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制度(优质6篇)
新农合制度 篇一
新农合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新农合制度是指中国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旨在解决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该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当时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体系存在着许多问题,农民看病困难,医疗费用负担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开始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即新农合制度。
新农合制度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试点阶段,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一些地区进行试点。试点的目的是为了摸索适合中国农村的医疗保障模式,并逐步完善制度。第二个阶段是推广阶段,从2008年开始,新农合制度逐渐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政府加大了对新农合的支持力度,提高了保险补助标准,扩大了覆盖范围。第三个阶段是深化阶段,从2016年开始,新农合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如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医保定点机构等,以进一步完善制度。
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带来了许多好处。首先,对农村居民来说,新农合制度解决了他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农民不再因为看病而犯愁,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其次,新农合制度促进了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在新农合制度的推动下,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设施得到了改善,医疗服务水平得到了提高。最后,新农合制度有助于缩小城乡医疗差距。通过新农合制度,农民可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当的医疗保障,减少了城乡之间的医疗差距。
然而,新农合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新农合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补贴和农民个人缴费,但由于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低,个人缴费能力有限,因此制度的可持续性存在一定的风险。其次,新农合制度在报销比例和保障范围上还有一定的不足,有些大病的医疗费用仍然无法得到全额补偿。此外,新农合制度的管理和监督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些地方存在着虚报冒领、滥用资金等不正之风。
总的来说,新农合制度是我国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起源与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促进了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缩小了城乡医疗差距。然而,新农合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新农合制度 篇三
一、入院流程
1、首诊医师应严格掌握患者入院标准。外伤患者需住院治疗的,首诊医师应告知患者或家属到医保、新农合结算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患者住院时,应出示本人医保证或合作医疗证,首诊医师认真核对,在入院通知单中标明患者身份,经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
3、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时,应确保入院通知单、病案首页中患者基本资料与证件相符并对患者身份作出标识,以利于病房管理。
4、入院后,科室根据患者身份使用不同颜色的一览卡和床头牌。新农合患者还应填写身份确认书,由护士长及主管医师签名,身份核验书附于病历中。
二、住院管理
1、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新农合药品目录。
2、医保患者目录外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应控制在10%以下,新农合患者目录外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低于20%。
3、患者住院期间,收治科室应每日为其发放项日齐全、内容完整的住院费用“一日清单”。
4、病历记录及时、准确、完整,各项收费在有医嘱,检查报告单收集齐全,出院带药符合规定。
5、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办理出院手续,为患者提供结算所需各种材料,不得出现挂床住院现象。
三、转院管理
1、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或不能确诊的患者,由科室专家进行会诊,科室主任同意后,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医保办登记备案,经医保、新农合管理机构审批后方可转院。
2、严格掌握转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患者转出,也不得拒收下级医院转诊来的患者。
3、患者自行转院后,医师不得再补办转诊转院审批表。特殊情况经医保、新农合管理机构批准后办理。
新农合制度 篇四
今年上半年我中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始终致力于新农合制度的完善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县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有效避免了医院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加重病人经济负担的现象,全力确保了全县农民群众受益度不断提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1—4月新农合运行基本情况。
(一)新农合参合情况
(二)新农合基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圆满完成新农合20xx年基金收缴工作,参合率居全市第二;二是严格控制了次均住院费用,新农合实际补偿比达47%;三是提高了农民受益度;四是各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
根据广元市卫生局《关于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补偿方案的通知》(广卫发〔20xx〕215号)文件精神,我中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度为目标,经反复测算,拟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了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严格控制乡镇、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自付药品比例,新增慢性病报销病种,提高基金使用率,使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新农合政策知晓率
一是印制新农合宣传下发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宣传专栏、病房、村卫生站等位置张贴;二是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院醒目位置悬挂新农合宣传标语;三是通过电视宣传,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今年1—4月共制作3期电视宣传资料,时间长达50余天;四是通过县机要局网络管理中心将新农合政策变动情况等以短信形式群发至全县人民,确保宣传效果的同时合理引导农民就医;五是指导各乡镇合管、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板报、墙报等方式,并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卫生院职工、乡村医生深入农户家中宣传讲解新农合政策的目的、意义、医药费报销办法、报销比例等知识;六是将新农合宣传工作纳入乡镇新农合督导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入户调查,督导新农合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报请县卫生局制发了新农合住院率控制指标、单病种限价收费和定额补偿、新农合住院病人指征、重大慢性病可报销范围等一系列文件,将全县各乡镇住院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进一步明确了新农合住院病人住院的指征;根据全县医疗卫生技术情况,经县新农合技术指导组讨论,对单纯性阑尾炎、剖宫产等各类常见手术实行限价收费;将各类常见手术费用控制在规定范围之类,有效遏制挂床治疗、诱导轻症病人住院、乱收费、乱检查,开大处方,“搭车药”的现象发生。
新农合制度 篇五
“真是太感谢了!新农合给我老伴报销了8万元的医疗费,重大疾病保险又另外报了7.5万多元,党的政策太好了!”2月27日上午,泽普县居民蒋美英激动地对笔者说。
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利用部分新农合基金,通过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在参合农民患大病、住院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新农合补偿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再次补助的制度。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是按照人均20元,从历年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资金或当年筹资资金中提取,不需要参合群众单独缴纳。对57种重大疾病范围内“三个目录”以外的项目部分,单次住院在起付线5000元以上,由中华保险公司再给予65%的补偿,最高赔偿限额50000元整;对57种以外的疾病,参合人员单次住院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部分,在“三个目录”内新农合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份由中华保险公司再次按照75%赔付,10万元以上的按照85%赔付,最高赔付10万。
目前,对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参合患者费用由县农合中心和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当场核算赔付额,直接以打卡的形式支付给参合农民。据了解,20xx年度,泽普县达到赔付标准的共计563人次,赔付额达273.09万元。
新农合制度 篇六
1、接受卫生局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双重管理,严格执行其各项规章、制度。
2、设立合作医疗专用办公场所,明确一名副院长抓此项工作,并配备人员负责门诊、住院参合人员医药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
3、确定参合者的利益,为参合对象提供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
4、严格掌握诊疗原则,坚持合理用药,执行基本药物目录范围。
5、各收费标准执行物价部门规定,严控开大方、乱检查、乱收费等不合理现象。
6、严格审核住院参合人员相关证件,遇有涂改的证件要严加把关。
7、积极配合合管办审核员的工作。
8、对参合人员的住院医药费,实行每日核算,逐日输入有关资料和费用,专人管理,单独建账。
9、患者出院时按政策规定由合作医疗专职人员及时核算出个人自付金额及统筹基金应报销数额,并先行垫付资金支付给患者。
10、报账员定期与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进行垫付补偿金的结算。
11、负责每月将在本院住院,并享受医疗费用补偿的参合农民的情况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12、不断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技术培训,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13、监督参合人员的住院行为,并主动接受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14、在本院住院的参合人员,需建立正式病历,并按有关要求书写规范。
15、制定内部考核制度,规范医疗和服务行为,奖惩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