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动物的作文【精彩6篇】
描写动物的作文 篇一
狮子国王——草原上的霸主
狮子,是草原上的霸主。它有着强壮的身体和充满威严的面容,一双锐利的眼睛透露出无尽的威严和权威。
狮子的体型庞大而强壮,雄狮身长约2.6米,体重可达250公斤。它们有着发达的肩背肌肉和强壮的四肢,能够以惊人的速度奔跑。狮子的外表很有特点,它们头部和颈部的毛发很长,形成了一道壮丽的鬃毛,使它们更加威严。它们的皮毛呈金黄色,让人联想到太阳的光辉。而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它们的牙齿,它们的门齿非常发达,长而锋利,能够轻易咬碎猎物的骨头。
狮子是社会性动物,它们生活在一个由雄狮、雌狮和幼狮组成的家族群体中。雄狮是家族的领导者,它们拥有最大的权力和最高的地位。雄狮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家族和领地,它们会用威严的吼声来警告入侵者。而雌狮则负责繁殖后代和狩猎。幼狮则是家族的未来,它们通过与家族成员一起生活和狩猎,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强大的狮子。
狮子的主要食物是草原上的食草动物,如羚羊、斑马等。它们通常在黄昏和清晨的时候出来狩猎,利用锋利的牙齿和强壮的身体捕捉猎物。狮子的狩猎方式是团队协作,它们通常会形成一个半月形的阵型,将猎物围在中间。然后,它们会一起发起攻击,用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将猎物制服。
狮子是草原上的霸主,它们的强壮和威严使其他动物望而生畏。它们是勇敢、聪明和团结的,是草原上最令人敬畏的动物之一。
描写动物的作文 篇二
可爱的大熊猫
大熊猫是中国的国宝,也是世界上最受人们喜爱的动物之一。它们的身体圆圆的,像一个毛茸茸的玩具,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透露出天真无邪的可爱。
大熊猫的体型较大,雄性大熊猫身长约1.5米,体重可达150公斤。它们的外貌很特别,全身覆盖着厚厚的黑白色毛发,看起来像是穿着一件黑白相间的衣服。它们的爪子也很有特点,前爪有6个指头,后爪有5个指头,这使它们能够轻松攀爬树木。
大熊猫是一种懒洋洋的动物,它们大部分时间都在吃竹子和睡觉。它们的主要食物是竹子,每天需要吃掉大约12公斤的竹子来维持生活。大熊猫的胃肠道和牙齿都适应了吃竹子的特殊需求,它们的胃肠道较长,能够更充分地吸收竹子中的养分。而它们的牙齿则非常适合咀嚼竹子,特别是它们的臼齿,能够将竹子磨成细小的颗粒。
大熊猫是一种温顺的动物,它们通常不会主动攻击人类或其他动物。它们喜欢独自生活,每隔一段时间会有一个大熊猫的领地,它们会用熊猫的体味来标记自己的领地。大熊猫的繁殖能力较弱,雌性大熊猫每年只有几天的发情期,而雄性大熊猫的数量也很稀少,这导致了大熊猫的繁殖困难。
大熊猫是一种温柔可爱的动物,它们的存在让人们感到温暖和喜悦。我们应该保护大熊猫的生存环境,让它们能够安享宁静的生活。
描写动物的作文 篇三
我们家养了4只母鸡,1只芦花鸡,1只澳洲黑,2只来杭鸡。
芦花鸡身穿一身花衣服,是个受气娘娘;奶奶说,它小时候因为生病,所以体质很弱。吃食的时候,大个儿的来杭鸡老是啄它,但它也有主意:我打不过你,可以忍耐,我埋头紧吃,吃饱了就跑;因此,芦花鸡一直受气还一直下蛋;澳洲黑外号"黑千金",火红的冠子,粗壮的腿,一身黑色透蓝、发亮的羽毛,十分招人喜爱。它很沉稳,显得憨厚老实,下的蛋特别大,今年两岁半了,从未歇过窝。同院的阿姨们都很羡慕,都说拿它的蛋孵小鸡才对呢。别看它体重七八斤,样子很笨,还蛮有功夫呢。
