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管理制度【实用6篇】
广告管理制度 篇一
广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与实施方法
随着广告行业的不断发展,广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逐渐凸显出其重要性。广告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广告行为和保障广告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它不仅能够维护广告市场的秩序,还能促进广告行业的良性发展。下面将从广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广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至关重要。广告作为一种市场营销手段,其宣传效果和影响力不可忽视。然而,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存在着一些不法广告行为,如虚假宣传、误导性广告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广告市场的竞争环境。通过建立广告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广告行为,加强对广告内容的监管,提高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其次,广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促进广告行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广告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通过建立广告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广告从业者的行为准则,约束其宣传方式和手段,提高广告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同时,广告管理制度还能够促进广告行业的自律和规范发展,推动广告创意的提升和创新能力的提高。通过广告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不良广告的出现,提高广告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在实施广告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加强广告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广告市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对不合规的广告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改。其次,要加强对广告从业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意识。广告从业者应自觉遵守广告行业的规范和准则,严禁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的出现。最后,要加强广告投诉处理机制的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广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和促进广告行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加强广告监管和规范广告行为,才能实现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广告从业者也应加强自身素质和道德修养,积极参与广告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建立一个公平竞争、诚信宣传的广告市场环境。
广告管理制度 篇二
广告管理制度的优势与挑战
广告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广告行为和保障广告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它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和促进广告行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广告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本文将从广告管理制度的优势和挑战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广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多重优势。其一,广告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广告行为,减少不良广告的出现。通过制定广告行业的规范和准则,可以约束广告从业者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减少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的出现。其二,广告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可信度。通过加强对广告内容的监管,可以提高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增加消费者对广告的信任度。其三,广告管理制度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加强广告监管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机制,可以及时处理不良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四,广告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广告行业的良性发展。通过规范广告行业的从业者行为准则和提高广告创意水平,可以推动广告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然而,广告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其一,广告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广告从业者的共同努力。广告市场的管理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需要政府、企业和广告从业者之间的协作和合作。其二,广告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具备一定的监管能力和执行力。广告市场的监管工作需要政府部门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并能够及时处理广告违法行为。其三,广告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持续不断的监督和改进。广告行业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广告管理制度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改进。
综上所述,广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多重优势,可以规范广告行为、提高广告宣传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行业的良性发展。然而,广告管理制度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政府、企业和广告从业者的共同努力和持续改进。只有通过加强广告监管和规范广告行为,才能实现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广告管理制度 篇三
一、广告业务的基本概念
1、广告法中所称的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2、根据上述概念,xx国际南方大区目前的业务划分如下:
1、《xx商情广告》的广告发布业务(包括在网上预订);
2、媒体包版广告代理业务,主要是指目前的报纸包版业务(包括在网上预订);
3、媒体包版之外的广告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期刊、印刷品、影视、户外广告等广告代理业务;
4、xx商务网及各专业网站的广告发布业务。
二、广告业务的基本规范
1.依据国家关于广告管理的法律规定,广告业务属于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必须由具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进行经营,不具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能经营广告业务。故所有广告业务合同的签约主体必须是具有广告经营范围的公司。
2.所有广告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印刷品广告暂行办法》、《广告禁止的内容及发布注意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3、规范要求
1、以上有关文件由运营中心提供并制作成册,发所有员工人手一份,业务员外出时必须携带;
2、所有刊登广告的客户必须具备法人主体和合法的经营范围,业务员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向客户索要并检查: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经营许可证书(适用于广告法规定的酒类、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品等特殊行业);③其它有关法律事实的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必须在各业务部备案存档;
3、所有广告业务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填写完整;广告客户的签章必须同其营业执照的名称一致。无合同的广告,禁止发布。特殊情况必须经部门经理级以上级别人员批准;
4、各部门应专门指定广告审查员对本部门的所有广告审查工作负责,(也可按媒体设定各媒体广告审查员),审查工作包括:广告客户的法人身份审查、广告内容的审查、广告合同签订情况审查。对于客户提供的广告内容及相关证明文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广告必须要求发布企业立即修正,否则停止发布。
广告管理制度 篇四
为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制定以下四项制度。
一、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制度
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应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
