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精简6篇】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一
在我生命中,我读过许多好书,但其中一本令我印象深刻的是《1984》。这本小说是乔治·奥威尔所写,出版于1949年。这是一本非常有影响力的反乌托邦小说,它揭示了一个极权主义社会的可怕真相。读完这本书后,我对自由与权力的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1984》讲述了一个由“大哥”统治的社会,人们在其中失去了自由和隐私。政府通过严密的监控系统和操纵历史来控制人民的思想和行为。主人公温斯顿是一个思想独立的人,他开始怀疑政府的真实意图,并加入了一个反抗组织。然而,政府最终发现了他的行动,并对他进行了严酷的惩罚。通过这个故事,奥威尔将读者引入了一个充满压迫和恐惧的世界,反思了权力对人类自由的摧毁。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感震撼。奥威尔的描写非常生动,使我仿佛置身于那个极权社会中。我能够感受到人们在没有隐私的环境下的恐惧和绝望。这本书引发了我对权力与自由的深思。我开始思考自己所处的社会,以及我们是否也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类似的控制。
此外,我也对书中的主人公温斯顿产生了共鸣。他勇敢地质疑了政府的谎言,为了追求真相和自由而冒着巨大的风险。这激励着我成为一个更加勇敢和坚定的人。我意识到在实现自由和正义的道路上,我们必须要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和不公。
总的来说,读完《1984》后,我对自由与权力的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小说,更是对现实社会的警示。它让我意识到我们应该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自由,并时刻警惕权力的滥用。这本书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相信它也会对其他读者产生同样的影响。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二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为《活着》的小说,这是余华所写,出版于1992年。这是一本让人感动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普通农民的一生,通过这个故事,我对人生和家庭的意义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活着》的主人公是一个农民叫做福贵,他经历了中国历史上的许多动荡时期。故事以福贵的父亲生病为开端,随后福贵经历了战争、饥荒和政治运动的种种苦难。他失去了妻子和儿女,但他始终坚守着对家庭的责任和对生活的执着。通过福贵的经历,作者展现了人类坚韧不拔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珍视。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感动。福贵的坚韧和乐观的态度让我对人生产生了新的认识。他在经历了那么多苦难后仍然能够保持对生活的热爱,这让我意识到生活中的困难并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而是我们成长和进步的机会。
此外,小说中对家庭的描写也让我深思。福贵在失去了一切后依然对家庭充满了深深的情感,他以家庭为支撑,面对困境。这让我意识到家庭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支持系统,无论我们经历什么,家庭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
总的来说,读完《活着》后,我对人生和家庭的意义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生活中的困难是我们成长的机会,而家庭是我们最重要的支持系统。我相信这个故事也会触动其他读者的内心,让他们重新思考和珍惜自己的生活和家庭。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三
记得有一位伟人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民族精神代代传》这本书就是一本这样的好书。他让我知道了许多中华民族的良好精神,如:勤劳勇敢,刻苦耐劳,勤俭朴素,勇敢顽强,不屈不挠等。其中“郑和七下西洋”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
