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消费的心得体会【最新6篇】
关于网络消费的心得体会 篇一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消费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一个互联网时代的消费者,我有一些关于网络消费的心得体会。
首先,网络消费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通过网络,我们可以随时随地购买所需的商品或服务,不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无论是购买日常生活用品,还是订购餐饮外卖,都可以通过几个简单的步骤完成。此外,网络消费还提供了海量的商品选择,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同时也为商家提供了更多的销售机会。
其次,网络消费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和风险。首先是商品的真实性和质量问题。在网络上购物时,我们往往只能通过商品的图片和描述来判断其质量和真实性,无法亲自实地体验。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会遇到虚假宣传、劣质产品等问题。此外,网络消费还容易引发一些个人信息泄露和网络安全问题,如账户被盗、个人信息被泄露等。因此,在进行网络消费时,我们需要保持警惕,选择可靠的平台和商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最后,网络消费也需要理性和节制。虽然网络消费给我们带来了便利和乐趣,但过度的网络消费也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过多地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或追求时尚潮流,可能会导致金钱的浪费和消费心理的不健康。因此,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理性消费,避免盲目跟风和过度消费。
总之,网络消费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乐趣,但也需要我们保持警惕和理性消费。通过合理的选择和正确的消费观念,我们可以更好地享受网络消费的便利同时避免其中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关于网络消费的心得体会 篇二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消费已经成为了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一个经常进行网络消费的人,我有一些关于网络消费的心得体会。
首先,网络消费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通过网络,我可以轻松购买各种商品和服务,而不需要亲自去实体店面购买。无论是购买日常生活用品,还是订购外卖或者预订旅行,都可以通过几个简单的步骤在家中就能完成。这种便利性让我省去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在繁忙的生活中更加轻松自在。
其次,网络消费也给我带来了更多的选择。通过网络,我可以随时浏览各种商品和品牌,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我可以通过比较不同平台和商家的价格和质量,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商品。这种多样性和选择性让我感到非常满足,也能满足自己的个性化需求。
然而,网络消费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首先是商品的真实性和质量问题。在网络上购物时,我只能通过商品的图片和描述来判断其质量和真实性,无法亲自实地体验。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会遇到虚假宣传、劣质产品等问题。此外,网络消费还容易引发个人信息泄露和网络安全问题,如账户被盗、个人信息被泄露等。因此,在进行网络消费时,我需要保持警惕,选择可靠的平台和商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最后,我认为网络消费也需要理性和节制。虽然网络消费给我们带来了便利和乐趣,但过度的网络消费也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过多地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或追求时尚潮流,可能会导致金钱的浪费和消费心理的不健康。因此,我努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理性消费,避免盲目跟风和过度消费。
总之,网络消费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选择性,但也需要我保持警惕和理性消费。通过合理的选择和正确的消费观念,我可以更好地享受网络消费的便利同时避免其中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关于网络消费的心得体会 篇三
20xx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订后正式实施,新法修订后,有以下几大亮点: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有权七日内无理由申请退货)、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加码消费欺诈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款的三倍)等,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消费者的维权问题,金融、医疗、教育、房地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消费问题等,都已经暴露出在实际实施中还有着缺陷和不足。本文试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作以论述。
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
(一)保护消费者保护权益。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
(二)维护社会秩序。通过规范经营者应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承担何种义务,特别是要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即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要的维护作用。
