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狗的一段经历作文【通用6篇】
我与狗的一段经历作文 篇一
我与狗的一段经历
从小的时候,我就对小狗充满了好奇和喜爱。每当看到街上有人牵着小狗散步,我总是情不自禁地停下脚步,凝视着它们活泼可爱的样子。终于,在我五岁那年,我家终于养了一只小狗,给它取名叫“旺财”。
旺财是一只黄毛小狗,毛茸茸的身体像是一团棉花,圆圆的眼睛里透露出聪明机灵的光芒。每当我回到家中,旺财总会欢快地跑到我身边,摇着尾巴,用它那湿湿的小舌头舔我的手,仿佛在说:“主人,你回来了,我好高兴!”我也总是不厌其烦地抱起旺财,亲亲它的脑袋,感受到它的温暖和忠诚。
和旺财在一起,我的生活变得更加有趣了。每天早上,旺财都会在我的床前等我醒来,然后陪我一起去晨练。它总是在我跑步的旁边追逐,时不时地从我身后窜过,像是在逗我跑得更快。每当我感到疲倦,旺财总会停下来,用那双温柔的眼睛看着我,仿佛在给我加油鼓劲,让我重新找到动力。
除了晨练,我和旺财还有很多其他的活动。有时,我们会一起去公园散步,享受大自然的美好。旺财总是充满好奇地闻着花草的香味,追逐着蝴蝶和鸟儿。有一次,在公园里,旺财看到一只小松鼠跳到树上,它立刻兴奋地朝树下冲去,试图追上那只松鼠。我笑着追了过去,和旺财一起享受了一场快乐的追逐游戏。
在我生病的时候,旺财更是表现得特别关心。它总是静静地躺在我的床边,不时地用它那湿湿的小舌头轻轻舔我的手,仿佛在安慰我。每当我咳嗽的时候,旺财总是立刻跑到我身边,用它那绒绒的身体温暖着我,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和安心。
和旺财相处的时光是如此美好而难忘。它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的精神支柱。我知道,无论在哪里,旺财都会永远陪伴在我身边,给我带来快乐和勇气。
我与狗的一段经历作文 篇二
我与狗的一段经历
当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家里养了一只名叫“旺财”的小狗。我对它充满了好奇和喜爱,每天都期待着能和它玩耍。然而,对于我来说,这段与狗的经历并不总是那么美好。
旺财是一只活泼好动的小狗,它总是在家里到处乱跑,咬坏了家具和鞋子。有一次,我回到家发现旺财已经把我的新书咬得面目全非,我当时真的气得要发疯。我责备它,用力地拍打它的屁股,但它却毫不在乎,继续嬉戏打闹。我感到非常失望和愤怒,觉得旺财是个让人头疼的家伙。
除此之外,旺财还给我带来了很多麻烦。每当我要出门的时候,它总是追着我不放,不让我离开。我不得不不停地推开它,然后匆匆忙忙地出门。有一次,我急着去上学,旺财竟然把我咬得出了血,我当时真的气得要哭出来。我觉得旺财太过分了,它根本就不懂得尊重我的感受。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逐渐发现旺财的可爱之处。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它总是默默地陪在我身边,用它那温柔的眼神安慰着我。有一次,我因为考试考得不好而郁闷,旺财跑到我面前,轻轻地舔了舔我的手,仿佛在告诉我:“主人,不要难过,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我看着它那无辜的眼神,突然觉得自己太过小气,对它太过苛刻了。
慢慢地,我开始和旺财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我明白了,它咬坏东西是因为玩得太开心,追着我不放是因为它舍不得我离开。它并不是故意想要给我惹麻烦,而是出于对我深深的爱和依赖。