有一次,拾了一块小孩啃剩下的馒头扔到鸡窝里,"黑千金"第一个发现了,跳了一尺多高,一口就叼住了,还真有点儿运动员的气魄呢。
那只大个儿的来杭鸡,就像《喜盈门》里的刁媳妇一样,又叼又坏。吃食的时候,它自己就要占食槽的一半,别的凑近了,它就恶狠狠地啄人家。芦花鸡最受它的气,但它不敢欺负澳洲黑。老黑吃食时,"刁媳妇"刚要啄它,它把那又大又圆的眼睛一瞪,"刁媳妇"就吓得赶紧把脖子缩了回去。
小个儿的来杭鸡的特点就在于它毫无特点,整天不声不响,挨了啄不吭声,下了蛋也不吭声。它总是独自找个地方觅食,吃完了找个暖和的地方,默默地梳理着自己的羽毛。热了,就趴在沙土坑里,往自己身上擦沙子。听爸爸说,那是用沙子洗澡呢。
鸡舍是我和弟弟帮爸爸搭起来的。炉渣打的地面,砖垒的窝,油毡盖的顶。下蛋的地方铺了许多麦秸,松软舒适。用木板条围了一个四方的小运动场,铺上沙子。怪不得奶奶说:"现在的鸡也享福了。"
可不是嘛,就说吃的吧,它们的口粮不是买来的饲料就是玉米面。爸爸每天还带些茴香苗、小白菜什么的,给它们拌着吃。奶奶说:"旧社会,穷人的生活也比不上现在的鸡呀!"
鸡的生活好,我和弟弟都高兴。因为我们每天都可以吃到营养丰富的鸡蛋,我去年就长得比妈妈还高了:弟弟12岁,也快和妈妈一样高了。奶奶说:"这都是鸡把你们给催的!"
描写动物的作文 篇四
动物与人类其实是一样的,它们除了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之外,同样的,它们也和我们一样拥有思想和感情,更拥有自由权。
很多时候人类对动物界的破坏是肆无忌惮的。比如,燕子辛辛苦苦的衔泥筑巢只为了自己能有一个安稳的小窝,可是就是有或大或小的孩子拿着手中的竹竿将鸟窝戳下来给自己玩耍。再或者有的人拿着玩具弹弓以小动物为诱饵比赛看谁捕捉的小动物多,根本不在乎小动物们是否会受伤。更有甚者有的人根本不在乎动物们的死活,根据自己的意愿就决定小动物的生死。这样的迫害对人类和动物们的友谊和情感无疑是最大的伤害。我们从不顾及动物们的感受和想法,谁又能明白其实动物们也渴望主导自己的生命和生活呢?。
在物质与文化获得极大发展的二十一世纪,保护自然环境、发展生态文明成为了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人类提出了要珍爱生命、爱惜生活的响亮口号。是的,人类的生命是可贵的,可动物们的生命难道不值得珍惜么,动物们作为大环境的一份子,我们也理应想对待家人一样来对待它们,尤其是那些野生动物。
其实野生动物作为大自然的珍惜物种,其生存环境却无比的艰难。早几年间,一直都有“食用野生动物对身体有好处”的说法,不可否认,适量的食用对身体是有好处的,可是凡事有利就有弊,我们应客观对待野生动物能延寿之类的说法。毕竟在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史中最好的养生是坚持运动、保持健康的饮食,而不是乱食野生动物。
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其实是直接影响食物链循环的,因为生存环境一旦遭到破坏,导致大量动物数量锐减的时候,食物链的平衡就会被打破,那么作为食物链最顶端的人类也将不可避免的受到反噬。
所谓的20xx年的“世界末日”确实没有发生,但是我们对我们的环境置之不理,不加以保护,让更多的野生动物面临生存的危险,长久下来,人类总有一天会栽在自己的手里。
生活之所以美满是因为我们为之奋斗并珍惜着,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了人类的长远发展,好好珍惜保护野生动物,珍惜我们美满的生活,让人与自然更和谐地相处。
描写动物的作文 篇五
小羊阿云爷爷家的老山羊生了几只小羊。这几只可爱的“小天使”,整天依偎在羊妈妈的身边,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崭新的世界。我看了又看,瞧了又瞧,发现有一只小羊特别可爱,它常常用小脑袋轻轻地拱着羊妈妈的肚子撒娇。