(三)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预付款消费问题,四个方面分别加以论述。
(一)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配套的法规和措施的出台,面临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问题,消费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面临举证困难等情况。在目前阶段,新消法对于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的帮助仍十分有限。消费者最实际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绝商业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商业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带来的烦恼。管理部门需要尽快从制度、法律、措施、企业责任、消费者自己防范等多方面予以解决。
(二)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实际实施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退换货投诉增多;无理由退货是否等同于无条件退货;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所谓七日起始终止日该如何计算等等,管理部门需要对此进一步完善,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上受益。
(三)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
医疗行业消费问题主要是过度检查治疗费、医院药品价格高于普通药房、专科医院收费普遍高于综合医院;而教育行业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学习资料收费、节假日补课费和搭车收费泛滥上。对于医疗、教育行业是否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对于医院的患者而言,不仅仅是医生的治疗对象,也是消费主体即消费者,接受医疗服务的行为显然是消费行为。对于在校学生,同样缴纳学杂费和书本费,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尽管医疗和教育服务相对于一般的商品买卖确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务性而言,医疗、教育服务应当属于消法的调整范围。医疗、教育行业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属性掩饰其本质上的服务属性。接受服务就是广义上的消费行为。因此,医疗、教育行业可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规定,哪些消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哪些不在范围内。
(四)预付款消费问题
近年来,在美容美发、洗浴、健身、洗车、网吧、餐饮等行业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场、超市盛行预付款式消费。通过给消费者办一张会员卡,再预先往卡里充入数百甚至数千元现金,在消费结帐时直接通过刷卡就行了。通过办卡既稳定了客源,同时因其能减少支付现金的麻烦、价格优惠、方便快捷等优点,也受到了消费者青睐。
但是,随着这种消费模式的盛行,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1、商家的诚信问题。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过发放“会员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后,就会存在服务打折的现象,造成消费者的不满。
2、霸王条款屡见不鲜。
在许多预付式消费卡上,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店”、“此卡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有效期满卡内余额一律作废”等格式条款屡见不鲜。
3、消费者的隐私权难以得到保障。
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四是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有的消费者在购卡后发现商家没有兑现之前许诺的服务,给后期维权工作带来了困难。
对此解决预付款式消费问题的对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能,出现纠纷时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准入关,加强预付式消费的行业规范。工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积极推行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强化消费引导,增强消费者自己保护意识。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预付款时,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其次要认真阅读会员细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促销优惠所迷惑;最后办卡时要理性冷静,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时间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
三、结合我省实际,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促使日常生活消费水平不断升级。2014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人民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20xx年x省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12534起,比上年增幅16.51%。其中网购投诉猛增,比上年增长117.3%。结合我省实际,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没有真正落实。
