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学四年级作文(精选6篇)
我的同学四年级作文 篇一:我最喜欢的同学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小明。他是一个非常聪明和勤奋的孩子。他在课堂上总是能迅速理解老师的讲解,并且能够迅速完成作业。他在各科目都表现出色,尤其是在数学和英语方面。他总是能够轻松地解决数学题,并且拥有出色的英语口语和阅读能力。
小明不仅在学业上表现出色,而且在课外活动中也非常活跃。他是我们班级的篮球队队长,他带领我们班赢得了很多比赛。他还参加了学校的艺术团,擅长演奏钢琴和跳舞。每次他在舞台上演奏或者跳舞时,我们都会被他的才华所折服。
除了聪明和才华,小明还是一个非常友善和乐于助人的同学。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中,他总是愿意帮助别人。每次有同学遇到困难,他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他的乐于助人精神不仅受到老师的赞扬,也得到了我们全班同学的尊敬和喜爱。
我喜欢和小明做朋友,因为他不仅是一个优秀的同学,更是一个值得信赖和依靠的朋友。我们一起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也一起克服了许多困难。他总是在我需要的时候给我鼓励和支持,让我感到温暖和安心。
总的来说,小明是一个非常优秀和可爱的同学。他的聪明才智、多才多艺以及乐于助人的品质使他成为班级的楷模。我很庆幸能够有他这样一个好朋友,我相信他的未来一定会更加辉煌。
我的同学四年级作文 篇二:我最喜欢的课程
在我的同学中,有一门课程是我最喜欢的,那就是音乐课。音乐课是我们每周都会上的一门课程,我非常期待每一节音乐课的到来。
我喜欢音乐课的原因有很多。首先,音乐让我感到快乐。当我听到美妙的音乐时,我的心情就会变得非常愉快。音乐能够唤起我内心深处的情感,让我忘记一切烦恼和压力。在音乐的世界里,我可以尽情地享受和表达自己的情感。
其次,音乐课让我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音乐课上,我们通常会分成小组合唱或演奏乐器。每个人都要发挥自己的特长,与其他同学协调合作。只有每个人都尽力发挥自己的作用,才能演奏出美妙的音乐。通过音乐课,我学会了倾听和尊重他人的意见,学会了与他人和谐相处。
另外,音乐课还培养了我对美的欣赏能力。在音乐课上,我们会学习不同类型的音乐,了解不同的音乐风格和文化。通过欣赏各种不同的音乐作品,我逐渐培养了对美的敏感和欣赏能力。音乐让我更加热爱生活,更加珍惜身边的一切。
总的来说,音乐课是我最喜欢的课程之一。它让我感到快乐,培养了我的团队合作精神,同时也提高了我的审美能力。我会一直热爱音乐,用音乐来丰富我的生活。
我的同学四年级作文 篇三
七天以前,我生病了,没有去上学,因为我的全身长了水痘。妈妈说:“水痘是一种传染病,如果你去上学,就会传染给其他的同学。”可是,我又想去上学,不然,这一天拉下的功课就会跟不上去的。但我又不想连累同学,就只好听妈妈的话,好好呆在家里治病。
第二天,我的水痘消散了一点儿,于是,我到学校去上学。走进教室,同学们便蜂拥而上,一会儿问这,一会儿问那,但都没有想到给我补一下昨天落下的课程。只比我大一岁的同学曾越,仿佛看出了我此时此刻的心思,连忙把书拿过来,让我预习一下课文后,然后把昨天的笔记整理好,又给我讲解了数学难题,直到我弄懂为止。顿时,我的眼眶里充满了感激的泪花,轻轻地说了一声“谢谢”。
还有一次,自习课上,我们都在聚精会神地写作业。突然,一只手朝我的肩上拍了一下,我回头一看,原来是曾越。她对我说:“我的铅笔芯没有了,你能借我一根吗?”我一看文具盒,哎呀,只有一根了,可我的铅笔也没有芯了,这该怎么办呢?正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曾越又对我说:“是不是没有铅笔芯了?如果没有,我也不强求你。”听了曾越的话,霎时,我满脸通红,决定把最后一根铅笔芯送给她。后来我发现作业本上有一个字我不知道该怎么写,于是,我从书包里拿出《新华字典》。“咦,这不是曾越的吗?”这时,我才想起是昨天借了她的《新华字典》,忘记还给她了。我把字查完了,准备把《新华字典》还给她。“不,你留下用吧!我还有一本。”说着,曾越又拿出另一本《新华字典》,在我眼前晃了晃。这一会儿,一股暖流就不由自主地涌上了我的心头。
这就是我的好同学曾越,她的的确确拥有一颗热乎乎的心。
我的同学四年级作文 篇四
我的同学名字叫胡颖,今年9岁。她个头不高,但很温柔、可爱,整天眯笑着炯炯有神的小眼睛。你别小看这双小眼睛,总闪耀着智慧的光芒。要说她的闪光点可真多!
