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报告(优秀4篇)
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报告 篇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工作与生活平衡需求的增加,带薪休假政策在事业单位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实施。本报告旨在对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首先,我们对事业单位带薪休假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统计。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已经建立了带薪休假制度,并且制度内容比较完善,涵盖了年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各类休假。其中,年假是最为普遍和重要的带薪休假,几乎所有事业单位都设有年假制度,且年假天数也比较合理,一般为10天以上。
其次,我们对事业单位带薪休假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统计。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事业单位能够按照制度规定,允许员工享受带薪休假。特别是年假,大部分员工都能够按照规定时间休假,得到了充分的休息和放松。此外,各类特殊休假,如病假、婚假、产假等,也都得到了比较好的实施和保障。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首先,一些事业单位对于带薪休假的政策理解和执行存在差异,导致员工享受不到应有的休假权益。其次,一些事业单位在实施带薪休假时缺乏灵活性,不能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的安排,使得员工无法充分利用休假时间。此外,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对于休假的计划和组织不够科学和合理,导致员工在休假期间无法真正得到休息和放松。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加强对事业单位带薪休假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确保各单位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一致。其次,鼓励事业单位在实施带薪休假时灵活性,能够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的安排。同时,加强对带薪休假的计划和组织,提高员工在休假期间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带薪休假政策的落实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通过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带薪休假的灵活性和科学性,相信能够进一步完善带薪休假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质量。
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报告 篇二
近年来,事业单位带薪休假政策的推行和执行得到了广泛关注和认可。本报告将对事业单位带薪休假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首先,我们对事业单位带薪休假政策的普及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统计。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已经建立了带薪休假制度,并且制度内容比较完善,涵盖了年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各类休假。其中,年假是最为普遍和重要的带薪休假,几乎所有事业单位都设有年假制度,且年假天数也比较合理,一般为10天以上。
其次,我们对事业单位带薪休假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统计。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事业单位能够按照制度规定,允许员工享受带薪休假。特别是年假,大部分员工都能够按照规定时间休假,得到了充分的休息和放松。此外,各类特殊休假,如病假、婚假、产假等,也都得到了比较好的实施和保障。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首先,一些事业单位在带薪休假的管理和执行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和挑战。由于事业单位工作的特殊性,有时很难安排员工的带薪休假,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休假权益。其次,一些事业单位在实施带薪休假时缺乏灵活性,不能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的安排,使得员工无法充分利用休假时间。此外,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对于休假的计划和组织不够科学和合理,导致员工在休假期间无法真正得到休息和放松。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加强对事业单位带薪休假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确保各单位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一致。其次,鼓励事业单位在实施带薪休假时灵活性,能够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的安排。同时,加强对带薪休假的计划和组织,提高员工在休假期间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带薪休假政策的普及和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通过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提高带薪休假的灵活性和科学性,相信能够进一步完善带薪休假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质量。
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报告 篇三
为了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今年3-4月份,对全市80多个单位2017年贯彻落实带薪年休假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
2017年,《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文件下发后,全市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休假制度。
一是广泛宣传。不少单位利用自办媒体、布置宣传橱窗、知识竞赛、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途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让职工了解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
二是周密计划。根据新密人劳字(2017)46号《关于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市有50多个单位从建立、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出台了本单位的带薪休假实施细则,把加强年休假管理与日常考勤、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专项考勤考核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部分单位还严格带薪年休假审批制度,建立年休假动态管理台帐,设计制作年休假计划表、年休假审批表、年休假汇总表等操作性强、切实实用的表册,确保了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
三是领导带头。大多数单位领导,从切实落实制度、关心群众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在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本着关心和爱护职工、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原则,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督促本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带头执行,保证了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维护了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但是由于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实行时间较短、工作与休假的矛盾突出、职工对维护带薪年休假权益意识不强等原因,使带薪休假制度落实还存在一些问题。
1、职工享受年休假的人数比例不高。截止2017年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除教育系统由于享受寒暑假都能休假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只有70%的人休满年休假,有30%的人不能休满年休假或没有休假,尤其是卫生系统休假人数达不到50%.从基层调查中反映的情况看,医疗单位实行带薪年休假不太符合实际,医疗行业工作性质特殊,单位人员编制紧张,用人制度严格,医护人员短缺,一人一个岗位,带薪年休假制度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
