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优选4篇)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篇一
《犯罪与刑罚》是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感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对人性的深刻思考。
整本书围绕着主人公罪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犯罪和刑罚展开,通过描写他内心的挣扎和痛苦,展现了犯罪行为对个体和社会所带来的摧毁力。拉斯科尔尼科夫杀害了一位老妇人,但他内心的煎熬和良知的谴责并未停止。他在犯罪后陷入了一种精神困境,内心深处的恐惧和痛苦逼迫着他向警察自首。这种内心的斗争和罪犯对自己行为的警醒,使我对犯罪的危害有了更深的认识。
同时,书中也探讨了刑罚的意义和作用。拉斯科尔尼科夫因犯罪行为而被判处苦役劳动,这成为他心灵的净化之旅。通过劳动的磨砺和自省的思考,拉斯科尔尼科夫逐渐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和对社会的伤害。刑罚不仅是对罪犯的惩罚,更是对其进行教育和改造的一种手段。通过刑罚,罪犯可以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往行为,并为自己的罪过付出代价。这种对人性的考量和对刑罚的思考,使我对刑罚的意义和价值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犯罪与刑罚》还通过描写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和命运,反映了贫困、不公和道德底线的崩溃。书中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他们的命运和行为引发了我对社会问题的思考。社会底层的人们常常因为生存的艰难而陷入犯罪的泥淖,而社会的不公和道德的沦丧又进一步加剧了他们的痛苦和无奈。这种对社会问题的揭示和探讨,使我对社会的关注和责任感更加强烈。
通过阅读《犯罪与刑罚》,我对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犯罪行为的危害和罪犯心灵的挣扎使我对犯罪行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同时,刑罚的意义和作用使我对刑罚的价值和应用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这本书通过对人性的深刻剖析和社会问题的反思,引发了我对社会、对人性和对正义的思考。它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一部引人深思的哲学著作。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篇二
《犯罪与刑罚》是一部让人深思的文学巨著,它通过对罪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心理描写和对社会底层人物的刻画,引发了我对犯罪与刑罚的思考。
这本书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的犯罪行为为核心,通过描写他内心的挣扎和痛苦,深刻展现了犯罪行为对个体和社会的摧毁力。拉斯科尔尼科夫虽然杀害了一位老妇人,但他内心的煎熬和良知的谴责并未停止。他在犯罪后陷入了一种精神困境,内心深处的恐惧和痛苦逼迫着他向警察自首。这种内心的斗争和罪犯对自己行为的警醒,使我对犯罪的危害有了更深的认识。犯罪不仅是对他人的伤害,更是对罪犯自己心灵的摧残。
同时,书中的刑罚描写也让我对刑罚的意义和作用有了更多的思考。拉斯科尔尼科夫因犯罪行为被判处苦役劳动,这成为他对罪行和社会伤害的反思与教育。通过劳动的磨砺和自省的思考,拉斯科尔尼科夫逐渐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带来的后果。刑罚不仅是对罪犯的惩罚,更是对其进行教育和改造的一种手段。它可以让罪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反思,走向悔过和改变,为自己的罪过付出代价。这种对刑罚的思考和对人性的考量,使我对刑罚的意义和价值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犯罪与刑罚》还通过对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和命运的描写,反映了贫困、不公和道德底线的崩溃。这些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他们的命运和行为引发了我对社会问题的深思。社会底层的人们常常因为生存的艰难而陷入犯罪的泥淖,而社会的不公和道德的沦丧又进一步加剧了他们的痛苦和无奈。这种对社会问题的揭示和探讨,使我对社会的关注和责任感更加强烈。
通过阅读《犯罪与刑罚》,我对犯罪与刑罚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犯罪行为的危害和罪犯心灵的挣扎使我对犯罪行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同时,刑罚的意义和作用使我对刑罚的价值和应用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这本书通过对人性的深刻剖析和社会问题的反思,引发了我对社会、对人性和对正义的思考。它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一部引人深思的哲学著作。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篇三
《论犯罪与刑罚》绝对可称得上是一部既伟大又特别的著作;因提出了后世刑法基本原则和制度理念而伟大,因言简意赅又理性超前而特别——这正是对勇气与睿智的完美诠释。
本书作者是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利亚(1738—1794),其所处十八世纪的欧洲是一个罪行擅断主义、酷刑威吓主义和对违背宗教道德规范的行为的迫害的时代。随着启蒙运动如火如荼地进行,受自由、平等、人权影响的贝卡利亚便毅然决然地投身于让(旧制度)蒙昧主义的本质暴露无遗,……阐发新的刑法原则的活动中。
764年,七万余字的《论犯罪与刑罚》横空出世,理性的思维、雄辩的文笔、严谨的逻辑,即使用现代的眼光,也依然难以想象如此短小的著述是如何震惊整个欧洲,如何彻底影响刑法理论的。启蒙运动领袖伏尔泰看罢此书曾说道:这样一部著作必定能清除在众多国家的法学理论中依然残存的野蛮内容。功利主义代表人物边沁更是赞不绝口:……进行了如此大量
的有益探索,我们还能做点什么呢?——再不要偏离这条大道。
贝卡利亚的刑法学说基本上由刑法哲学和刑事政策两部分组成。其中,最为影响深远并被后世津津乐道的,一是著名的刑法三大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化原则;二是极力主张废除死刑,认为死刑不是必需即非正义,其效果不如终身刑,且无可挽回。
