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方法论》读后感1500字(经典3篇)
《法学方法论》读后感1500字 篇一
《法学方法论》是一本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经典著作。作者通过对法学的本质、研究对象以及研究方法的探讨,深入剖析了法学研究的特点和规律。阅读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对法学研究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首先,书中对法学的本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作者指出,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法律。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规则,对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法学作为对法律现象的研究,旨在揭示法律的本质和规律,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通过对法学的本质的深入分析,我认识到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目标,从而更好地理解了法学的研究方法和价值。
其次,书中探讨了法学研究的方法。作者指出,法学研究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以确保研究的可靠性和科学性。法学研究方法主要包括理论分析、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等。理论分析是对法律理论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以揭示法律的本质和内涵。实证研究是通过对实际案例的观察和分析,以验证法律理论的正确性和适用性。比较研究则是通过对不同法律制度和国家的比较,以寻找最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通过对这些研究方法的学习和理解,我对法学研究的过程和方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最后,书中还提出了法学研究的一些基本原则。作者指出,法学研究应当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等原则。科学性是指法学研究应当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进行,追求真理和客观性。系统性是指法学研究应当以系统的角度进行,将法律问题放在整体的框架中进行分析和研究。实用性是指法学研究应当具有实践的指导意义,为法律实践提供有益的建议和参考。创新性是指法学研究应当具有创新思维和观点,为法学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通过对这些原则的学习和理解,我对法学研究的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总的来说,阅读《法学方法论》给我带来了很多启发和收获。通过对法学的本质、研究方法和基本原则的学习,我对法学研究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经典著作,更是对法学研究的启示和指导。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研究中,我将能够运用书中所学的方法和原则,更好地进行法学研究,为法学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学方法论》读后感1500字 篇二
《法学方法论》这本书是一本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经典著作,作者通过对法学研究的本质、研究对象以及研究方法的探讨,为读者揭示了法学研究的规律和特点。阅读这本书让我对法学研究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首先,书中对法学研究的本质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作者认为,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规则,对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法学作为对法律现象的研究,旨在揭示法律的本质和规律,为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通过对法学研究本质的深入分析,我对法学的研究目标和方法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其次,书中系统地介绍了法学研究的方法。作者指出,法学研究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以确保研究的可靠性和科学性。法学研究方法主要包括理论分析、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等。理论分析是对法律理论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以揭示法律的本质和内涵。实证研究是通过对实际案例的观察和分析,以验证法律理论的正确性和适用性。比较研究则是通过对不同法律制度和国家的比较,以寻找最佳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通过对这些研究方法的学习和理解,我对法学研究的过程和方法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最后,书中提出了法学研究的一些基本原则。作者指出,法学研究应当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等原则。科学性是指法学研究应当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进行,追求真理和客观性。系统性是指法学研究应当以系统的角度进行,将法律问题放在整体的框架中进行分析和研究。实用性是指法学研究应当具有实践的指导意义,为法律实践提供有益的建议和参考。创新性是指法学研究应当具有创新思维和观点,为法学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通过对这些原则的学习和理解,我对法学研究的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总的来说,阅读《法学方法论》给我带来了很多启发和收获。通过对法学研究的本质、方法和原则的学习,我对法学研究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关于法学研究方法的经典著作,更是对法学研究的启示和指导。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研究中,我将能够运用书中所学的方法和原则,更好地进行法学研究,为法学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学方法论》读后感1500字 篇三
《法学方法论》读后感1500字
近日读了卡尔·拉伦兹先生的《法学方法论》一书,收益匪浅。书中的法学理论思想非常的经典,值得我学习。提出新的学说,似乎难以回避的问题,就是与这个学说的发展历史辩论。比如说有没有物权行为?你不是说他是纯粹思维的产物吗?我说从罗马法就有!要么咱们就拿出罗马法的资料辩论一下。把握理论提出的、发展的脉络,才有利于对它批判或重构,才能找到辩论所指向的点。
当然,有的观点指出:萨维尼通过历史研究的方法,从古罗马法中推导出物权行为理论,在方法论上是错误的。然而,理论的历史发展,毕竟是我们研究的抓手。有的学友指出“物权行为不包括物权合意”,他就要对传统物权行为理论发展历史上的观点进行批驳,或者在前人的观点中解释出他的观点。但是,绕开前人的观点,直接谈自己的观点,这在方法论上似乎难以成功。因为最起码的问题:你用不用它的概念、你用不用它的体系?倘若用它的概念、体系,又不在它理论发展历史的背景下讨论,别人就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在读完这本法学方法论的书之后,能切实体会到哲学思潮于法学的作用。方法的运用往往与这个时代的哲学思潮相联系,不了解哲学思潮,就难以对认识部门法有深刻的认识。各种哲学思潮对法学的影响非常有意思,越把理论放在历史发展中看就会越能感受到理论的灵活性。对于法理学发展的一点想法:法理学有自己的研究范畴,然真正与部门法紧密结合,需要部门法的知识。方法是从思维中总结出的,对于部门法具体问题的思考与操作,是方法的.来源。以这种方法回头去指导部门法,讲起来也显得恰如其分。部门法的学者,也很有必要将自己的素养上升到法理学层次。我觉得在中国“部门法哲学”还是很有前途的。
一、研究者与文章写作随想——部门法学方向
(一) 关于研究者,我觉得要努力做到:
1、“融会贯通”:法学与其他学科、法理学与各部门法学
2、“能大能细”:对问题的认识具有理论深度、对具体问题的推导尽量细致
(二) 关于文章写作
该问题如书法有各种体,没有绝对的标准,此为一己粗浅之见
1、语言平实、简洁。
2、体系性、形象性:让人能看懂,可举例子、列图表使论证形象。
3、反思性、创造性:没有反思,可能对问题缺少思考;要注重新的视角与方法。
4、艺术性:语言、结构具有美感,让人读起来舒服。
5、论证性:以论证让人信服,而非通过力量强迫人接受。
6、 诚信性:不抄袭别人观点,自己尚未思考成熟的东西勿轻下断言。
二、问题与体系随想
主张某一观点,可能受到一个体系的影响。如争论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或者继受取得似乎没有什么意义,但假如我对一些问题采取重构思路,如:“无权处分合同在符合善意取得时有效”或“善意取得是法律行为”,这种争论可能在这样的思路下是有意义的,故我们要把问题放在体系中,找体系中和这个问题牵连的其他问题来帮助理解,而我们的讨论有时会就观点论观念,涉及体系不多,这也未必不好,因为问题和体系是互相牵动的,问题的讨论也会促进体系的发展
由于问题与体
系的这种关系,还要求我们在研究中注意追前提,认真研究体系中最基础的问题,踏实的研究应该是把前提一步一步追过来的,而一些具体问题不完善:如法律制度的设计存在逻辑与功能上的缺陷,很可能是对前提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思考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