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产品专项检查的半年工作总结(实用3篇)
农业局产品专项检查的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
近半年来,农业局产品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推动农业生产质量的提高和农产品安全的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这个半年里,我们全面落实了农业局产品专项检查的各项任务,加强了对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下面是本次检查工作的总结。
首先,我们加强了对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通过多次巡查和抽检,我们发现了一些农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和处理。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我们加强了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禁使用过期产品和超标农药,确保农产品的无公害和绿色生产。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的监测和抽检工作。在这个半年里,我们组织了多次农产品的抽检,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了严格检测。通过抽检,我们发现了一些农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并及时通知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整改。我们还加强了对农产品市场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农产品质量问题,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再次,我们加强了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通过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巡查和监测,我们发现了一些农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治。我们加强了对农产品市场的管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产品,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农产品市场环境。
最后,我们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我们提高了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和认识,使其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中来,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和农产品安全的保障。
总之,本次农业局产品专项检查的半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加强对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对农产品质量的监测和抽检、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以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我们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推动了农业生产质量的提高。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农业局产品专项检查工作,为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业局产品专项检查的半年工作总结 篇二
半年来,农业局产品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通过对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农产品质量的监测和抽检、农产品市场的监管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我们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为农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对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通过加强巡查和抽检,我们发现了一些农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和处理。我们严禁使用过期产品和超标农药,加强了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确保了农产品的无公害和绿色生产。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的监测和抽检工作。通过多次农产品的抽检,我们严格检测了农产品的质量,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通知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整改。我们还加强了对农产品市场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农产品质量问题,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和安全。
此外,我们加强了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通过加强巡查和监测,我们发现了一些农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治。我们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过期产品,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农产品市场环境。
最后,我们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我们提高了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和认识,使其能够更好地参与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中来,促进了农产品质量的提升和农产品安全的保障。
总之,半年来,农业局产品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对农产品质量的监测和抽检、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以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努力推动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农产品安全的保障,为农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农业局产品专项检查的半年工作总结 篇三
农业局产品专项检查的半年工作总结
为维护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根据省农业《关于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现将我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开展无公害专项检查工作,是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的统一领导,市农业局成立了以总农艺师黄光辉同志为组长,质检中心、植保站、执法队、信息科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同时要求相关县、区农业局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开展检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明确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一)明确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程监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包装标识规范化、监督管理制度化,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明确工作目标
1、及时发现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和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树立和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公信力。
2、有效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水平。
3、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全面提升认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建立健全无公害农产品监管长效机制。
(三)明确检查的重点
1、认证管理有效性。2、生产经营规范性。3、产品质量安全性。4、包装标识合法性。
三、抓落实,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我市现有3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9个无公害农产品。我们在各县开展自查基础上,对重点对水城县东部产业办、六枝特区粮油加工厂、六枝特区雾峰纯天然食品厂3家无公害农产品获证单位和兴隆、恒源泰和2家农产品超市进行了检查。
1、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对产地和产品的申报工作都做到了相应的规范和统一,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各项申报工作。
2、生产经营管理
按照“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的要求,做到了完善的产地环境质量适时监控,制定了规范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生产规程和相关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了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记录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种植、农药化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记录。
3、产品质量安全控制
为了确保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了严格的`投入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对种子、肥料、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必要的规范和有效的控制。坚持从正规渠道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禁止使用不合格或超标的农药、肥料,做好投入品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
4、包装标识使用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定,水城县东开办在水城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推广使用了包装和标识,并按照农业部要求在水城县逐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识计划”。在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试验示范基地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统一标识,经过包装和加贴无公害标识的农产品投放市场。六枝特区粮油加工厂生产的滴水滩大米、六枝特区雾峰纯天然食品厂生产的雾峰苦荞麦都实施了产品规范化包装和统一标识后投放市场。
经对兴隆、恒源泰和2家超市检查,销售的农产品都没有无公害农产品标识。
四、广泛宣传,营造检查工作舆论氛围
我市结合专项检查,利用“科技三下乡”、食品宣传周等形式和机会,做好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中关于无公害农产品的有关知识和规定;发放有关无公害农产品宣传资料,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解答无公害农产品知识,努力营造检查工作的舆论氛围。
总的来说,我市无公害农产品专项检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单位尽职,措施有力,宣传到位,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特别是包装标识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工作机构认证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三是获证单位在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和生产记录不完备,不规范。下
步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维护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形象和市场公信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