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务自查报告【通用6篇】
公司税务自查报告 篇一
随着税收管理的日益严格,公司税务自查成为了保证企业合规运营的必要手段。本报告旨在总结我们公司进行税务自查的过程和结果,以及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所遇到的挑战和取得的成就。
我们公司税务自查的目标是确保我们的税务管理合规,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减少税务风险,并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在进行税务自查前,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和时间表。我们成立了一个由财务部门和税务专员组成的自查团队,负责整个自查过程的组织和执行。我们首先对公司的税务档案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包括纳税申报表、税务登记证明、发票等。我们还对公司的税务政策和流程进行了评估,以确保其与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的一致性。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潜在的风险。例如,我们发现了一些未及时申报的纳税事项,以及一些税务政策执行上的不规范之处。我们立即采取了纠正措施,及时补报了漏报的税务事项,并对税务政策执行进行了调整。
通过税务自查,我们取得了一些成就。首先,我们发现并解决了一些潜在的税务风险,避免了可能的税务处罚和纳税争议。其次,我们提高了税务管理水平,优化了税务流程,提高了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最后,我们加强了税务合规意识,提高了员工对税务政策的了解和遵守程度。
然而,在税务自查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挑战。首先,税收法规的频繁变动给我们的自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我们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法规,并将其纳入我们的自查范围。其次,由于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性增加,我们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进行税务自查。最后,我们还需要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确保税务政策的执行和遵守。
综上所述,公司税务自查是我们保证税务合规的重要手段。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并解决了一些税务问题,提高了税务管理水平,并加强了税务合规意识。然而,税务自查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将继续加强税务自查工作,确保公司的税务管理合规,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税务自查报告 篇二
税务自查是公司保持税收合规和避免税务风险的重要手段。本报告将总结我们公司最近的税务自查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改进建议。
税务自查是为了确保我们的税务管理符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并减少税务风险。我们公司成立了一个由财务部门和税务专员组成的自查团队,负责组织和执行自查工作。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自查计划和时间表,并对公司的税务档案进行了全面的审核。
在税务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潜在的风险。首先,我们发现了一些未及时申报的纳税事项,包括漏报和错报。这可能导致税务处罚和纳税争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其次,我们发现了一些税务政策执行上的不规范之处,例如未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发票开具和认证。这可能导致税务政策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增加了税务风险。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立即采取了纠正措施。我们及时补报了漏报和错报的纳税事项,并对税务政策执行进行了调整。我们还加强了对税务政策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了员工对税务合规的意识和重视程度。此外,我们还加强了税务管理的内部控制,确保税务政策的执行和遵守。
然而,在税务自查过程中,我们也面临了一些挑战。首先,税收法规的频繁变动给我们的自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我们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法规,并将其纳入我们的自查范围。其次,由于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复杂性增加,我们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进行税务自查。最后,我们还需要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确保税务政策的执行和遵守。
综上所述,税务自查是公司保持税收合规和避免税务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并解决了一些税务问题,提高了税务管理水平,并加强了税务合规意识。然而,税务自查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我们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将继续加强税务自查工作,确保公司的税务管理合规,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税务自查报告 篇三
一、企业基本情景: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x元,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x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
2、营业税: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5、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年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6、防洪保安资金: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防洪保安资金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7、地方教育附加费:我公司20年1月—20年12月应缴多少元,已缴纳多少元,应补缴多少元。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20年度—20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到达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应税土地面积10000平方米,应纳土地使用税2万元,已缴纳。
3、房产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为职工150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使用情景:
20xx年度—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公司税务自查报告 篇四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xx市国税稽通(20xx)445号通知书要求,我公司对20xx年度至20xx年度三年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XX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二00三年十月,经营地址:XX县茅坪场镇白云村二组;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39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矿投资,农副产品购销,煤炭开采、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42052588XXXXXXXX。
公司年设计生产能力20万吨,职工300人,连续五年来被XX县人民政府授予“先进纳税单位”称号,成为XX县地方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为XX县税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公司主营煤炭开采、销售业务,兼营煤炭购销业务;增值税由XX县国家税务局征收,企业所得税由XX县地方税务局征收。销售方式为坑口交货,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运输费及杂费由购货方负担,增值税税率20xx年—20xx年为13%,20xx年为17%,进项税主要为火工品、电力、柴油、备品配件、坑木、轨道等。09年起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办理涉税业务。06年已通过宜昌市国税稽查局检查,07、08年也经过XX县国税稽查局检查,除因政策理解不透、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少缴部分税款以外,无重大偷逃国家税款行为,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的主要原因是XX县国税局对企业的精心辅导和精细管理!