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须向广告客户索要。
二、广告业务审核制度
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之后,由公司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1、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真实合法的组织。
2、审查广告是否真实。
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
b。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
c。广告内容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3、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a。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也就是广告中有无涉及到《广告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中禁止出现的情形。
b。审查广告宣传的表现形式是否合法,根据《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不得以新闻报导形式发布广告。
c。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d。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人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关规定。
e、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4、复查。
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三、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1、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应领会依法签订广告合同的意见
2、在签订广告合同中,必须做到认真细致,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一方面是维护广告市场正常秩序的保证,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必要措施。
3、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如下广告合同的内容和种类:
内容:
a、数量或质量;
b、价款或酬金;
c、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d、违约责任;
e、纠纷的解决方式
种类:
a、广告发布业务合同;
b、广告制作合同;
c、广告市场调查合同;
d、广告代理协议书。
四、广告档案管理制度
1、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有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管理好广告档案
2、广告档案是广告活动当事人分类保存的广告样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该管理好如下内容:
a、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样件;
b、广告合同;
c、承接登记记录;
d、全部有关证明文件和有其有效复制件;
e、广告审查员和审查意见;
f、在条件许可下争取建立发布效果及反馈的记录;
g、其他与该广告有关的文件资料。
3、定期档案检查、清点、归纳、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4、广告档案资料保存时间一般自广告最后发布之日起保存两年。
广告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条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相关广告法规的管理规定,并报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第二条大型促销活动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运营管理中心审批;促销广告在促销结束后应立即撤除。
第三条临时促销人员需到公司综合管理部领取临时人员工作证。
第四条公司运营管理中心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公共位置的广告
1、未经运营管理中心审批,不准在广场内包括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在内的任何公共位置(除商铺内)派发宣传品、赠品;不得利用公共区域放置任何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广告物品;不得利用公共区域接受外单位采访、拍照、录制;
2、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叫喊拉客;
3、未经运营管理中心同意,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光临等。
第六条商铺内部的广告:
1、任何宣传不能误导消费者,诋毁其他同类商品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宣传;
2、对于商铺内部任何图案文字,运营管理中心保留否决权,如确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有权更改或拆除;
3、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运营管理中心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卖'等文字或符号;
4、商铺内不得自行设置音响设备,广场内不能擅自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需报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第七条广告位
经运营管理中心同意,可在商铺内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内侧设置符合公司规定的宣传、促销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广告管理制度 篇六
一、总则
1、为加强广告制作管理,理顺制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于电石一公司。
3、广告制作范围
(1)在广告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袖标、胸卡、标签、桌签、门牌、条幅、喷漆、喷字、警示牌、标识牌、路灯牌、彩带、彩旗、海报、流程图、操作规程、换宣传栏玻璃、文化牌、白板及各类牌匾。
(2)不在合同范围内规定的其他广告制作需要请示综合部长进行重新议价。
4、责任人职责
(1)经办人:提供广告的用途、名称、材质、数量、规格,负责《申请单》的填写、传递、与广告公司对接、广告验收、发放事宜;
(2)综合部企管员:提供合同价等基本信息,审核《申请单》内容,比照合同价进行核实,负责《申请单》台账汇总及单据留存;
(3)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把关广告制作必要性、数量、材质;
(4)公司总经理:整体把关、审核公司广告制作。
二、广告制作流程
(一)制作申请
1、由申请经办人填写《鄂尔多斯化工事业部制作广告牌申请单》,将单据上的制作部门、制作日期、广告名称、数量、单位、用途、材质、合同价填写完毕。
2、《申请单》必须按照合同价格填写,如合同中未进行规定的,需申请人、广告公司、综合部三方提前议价并填写《议价单》;需预付款或广告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重新签订合同。
3、广告制作部门经办人持《申请单》至综合部企管员处审核价格签字,再由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处审核签字,持签过字的《申请单》报综合部长、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将原件交至综合部企管员处,由综合部企管员比照合同价审核,审核无误后盖章,并复印留存一份《申请单》。
(二)广告制作
1、《申请单》签字完毕交企管员审核,企管员统一汇总《申请单》原件后交广告公司,广告公司依据《申请单》制作广告。
2、申请经办人直接对接广告公司,并自行协调制作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时间等。
3、广告制作必须由招标广告公司制作,如因广告公司无制作条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其他单位制作的,需出具书面请示报综合部长同意。
(三)广告验收与结账
1、广告公司按照要求进行广告制作,申请部门及费用承担部门对制作完成的广告做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允许接收。
2、广告公司在工作完成后需开具广告《制作明细表》、《材料验收单》及发票,并于结账时交企管员核对。
3、企管员需审核《制作明细表》是否符合《申请单》要求、是否重复报销、价格是否符合合同价等,必要时与其他广告公司进行比价。
4、企管员对第3条确认无误后,将广告公司提供的《申请单》、《制作明细表》、《材料验收单》交至费用专员处,由费用专员办理费用报销;广告公司及其他人提供给费用专员的单据不予报销。
5、广告公司的《制作明细表》需提供广告制作时间、规格、材质、数量、单价、金额小计、总额、交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公章;《材料验收单》需提供广告申请制作的时间、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使用年限。
三、广告使用及日常维护
1、广告制作完成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联系广告公司进行张贴、安装。
2、申请部门负责广告的日常维护,发现损坏的,需尽快修理,如因广告公司质量导致损坏的,要求广告公司免费修理。
3、如制作回来的广告未经使用而人为性报废的,对申请部门负责人、经办人进行广告总费用50%的考核。
四、考核办法
1、未提前填写《申请单》而私自联系广告公司制作广告的,考核经办人500元/次,广告费用不予报销。
2、广告不合格的不予接收,凡接收后不能正常使用的,考核验收人员200元/次,按不合格广告牌制作费用的50%对验收人员进行考核。
3、手续、验收等存在造假现象的,考核经办人1000元/次。广告公司造假的,申请与其解除合同关系并在合同款中扣除1万元。
4、企管员需准确核对广告制作数量、内容、材质、价格等信息,如因核对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考核企管员200元/次,并承担经济损失的50%。
5、企管员要及时汇总广告申请并更新台账,并在每月底公布各部门广告费用,未更新或公示的,考核企管员100元/次。
6、各部门未与费用承担部门协商妥当,自行制作广告的,年底进行广告费用结算时,由本部门全额承担广告制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