我看着看着,不由想道:“它多像一片云啊,一片洁白美丽的云,一片调皮可爱的云。对,就叫它阿云吧。”阿云长得可神气呢。一身雪白的衣服,四条短胖的小腿,一根调皮的小尾巴,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头上还隐隐约约地露出两个犄角印儿来。我常常假借喂它玉米粒吃,蹲在它身边,想摸摸它柔软的绒毛。可每一次当我的手刚要摸到它时,它就一下子躲开了,大眼睛里充满了惊恐。我暗暗好笑:“阿云也太胆小了!”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阿云已经半个月大了。虽然它出来得最晚,可在这几只小羊羔中,就数它最淘气。吃奶的时候,它总是吃一下拱一下,弄得羊妈妈很生气,撇下它便走开了。它又狂奔乱跳地追上去,没吃一会儿,羊妈妈又忍无可忍地走开了。阿云好像知错了,站在那里可怜巴巴地叫着,羊妈妈听得心软了,走回阿云身边。阿云不敢再放肆了,老老实实地吃奶。可是刚一吃饱,它就什么都忘了,开始在院子里撒欢,一蹦三尺高,惹得满院子鸡飞狗叫。阿云很聪明,但是太淘气了。有一次,我和爷爷一边给羊加料,一边谈论阿云的可爱和神气。阿云好像听懂了,非常得意,像个充足了气的皮球一样,一会儿冲进鸡群,一会儿跳到屋檐下的台子上,尽情地表现出自己的调皮,好像生怕大家不知道。接着,它从台子上跳下来,不知怎么回事,竟然一头扎进了火盆灰里,弄得满头是灰。我和爷爷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阿云害羞似的跑到了羊妈妈的身边,消停了好一会儿。
可爱的小羊阿云,给全家人带来了欢乐。
描写动物的作文 篇六
在我养过的动物中,感情最深的就数小狗“欢欢”了,它是我六岁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欢欢全身的毛软软的、棕红棕红的,好像穿上了一件棕红色的大衣。它的眼睛大大的,使劲一瞪就会和铜铃一样大。它的鼻子并不大,和一个黑纽扣差不多。嘴巴总是张开的,不时还发出“哼”的一声,就像一位严厉的军人似的。
欢欢吃食时可有趣了。它只要一看到我手中拿着食物,便猛地扑到我身上,用毛茸茸的爪子不停地拍打我,尾巴还一摇一摇的,好像在说:“小主人,欢欢最喜欢你了,能不能给欢欢一点呢?”可等我把食物放到它的盆里,它却“嗖”的一声离开我,跑到盆旁边,先用舌头舔一下,尝尝味道,如果味道好的话,它就会用两只前爪按住食物用力地撕咬起来。吃饱了,就大摇大摆地回屋去睡觉。
别看它很贪吃,可是却很勇敢。有一次,我带欢欢出去玩。在路上,我见到了一只大白狗,它冲着我使劲地叫了一声。这一叫,把我吓得魂飞魄散。欢欢见状却冲到前面,用威严的目光盯着它,好像在说:“别欺负我主人,让我来和你决一死战。”这时,我有点担心欢欢,因为那只大白狗足足比它高出大半截呢!可欢欢却没有退缩,上前就跟大白狗打了起来。那时,他俩打得周围都扬起了尘土,我急得在一边直跺脚却怎么也看不清楚。突然听见一声惨叫,我急忙跑了过去,原来是那只大白狗被欢欢咬得夹着尾巴逃走了。欢欢见到我来了,踏着方步走了过来,扑到我身上让我抱着它,好像在向我邀功。回家的路上,我看见欢欢走路的时候有点歪。我蹲下身子仔细地检查了它的腿,才发现它一侧的腿上有一个深深的牙印,还在淌着血呢。欢欢真勇敢,为了保护我真是拼尽了全力。从那以后,那只白狗一见到我,就会马上逃走,这都是欢欢的功劳!
现在欢欢已经不在人世了,可是我还会想起它,想起和它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这贪吃又勇敢的欢欢真是可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