二、税金缴纳情况:
1、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初公司库存原煤806。12吨,当年生产原煤184679。88吨,外购原煤32904。42吨,共销售原煤218311。28吨,实现销售收入49849498。43元,销项税额6480434。72元,进项税额1906922。60元,缴纳增值税4573512。12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9。57%,外购原煤增值税负担率为7。20%。
当年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对全县煤炭行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集中巡查的通知》精神,公司虚心接受检查,对发出商品等财务处理不当行为及时进行了更正,并足额缴纳了税金,20xx年1月17日,XX县国税稽查局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国税稽罚(20xx)2号”文件,对公司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行为处以20xx元的罚款,该罚款于20xx年1月18日上交。
2、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209272吨,外购原煤47008。34吨,销售原煤253968。12吨,实现销售收入79904230。43元,销项税额 10387549。96元,进项税额2768685。76元,缴纳增值税7618864。20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10。08%,外购原煤增值税税负率为6。84%。
20xx年10月,根据XX县国税局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公司在国税局的辅导下,通过自查的方式,补缴增值税212687。66元,加收滞纳金2339。56元,于20xx年11月6日上缴入库。
3、20xx年度纳税情况
20xx年度共生产原煤175365吨,外购原煤25866。91吨,销售原煤203410。54吨,实现销售收入52625469。36元,销项税额 8946329。85元,进项税额3049808。96元,其中生产设备抵扣进项税489155。15元,应缴纳增值税款5896520。89元,实际入库 6876334。67 元。其中自产原煤增值税税负率12。57%,外购原煤增值随税负率2。46%。
20xx年3月,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共同打造良好的税收环境,XX县国税局与我公司签订“纳税责任书”,征纳双方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职责、国税机关承诺事项执行。
根据责任书的职责,我公司对20xx年度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发现20xx年7月16日支付汽车检修费 9604。69元系维修鄂E6A363号小轿车费用,该小车不属于本公司固定资产,该费用不应该由本公司负担,固该维修费用8209。14元应予冲回,进项税额1395。55应予以转出。
以上是我公司20xx至20xx年度自查情况,现上报贵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会计法》、《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事、建立健全会计制度,完善财务体系,争做纳税先进单位!
公司税务自查报告 篇五
天门市国税稽查局:
我公司于20xx年5月对公司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结果汇
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者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4290067809398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租赁、商铺出租(涉及许
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法人代表:胡初春
自查所属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天门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门市侨乡开发区义乌路1
号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开发华泰百花小区、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及华泰丽晶苑4个项目,其中 ,1个项目百花小区已于20xx年底进行了国税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华泰商贸城、华泰铭苑至20xx年底也开始进入准备企业所得税清算工作阶段;华泰丽晶苑于20xx年5月开始预售工作,现因房地产行业大环境影响,销售形势远不如之前的项目。下面对各项目进行一个简单说明。
1、 华泰百花小区:
华泰百花小区位于天门老城区百花路,总建筑面积 20436.34㎡,工程于20xx年9月开工 ,先后分两期建设 ,百花小区西楼和南北楼,于20xx年5月完工,截至20xx年10月公司账面已实现销售的产品销售收入77822097.37元。截止20xx年10月30日,百花小区项目完工产品计税成本为68965782.72元,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公司已于20xx年2月向天门市国家税务局缴清百花小区所得税税款共计 元。
2、华泰商贸城
华泰商贸城位于天门侨乡开发区义乌路,项目总建筑面积73252.00 m2 ,除去配电房及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819.85 m2 ,可售面积为71432.15 m2 ,共有商铺2570间。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20483.32 m2 ,实际销售商铺908间 ,实现销售收入1.33亿元,平均每平方米销售价格为6493元,截至20xx年8月31日账面总成本为210678639.90元,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60420066.16元,经自查,商贸城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3、华泰铭苑项目总建筑面积49257.59 m2 ,已实现销售的面积32944.82 m2,已实现销售收入8576万元,平均每平米销售价格2603
元。根据账面反映已实现销售面积 m2 ,截至20xx年10月已销售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 元,经自查,华泰铭苑已缴纳 元税款,还需缴纳 元税款。
4、丽晶苑项目第一期总建筑面积69411.00㎡ ,于20xx年 5月
开始预售,现已实现已售面积14237.28㎡,实现已售收入37385294.00元。丽晶苑项目属于预售阶段,但已收收入每月均按25%已缴纳所得税税款 元。
以上项目,按照天门市国税稽查局安排,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华泰百花小区项目已清算缴纳完毕,丽晶苑项目刚处于预售阶段,华泰商贸城及华泰铭苑还需补缴税款为 元,自查工作结束后,我公司已于20xx年5月20日,向天门市国税局已缴纳500万元所得税。
公司税务自查报告 篇六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02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 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