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经典3篇)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篇一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重要性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是指对于废旧物资的收集、处理和利用过程中所制定的规章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废旧物资的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加。废旧物资的管理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制定和执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首先,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有助于环境保护。废旧物资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果不加以妥善处理,就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例如,废旧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可以渗入土壤和水源,对生态系统造成长期危害。废旧物资管理办法通过规定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和处理流程,能够有效地减少废旧物资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稳定。
其次,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有助于资源循环利用。废旧物资中含有大量的可再生资源,如金属、塑料等。通过科学有效地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和利用,可以减少对原始资源的开采和消耗,实现资源的循环再利用。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可以规范废旧物资的回收流程、处理方法和利用途径,提高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降低资源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最后,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有助于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过程需要专业的技术和设备支持,这就为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制定和执行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可以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处理产业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还可以培育和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高绿色产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支撑。
综上所述,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对于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产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高度重视废旧物资管理,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推动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篇二
加强废旧物资管理的路径选择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废旧物资的管理问题日益凸显。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需要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以下是几个可能的路径选择。
首先,建立健全的废旧物资分类体系。废旧物资的分类是废旧物资管理的基础,也是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前提。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制定具体的废旧物资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法,并加强对废旧物资分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同时,可以引入经济激励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废旧物资的分类,提高分类的效果和质量。
其次,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和处理的监管力度。废旧物资回收和处理环节容易出现乱象,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废旧物资回收和处理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同时,可以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和处理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引入市场机制,促使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回收利用率。
另外,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和处理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过程需要专业的技术支持,需要不断推动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政府和企业可以加大对废旧物资回收和处理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绿色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高回收和处理的效率和效果。
最后,加强废旧物资管理的宣传和教育。废旧物资管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废旧物资管理政策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可以开展废旧物资管理的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废旧物资管理意识和技能。
综上所述,加强废旧物资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分类体系,加强监管力度,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强宣传和教育。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有效解决废旧物资管理问题,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篇三
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管理,进一步降低生产费用,节能降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废旧物资是指由于正常磨损,不能再继续使用,或由于技术落后,且无使用价值,或由于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物资的非正常毁损等原因形成的虽无利用价值但殘值可出售,或修复后具备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资。
二、废旧物资分类
(一) 按用途分类
1、可修复的废旧物资
2、不可修复但拆卸后部分零配件可重新使用
3、不可修复的但具有殘值的物品
4、无任何价值的废品
(二)按回收种类分类
1、金属材料类(主要指边角料等)
2、电器、仪表、仪器类
3、工具、量具、刀具、焊接材料类
4、交电、五金、水暖类
5、机械设备和工矿配件类
6、耐材、建材、石棉制品、橡胶制品类
7、车辆配件类
8、备品备件类
9、其它类(如废油等)
三、公司实行交旧领新制度,交旧时旧物资应清理、整洁、干净,尽可能保证基本完整,并对不可修复利用或经修理可再使用的旧物资分别分类保存,严重毁损的大额、大型物资应注明报废原因。
新增物资、技改物资经技改负责人签字,领用时暂不能交旧物资但又急需,先打欠条后领用,三日后必须交旧。
四、财务部、仓库、各厂、车间都要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或以表代账),认真登记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公司仓库为废旧物资的具体承办单位,仓库管理员有权对厂区内无人管理使用物废旧物资清理回仓库。
收回后的废旧物资归类存放,可修复的报主管部门尽快修理,需外修的由经办单位联系外修单位,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财务部门发放出门证。其外修所有费用交财务核算支付。
交旧领新物资除漆包线按90%折交、电缆按90%折交、篦条按70%折交计算回收数量外,其它交旧物资应足额、足量回收。
