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读后感(精选4篇)
在路上读后感 篇一
《在路上》是法国作家让-保罗·萨特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一本引人深思的小说。通过描写三个主人公的生活经历和内心世界,小说探讨了人性的复杂性和存在的意义。读完这本书,我深受触动,产生了许多思考。
小说以三个各具特色的角色展开,他们分别是德安东尼(Dean Moriarty)、萨尔(Sal Paradise)和玛丽露(Marylou)。他们在美国东西海岸之间不断穿梭,寻找着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意义。他们放弃了传统的生活模式,追求自由和冒险,但他们却又无法脱离欲望和矛盾,陷入了迷茫与痛苦之中。
我被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所吸引。德安东尼是一个充满活力和魅力的人物,他追求刺激和自由,但他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也犯下了许多错误。他的存在让我思考到人性的复杂性,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着善良和邪恶。萨尔则是一个旁观者,通过他的视角,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其他两个角色的内心世界。他对德安东尼的崇拜和对玛丽露的爱使我感到深深地共鸣。玛丽露则是一个充满欲望和自由的女性形象,她的存在使我思考到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益。
除了人物形象,小说中的旅行元素也给我带来了许多启示。三个主人公不断地旅行,他们追求自由和冒险,但他们又无法逃脱生活的束缚。旅行成为了他们对自我和世界的探索,也成为了他们内心世界的映射。这让我想起了人生的旅程,我们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道路,探索自己的存在意义。旅行不仅是身体的移动,更是心灵的旅程。通过旅行,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理解生活的本质。
《在路上》给了我许多启示和思考的机会。人性的复杂性和存在的意义是我一直以来感兴趣的话题,而这本书正是通过生动的故事和形象,深刻地探讨了这些问题。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更加意识到人生的复杂性,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存在,我们的行为和选择会影响到自己和他人。我相信这本书会对每个人产生不同的触动和思考,而我的感悟则是对人性和存在的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思考。
在路上读后感 篇二
《在路上》是一部让人难以忘怀的小说。通过描述三个主人公的冒险旅程和内心世界,小说探讨了自由、爱情和存在的意义。读完这本书,我深受感动,对人生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小说中的三个主人公德安东尼、萨尔和玛丽露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和命运。德安东尼是一个充满魅力和冒险精神的人,他不断追求自由和激情,但他也陷入了深深的迷茫和痛苦之中。德安东尼的形象让我思考到人性的复杂性,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着善良和邪恶。萨尔是一个旁观者,通过他的视角,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其他两个角色的内心世界。他对德安东尼的崇拜和对玛丽露的爱使我感到深深地共鸣。玛丽露则是一个充满欲望和自由的女性形象,她的存在让我思考到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权益。
除了人物形象,小说中的旅行元素也给我带来了许多启示。三个主人公不断地旅行,他们追求自由和冒险,但他们又无法逃脱生活的束缚。旅行成为了他们对自我和世界的探索,也成为了他们内心世界的映射。这让我想起了人生的旅程,我们每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道路,探索自己的存在意义。旅行不仅是身体的移动,更是心灵的旅程。通过旅行,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理解生活的本质。
《在路上》给了我许多思考的机会。自由、爱情和存在的意义是我一直以来感兴趣的话题,而这本书正是通过生动的故事和形象,深刻地探讨了这些问题。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更加意识到人生的复杂性,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存在,我们的行为和选择会影响到自己和他人。我相信这本书会对每个人产生不同的触动和思考,而我的感悟则是对自由、爱情和存在的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思考。
在路上读后感 篇三
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特定的历史人物,这是没错的。
在这令人窒息的五十年代战后美国,一个叫克鲁雅克的年轻人和他的朋友,一种不顾礼仪的狂荡的生动的热情破土而出,《在路上》就这样进入我的视线并且刮起一整狂潮··
这样的小说,这样的人生,这样的行为,注定要让我又爱又恨,这极度的纠结在一起的矛盾迅速在我阅读的过程中白热化,内心的冲击和我所接受的文化,精神与理智,都是那样的不平静······
我常想现实太过于骨感以至于扎疼了我们这群脆弱的孩子,如果抛去了虚伪现实丢开了教条信仰,以全然原始的自然地状态生存下来的我会是怎样,这样想的结果是:我会死!是的,在这些教条让我束缚与压抑的时候,它也让我安宁和舒适,对于现实我的爱还是远大于恨。毕竟我们是在和平年代里健康成长起来的孩子,反叛?恨得力量不够!悲伤也不足够冲破重围,也许,我们只是抱怨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去反叛····
可是有这样的一个孩子,从小生长在贫民区里,在一群被遗弃者和酒鬼父亲之间长大成人,我们就不能期盼他会健康的爱这个社会,没有教条的束缚,因为他根本就没学过。不受管制,因为没人管制过。他—迪恩·莫里亚蒂,是原始的野性的天然的本性的长大做事,所以才有了我那么多的爱与恨。之前我所设想的抛开一切的`生活方式大概也就是和他的生活方式相差不远吧,可是这又让我深深地恐惧,这近乎是一种癫狂的,蛮力的无头脑的没目的的行为,这简直就是巫师,而不是人生······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深深地佩服他的自我探索无穷的精力,那种完全不做作的自我状态,干一切想干的事并且无所畏惧。他可以光着身子去给萨尔开门,这种动物性的行为也体现在他对待性行为上,作为女人的本身的女人,迪恩毫无兴趣,他的生殖器冲动和原始需要使他不断的从肉体上实现生命喜悦的最初状态,对一切感情无动于衷,读后感《在路上读后感》。他不断地行走,不断地进行着通往纯粹抽象的无意义的行动的旅魂。他也是毫不掩饰的自私的,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一门心思在寻找刺激与自我,随时准备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转移的需要而牺牲掉家庭、朋友。淡然在道德上他不只这一个令人不愉快的地方,他还经常都东西并且毫无罪恶感,理所当然的认为一切产权都是无效的,因为整个的经济系统皆构筑于剥削之上。可是这个理论未免太过牵强,已被剥削的平民经了你的偷盗不又是更深一层的悲哀?