闪光点之一:朴素!
在我的记忆中,,一件紫红色的小棉衣,一条紫红色的小棉裤陪她度过每一个寒冷的冬天。如今,再次看到她穿上这套褪色、破旧的衣服,好像是穿着小马褂和七分裤,显得好美丽!
闪光点之二:勤谨节约!
记得有一次我去她家玩,正巧遇上她吃晚饭。在她家的餐桌上和地上没有一粒饭被糟蹋,就连吃饭的碗到最后也好像被清洗过一样干干净净。看到这里,我内心好自愧,好羡慕。还有一次,我看到她在一个角落里津津有味地吃方便面,吃着吃着,把袋子里碎细的方便面全部抖在手心上用舌头舔到嘴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饿极了。
闪光点之三:听话、懂事!
她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女孩。如今,很多孩子都被父母娇生惯养,成为家里的“小公主”和“小皇帝”,要怎么样就怎么样,而她总是听爸爸妈妈的话,爸爸妈妈她叫做什么就做什么,还常常帮助爸爸妈妈料理家务。我和她都是教师的女儿,每次看到她的所作所为总让我羞愧。
同学们,她的闪光点还有很多很多,希望你们和她做朋友吧,她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
我的同学四年级作文 篇五
我们班的同学千奇百怪,有的温柔,有的性格保守 ,甚至有一个人是我们公认 的神经病,他就是——沈钦鑫。
为什么我们叫他神经病呢?听我一一道来:第一点,就是他没事自己跑跑,然后自己摔自己一下。第二点,就是下楼梯的时侯推别人一下,举个例来说吧,就是上个周四我们上完音乐课后,下楼梯时,他突然出现在我的后面,我敏捷的躲开了,但没有防备的张林却中了招,可怜啊!被击中的张林并没有去理他。但沈钦没有停止攻击,再一次冲撞了张林,张林火了,狠狠踢了他一脚。还有他最让人难容忍的一点,他上体育课一自由活动就发神经,像上一次老师让我们自由活动后,他发疯似的去拿一个篮然后投篮(与其说投篮,倒更像扔球玩)“啊!”伴着一声惨叫,我被篮球打中了,哎,我这到底是运气不好中了他的招,还是他对谁都这样啊!
又到了做操时间了,我们排着整齐的对伍下楼,同学们很排诉沈钦鑫,前后同学都和他相差一米距离站着,他突然吐起口水来,我们都怕沾到,因为他还是个让人做呕的同学。每到冬天,只要你看他一眼,绝对把三年前吃的饭都吐出来,我们同学用一句诗句改编后来形容他的:“鼻涕直流三千尺,结果口袋没有纸。”
虽然他令人讨厌,但毕竟是同学,我们也没法改变他。
我的同学四年级作文 篇六
在我求学的四年中,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同学。他们,在学习生活上给了我很多的帮助。因为有了他们,我生活充满了欢声笑语,充满了阳光。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二年级级时的同学梅美。
初见梅美,谁都会被她的冷漠却而止步。她是班级的班长,虽然说有威信,但都是凶出来的。终于有一天,我们因为中午放学没排队的事情发生了争执。在我的雄辩声中,她最终败阵下来。结果却让我大吃一亏,我被请到办公室被班主任狠狠的训斥一番,并留刘办室反省两小时。
我们因此而结怨。
时间过得飞快,一年一度的运动会召开。我作为班级的体育委员,首当其冲担负起班级的接力比赛的末棒。轮到我接棒时,我方队员落下了好远。同学们期待的目光让我深感压力。接过棒,我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向终点飞奔而去。就在我离终点斤一米时,一不小心脚下一滑,重重的摔在跑道上。我几乎晕了过去。
一双温暖的手拉住了我。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梅美。她闪出一阵慌乱的眼神,急忙说:“怕你……没事吧?对不起”我应了一声。
在医务室里,她一直为我找医生拿药。引得其他女生都很寂寞。
时间过去好几年了,但每当想起学校生活的点滴,我都会想起这件事,想起美梅给我的帮助。
有这样一个好同学,我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