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料供应合同(最新6篇)
砂石料供应合同 篇一
砂石料供应合同是指供应商和购买方之间就砂石料的供应达成的协议。在这个合同中,供应商同意向购买方提供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砂石料,而购买方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这些砂石料。下面将对砂石料供应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砂石料供应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供应商和购买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双方的沟通和合作至关重要。
其次,合同中应明确砂石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产品描述,包括砂石料的成分、颗粒大小、强度等参数。购买方有权对所供砂石料进行质量检测,供应商应配合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合同中还需明确砂石料的供应量和供货周期。供应商应根据购买方的需求及时供应砂石料,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运输。购买方也应提前告知供应商的需求量和供货时间,以便供应商做好准备。
价格是砂石料供应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条款。合同中应明确砂石料的价格及支付方式。通常情况下,砂石料的价格会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浮动,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价格的调整方式。双方还应约定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以确保款项的及时支付。
除了以上主要内容,砂石料供应合同还应包含一些其他条款,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在合同中,双方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违约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双方还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
总之,砂石料供应合同是供应商和购买方之间进行砂石料供需交易的重要依据。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以保证供应链的稳定和良好的合作关系。
砂石料供应合同 篇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砂石料作为建筑工程的基础材料之一,需求量不断增加。砂石料供应合同的签订对于供应商和购买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本篇将从供应商和购买方的角度分别分析砂石料供应合同的利益和风险。
对于供应商而言,签订砂石料供应合同可以确保稳定的订单和收入。合同中明确了砂石料的供应量和供货周期,供应商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行生产和供货计划,以满足购买方的需求。同时,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也有助于供应商控制成本和提高盈利能力。另外,合同还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纠纷,供应商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然而,供应商在签订砂石料供应合同时也要注意一些风险。首先,市场行情的波动可能导致砂石料价格的变化,供应商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价格的调整方式,以避免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其次,供应商需要保证砂石料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否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的风险。此外,供应商还要考虑供应链的风险,如原材料供应不稳定、交通运输问题等,这些问题可能影响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和信誉。
对于购买方而言,签订砂石料供应合同可以确保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的可控性。合同中约定的供货周期和数量,可以帮助购买方合理安排工程进度,避免因为供应不稳定而延误工期。同时,合同中对砂石料质量的要求也可以保证工程质量的可控性。此外,合同还规定了购买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供应商违约,购买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然而,购买方在签订砂石料供应合同时也要注意一些风险。首先,购买方需要对供应商的信誉和实力进行评估,以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供货并提供合格的产品。其次,购买方需要关注砂石料价格的波动,以避免因价格变化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此外,购买方还要考虑供应链的风险,如供应商的原材料供应不稳定、运输问题等,这些问题可能影响购买方的工程进度和质量。
综上所述,砂石料供应合同对供应商和购买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利益和风险,明确权利和义务,以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和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双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合同条款,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供需的调整。
砂石料供应合同 篇三
2016-09-07 22:47 | #2楼
砂石料供应合同 篇四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订购数量及单价 是否含税:是否
注:结算时按实际方量计算。
二、 甲方向乙方供应砂石料,甲方保证乙方所需要的砂石料,含泥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
三、计量方式:供应数量由乙方委派运输司机或工地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按实际方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现金交易;有特殊原因;另做协商。
五、运输方式:由乙方自提,甲方不承担运输任何费用;如要送货上门;运费另算。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有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按经济合同执行。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积极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需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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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料供应合同 篇五
2016-09-07 15:49 | #3楼
碎石供应合同
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需方在沥青混合料生产中,使用供方的碎石,供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按规格向需方供应碎石。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需要进场,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