五、各使用单位能修复利用的旧物资必须进行修理,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维修计划,生产副总进行技术签定,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出库暂借手续,并联系修理。
六、原则上旧物资内部维修的,由公司机修厂负责,需委托外单位进行修理的,无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不予结算外委修理费用。
公司内部能修理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后办理内部调拨单,由使用部门调入修理部门修理,修理部门领用所需材料进行修理,其领用材料单独核算,记入该物品成本内,修复后重新办理入库手续,以备再用,财务部根据有关单据进行核算。
修复的物资经办部门要及时办理交库手续,仓库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才可办理入库手续。
七、各使用单位交旧时,仓储部填写废旧物资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两份,使用单位一份,财务部一份。财务部负责定期抽查使用单位和仓储部台帐的登记情况以及修复后的核销或出售核销情况。
八、变卖废旧物资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定价才能办理出库手续。
以旧换新的物资应按加工形式比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估价折算。
九、门卫必须严格检查废旧物资的出门手续,手续不全者不得放行,对使用单位私自处理、变卖废旧物资的按偷盗论处。
十、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废旧物资管理程序,结合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各部门废旧物资销售、回收、修复、再利用等工作程序。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
(一)废旧设备(废阀门、废电机、废工器具、废备件、废碱锅、废计算机、废打印机、废摄像机、废照相机、废复印机、废油印机、废传真机及其配件等);
(二)废金属材料(废钢材、边角余料、废铜等);
(三)废产品(PVC清床料、PVC水料、PVC塑化片、废盐酸、废硫酸);
(四)废旧包装桶;
(五)其他废品(滤布、废塑料、废轮胎、废纸花、废矿渣、废电石袋、废编织袋、废电缆等)。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生产运行处:
(一)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 )负责制定事业部《物资报废标准》,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
(三)负责修旧利废物资的再利用管理。
第五条 财务处及仓储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事业部废旧物资销售手续审批流程的办理;
(二)负责与物流总公司联系催促拉运,并负责拉运过程监控管理工作;
(三)负责销售过程和售后所有单据的保存、统计和相关帐务处理。
(四)负责对废旧白金、银、金、铜进行计量、建账、保存、销售全过程管理。
(五)负责各车间《废旧物资台帐》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第六条 车间、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废旧物资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本车间产生的废旧物资建账以及现场管理工作。
第七章 修旧利废中心在废旧物资管理中职责权限:
(一)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
(二)负责修理车间无法修复的废旧物资。
(三)负责提交事业部无法修复物资的外协检修申请。
(四)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台帐》以及《修旧利废台帐》。
第三章 废旧物资管理流程
第八条 修旧利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对回收的废旧物资是否有修复价值进行初步鉴定,对可自行修复的自行修复。无能力修复的由修旧利废中心确定自行修复或外协修复。
(二) 修旧利废中心和各车间将自行修复的.废旧物资建立《修旧利废台帐》,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运行处设备员确认签字后,交所属车间进行使用,车间暂不使用的,由废旧中心负责倒运至仓储中心二级库房进行保管,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分类进行摆放,并做好防护工作,同时录入ERP二级库在事业部范围内共享。
(三) 外协修复的废旧物资由所属车间填写《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经生产运行处设备员确认签字后,倒运至仓储中心二级库房,仓储中心库管员依据《废旧物资修复验收单》办理相关入库、存储、管理的手续。
第九条 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一)各车间、部门将产生的无修复价值的废旧金属材料进行分类管理,并进行统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二)废旧包装桶由车间负责统计数量,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各车间填报《废旧物资鉴定单》,由生产运行处专管、修旧利废中心以及各车间三方确定签字,由各车间持有《废旧物资鉴定单》倒运至仓储中心露天库房,填写《废旧物资鉴定单》准确数量签字留存,进行入库统一管理。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定期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运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联系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对于由厂家回收的,仓储中心、车间负责留存合同复印件,并建立回收明细,并由厂家签字确认回收数量。
(三)废产品类废旧物资由各车间统一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四)废旧设备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附《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经事业部相关人员审批后,报财务资产部对已进行财务处理的报废固定资产签字确认,并报物流总公司销售。
(五)其他废品各车间统一分类保管建立《废旧物资台帐》,每月25日将台帐上交至仓储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备案,废旧物资库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车间台帐的真实性。
(六)所有报废物资仓储中心在接到销售申请单时废旧物资库管人员要及时办理事业部相关审批手续。根据管理需要各车间提交《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至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管人员,由废旧物资库管人员办理《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流程,经生产运行处专管、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联系物流总公司进行销售。
第四章 废旧物资管理内容
第十条 修旧利废管理要求
(一)各部门在材料使用的过程中,须遵循优先使用二级库中的库存物资,最后方可领用成品大库物资,以此消耗二级库物资降低成本。
(二)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以及各车间要做好废旧物资分拣、分类、归整、标识、保管、修复、发货及现场管理工作。堆放区实行分区摆放,并要求做好标识,对所有物资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第十一条 废旧设备管理要求:
因工艺变动需要拆除的设备(如减速器、电机、泵头等)、报废的设备,调出部门需根据《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后方可申请销售,销售前报废的设备必须经过破坏、去功能化,危化品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进行销售。任何部门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擅自处置各类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事业部废料的销售
(一)事业部仓储中心将审批完毕的《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交物流总公司。
(二)废料提货人员根据开好的废料销售发货单进厂提货,门卫对进厂车辆进行检查,对拉运需过磅废旧物资的车辆认真检查。
(三)废旧物资库管员严格按发货单内容进行发货。
1、按个数计量的废料,产生废旧物资的车间设备员、事业部废料保管员认真清点,两人共同签字。拉废料车辆出门卫时,门卫根据废料销售单进行检查。
2、需过磅废料,产生废旧物资的车间设备员、事业部废料保管员共同到地磅称量,两人共同签字。如若一方不在事业部必须由仓储中心主任或生产运行处设备处长签字代办,不得指派其他人员代办。(注:仓储中心废旧物资库的物资销售由生产运行处专管和废旧物资库管员签字)。
(四)公司要求物流总公司接到《废旧物资销售申请单》10个工作日内将需销售的一般废料处理完毕,每月30日前将废料销售名称、销售单价、销售数量OA反馈给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