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红木家具买卖合同【精彩6篇】
简单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篇一
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经营红木家具的商家,乙方是愿意购买红木家具的消费者,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买卖合同:
第一条 商品信息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以下红木家具:
(列明具体家具名称、规格、数量等)
1.2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销售的红木家具,并支付相应的货款。
第二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2.1 乙方购买红木家具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2.2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具体天数)内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第三条 交货时间和方式
3.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货款之日起的(具体天数)内交付红木家具。
3.2 乙方应自行负责红木家具的运输和搬运。
第四条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4.1 甲方保证所售红木家具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2 若发现红木家具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的(具体天数)内提出书面质量问题申述,并提供相应证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述后的(具体天数)内予以解决。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5.2 如果甲方未按时交付红木家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约定其他事项)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7.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简单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篇二
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经营红木家具的商家,乙方是愿意购买红木家具的消费者,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买卖合同:
第一条 商品信息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以下红木家具:
(列明具体家具名称、规格、数量等)
1.2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销售的红木家具,并支付相应的货款。
第二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2.1 乙方购买红木家具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2.2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的(具体天数)内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第三条 交货时间和方式
3.1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货款之日起的(具体天数)内交付红木家具。
3.2 甲方应负责红木家具的运输和搬运,并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送达乙方指定的地址。
第四条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4.1 甲方保证所售红木家具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2 若发现红木家具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的(具体天数)内提出书面质量问题申述,并提供相应证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申述后的(具体天数)内予以解决,并承担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5.2 如果甲方未按时交付红木家具或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并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约定其他事项)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7.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简单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篇三
甲方(卖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____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
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 %(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
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签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简单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篇四
买方:
卖方:
为维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相关方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成交所订家具的买卖。
一、家具买卖内容及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元
二、其它相关费用
运输费:人民币 元,由 支付;安装费:人民币 元,由 支付;其它费用:人民币 元,由 支付。
三、款项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在签订本合同时,买方付清全部款项 元;
□ 分期付款: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口 定金款 口 预付款) 元;在 支付货款 元,若前期已支付定金款,则定金款抵作货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的定金,买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强制性条款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企业明示质量标准(无明示质量标准时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产品使用说明、宣传资料以及口 经双方确认的样品、照片或图纸、口 其它双方约定 。
五、交货及验收
□ 买方 年 月 日前自提;
口 卖方于 年 月 日送货至 。
(注:应写清详细地址,宜包括楼层或是否入室等)
□ 其他方式(如电话预约等): 。
若买方购买的商品由卖方安装的,则货到指定地点后给予卖方 天时间的安装期。
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对产品进行验收。对于无需由卖方安装的家具,买方应在卖方送货到达指定地点后 (时间)或在货物自提前对家具的数量、款式、颜色及是否有明显质量缺陷进行验收;对于由卖方安装的家具,买方应在安装完毕后 (时间)对家具质量进行验收。
六、售后服务
家具"三包"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家具售后服务规范》规定,双方约定三包期限为 年,(一般家具不得低于年,红木家具不得低于年)。产品有质量问题的,自交付之日起日内,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日内,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者修理;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自交付之日起日内,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日内,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者修理。
七、违约责任
1、买方需按时支付货款。买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日,须按未支付货款的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全额货款的 向买方收取违约金;
2、买方需按时接收货物。买方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未提货或不给卖方提供送货条件的,卖方有权向买方收取每天 元的保管费用;
3、卖方按时送货或安装。卖方逾期送货或安装的`,每逾期日,须按未交付货款的 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交货或安装超过 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全额货款的 向卖方收取款违约金;
4、卖方提供的货物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产品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买方选择退货,卖方除返还买方已付货款外,还需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纠纷解决程序
卖方已经撤离市场或展销会的,市场或展销会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付责任,并有权向卖方追偿。
买方和卖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纠纷,应先采取(、友好协商;、先向家具市场或展销会主办单位投诉;、请求卖场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调解;、向卖场所在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等方式解决。若解决不成,买方可按第 种方式解决:、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买方、卖方、市场方各执一份。
买方(签章):
地址: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盖章):
地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市市场(展销会)主办单位(盖章):
地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篇五
甲方(卖方):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____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30 %的定金,余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红木家具买卖合同 篇六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1、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及保修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且已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关税、汇率涨价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调整
2 、等风险因素(包括油费上涨),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3、数量如有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维持本合同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乙方求将增加的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最终数量以乙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的产品签收单上所列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B2385-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标准,且外观特征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设计,甲方保证有家具为全红木家具,均用大叶紫檀木芯材(无白边)制作。
第三条付款方式:
定货时,乙方付定金壹万元,余款由银行下款至指定账户。
第四条交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送货,乙方提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货物应在自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包括卸货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修复、调换及补足。
第五条货物验收:
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并协助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并盖章;若验收不合格
或乙方对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异议,或发现货物发生毁损的,甲方应在乙方限定时间内无偿补齐或更换。本条款所指验收仅指非专业人员通过外观观察及清点数量所能发现的数量短缺及坏,不包括内在质量问题。
第六条双方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期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预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出现货物损毁、数量短缺、外观瑕疵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及时更换补足;若货物交付乙方后出现质问题和其他验收时无法从数量、外观特征上发现的问题的,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就货物的日常维护和注意事项尽到说明义务,因甲方未尽到相关义务导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货物损毁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保修和售后服务:
货物保修期为两年,乙方提货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修理或更换,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换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无法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