从目前情况看,无理由退货产生的争议已经上升为网购消费投诉的第一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退货范围。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不清楚,导致争议发生。二是对商品完好的解释。有的商家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
(二)惩罚性赔偿是否适用网购,值得商榷,适用比较困难。网购商品中,六七成箱包和鞋不合格,商家明知存在质量问题,还在网络平台上大肆宣传销售。对于新《消法》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实际实施过程中,网络商家的欺诈行为很难得到处罚。同时缺乏网络交易市场实时监管。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比较困难,除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外,在执法中还存在着对经营者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存在不同认识,往往以不能认定为欺诈而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投诉热线。如12315(工商)、12365(质监)、12331(食药监)、12358(物价),由于热线电话号码众多,各个平台之间又缺乏互联互通,加上平台接线人员政策法律和专业水平有限,无法完全准确答复跨部门的问题。许多消费者明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但由于维权渠道的因素,导致许多消费投诉被“踢皮球”,引起消费者的不满。
结合我省实际,建议通过以下几点,改善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结合新《消法》,进一步制定和完善《x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完全明确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惩罚性赔偿、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和所适用范围,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二)管理部门可以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充分宣传新《消法》,详解解释新《消法》的内容,让广大消费者真正的知法、懂法、会用法,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进一步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建议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协调行政执法和应对重大消费事件。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统一数据标准,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投诉平台;大力支持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关于网络消费的心得体会 篇四
21世纪注定是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时代,现在网购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和流行的购物方式,随着物流的发展,未来网购会比现在更加方便。其实网购那么吸引人最重要的是能选购物美价廉的商品,但同时也浪费了很多时间,有些女孩子天生购物狂,每天看宝贝都有两三个小时,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能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也就算了,关键很多消费者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了不少钱买的商品,收到货的时候还是不满意,开淘宝店的人不计其数,数以万计,不能否认有很多优质有良心的商家,但是也有不少商家以次充好,高仿冒充正品,最终导致消费者不能买到真正货真价实的商品,品质没有得到有效的保证。
我一般在淘宝上购物,物品丰富,可以与卖家交流沟通。
淘宝是国内最大的网购平台,有上千万家商家在里面做生意,俗话说得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什么鬼怪牛马都有,卖家不一定都是诚信的,所以在购物之前了解一下淘宝网购的规则,方便以后出现问题可以快速有效的进行维权,或者说遇上维权的时候,你有更大的胜算把我,一般经常购物并了解淘宝规则的人,很少会被骗,钱不太容易白花,不喜欢你可以随时叫商家退款。
网购确实时尚便捷,而且物美价廉,交易也公平,但是庞大的购物平台有众多的卖家,要怎样才能快速找到自己需要的高品质的商品呢?根据淘宝内部朋友爆料其实是有方法和技巧快速选择优质的商品的。尝试了效果一定有,而且真心有效,能直接快速的找到想要的商家,并且在质量和售后方面有保障的,销量和评价特别火爆,买家好评巨多的商品。而且都是质量和售后有保障的。销量特别火爆,买家一致好评的物美价廉的商品。
第一、要理性,不要被卖家的信誉蒙骗,很多信誉是刷出来的,信誉刷出来实在是太容易了,要多看!(我有很多同事是专门刷单挣零花钱的,不管淘宝还是天猫,都刷过)
你看好一款商品之后点击进去看下评价,这主要是从评价当中分析一下几个问题:
①你看好的这款商品是否适合你;
②商品的质量如何,如果评价太好和评价太差都没有太大的参考价值,多看看以前的历史评价,重点看中肯的评价;
③看看在评价里面有没有透露价格的,有些人评价把价格也透露的,如果之前是活动价格,现在是提价那就自己适当考虑吧,根据上面这三点,最后考虑是否有购买的必要。
第二、不只是淘宝上有很多商品,其他平台也一样,只是淘宝上同款同品牌同质量的商品有很多而已,但是很多店家在卖,有的卖得好,有的销量很差,售价也会相差很大。如果说价格相差很大还好说,有一些价格相差无几,就很难让人选择,这个时候如何选择?最好是找一家评价最多的,然后用第一步的方法进行了解,如果商品质量没有太多的问题,商品也是你喜欢的,那你就到价格最低的店铺去购买。这样购物相对就精明多了,一般大品牌的商品,高仿和假冒的相对比较少,可以放心购买。
第三、如果你购买低品质的商品,建议不要到处去比价格,因为你不知道一个商品的成本是多少,有能力最好消费知名品牌的商品,因为在价格方面有体系的保护,没有保护很容易导致线下渠道的冲突和问题的出现。一般知名品牌的商品都有直营店或者旗舰店之类的,价格相对实体店也有一定的优势,因为在房租等成本上具有优势,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价格相差太大不要购买,贪图便宜是人的天性,但是一件商品价格相差几百甚至是几千就需要注意了,天上没有那么大的馅饼砸到你身上。价格相差比较大的有90%以上都是仿品,特别是淘宝店铺,天猫店铺相对比较少,小便宜一定有,但是大馅饼一定会吃亏,最后还需要强调一点:一分钱一分货,商家不是慈善家。