《犯罪与刑罚》共由47章构成,每一章节既有独立的价值,同时又和其余篇章密不可分,共同构成了贝卡利亚传世伟大的刑法理论。如第12章《刑罚的目的》,本章节不过二百字,却字字珠玑,一针见血地说出了刑罚的目的——既不是要摧残折磨一个感知者,也不是要消除业已犯下的罪行;而是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仅此而已。
这种力量是不经意的,润物细无声的,但每次读到却都会被这朴实又理性的语言和理念所震撼。据说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在写作《帕尔马修道院》的时候,经常通过阅读法国民法典来寻找灵感;而细细品读《论犯罪与刑罚》,对于那些以天下为己任、追求自由和权利,却又茫然若失的人们来说,恰恰有这种豁然开朗、醍醐灌顶的彻悟之感。
多么华丽的赞美也无法完全道出《论犯罪与刑罚》的价值,真正能够体悟到的,是每位用心去品读的人的造化;因为那完美的文字和伟大的思想背后,可以隐约感受到贝卡利亚对人权自由的渴望、冲破封建的勇略和引领未来的智慧。
论犯罪与刑罚读后感 篇四
在浩如烟海的法学著作中,有本著作绝对堪称旷世经典之作,它就是意大利著名的学者特萨雷·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近日,我阅读了该书的中文译本,翻译者是黄风,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02年出版。
要想比较好地理解一本书的内容,必须先从了解作者的时代背景和作者其人入手,这样可以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所要表达和传递的思想。贝卡里亚(Beccaria)于1738年出生于意大利米兰,20岁便从帕维亚大学法律系毕业。当时正处在欧洲启蒙思想运动时期,贝卡里亚热爱读书,思想如椽,论理雄辩,他不仅兴趣广泛,知识体系宽广,而且极富想象力和逻辑力。贝卡里亚在24岁那年发表了一篇关于经济学的论文。25岁那年写下了《论犯罪与刑罚》一书。该书的出版,在当时的欧洲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贝卡里亚也因此获得了巨大的欢迎和尊重,当时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等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积极的肯定。该书的问世,好比黑暗中刺破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给了当时的欧洲社会以极大的启发。我认为,只有具有极强的民主和自由精神,只有具有极强的知识体系和逻辑推理能力,只有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真理的无限向往,才能写出这样的惊世骇俗的文字。如果没有超乎想象的对民主和自由的向往和极大的勇气,25岁的年青人也不敢写出这么一本书。我想这也是他为什么在当时和后世受人称赞和佩服的原因吧。
在《犯罪与刑罚》一书中,贝卡里亚提出了很多的观点。其真知灼见,痛陈社会沉疴,而且提出了解决办法。伏尔泰语重心长地写到:“《论犯罪与刑罚》这本小书具有宝贵的精神价值,好似服用少许就足以缓解病痛的良药一样。当我阅读她时真感到解渴。由此我相信:这样一本著作必定能消除在众多国家的法学理论中残存的野蛮内容”。就篇幅而言,该书绝对只能算是一本“小书”,全书就六七万字而已,还不如现今很多法学博士的学位论文的字数多。但是,这本书的确是很伟大,该书提出了很多为后世所采纳的刑法学观点,如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刑罚人道化等。
该书不仅仅是本刑法学的书,它所涉及的法学学科很多,包括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立法学,社会学等丰富内容。足见作者的知识体系的庞大,逻辑思维的严密。虽然,任何的事物都是有时代局限性的,但是,时隔200多年,作为后世学习法律之人的我们即便是站在21世纪审视这本书,依然觉得它的思想中散发着民主和自由的精神,这正是我们这个社会和时代往前发展的趋势。我们要发展经济,没有好的`物质基础,我们一样很难实现自由,因为那样的话,很多事情都会因为囿于物质条件而做不了。同时,我们也要自由,要民主,没有民主和自由的社会,不是真正的现代社会,没有民主的现代化,所有的现代化都是自欺欺人的。
贝卡里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是基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上帝创世说而展开的。该书认为许许多多的人为了自己大部分的自由而分割出小部分的自由给君主而形成的自由的集合就是君主的公权力的来源。同时他认为除了全知全能的造物主——上帝外,没有人可以自命公正地处罚任何人。而我们国家的法学理论是建筑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石上马克思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法律是统治者镇压和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在贝卡里亚的眼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法律是维持社会民主和社会正义的契约。在法律面前,人人生来平等。但是在马克思看来,如果没有阶级的话,是不会有国家和法律的,正是因为有了阶级对立和阶级剥削,所以才需要法律和维护的统治秩序。
可见,我们社会主义的法学和资本主义的法学在理论前提上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借鉴他们思想中的积极成分和科学成分。所谓“取其精华”。在贝卡里亚的这本书中,虽然没有大篇幅地振臂大呼民主和自由,但是,作为读者的我却在书中看到的都是闪耀着理性光芒的思想,那就是平等,自由,民主,反对君权,反对神权,反对暴政。虽然没有大量笔墨地写民主,但是却无一处不在谴责着当时的野蛮的刑事司法制度。这集中地反映在贝卡里亚对于刑法原则的论述,对有罪推定的论述,对死刑的存废的论述等篇章中。
合上《论犯罪与刑罚》这边小书,脑中一直想着书后最后一句话,那句话实在是本书的精华所在,堪称真理。“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者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是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和犯罪的并由法律规定的”。这句话很睿智地道明了现代刑罚的几大原则: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审判公开、刑罚及时性、刑罚及时性、刑罚人道化。纵观本书,尽管并非无懈可击,200年后的我看来它也有其时代局限性。但是,这本书所闪耀的精神是最耀眼的,这也使得它成为历史上最耀眼的刑法学著作。所以一代代又一代的读者会继续阅读它。我看到最多的是贝卡里亚那个向往民主和自由的心、那颗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的心、那颗散发着理性与博爱的心。因为有了很多象贝卡里亚这样的学者、智者,人类的知识宝库才会如此丰富。感谢贝卡里亚,因为有了他的智慧和勇气,我们后世才能看到这么经典的刑法学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