现在,旺财已经成为了我最信任的朋友。无论我遇到什么困难,它总是在我身边,给我勇气和力量。我明白了,与狗的一段经历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但正是这段经历让我更加珍惜和感激我与旺财之间的友谊。
我与狗的一段经历作文 篇三
自懂事至今起,在我身边发生了不少危险的经历。其中最难忘的,莫过于九岁时被狗“追杀”的事了。
记得那天,刚完成作业的我下楼找伙伴玩。可是,他们都不在,我心灰意冷之际,狠狠地踢起一块石头。可石头却迎头打中了一只在街上觅食的狗。此时,只见它怒目圆睁,像一团燃烧的怒火,迅速向我扑来。在你追我赶的途中,我忽然发现地上有许多遗弃的矿泉水瓶。我急中生智,双手立马抄起水瓶,一个个地向狗扔去。果真,水瓶击中了狗的背部。只见它痛得嗷嗷大叫,更加愤怒地瞪着我,它不管我的阻挠,继续向我扑来。我想:只有向家的方向跑,才是上策。于是,我一鼓作气,拼命地跑回家。渐渐地,与狗拉开了距离。可能狗疲于奔命,在没有心思“追杀”我了。
回到家后,气喘吁吁的我急忙打开窗户,张望狗的去向。奇怪的是,映入我眼帘的是两只一大一小的狗在互相依偎,结伴前行。细看之下,原来小狗旁边的正是刚才追杀我的那只大狗。
哦,我终于明白了,那大狗便是小狗的母亲,方才我踢石头时不小心踢中了母狗,它误以为我要对付它们。因此,母狗便向我穷追不舍了。
我与狗的这段难忘经历,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回想起当时被狗“追杀”的情景,更多的不是恐惧,而是感触良多。狗对我的追赶与怒号表达了它竭力保护亲人的情感。
我深深地明白到:动物和人一样,都有自己的爱憎和情感。如果遭受到外界的侵略,为了保护家人的安全,都会奋不顾身,与之对抗,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与生俱来的爱是多么伟大啊!
我与狗的一段经历作文 篇四
我的童年就像沙滩上的贝壳,那些贝壳记录着我童年的点点滴滴,其中一个贝壳是最闪亮的、最美丽的。每每捡到这个贝壳,我就会笑出声来。
那天下午我放学回家,刚到家门口就听到一阵狗叫,我想:谁家的狗那么讨厌,我见到你一定要咬死你。可进了家中却看到一只大狗那只大狗满身都是棕色的 毛、眼睛大大的,它瞪着我叫,我说:“原来是你这只狗,我招你惹你啦了,你干嘛朝我叫。”“汪、汪”“你再叫,你再叫信不信我咬死你。”
就这样我和狗吵了起来,“汪、汪、汪”“你还叫啊,看来你是不知道我的厉害。”我向它走去,它没有出声。我以为它怕我了,就说:“怕我了吧,知道我的厉害了吧。”我正准备走时,它又叫了一声,我说:“不给你点颜料,你是不知道死活。”
我就用东西打它,可是这招没用,不是因为它不怕打,而是因为我一次也么打中。我就用水泼它,泼了一两下,它向后退,我说:“现在知道我的厉害了吧。”我返回时,它的叫声再一次进了我的耳中。“你不想活了,你简直就是蹬鼻子上脸。”
我就用激狗法,我就骂它:“你不想活了,小心我把你炖了,去把你爸妈找来我让它好好教育你,你如果不叫的话,我让你爷爷奶奶好好教育你,”“汪、汪。”“什么,还叫,看我怎么收拾你。”
它卧在角落里,我走到它身边时,它站起来大叫一声。“汪。”我吓得连忙往后退 ,并且说道:“我今天没心情理你,还不谢谢我。”说完我便便溜了。
很多年过去了,虽然它现在被送走了,但只要我一看到狗就会想起自己与狗吵架的傻事。
我与狗的一段经历作文 篇五
三年级的一个暑假,妈妈带我去杭州的舅舅家玩了一个星期。
在这之前,听表哥说上次他去舅舅家时他养了一只名叫丁丁的狗。这也促使我一定要去杭州玩一趟。
真的,到了舅舅家之后我确实在阳台见到了一只外国品种的狗。
