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名词解释【最新3篇】
宪法学名词解释 篇一
宪法学名词解释是对宪法学中的一些常见名词进行解释和阐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宪法学的相关概念和原理。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对宪法学中的三个重要名词进行解释,分别是宪法、宪政和宪法解释。宪法是一国或地区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和组织、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宪政是指以宪法为基础,通过实行宪法所规定的政治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和政府职权范围等,实现国家政治权力的行使和管理。宪法解释是指对宪法文字和规定的解释和阐释,以确保宪法的正确适用和实施。
首先,宪法是一国或地区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和组织、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宪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最高的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通常由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并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进行修改和修订。宪法的内容通常包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对外关系等。宪法具有明确和稳定的性质,它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和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原则,为国家政治权力的行使和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
其次,宪政是指以宪法为基础,通过实行宪法所规定的政治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和政府职权范围等,实现国家政治权力的行使和管理。宪政是一种以宪法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和政府管理方式。宪政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和制约政府权力,它要求政府必须按照宪法所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行使权力,并受到法律的制约和约束。宪政强调政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要求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公平地对待公民和社会各方面的利益。
最后,宪法解释是指对宪法文字和规定的解释和阐释,以确保宪法的正确适用和实施。宪法解释是宪法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要求对宪法的条款和规定进行解释和解释,以确保宪法的正确适用和实施。宪法解释有时需要依靠法律解释的原则和方法,有时需要依靠宪法的目的和宗旨进行解释和解释。宪法解释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宪法的稳定和权威,为国家政治制度和组织提供法律基础和保障。
总之,宪法学名词解释是对宪法学中的一些常见名词进行解释和阐述。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对宪法、宪政和宪法解释进行了解释和阐述。通过对这些名词的解释,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宪法学的相关概念和原理,为深入研究宪法学提供了基础。
宪法学名词解释 篇二
宪法学名词解释是对宪法学中的一些重要名词进行解释和阐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宪法学的相关概念和原理。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对宪法权威、宪法设计和宪法保障进行解释。宪法权威是指宪法在国家政治和法律体系中的最高地位和最高效力。宪法设计是指制定宪法的过程和原则,以及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组织形式。宪法保障是指宪法对公民权利和国家政府职权的保护和保障。
首先,宪法权威是宪法在国家政治和法律体系中的最高地位和最高效力。宪法权威是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的一种表现,它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和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原则,并为国家政治权力的行使和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宪法权威要求政府和公民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同时也要求政府必须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其次,宪法设计是指制定宪法的过程和原则,以及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组织形式。宪法设计是宪法制定者根据国家的历史、文化、经济和社会情况,通过一定的程序和原则制定宪法的过程。宪法设计要求宪法必须符合国家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同时也要符合普遍的法治原则和人权原则。宪法设计还要求宪法必须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以适应国家政治制度和组织的变化和发展。
最后,宪法保障是指宪法对公民权利和国家政府职权的保护和保障。宪法保障是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的一种表现,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同时也规定了政府的职权和权力范围。宪法保障要求政府必须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同时也要求公民必须履行自己的基本义务和责任。宪法保障还要求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以确保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总之,宪法学名词解释是对宪法学中的一些重要名词进行解释和阐述。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对宪法权威、宪法设计和宪法保障进行了解释和阐述。通过对这些名词的解释,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宪法学的相关概念和原理,为深入研究宪法学提供了基础。
宪法学名词解释 篇三
宪法学名词解释
30、单一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和复合制相对。单一制国家划分为各个地方行政区划,其划分是国家根据统治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的结果,国家主权先于各个行政区划存在,地方行政区不是一个政治实体,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国家本身是一个统一整体,只是为了便于管理,才把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据以建立起地方政权,即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固有,地方的自主权或自治权是由国家整体通过宪法授予的,各地方政权一般没有单独退出该国的权利。
31、复合制国家:是指由几个国家或若干个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通过一定的协议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或国家联盟。复合制分为邦联制和联邦制两种形式。
32、联邦制国家:是复合制国家的一种,又称联盟国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组成,联邦制国家各构成单位政府,不同于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它们在国家中具有很高的、独立的地位。
33、邦联: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完全主权的国家为维持它们对内对外独立的目的,根据它们之间共同缔结的国际条约建立的国家联合体,其存在以联邦国家的宪法为根据。英联邦,独立国家联合体,非洲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以及一些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地区性或跨地区性国家组织均属于此范畴。
34、行政区域划分: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 共 4 页
划分。就是国家根据政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经济联系、地理条件、民族分布、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区差异、人口密度等客观因素,将全国的地域划分为若干层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行政划分以国家或次级地方在特定的区域内建立一定形式、具有层次唯一性的政权机关为标志。行政划分因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而不同。行政划分的层级与一个国家的中央地方关系模式、国土面积的大小、政府与公众的关系状况等因素有关。
35、地方制度:是指在国家治理上有关行政区域划分和地方国家机关或自治机在的组织、职权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等法律、政策、惯例的总称。
3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37、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构成了我国单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我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有助于维持香港与澳门的繁荣和稳定。
