不好的结果或非预期的结果);反应式方法(基于问题或纠正的系统方法,改进记过的数量很少);稳定的正式的系统方法(系统基于过程的方法处于系统改进的初期阶段,可获得符合目标的数据或存在改进的趋势);重视持续改进(采用了改进过程,结果良好且保持改进趋势);最好的运作级别(最强的综合改进过程,证实了达到了对比水平的最好结果)。与健全的质量体系可获得的重要收益)
自我评定结果可以对组织业绩及体系成熟程度提供一个总的看法,它还有助于识别需改进的领域及需优先开展的活动。
实验教学质量的评价体系及监督管理办法
2017-07-31 04:01:26 | #2楼回目录
实验教学质量的评价体系及监督管理办法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存的基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是系统教学工作的中心,加强教学质量检查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为使本系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保证本系的生存和进一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质量检查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由本系教学委员会完成。教学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任组长,系副主任、系办公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系教学秘书和本系的学院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成员为组员。
二、教师开新课和新开课必须进行试讲,有系教学委员会组织相应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听课和评课,由教学委员会根据试讲情况决定能否上课。
三、教师每期行课前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出本期课程教学进度计划,交由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主管教学系主任复核签字批准后执行。教师必须严格按教学进度计划进行教学。每学期在期初、期末和期末定期对全体教师的教学进度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其间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四、教师的教学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关于教学环节的若干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结合最新科研成果,教书育人;认真备课,认真钻研教材,教案、板书、版画必须规范,坚持用普通话教学;系主任、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应按照学院规定的听课节数不定期听全系教师的课,做好记载,给出评价并按月上报教务处,课后及时与教师交换意见,以便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五、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攥写教案,严禁不教案上课。课后应根据课程特点适当布置作业,每期每门课程作业批改不少于6次,每次全批全改本数不能少于全班人数的三分之一(实验报告必须全批全改)。教研室主任不定期抽查教师教案和学生作业(或实验报告),做好记载,给出评价并按月上报教务处。
六、每门课程必须进行学期考核(考核或考查),考题须经专家、教研室和主管教学系主任审核签字认可后,方可上交教务处制卷,有条件的教研室尽量实行教考分离。
七、每期不定期组织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各位教师教学情况的反映;及时反馈意见。对反映较差的应提出限期改进要求,对反映很好的要组织其它教师听公开课,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八、配合教务处做好每年的学生评教工作,结合本系的检查情况,给每位教师一个工正的评价。评价的结果作为评优、晋职晋级的依据。
华中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估工作暂行规定
华中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估工作暂行规定
根据教育部教高[2005]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完善教学质量保障系统,强化我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估的意义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也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第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是健全完善教师教学效果考核机制的核心内容,通过考核落实激励和制约机制,表彰奖励在教学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同时,对教学效果不好,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及时指导其做出整改。第二,使广大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从而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第三,使教学管理工作者有效掌握教师教学情况,从而有效地进行教
学质量监控,并为有关教学管理提供基本依据。
二、评估的范围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所有课程。其中,以理论教学为主的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评估;以实验和技能教学为主的课程,由各院(系)自行组织评估,其评估结果经学校审定符合实际的,予以认可。
三、评估的程序
整个评估过程分以下两个部分:
1.评前准备
⑴主评人员培训。主评人员一般为各院(系)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学校和院(系)就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意义、操作规程和施评要求等,对所有主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以院(系)为单位分发有关评估材料。
⑵确定评估课程。由院(系)根据本学期开出的课程分专业、分年级确认评估课程,确认无误后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
2.现场施评
⑴主评人员提前到达评估地点,将本年级待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和教师姓名依次抄写在黑板上。
⑵学生抵达教室后,当即清点人数,确认参评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90%。
⑶正式评估开始时,分发评估量表,并由主评人员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施评指导语”,简要阐明本项评估活动的意义及评估的基本要求。
⑷评估结束后,由主评人员当场回收、清点评估量表,装袋并填写《现场评估情况表》后及时送交教务处。
四、数据的统计分析
采用光学标记阅读机阅读全部评估量表,通过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再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评估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1.宏观层面的统计分析。对全校所有被评课程得分的分布形态、集中趋势、差异程度、等级构成,以及专业、科类、评估要素等总体特征进行比较分析。
2.微观层面的统计分析。对每位教师各项被评指标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标准差、满意度等具体特征进行横向比较,并对各指标进行序位确定。
关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信度和效度问题,将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验或考察。前者,采用斯皮尔曼等级相关分析法进行检验;后者,由学校或院(系)组织相关专家、教学督导员和教学管理人员,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并作出考察结论。
五、信息的反馈
宏观层面的统计和分析结果,反馈给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人员;微观层面的统计分析结果将反馈给授课教师个人。
六、结果的应用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除以“评估统计分析表”的形式反馈给教师本人,供其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外,均记入教师的业务档案,并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对评估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教师颁发“教学优秀证书”,并作为教师申报学年度“教学工作优秀奖”的基本条件之一;对课堂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意见较大的教师,教务处根据教学管理规定要求院(系)协助教师进行教学调整,严重者将暂停或取消其授课资格。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以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00五年十月十九日
(源自华师行教字〔2005〕106号)
实验教学质量的评价体系及监督管理办法
2017-07-31 04:00:10 | #3楼回目录
广东警官学院实验教学
质量的评价体系及监督管理办法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存的基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是系统教学工作的中心,加强实验教学质量检查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为使学院实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保证学院的生存和进一步发展,特制定广东警官学院实验教学质量的评价体系及监督管理办法。
一、实验教学质量检查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完成。教学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院长任组长,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和系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成员为组员。
二、教师开新实验课和新开实验课必须进行试讲,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相应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听课和评课,由教学委员会根据试讲情况决定能否上课。
三、教师每次上课前必须根据实验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出本期课程教学进度计划,交由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主管教学系主任复核签字批准后执行。教师必须严格按教学进度计划进行教学。每学期在期初、期末和期末定期对全体教师的教学进度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其间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四、教师的实验教学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关于教学环节的若干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结合最新科研成果,教书育人;认真备课,认真钻研教材,教案、板书、版画必须规范,坚持用普通话教学;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应按照学院规定的听课节数不定期听全系教师的课,做好记载,给出评价并按月上
报学院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课后及时与教师交换意见,以便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五、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攥写教案,严禁没有教案上课。课后应根据实验课程特点适当布置实验报告且必须全批全改。教研室主任不定期抽查教师教案和学生实验报告,做好记载,给出评价并按月上报学院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六、每门实验课程必须进行学期考核或考查,考题须经专家、教研室和主管教学系主任审核签字认可后,方可上交学院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制卷,有条件的教研室尽量实行教考分离。
七、每学期不定期组织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各位教师实验教学情况的反映;及时反馈意见。对反映较差的应提出限期改进要求,对反映很好的要组织其它教师听公开课,共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八、配合学院实验教学管理中心做好每年的学生评教工作,结合本系的检查情况,给每位教师一个公正的评价。评价的结果作为评优、晋职和晋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