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解读(经典3篇)
法硕考研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解读 篇一
法制史作为法硕考研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个必须要重点复习的考点。在考研法制史中,有一些重要的考点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理解。下面我将就其中的几个考点进行解读。
首先,法制史中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是一个重要的考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历史悠久,它的发展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的过程。在考研中,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包括夏商周时期的封建法制、秦汉的统一法制、唐宋的法律修订与发展等。同时,还需要了解一些重要的法律文书和法律制度,如古代的律令制度、律例制度等。通过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
其次,法制史中的西方法律制度也是一个重要的考点。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古希腊法、古罗马法、基督教法等多个阶段。在考研中,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和主要特点,如古希腊的城邦法、古罗马的法典制度、基督教法的影响等。同时,还需要了解一些重要的法律文书和法律制度,如罗马法的《十二表法》、法典法的《拜占庭法典》等。通过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西方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
此外,法制史中的近现代法律制度也是一个重要的考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从法制萌芽到相对完善的过程。在考研中,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和主要特点,如欧洲各国的民法和刑法典、美国的宪法和判例法等。同时,还需要了解一些重要的法律文书和法律制度,如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人权宣言》、美国独立宣言等。通过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近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
综上所述,法制史作为法硕考研中的一门重要课程,我们需要重点关注和理解其中的几个重要考点。通过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西方法律制度和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法制史的知识,提高我们的考试成绩。希望考生们能够认真复习,顺利通过考试。
(字数:600字)
法硕考研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解读 篇二
法制史作为法硕考研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对于考生来说是一个必须要重点复习的考点。在考研法制史中,有一些重要的考点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和理解。下面我将就其中的几个考点进行解读。
首先,法制史中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是一个重要的考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历史悠久,它的发展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的过程。在考研中,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包括夏商周时期的封建法制、秦汉的统一法制、唐宋的法律修订与发展等。同时,还需要了解一些重要的法律文书和法律制度,如古代的律令制度、律例制度等。通过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
其次,法制史中的西方法律制度也是一个重要的考点。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古希腊法、古罗马法、基督教法等多个阶段。在考研中,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和主要特点,如古希腊的城邦法、古罗马的法典制度、基督教法的影响等。同时,还需要了解一些重要的法律文书和法律制度,如罗马法的《十二表法》、法典法的《拜占庭法典》等。通过对西方法律制度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西方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
此外,法制史中的近现代法律制度也是一个重要的考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从法制萌芽到相对完善的过程。在考研中,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和主要特点,如欧洲各国的民法和刑法典、美国的宪法和判例法等。同时,还需要了解一些重要的法律文书和法律制度,如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人权宣言》、美国独立宣言等。通过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近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
综上所述,法制史作为法硕考研中的一门重要课程,我们需要重点关注和理解其中的几个重要考点。通过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西方法律制度和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法制史的知识,提高我们的考试成绩。希望考生们能够认真复习,顺利通过考试。
(字数:600字)
法硕考研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解读 篇三
法硕考研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解读
考研初期备考阶段,在攻克考研英语词汇的同时要注意专业课的复习。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法硕考研复习法制史考点分析,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法硕考研法制史重点解读:西周法律
1、六礼
“六礼”是西周礼制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是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获准后备彩礼前去求婚;问名,是男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生辰,卜于宗庙,
请示吉凶;纳吉,是男家卜得吉兆后通知女家,决定订婚;纳征,又称纳币,是男家送聘礼到女家;请期,是男家择定吉日为婚期,商请女家同意;亲迎,是新郎至女家迎娶。至此,“六礼”完毕,婚姻成立,西周的“六礼”对后世影响极大。2、质剂
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
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
3、七出三不去
“七出三不去”是西周在解除婚姻方面一套完整的制度。“七出”又称“七去”,是西周男子可以休妻的七项条件,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但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丈夫不得休弃妻子:有所娶无所归(无娘家可归的),不去;与更三年丧(曾为公婆守孝三年的),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4、五听
“五听”是西周时期审理案件的方法,即:辞听,听当事人的陈述,理屈则言语错乱;色听,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如理亏就会面红耳赤;气听,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如无理就会紧张的喘息;耳听,审查当事人的听觉反应,如无理就会紧张的听不清话;目听,观察当事人的.眼睛,无理就会失神。
5、五礼
即:吉礼(祭祀之礼)、凶礼(丧葬之礼)、军礼(行兵仗之礼)、宾礼(迎宾待客之礼)、嘉礼(冠婚之礼)
6、五过
是西周时有关法官责任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是:惟官,畏权势而枉法;惟反,报私怨而枉法;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
7、“三刺”制度
西周凡遇重大疑难案件,应先交群臣讨论,群臣不能决断时,再交官吏们讨论,还不能决断的,交给所有国人商讨决定。
8、圜土
土筑成的圆形的监狱,或在地上围起圆墙构成,或者在地下挖成的圆形的大牢。
法硕考研法制史重点解析:秦朝法律
1、公室告
公室告是指控告主体对其家庭以外的人所犯的杀伤人、偷窃财物之类的行为所提出的控告。
2、廷行事
廷行事实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之一。“廷行事”即判案成例,可以作为法律依据。
3、 法律答问
法律答问是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之一,是朝廷和地方主管法律的官员对律令所做的权威性解释,它们与法律条文一样具有普遍约束力。
4、 非公室告
非公室告是指控告主体对其家庭内部的犯罪行为向官府提出的控告,对此种控告,官府不予受理。
5、 上计
“上计”的主要内容是经济活动方面的情况,一般由县及相当于县级的都官向中央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汇报。中央有关部门在对其内容核实后决定有关官吏的奖惩。
6、 爰书
爰书是秦代司法机构的审讯记录和在此基础上整理出来的案情报告。
法硕考研法制史要点分析:春秋战国法律
1、《法经》
《法经》是春秋末期李悝制定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法经》有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因此将《盗法》、《贼法》列于篇首。从整体上看,《法经》是一部“诸法合体”而以刑为主的法典。
《盗法》是涉及公私财产受到侵犯的法律;《贼法》是有关危及政权稳定和人身安全的法律;《囚法》是有关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法》是有关追捕罪犯的法律;《杂法》是有关处罚狡诈、越城、赌博、贪污、淫乱等行为的法律;《具法》是规定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的法律,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其他五篇为“罪名之制”,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分则部分。
《法经》的历史地位
(1)《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典的体例和基本原则,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标志着中国古代的立法技术已开始走向成熟,成为后世立法的滥觞。
(2)《法经》的出现有利于司法的统一,便于司法官准确适用法律和定罪量刑。
(3)《法经》的出现有利于立法的系统化,使立法活动在兼顾历史沿革和横向联系的科学环境中进行,避免重复和抵牾。
(4)将实体法和程序法大致区分开来,有利于按客观规律指导法律实践活动
(5)《法经》的出现,有利于法律文献的整理、修订、解释和研究
2、竹刑公元前530年,邓析综合当时郑国内外的法律规范,编成刑书,刻在竹简上,称为“竹刑”。邓析的“竹刑”属于私人著作,并无法律效力,后经执政者接受,才成为正式法律。
3、商鞅变法
公元前359年,主要内容是:
(1)以《法经》为蓝本,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加以修订、扩充,制定了秦律,并制定了连坐法,颁行秦国,励行法治
(2)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取消世卿世禄及一切特权(3)奖励耕织,重农抑商
公元前350年,主要内容是:
(1)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
(2)普遍推行县制,县令、县丞等地方官由国君直接任免,集权中央,并统一度量衡制度
(3)按户口征收军赋,以利开垦荒地和增加赋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