2、职工未休假没有按政策标准支付报酬。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
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是,从实际执行情况看,没有休假的职工绝大多数没有支付报酬。就财政供给单位来说,财政部门拨付给单位的经费有限,就自收自支单位来说,有的效益不佳,即使效益较好的单位如市直医院也只是按发放奖金的形式发放补贴,而没有提取一部分资金作为支付未休年休假的报酬。
3、对执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重视不够。尽管部分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制定了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也上报了休假计划,但在执行上还存在着重视不够、执行力度不大的问题。有的单位领导不重视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只是让人事工作者上报单位休假计划,而没有让职工按照计划去休假;有的单位即使制订了休假计划,由于工作调配不力,致使职工没有时间休假;有的单位就没有制订休假计划等。
三、对策及思考
1、提高认识,进一步认识休假制度的意义和作用。首先必须明确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规定的,是每一个员工都能享受的一项权益,这个制度一旦形成,就具有法律效能,所以,不管是领导还是一般干部都要从遵守法律的高度上来认识。其次,要充分认识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是为了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重大举措,单位领导要站在关心、爱护职工,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而不打折扣的贯彻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实施办法。
2、创新方法,正确处理好休假与工作的关系。首先按现代行政观念来考虑,休假制度要保证和促进单位工作职能正常履行和效能的更好发挥,突出问题是解决职工工作的岗位一人制、无人替换等问题。目前这种一人离岗,工作就无法进行的现象是不正常的,为了能在一定程度上,既能顺利地安排休假、学习,又能保持单位职能正常运转,可实行的办法是:首先各单位班子内可采用A、B角制度,A角不在岗,B角履行A角职能,反之亦然。其次建立复合型人才,同时各岗位要适当增加职工数量,要选配足够的特殊工种或岗位的人员,可采用二人一组的职能捆绑的办法,当一人不在岗,另一人自然履行其职能,从而改变一人离岗,职能空缺的不正常现象。同时要把履行职能的好坏作为考核工作实绩的依据。第三进行职能整合,切实改变忙闲不等、苦乐不均的状况,从而保证工作时间出勤出力,休假时间享受生活。
3、多措并举,增强贯彻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刚性。一是加强宣传,增强职工维护带薪休假权利的意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广大职工了解带薪休年休假是国家的规定,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剥夺职工休年休假的权利。如因工作确实太忙,没有时间休假,要给予职工300%的工资报酬。二是加强考核,增强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力度。各单位要把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列入整体工作的议事日程,把贯彻落实休假制度情况纳入对单位党政领导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与工作业绩、与分配挂钩,增强工作的强制性。三是加强监督,组织、人社部门要积极主动地督促各单位制订休假计划和实施细则,内容要明确具体,要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制止不执行职工年休假制度的行为,努力维护好职工的.休假权益。
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报告 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保证我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更加健康的身心投入工作,发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市政协于5月中旬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赴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并对其他省、市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根据调研所掌握的情况,目前我市年休假制度执行力度不大,与其他省、市相比差距较大,建议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促使各单位落实年休假制度。
一、关于我市年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劳动者,享有带薪休假的基本权利。2006年至2008年,我国相继出台了《劳动法》、《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法律法规上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据调查了解,我市的执行情况不是很好,很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中,年休假制度还未落到实处。
一是年休假执行不力。国家早在2008年就颁布《实施办法》,但我市至今还未出台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配套政策或实施细则。虽然有少数机关事业单位出台了年休假办法,但这些办法大多各自为政,既没到人社部门备案,又不具有刚性约束力,也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各单位的考勤、休假审批等内部规章制度也不完善、不统一。因此,年休假制度在我市的具体执行就显得无章可循,随意性较大,几乎都无法真正落到实处,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项“纸上权利”。据调查了解,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真正按规定享受年休假的人数还不到15%。还有少数单位借年休假名义变相发放补贴,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年休假意识不强。由于没有对年休假的刚性规定,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很多干部怕引起不爱岗敬业或贪图安逸的负面评价,没有提也不敢提出休假,也有部分岗位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工休矛盾比较突出,没有办法休假。因此,绝大多数机关干部没有主动休年假的意识。
二、关于落实年休假制度的几点建议
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规定的,是每一个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应该享受的一项权利,特别是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依,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切实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权利。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要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研究,参照其他省、市的经验做法,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或实施细则,并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同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年一度的督促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
二是要坚持以休假为主的原则。每个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年休假制度,并制订具体的落实办法和执行计划。要把落实年休假列入整体工作的议事日程,并要带有一定的强制性。领导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如确实因工作需要未休年假的人员,应详细说明未休假原因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按照《实施办法》规定进行补偿。对因个人原因未休年休假的人员,不予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三是要形成落实合力。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保障我市年休假制度的落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各单位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力度;市纪委、市审计部门要严厉查处以年休假名义滥发补贴的行为;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出台本单位休假办法,并不断完善本单位休假审批程序、考勤办法等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