38、经济制度:是指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反映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建立、维护和发展有利于其政治统治的经济秩序,而确认或创设的各种有关经济问题的规则和措施的总称。
39、私营经济:是指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工劳动为基础的,并以盈利为目的和按资分配为主的一种经济类型。私营经济是个体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本质上与个体经济一样,是一种私有制的经济形式。
40、外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流程: 查名-办理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
41、按劳分配:(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work),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各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还没有能够达到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劳动还未成0为人们生活第一需要等原因,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42、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等相对,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 共 5 页
公民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包括以下的内容:公民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政治参与的基本条件是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43、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
44、公民权利:是为公民所拥有、为政府所保障的合法权利。公民权利分为四类:法律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和参与权利。
45、公民义务:是指权利主体应当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如享有一定权利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应负的责任。公民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要依靠国家的强制力(法律的或行政的)来保证履行。任何一项权利必有相应的义务,在法律上以明示(如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或者默示(如授权性规范)的.形式予以规定。
46、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优劣的重要标准。但是,在具体实践的层面上,对于人权的具体定义,以及保障人权的具体方式都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甚至引发了很严重的冲突。人权在抽象理解方面的共识和在具体实践中的分歧,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47、政治权利和自由:(political right and freedom) 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它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公民参与国家、社会组织与管理的活动,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使为基础;另一种是政治自由,即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通常表现为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简称政治自由。
48、言论自由: Free
dom of Speech 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发表言论以及与听取他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近来,它通常被理解为包含了充分的表述的自由,包括了创作及发布电影、照片、歌曲、舞蹈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富有表现力的资讯。49、出版自由:(freedom of press),是指公民享有通过以印刷或其他复制手段制成的出版物公开表达和传播意见、思想、感情、信息、知识等的自由。
50、结社自由:是公民按一定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者参加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在我国,凡符合中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而组成的社会团体,都受到国家的保护。现在我国除中国共产党外,还有8个民主党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各种社会团体。为了繁荣科学和文化 共 6 页
艺术,我国还有各种协会,学会等团体。我国法律既保护公民享有法定的结社自由,又禁止和取缔不法分子假借这种自由搞非法组织和破坏活动,从而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51、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无
52、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无
53、社会经济权利:是指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资格或许可。其含义包括:其一,经济权利主体可以凭借这种资格,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以实现自己利益和要求。其二,经济权利主体可以凭借这种资格,依据经济法律、法规、合同、协议的规定,要求经济义务主体为或不为一定经济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要求。其三,当经济义务主体不依法或不依约履行合同时,经济权利主体可以凭借这种资格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强制其履行或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保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
54、特定主体的权利:无
55、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进行国家管理和执行统治职能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国家机构的本质取决于国家的本质。国家机构实际上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工具。
56、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概念,在我国制宪史上首次见于1982年宪法。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以及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我国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的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民(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居民(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
宪法学·名词解释2017-04-09 20:56 | #2楼
1.【名词解释】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指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和宪法性法律。
2.▲【名词解释】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不仅制定了成文法典,而且成文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3.▲■【名词解释】宪法结构:是指单一宪法文件的成文宪法在内容上的体系和安排。宪法结构实际上是指成文宪法内容的相互关系及其外在的表现形式。2017.7
4.▲【名词解释】宪法制定权:又称制宪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
5.▲【名词解释】宪法惯例:是指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并被反复运用,为国家机关、政党及人民所普遍遵循而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政治权力运行习惯或传统。
6.▲■■【名词解释】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于宪法规范的抽象性,在对宪法规范含义不确定的情形下,对宪法规范内容进行理解或说明的活动。2017.4
7.▲■■【名词解释】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2017.4
25.▲【名词解释】宪法规范:是近现代民主国家为了调整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关系制定或认可的行为准则,主要调整国家权力之间以及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
29.▲■【名词解释】宪法关系:是根据宪法规范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形成的宪法上的社会关系,其以公民权利、国家权力与义务为主要内容。2017.7
33.▲■【名词解释】宪政:是运用立宪主义原理,通过宪法来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政治体制。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