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铸造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推荐3篇)
中小型铸造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在中小型铸造企业中,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一个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目标,保证财务运作的合规性和高效性。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中小型铸造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首先,中小型铸造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应该包括明确的财务目标和指标。财务目标是企业实现财务增长和稳定发展的重要依据,而财务指标则是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的重要工具。例如,企业可以设定年度销售收入、净利润、资产回报率等指标,以监控和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目标和指标的设定要与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相适应,并且要能够量化和可衡量。
其次,中小型铸造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完善的财务流程和审批制度。财务流程是财务活动的具体操作步骤,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会计凭证的制作、财务决策的执行等。审批制度则是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的机制,包括预算控制、审计监督、内部控制等。财务流程和审批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财务操作,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也可以防范和发现财务风险。
再次,中小型铸造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健全的财务管理岗位职责和培训机制。财务管理岗位是财务管理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负责财务数据的录入、分析和报告等工作。因此,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要明确,培训要到位。企业可以通过制定岗位职责和培训计划,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最后,中小型铸造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应该注重信息化建设和内外部合作。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自动化水平和数据分析能力。例如,企业可以引入财务软件和云计算技术,实现财务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分析,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内外部合作则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效率。企业可以与会计师事务所、银行、投资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共享资源和信息,提升财务管理的水平和竞争力。
总之,中小型铸造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个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目标,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适合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优化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中小型铸造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中小型铸造企业作为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一个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目标,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中小型铸造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首先,中小型铸造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应该包括明确的财务目标和指标。财务目标是企业实现财务增长和稳定发展的重要依据,而财务指标则是衡量企业财务绩效的重要工具。例如,企业可以设定年度销售收入、净利润、资产回报率等指标,以监控和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财务目标和指标的设定要与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相适应,并且要能够量化和可衡量。
其次,中小型铸造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完善的财务流程和审批制度。财务流程是财务活动的具体操作步骤,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会计凭证的制作、财务决策的执行等。审批制度则是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的机制,包括预算控制、审计监督、内部控制等。财务流程和审批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财务操作,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也可以防范和发现财务风险。
再次,中小型铸造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应该注重信息化建设和内外部合作。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自动化水平和数据分析能力。例如,企业可以引入财务软件和云计算技术,实现财务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分析,提高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内外部合作则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效率。企业可以与会计师事务所、银行、投资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共享资源和信息,提升财务管理的水平和竞争力。
最后,中小型铸造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健全的财务管理岗位职责和培训机制。财务管理岗位是财务管理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负责财务数据的录入、分析和报告等工作。因此,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要明确,培训要到位。企业可以通过制定岗位职责和培训计划,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总之,中小型铸造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个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目标,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适合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优化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中小型铸造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中小型铸造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小型铸造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 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 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 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 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