第四、在购买商品时最好是选择能够7天无条件退换货的和卖家赠送退货运费险的,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不要跟风选择销量超级牛叉的大卖家,因为他们的.销量那么牛叉,基本不怕你怎么闹,也不怕你退货,能坑你就坑你,没得商量。但是小卖家就不一样,你退货多少还是有担心害怕的,大卖家退货你连运费的损失也搭上,小卖家你退货一件他们就多了一件库存,而且差评对他的店铺影响非常大
第五、预期天天各种看商品,不如关注一下淘宝官方的大型活动,其实你关注了就会发现,他们每天都会有各种活动,甚至有低到9.9元还包邮,而且有海量的商品,总有你想要的商品,这些商品当中有很多是商家特地拿来低价推广的,花钱赚吆喝的,换句话说可以成本价甚至是低于成本价购买,这是一种营销手段,所以早购买早划算,后购买的等着宰割。
关于网络消费的心得体会 篇五
个性化消费是社会消费规模、消费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产物,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都经历过这个阶段。随着收入水平、知识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行为更加成熟,消费需求更加复杂,消费心理更加稳定,人们购买商品不再只是满足生活的需求,而更加看重商品的个性化特征,希望通过个性化消费来体现自身的品位和价值。近几年来,中国的个性化消费市场发展迅速,80后、90后和00后成为个性化消费的主流人群,随着这一群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个性化消费将成为中国消费市场扩大和升级的巨大推动力。
中国个性化消费市场迅猛发展,直接得益于移动互联、大数据等先进技术造就了“有效市场”。大数据带来准确、及时的信息,大大减弱了信息的不对称,有效沟通了供需双方,很大程度上熨平了生产和消费的波峰和波谷,从而使消费者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能够被精准统计汇总,以最快速度传递到生产者、销售商和电商平台,生产、经销和电商平台环节由此能够充分掌握和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以家装定制为例,今年淘宝“双十二”期间,全屋定制服务出现爆发式增长,开场仅10分钟,成交额就超过了去年5小时,“双十二”全天成交达到去年的29倍。
中国个性化消费增长与消费升级趋势“不期而遇”,有专家认为,我们正在进入“个性化升级的新消费时期”。这一时期的鲜明特色,就是以消费者为核心,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目的,重构人货场的关系,通过消费者需求升级推动商品生产和服务升级。与此同时,消费结构、消费需求、消费渠道和消费理念都将发生深刻变化:在消费结构上,侧重于发展性、服务性的消费方式,用户的个人体验变得更为重要;在消费需求上,个性化、品质化的用户需求尤为突出;在消费渠道上,注重线上线下联动的经营模式;在消费理念上,个性化、绿色健康、便捷高效、重体验成为关键词。
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积极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热点,鼓励与消费者体验、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相关的产业加快发展。发展个性化消费、定制消费被列为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一项重点工作,表明我们对个性化消费、定制消费目前的规模和水平已有清晰的把握,也更凸显了个性化消费、定制消费在扩大消费、引领消费升级过程中要发挥的重要作用。
个性化消费反映了消费者的独特需求和小众需求,但与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经销并不矛盾,或者可以说,在移动互联、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和全渠道营销、移动支付、物流骨干网等基础设施支撑下,个性化消费甚至更适合以标准化、规模化模式生产销售。因此,中央发布的上述文件要求强化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优化质量标准满足消费结构升级需求,结合消费细分市场发展趋势,开展个性定制消费品标准化工作。做好了个性定制消费品的标准化、规模化产销,个性化消费市场将很快出现新的爆发式增长,中国消费升级也将进入新的成熟发展期。
关于网络消费的心得体会 篇六
金融机构应不忘初心、回归本源,不断深化数字化转型,主动检视管理制度及产品、服务与客户需求之间的差距,及时落实优化改进提升,从而达到服务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目标。一方面,完善体制机制,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如成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配置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预算,在分支机构配备专职消保人员,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统筹协调。另一方面,从源头做好工作,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贯穿经营管理各环节。如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审核把关,保障消费者隐私和信息安全;加强分支机构和员工日常培训,谨防操作风险,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此外,有关方面应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持续提升国民金融素养。金融消费者则应主动拒绝“征信修复”“代理投诉”以及“反催收联盟”等,谨防打着维护消费者权益旗号的各种陷阱。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
法权益任重道远。管理部门应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强化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责任;金融机构应以切实行动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可持续运行。消费者也要加强学习,提升风险防范的意识和权益保护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