2、交货地点:湖北经天路桥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
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运费、材料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三、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碎石每吨
1、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现场签证单据为准计算。
2、付款方式:年底结清。
四、技术要求:供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需方要求的,供方必须清除现场,结算时不予计量。
五、验收标准:石料严格按GB/T14685-2001标准验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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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方验收质量及方量时,供方必须配和,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供方: 需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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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料供应合同 篇六
2016-09-07 17:51 | #4楼
需方: 合同编号: 供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供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砂石料供应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砂石料供货地点、验收及单价
1.砂石料供货地点:XX隧道1#斜井5#拌合站, XX隧道2#斜井6#拌合站需方指定地点。具体时段视需方施工现场实际需要确定。
2.砂石料计量按交货工地现场需方工区拌合站,以地磅过磅称重为准作为双方验收计量依据。月结换算成立方,比重数据依据以试验室报告为准。砂石料供货数量根据需方需求而定且必须接到需方物资部通知后才可供货。如发现私自供货的情况,我项目将不对该批次砂石料进行计量结算。
3. 砂石料名称、规格型号和到货综合单价:
4. 到货综合单价已含出厂价、装卸运输(杂)费、交通安全责任费或应由供方支出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及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相关社会费用。需方不再支付供方本合同单价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5.供方负责货物运输并承担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交通安全责任风险费及运杂费, 交通安全责任风险费及运杂费均已包含在单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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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计量及货款结算与付款方式
(1)计量
1.计量以每车为单位按工地现场供需双方实测验收计量,填写验收清单(验收清单一式叁联,其中供应方留壹联、工地使用部门留壹联、物资部留壹联)。
2. 供需双方约定,经需方试验中心抽样检查供方所供砂石料质量符
合国家及铁道部部颁标准,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供需双方抽检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若被监理等相关检验部门抽检发现不符合质量问题清仓时,视为不计量,供方负责对不合格砂石料进行清仓退货处理,因退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并且要承担需方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 供需双方约定,供方供应的砂石料含水(量)率必须控制在规程规范允许的4%内,若超过4%的含水率,将扣除供方所供砂石料的量差(含水率以需方试验中心的检测资料为准),作为双方办理结算的凭据。
(2)货款结算
1.按月结算,结算统计时段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砂石料验收确认单由需方工区签证责任人负责汇总报物资部校核。
2.按照物资部校核的双方验收确认的工程材料确认单办理结算。同时供方向需方提交有效财务凭证(即完税凭证及发票),需方按资金周转计划支付结算货款。
3.资金支付方式:转帐支票,对公账户。
第三条 供需双方的职责
(1)需方的职责
1.需方负责为供方运到的砂石料实测验收计量,填写验收清单。
2.需方负责为供方指定卸货地点。
3.需方应按向供方下达供货计划。如不能保质、保量供给,需方有权更换砂石供应商。
(2) 供方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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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方保证所供砂石料质量符合国家、铁道部部颁标准,所供砂石料规格应满足需方的技术要求。
2.因供方原因生产的砂石料不符合或者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砂石料参数值不予计量。
3.供方负责把砂石料运送到需方指定的卸货地点。
4.供方须保证按需方下达的计划及时供应需方所需的砂石料用量。若因供方生产能力,产品质量,运输能力等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需方下达的供应计划时,供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需方有权增加其他合格供应商供应,为此增加的合理费用(含采管费、运输费)均由供方承担。
5.需方收货时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以试验中心检验结论为准。同时,需方有权在供方加工场地对尚未交付的产品进行抽检,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供方应自行及时更换,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自行承担。
6.供方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需方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7.凡因砂石料供应原因引起的其他(非需方责任)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事务均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果给需方带来经济或其它损失,均由供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因自身原因延期供货的,每延误一日,应向需方支付壹仟元(¥1000)的违约金。
2. 需方按工程进度计量款到后给予支付货款。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它
1. 本合同履约中,供需双方往来的计划、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需方物资部或供方驻地并办理签收手续。
2 .在合同履行期间,业主、设计、监理、需方下发并适用于本砂石料加工生产的规程规范和文件、规定、办法等,供方应无条件执行。
3.需方将以标段内砂石料自产系统生产的砂石料为主,若生产不足,需方将以书面计划单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拒收。
4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结清货款后终止。
5. 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持叁份,供方持壹份正本。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