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销售合同【最新5篇】
酒类销售合同 篇一
酒类销售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用于规范酒类销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的签订,不仅能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还能够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效率。下面是一份典型的酒类销售合同的内容和要点。
1. 合同双方信息
酒类销售合同首先需要明确双方的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这些信息的准确性非常重要,能够避免因为双方身份不明确而产生的争议。
2. 商品信息
合同需要明确销售的酒类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商品的质量标准,确保合同所述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3. 价格和支付方式
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价格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浮动。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者信用支付等。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4. 发货和验收
合同应当明确商品的发货时间、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方。受货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商品的验收,确保商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并及时提出异议。
5. 违约责任
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赔偿方式。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要求其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滞纳金、诉讼费等。
6. 争议解决
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或者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
酒类销售合同的签订是一项重要的商业活动,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合同签订后双方也应当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酒类销售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酒类销售合同 篇二
酒类销售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用于规范酒类销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的签订,不仅能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还能够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效率。下面是一份典型的酒类销售合同的内容和要点。
1. 合同双方信息
酒类销售合同首先需要明确双方的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这些信息的准确性非常重要,能够避免因为双方身份不明确而产生的争议。
2. 商品信息
合同需要明确销售的酒类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地、生产日期等详细信息。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商品的质量标准,确保合同所述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
3. 价格和支付方式
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价格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浮动。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者信用支付等。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4. 发货和验收
合同应当明确商品的发货时间、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方。受货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商品的验收,确保商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并及时提出异议。
5. 违约责任
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和赔偿方式。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要求其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滞纳金、诉讼费等。
6. 争议解决
合同应当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或者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
酒类销售合同的签订是一项重要的商业活动,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合同签订后双方也应当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酒类销售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酒类销售合同 篇三
甲方(总代理商):xx限公司
乙方(地区代理商):
莱禄福葡萄酒是德国原装进口一种低糖、低酒度、低热量的100%优良葡萄酿制而成的绿色天然饮品。是德国葡萄酒进入中国市场的品牌。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有关代理条件,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地区(省会市级、省级)代理商,专权经销德国莱禄福葡萄酒。地域为 范围内。
一:地区代理商资格及代理期限
1:地区代理商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地区代理商必须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总代理商将退回有关保证金。
3:代理期限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 箱共 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 箱 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 箱共 支。
每两箱(24支)赠送一支小瓶(375ml)葡萄酒或相应量的大瓶装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价格
1:总代理商对地区代理商的代理价为: 元/支(750ml装,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建议全国市场销售价为人民币: 元/支/750ml装(本价格不包括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的销售价,该价格由各地代理商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代理商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预订并支付50%预付款,余款提货前付清提货。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由于莱禄福葡萄酒对中国属于限量计划销售模式,所以代理商应将每年度订货或下一批订货计划提前一个月预先通知总代理商,总代理商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全国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德国厂家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按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甲方(总代理商)应将代理保证金在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给地区代理商。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方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号: 纳税号: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酒类销售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供应商品给乙方销售的合作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愿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为乙方提供产品。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乙方自己提货,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质量,并保证超过或未超过保质期限产品的退换工作。若属自身质量与国家标准及食品卫生法不符合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连带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所供产品的营业执照、质检证明书、卫检证明、生产许可证等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价格表等资料。
五、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
六、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货、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货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期内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保证四川批发市场上价格最低,乙方不得以相同价格寻找其它供货渠道。若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高于四川批发市场上价格,甲方应向乙方补足价格差额。
八、乙方自协议签定之日起月进货额达不到100000.00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协议。
九、本合同为年期限合同,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十、合同期满前15天,根据双方意愿商讨续约合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酒类销售合同 篇五
甲方:xxx
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满天香白酒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xx年,协议期满后,乙方需继续代理销售的,需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xxx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xx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一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50%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茅台酒以及茅台镇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策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第一条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20xx元至5000元的罚金。
3、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xxx
法人或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章):xxx
法人或负责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