当然,我已然不期待他会是善良的人,他可以毒打他的女朋友,也可以自残到折断自己的大拇指,这些事让他做来到也骨肉分明,他感觉上就是做这种事的人,所以也没什么好指责,不羁还要理性那就不够彻底,疯狂他就是要玩到底···
迪恩的原型来自克鲁雅克的有点暧昧,可以说是精神上的“恋人”的尼尔·卡萨迪,这个人,克鲁雅克一点也没写夸张,曾有一次,荷姆斯和克鲁雅克坐在车上,由卡萨迪开车,开着开着,卡萨迪突然加速超横穿马路的一个行人撞去,再来个急刹车恰好停住,这种恶作剧就是卡萨迪的生活方式,生活在朝不保夕的边缘上,在追逐危险地行动中增强自己的勇气,毫不考虑后果。也正是这种冲动让克鲁雅克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也才有了这如此震撼人心的《在路上》,所以得感谢有这么一个卡萨迪让我见识到人生在世还真的有如此疯狂不羁的人····
看着这些人,萨尔也好,卡罗也好,克鲁雅克或者金斯堡也好,这些人都不是故意的,都不是故意反叛的,我固执的认为就像中国古代的梁山好汉一样,都是被迫无奈被逼上梁山反叛的。一趟接一趟的疯狂的旅行,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偷盗、乱性、吸毒行为的周而复始,因为有文学的奠基,因为有文学的名义,这一切都变得有意义起来。他们的追逐从很深的角度来说也真的就是一场自我寻找的旅魂。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这些看似天之骄子,在愤青的同时却总是底气不足,追求?真是很骨感的词,我们都不及这些荒唐的人的荒唐的行为,毕竟我们连勇气都没有。
到了此刻,我所深深地眷恋的是他们身上的孩子气的实用不完的精力,那种不怕一切的生命力,我们这些口头上总说无奈的孩子又有什么好喊无奈的呢?真要无奈了,就去反抗,当然到现在我还是不支持他们的生活方式,我所佩服的是一种精神而已,那些方式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我生活里,即使非需要借助那些我们才能真的洒脱,我宁愿就此无奈。所以,我爱他们却也怕他们,这些人,任何一人出现在我生命里,恐怕也是我所承受不起的,我们需要学的也就是那种执着,洒脱,诚实的精神而已,其他的,最好不带来····
他们的出现是因为特定的历史环境,永远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他们了。就像我曾经很喜欢的阮籍,这样的潇洒的人,在此时却和他们重合在一起,一样都是文学上的天才,一样都洒脱不羁,阮籍酗酒,他们吸毒,都是刺激灵魂的依托,虽然于身体和精神上都不好,但是他们还是成功了,这群“疯子”似地人但愿能在我身上起到疯子效应,我所挚爱的文学,所迷恋的音乐,我期待能向他们一样有那种精神去全力追寻···
在路上读后感 篇四
前几天就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书,但想来想去,除了觉得美国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写什么,就只好加个读后感来装小学生了。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bookthateveryonetalksaboutandnobody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26#183;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
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我”主要就是跟着这位迪安在美国大陆上跑,并且经常处在没钱的境地,有时连饭都吃不上,要临时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点面包,或者要带几个搭车的人来赚点汽油钱。就这么跑了三四回,最后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后就结束了。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读后感《《在路上》读后感作文》。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这就是我目前的读后感。
想起来我的经历中倒也有一个月,就是高考完拿到通知书后的那个月,和四五个伙伴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全县各乡镇,有时一天骑行距离超过100里,有时候自己做饭,有时候在别人家长的异样眼光中喝酒,或者就在路边神聊,我们跑到其他同学家里去,把他们吓一跳,有的人会当场跟着我们跑上两天,有的人就不感兴趣,而我们也没有任何不好意思。咳,似乎就那么一个月,以后再也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