1420--年7月郑和率领着庞大的船队,由江苏省太仓市浏家港出发,展开了中国封建社会对外交流的历史,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郑和又于1420--年、1420--年、1420--年、1420--年、1420--年、1431年出使西洋,经过占城,、真腊、满刺加、彭亨、苏门答腊、旧港、爪哇、阿鲁、锡兰山等30多个国家。在当时,这是不容易办到的。但是我们中国办到了,那是因为我们中国有着不畏艰险的精神。虽然现在我们用不着像郑和这样,但是我们仍然要学习这种精神,不要遇到困难就放弃。郑和每到一个地方,即拜见国王或酋长,宣读明帝诏书,赠送礼品,建立友好之邦。郑和的船队成了友好的使者和经济交流的桥梁,加强了各国之间的交往,在各国播撒友谊的种子,也留下了美好的记忆。这也就是我要学习的,与世界每个人都友好相处,建立友谊。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保留着以郑和名字命名的城市、港口、庙宇、宝塔和水井。如泰国的三宝港三宝庙、三宝塔;马来西亚的三宝城、三宝井;印度尼西亚的三宝垅、三宝公庙、三保墩、三宝井,还有郑和锡兰碑等。郑和第一次下西洋比哥伦布首航美国大陆早87年;比达伽马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早93年;比麦哲伦到达菲律宾早120--年。
《民族精神代代传》这本书还有许多的故事,告诉我们许多中华民族精神,我们以它为荣,并要让这种精神延续下去,做好21世纪的新主人。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四
选择与放弃,是一种心态、一门学问、一套智慧,是生活与人生处处需要面对的关口。昨天的放弃决定今天的选择,明天的生活取决于今天的选择。人生如演戏,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导演。只有学会选择和懂得放弃的人,才能赢得精彩的生活,拥有海阔天空的人生境界。
做一个选择的时候,意味着需要放弃其他的观念、想法、物质、甚至生命。选择与放弃往往是同步的,选择的反面既是放弃。放下一粒种子,收获一棵大树;放下一处烦恼,收获一片清凉;放下一种偏见,收获一种幸福。当你放下足够的时候,生命也将收获一片蓝天。
圣经中有这样一句话:人降临的时候手是合拢的,似乎在说:“世界是我的。”当离开世界时手是张开的,仿佛在说:“瞧那,我什么都没有带走。”其实,人生就是一连串选择与放弃的过程,有取就有舍,有舍才有得。该放弃的就要放弃,不是没有恒心和勇气,而是选择进取的一种方式。
有人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所以,热爱读书吧!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那样,热爱读书,让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时空,让心灵沟通过去和未来,已知和未知。
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而读一本坏书,则使人心胸狭窄,使人不知羞耻,使人自私残暴。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让我们畅饮这“源头活水”,攀登这人类进步的阶梯,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成为祖国21世纪的高素质的建设者。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五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
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没事,读一本好书。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篇六
《罕山雪狼》这本书包含了七篇动物小说,小说中描绘了内蒙古草原上的狼、草原鼠、狐等动物的生活和它们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向我们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在《罕山雪狼》第一篇小说中,狼王雪狼为了报答一位叫根巴的老猎人以前的救命之恩,与其它狼群搏斗,救了他。不幸的是,根巴后来还是去世了。但是,雪狼居然不顾一切想要把这个死讯告诉根巴唯一的亲人--巴尔。后来,为了救起掉落雪坑的巴尔,狼王与它率领的狼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我深深被雪狼的报恩之举所感动,那些我们看似凶残的动物其实它们是多么善良。相比之下,那些毫不在意动物情感的人,那些通过掠夺动物生命而获得利益的人不是很可耻吗?雪狼是匹好狼,根巴与巴尔是善良的人类,但其他的人呢?
开篇的这个小说故事已经足以包含整本书的中心思想了。在接下来《少年与火狐》、《让狼逃生》、《老人与狼》、《最后一条狼》这四篇小说,通过不同方式告诉了我们动物是懂得友谊与知恩图报的,相反,人类却展现出了他的两面性:有的是善良的,可有的却是贪婪、让人无法直视的;有的懂得动物的情感,可有的却一味只顾着杀害。
里面还有《勇敢的金黄鼠》与《鸽王红冠》这两篇小说,读后让人感到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感情是不可忽视的。金黄鼠巴拉为了帮助百舌鸟金叶脱身,不顾一切与狐战斗;雌鸽朵儿为了救助在鹰爪下的鸽王红冠,牺牲了自己。这难道值得敬佩吗?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变得激动起来,甚至有一种冲动,我想向全世界大声呼吁:让人类停止对动物的残杀,让我们停止对生态的破坏,与动物建立起和谐亲近的关系!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因为动物们也都有一颗善良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