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合同【精选3篇】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合同 篇一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文件,用于规范持卡人和发卡机构之间的权益和责任。信用卡作为一种常见的支付工具,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在使用信用卡之前,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合约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首先,这份合约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持卡人需要提供个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等信息。发卡机构也需要提供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双方的身份信息,可以确保合约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其次,合约合同需要明确信用卡的使用规则和条款。这些规则和条款包括信用额度、账单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式、逾期还款罚金等。持卡人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自己的信用记录良好,并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和损失。发卡机构也需要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公平和合法地向持卡人提供服务。
此外,合约合同还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持卡人有权享受信用卡的各项服务和优惠,并有责任按时还款,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发卡机构有责任及时提供账单和相关信息,并有权采取合法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如冻结信用额度或终止信用卡服务等。
最后,合约合同还需要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和法律适用。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诉诸法律进行解决。合约合同中应明确适用的法律和法院管辖的范围,以确保争议能够得到公正和有效的解决。
总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对于持卡人和发卡机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签署合约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确保信用卡的正常使用和服务。因此,在领用牡丹信用卡之前,持卡人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合约合同的内容,并遵守合约中的规定。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合同 篇二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和应用,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合同成为了保护持卡人权益和规范信用卡使用的重要文件。合约合同的签署对于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既可以确保发卡机构提供的服务得到合法保障,也可以保护持卡人的利益和权益。
首先,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持卡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以便发卡机构验证身份和与持卡人进行有效沟通。发卡机构需要提供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持卡人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到发卡机构。
其次,合约合同需要明确信用卡的使用规则和条款。这些规则和条款包括信用额度、账单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式、逾期还款罚金等。持卡人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和损失。发卡机构也需要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公平和合法地向持卡人提供服务。
此外,合约合同还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持卡人有权享受信用卡的各项服务和优惠,并有责任按时还款,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发卡机构有责任及时提供账单和相关信息,并有权采取合法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如冻结信用额度或终止信用卡服务等。
最后,合约合同还需要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和法律适用。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诉诸法律进行解决。合约合同中应明确适用的法律和法院管辖的范围,以确保争议能够得到公正和有效的解决。
综上所述,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合同对于持卡人和发卡机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签署合约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确保信用卡的正常使用和服务。因此,在领用牡丹信用卡之前,持卡人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合约合同的内容,并遵守合约中的规定。发卡机构也需要确保合约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提供安全、便捷的信用卡服务。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合同 篇三
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和本合约文本,自愿申领牡丹信用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申请资料真实、可靠,并愿意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甲方有关资信、财产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情况。
二、乙方给予甲方牡丹信用卡账户金卡为10000元、普通卡为5000元的信用额度,透支期限自银行记账日起60日。
三、甲方应承担因牡丹信用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年费及追索费用等)。
甲方还款顺序依次为利息、费用和本金。
四、甲方应在规定透支期限内偿还全部债务,否则,乙方有权按约定采取依法处分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向保证人追索等措施
五、甲方用牡丹信用卡购物、消费或支取现金、转账的金额在一万元(含)以上时,甲方同意乙方按该金额将资金从其牡丹信用卡账户转入牡丹卡保证金专户,停止计算利息,并根据有关单据从专户中付款。
六、甲方应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有关条款,并亲笔在所领用的牡丹信用卡片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应易于辨认),熟记并妥善保管密码,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除使用密码和彩照卡外,甲方使用牡丹信用卡消费、转账或支取现金均须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
八、甲方不得以与特约单位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乙方的款项。
九、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提供牡丹信用卡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等有关资料;
(二)建立投诉制度,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
(三)提供对账服务;
(四)提供书面挂失和电话挂失服务。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发卡机构对电话挂失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对甲方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日内给予答复;
(六)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对甲方的资信情况保密。
十、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有权监督和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有权向乙方索取最近3个月的对账单。
十一、甲方应及时对账,对不符账务须在索取对账单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查询或提出改正。
甲方在对账单发出日后10日内仍未收到对账单的,应及时向乙方索要对账单,否则视同甲方已收到。
十二、甲方在申请表中所填内容有所变更时,须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十三、甲方出租或转借牡丹卡及其账户的,视为违约。除限期改正外,还应向乙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并同意乙方从其账户中划收
十四、甲方遗失牡丹信用卡应及时就近向发卡机构申请书面挂失。甲方牡丹信用卡遗失后发生经济损失的,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凡书面挂失前及发卡机构受理书面挂失起至次日24时(含)内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与他人共谋欺诈或有其他不诚实行为;
(三)乙方调查情况,遭甲方拒绝的`。
十五、牡丹信用卡有效期最长为两年。甲方使用的牡丹信用卡有效期满,如不换领新卡,应于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甲方自愿更换新卡。到期时甲方未及时办理换卡手续的,则已过期的卡片不能继续使用,但本合约继续有效。甲方不更换新卡或中途停止使用牡丹信用卡的,须还清债务,并将所领用的牡丹信用卡交回乙方,按规定办理销户手续,销户后合约解除。
十六、牡丹信用卡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无需通知甲方即可停止卡片的使用,同时可自行或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牡丹信用卡,并对甲方未清偿款项进行追索:
(一)甲方违反章程、本合约及有关规定;
(二)甲方资信状况恶化;
(三)本合约项下的担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而甲方又未能提供令乙方认可的担保的:
1.担保合约中途解除;
2.保证人丧失保证能力;
3.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毁损、灭失、价值明显下降、权属发生争议。
十七、乙方受理甲方销户申请30日后按有关业务规定为甲方办理销户。销户时,商务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回其基本存款账户。
十八、本合约规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牡丹信用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收费
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甲方中途换领新卡、甲方持卡人人数的变化等情形而改变。十九、本合约所依据的章程修改、收费项目或标准变化、利率调整等一经公布,不论甲方是否得到通知,即为有效。
二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十一、本合约自乙方批准之日起生效,至甲方销户之次日起失效。
甲方(申领人):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为商务卡申领人填写: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批准日期: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