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经典6篇】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一
随着汽车使用量的不断增加,汽车修理厂也成为了一个不可或缺的行业。为了保证汽车修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规章制度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介绍一些汽车修理厂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工作的高效与安全。
首先,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在工作现场,员工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服和防护装备,如头盔、手套、护目镜等。对于那些需要进行高温作业的员工,还需要提供相应的防护设备,如耐高温手套、隔热服等。同时,修理厂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以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其次,汽车修理厂应建立严格的工作纪律制度。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在工作期间,员工应保持工作状态,不得偷懒或擅离职守。对于经常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应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工作秩序。
此外,汽车修理厂还需要制定清晰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在接待汽车主人时,修理厂应详细了解汽车故障情况,并与主人协商修理方案和费用。修理过程中,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换零件或进行不必要的修理。修理完成后,员工应向主人详细介绍修理情况,并提供相关保养建议。
另外,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每个修理项目都应有相应的质量标准,修理厂应严格把控修理质量,确保修理完成后汽车的性能和安全性能符合标准。对于质量问题,修理厂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客户的权益。
最后,汽车修理厂还应建立有效的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对于客户的投诉,修理厂应及时回应,并进行调查处理。修理厂应重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的建立对于保证工作的高效与安全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安全制度、工作纪律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升修理厂的服务质量,满足客户的需求,推动行业的发展。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二
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汽车修理厂的规章制度也越来越重要。本文将介绍一些汽车修理厂的规章制度,以促进修理厂的规范化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
首先,汽车修理厂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时间制度。根据修理厂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符合法律法规,并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此外,修理厂还应制定加班和休假制度,以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修理厂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制度。汽车修理厂的设备设施是开展工作的基础,必须保持良好的状态。修理厂应制定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发现设备故障的员工,应及时报告并进行修理,以减少故障对工作的影响。
此外,汽车修理厂还应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制度。修理厂应建立库存管理系统,确保备件和工具的数量和质量。对于进出库存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和核对,以防止物品的丢失和滥用。此外,修理厂还应制定物品归还和借用制度,确保物品的合理使用。
另外,汽车修理厂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在工作场所,修理厂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急救设备。修理厂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对于发生事故的修理厂,应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最后,汽车修理厂还应建立完善的员工考核和激励制度。修理厂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综上所述,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的建立对于促进修理厂的规范化管理和提升服务质量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工作时间制度、设备维护制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员工考核和激励制度,可以有效地提升修理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三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职责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职责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职责:
1,对贴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5,对涉及不一样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到达标准要求的;
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8,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供给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职责分为:直接职责,间接职责和领导职责: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职责.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职责,审核人负间接职责,批准人负领导职责.
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职责,批准人负间接职责.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职责
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职责.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职责.
十一,团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团体共同承担职责,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职责.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职责.十三,对工作过失职责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景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供给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到达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监理资料,现场有关技术资料签证,整理不及时,驻工地代表未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职责.
10,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职责人承担经济赔偿职责.
11,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使用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在会议期间造成设备运行不良的,每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发职责人部分年终奖金.
12,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职责人等价赔偿职责.
13,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所在部门人员各罚款50元.会议中心卫生管理职责处罚,按照《会议中心物品及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职责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能够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职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职责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职责.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景团体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四
1、礼貌周到服务公开
接待员应身穿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礼貌、迎送有礼。
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为客户供给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2、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厂区环境坚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职责制度和岗位职责追究制度。
3、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贴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4、信守合同保证质量
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职责。
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五
1、生产高度工作的主要任务:以生产作业的维修单为依据,合理组织企业的日常生产活动,经常检查维修作业过程情景,及时、有效地调整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景,组织新的平衡,保证全面完成生产任务。
2、每日开班前,应检查生产准备情景,包括班组人员到位情景,设备工具准备情景,配件供应或修复待装情景,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班组按时做好多项生产准备工作。
3、根据当日应安排的作业“维修单”,及时,均衡地安排班组进行作业。调度指令必须绝对服从。班组或员工个人对调度有意见,必须先执行指令。下班后再提意见,必要时可向经理报告。
4、对车间进行周期性巡视检查,不断地到各个作业工位检查工作情景,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协调。一般情景下,每班次(4小时)车间巡查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5分钟。
5、根据生产需要,合理组织,调剂作业安排,以确保各工位之间的有效配合。当班组作业完成时,及时通知技术检验员迅速到工位检验。
6、经常与配件部联系,了解配件情景,督促配件部及时把配件供应到车间班组。
7、出现维修增加项目情景时,应立即与客户取得联系。在接到用户同意增项处理意见时,应及时通知班组进行增项作业。
8、检查督促车间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一是检查、督促操作者接章操作;二是检查、督促设备工具的日常维护保养,禁止设备带病运行;三是督促和检查有关单位和班组严格执行设备维修规定。
9、做好车间生产作业安排的记录,统计和分析,及时总结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并负责完成该工作报告。
10、督促车间礼貌环境建设、每日检查生产现场,经常引导教育员工礼貌施工,爱护环境、爱护设备、爱护车辆,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坚持车间整洁的卫生环境。
11、组织好生产调度会,对全车间的典型问题或情景,要及时告诉员工,以吸取教训;对工作中的优良表现,要予以表扬,以鼓励员工进取向上。调度人员在调度会前安排好准备工作,要以专业管理者的态度发言,简明扼要,启发号召力强。
四轮定位仪操作规程
1、定位前车辆检查
(1)检查车辆悬挂装置、车轮轴承、转向系统等没有不允许存在的间隙和损坏。
(2)一个车轿上的轮胎胎纹深度最多允差2mm。轮胎充气压力合乎规定。
(3)车辆装备为全装置重量。
2、定位要求
(1)将车辆安置在定痊举升器上,车辆应倒入举入器。车辆中心与举升器和转盘中心重合。
(2)检查、必要时更改车辆规格。
(3)应严格按定位仪显示步骤进行操作,不允许省略。如应按要求作车轮偏差补偿和轮胎检测。轮胎检测的有关资料应按要求输入仪器。
(4)各轮定位参数(前束、外倾角)的调整应贴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对检测不贴合规定要求的均应进行调整(原车不能调整的除外)。
(5)各定位参数的调整方法应贴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
(6)定位结果应予以保存和打印。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篇六
第一节 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 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12 : 00 - 13 : 30 为午餐休息。周六:上午: 8 : 30 - 12 : 00 为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
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 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 300 %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
(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
7 、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