它的样子和我见过的狗都不一样,尾巴短得和一支笔盖差不多,四肢短到我的手刚好握住,最特别的是它那脸形,像一只绵羊的脸,长长的,耳朵尖尖的朝上,面且很小。所以我第一眼见到它的时候就对它充满喜爱。
但是,喜爱归喜爱,并不代表我不怕它。第一次见到它,舅舅把它从阳台里放出来。就边叫边奔向我,吓得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房间还好房间的门是不让狗进的。
不过老这样躲着怎么行呢,于是我试图跟它靠近,但每次一开阳台的门就会像以上的情况那样。这样反复了许多次,我总算长到了规律,我怕小狗的原因是以为它会咬我,只要不招惹它自然不会咬你。
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二,我一起床就去看看狗,想准备真正和它进行沟通。我原以为它还没醒,事实上早已在等我了。记得舅舅说一天只能给狗喂一次狗食,于是我立刻舀了一杯狗食倒在狗的盆里,它也迫不及待地狼吞虎咽,一定是饿坏了。这是我第一次跟小狗发生的事情。
下午,妈妈把带来的相机拿出来准备给小狗拍照。开始它还对这玩意儿感到好奇,把脸凑到相机前。可一按拍摄,闪光灯就把它吓到椅子底下去了。想再拍张时,小狗敏捷地躲来躲去,怎么也拍不到。我突然想出了办法,先装着乏味的表情回到房间,然后再等小狗回来“道歉”,重复几次,果然这招行得通,不过现在想想,这是在耍它还是跟它玩呢?
之后舅舅说小狗的名字是叫丁丁,以后我也就这么呢它了。
过了几天,我观察到舅舅不是特别喜欢把丁丁放出来,可能是要不保持清洁或影响工作。不过,把丁丁放出来的时候对它也是精心照料的。有一次,舅舅给丁丁剃毛,要是剃杂毛(听表哥说第一次见到丁丁的时候是没毛的),只见舅舅把丁丁的四肢按在地上不让它动。再一点一点地剃。丁丁躺下来的样子很好笑,因为我见过的小狗没有一个有丁丁那么憨,那么可爱。
到最后离别的那一天了,我和妈妈准备好行李,先去买车票,下午再回去。丁丁可能还不知道我们要走,依然那么高兴地笑,我也只好陪着它。直到下午我们要出发的时候,丁丁才露出悲哀的面容,我在门前一直望着它,它似乎也望着我。“对视良久”以后,我就出门了。
我与狗的一段经历作文 篇六
今天,我可是过了把耍狗瘾,是不是很想知道是怎么会事呢?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众所周知,我家有一只叫溜溜,除了脚是黄色外,其他部分全是黑色,还挺着个大肚子。之所以有个大肚子,就是因为它是个吃货。
中午吃午饭的时候,我发现溜溜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看它那样子,口水都快要流下来了。唉,看它可怜,表达一下主人同情心,扔了块骨头给它。只见它以风一般的速度就吞了下去。我又扔了一块,还是老样子。咬都没咬就吞了下去。不行,这样下去我会“破产”的,要让它懂得珍惜食物。啊哈,有办法了。我夹了块肉,放在溜溜面前,晃了几圈。只见溜溜口水都流下来了,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块肉看,一下子蹿了起来哈,上当了,我把肉一提,让它咬了个空,又这样试了好几次,溜溜肺都快气炸了。好机会,我把肉放在它面前晃了几下,一口把吃了下去。只见它眼都气红了,汪汪地大叫起来,好像在说:“你……你欺狗太甚了!”坐在周围的爸爸妈妈哈哈大笑起来。我扔块大骨了头给溜溜,给它灭灭火。只见它咬着骨头扬长而去,不再理我了。
唉,溜溜你可不要怪我,我也是为了让你知道粮食的来之不易才那么干的,千万要知道我的一片苦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