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信息报送奖励制度【优选3篇】
民政局信息报送奖励制度 篇一
民政局作为一个重要的政府部门,负责管理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工作。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民生状况,民政局实施了信息报送奖励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鼓励民众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报送,为民政局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下面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效果。
首先,该制度规定了报送奖励的方式和标准。民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民政局报送相关信息。一旦民政局确认并采用了该信息,报送人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如礼品或红包,也可以是非物质奖励,如荣誉证书或感谢信。奖励的标准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来确定。
其次,该制度设立了信息接收和处理机制。民政局设立了专门的信息接收部门,负责接收和处理民众报送的信息。该部门由一支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的团队组成,能够及时准确地处理各类信息。一旦接收到民众的报送信息,该部门将对其进行筛选和审核,并及时向民政局汇报。民政局将根据汇报的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相应的奖励。
此外,该制度还注重了信息保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民政局承诺对报送人的个人隐私进行保密,不会将其信息泄露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同时,民政局也会对报送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这样一来,民众就可以放心地举报问题和提供相关信息,为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改进做出贡献。
该制度的实施效果显著。首先,通过该制度,民政局能够及时了解社会民生状况,掌握社会问题的发展趋势,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其次,该制度激发了民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增强了社会治理的合力。民众通过报送信息,可以直接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改进,实现了民主参与的目标。此外,该制度还促进了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减少了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滋生。
总之,民政局信息报送奖励制度是一项有效的社会治理措施。通过该制度,民政局能够及时了解社会民生状况,民众能够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报送,实现了社会治理的共同参与和共同建设。希望该制度能够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更好的保障。
民政局信息报送奖励制度 篇二
在现代社会中,信息的传递和获取变得越来越重要。作为一个重要的政府部门,民政局通过实施信息报送奖励制度,鼓励民众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报送,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奖励。下面将从制度的意义和实施效果两个方面来阐述该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民政局信息报送奖励制度对于了解社会民生状况至关重要。民政局负责管理社会事务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及时了解社会民生状况,以便更好地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通过鼓励民众参与社会事务的报送,民政局可以获得大量的实时信息,掌握社会问题的发展趋势,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这对于民政局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社会事务的改善和发展。
其次,民政局信息报送奖励制度激发了民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通过该制度,民众可以直接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和改进,实现了民主参与的目标。他们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民政局报送相关信息,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提供帮助。这种参与意识的提升将增强社会治理的合力,推动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同时,该制度也为民众提供了一个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增强了他们的参与感和归属感。
该制度的实施效果也是显著的。首先,通过民众的报送,民政局能够及时了解社会民生状况,掌握社会问题的发展趋势。这使得民政局能够更加准确地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满足民众的需求。其次,该制度促进了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民众通过报送信息,可以揭露社会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社会的公正和法治建设。此外,该制度还减少了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滋生,提高了社会治理的效果和水平。
综上所述,民政局信息报送奖励制度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该制度,民政局能够及时了解社会民生状况,民众能够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报送,实现了社会治理的共同参与和共同建设。希望该制度能够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更好的保障。
民政局信息报送奖励制度 篇三
民政局信息报送奖励制度
为及时准确地反映工作情况,加强信息互动交流,进一步规范信息上报工作,若羌县民政局在原有信息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信息报送制度,完善了信息激励机制,信息报送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一是拓宽范围,明确内容 建立了《若羌县民政局信息报送制度》,规定凡涉及重要社情民-意;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情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干部群众的反映和有关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局内各项工作的重要动态及其它具有特殊性、代表性的信息均属上报范围。
二是严格要求,确保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对信息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信息的真实性。上报信息必须结合实际,情况清楚,既讲真话、报实情;既反映问题,也要反映解决问题的措施,意见和结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对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随时发生随时报送。提高信息的质量。把握信息需求重点,增强上报信息的针对性、典型性、创新性、重大性和可用性,减少零散的、滞后的、初级的信息。加强信息的综合分析,注重从大量信息中发现问题,选择典型,捕捉调研课题,抓住工作重点,定期报送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信息。实行分级审核制度。全局信息工作由指定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关,各信息员报送的信息,须先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尤其是信息中涉及的数字、政策等),审核后上报局信息分管领导审定。重大信息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
三是加强领导,严格奖惩 形成了信息工作由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办公室负责上报信息的督办和统计工作,对每季度信息报送的数量、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加大信息奖惩力度,增加各级主流媒体录用信息的奖励额度,对信息收集、撰写工作成绩突出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信息报送对报送信息不及时,不能按时完成信息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信息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民政局政务信息报送和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政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合理的民政政务信息评价标准,提高民政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和全市工作大局,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报送内容
1.贯彻落实中、省及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政策、重大部署和领导指示精神的情况;
2.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各级党政领导有关民政工作的调研活动和指示精神;
3.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新近出台有关民政政策文件的要点和亮点,以及对出台背景、现实意义、政策效应的分析解读;
4.各项民政工作进展情况,如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阶段性统计数据及对比分析等;
5.各单位抓好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推进改革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经验;
6.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的措施与成效,如干部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民政法制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等情况;
7.在民政工作检查调研中掌握的情况,如影响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措施的具体建议、需要关注的社情民-意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
8.涉及民政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群体事件、责任事故等;
9.局机关各科室的'业务工作动态;
10.其他须报送的重要情况。
二、信息报送原则
1.方向性。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信息中体现的立场、观点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准确性。信息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可靠,时间、地点、单位、事件、数据等信息要素要准确无误,有关评价要力求客观,防止错报和误导。
3.时效性。采集报送信息要及时高效,有规定报送时限的不得延误,重要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防止迟报、漏报;凡涉及民政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有关情况。
4.全面性。坚持多层面、多向度采集报送信息,统筹抓好动态类、经验类、综合类、问题类、建议类、反馈类、预测类、突发事件类信息的编报,努力发掘信息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质量和价值;坚持喜忧兼报,防止以偏概全和隐瞒不报。
5.新颖性。采集报送信息要着力反映民政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和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紧扣领导关注重点,捕
捉民政工作亮点,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信息服务。三、信息报送指标
1.各县区民政局向市局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3条;
2.局属各单位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
3.局机关各科室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每月不少于1条。
四、信息报送方式
1.各县区民政局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报送信,发送到http://www.ahsrst.cn。
2.报送涉密信息,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制度,通过机要途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处理,防止失泄密。
3.所报信息正文下方要注明报送单位和撰稿人,有条件可以配发图片或音像资料。
4.建立和落实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所报信息,由本科室、本单位领导审核把关;各县(区)民政局所报信息,应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把关,具体审核程序自行确定。为提高工作效率,凡由指定信息员、从指定邮箱报送的信息,即视为已经审核,由报送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县(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评分标准
1.被《陕西民政》内刊、省厅门户网站采用的信息,简讯、动态类信息每条计1分,综合类、经验类、问题类、建议类信息每条计3分,突发事件类重大紧急信息每条计5分;被内刊和网站同时采用的,不重复计分,在单条计分基础上另加1分;各单位所报信息经厅办公室综合采用的,分别以单条计分。
2.各单位及有关个人报送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计入信息报送数量;被《陕西民政》采用的,每篇计5分。
3.经市局办公室转报省民政厅和民政部被采用的信息,每条计5分;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的,每条计10分;被市级以上单位或媒体同时采用的,按规定分值累积计分。
4.对每月报送信息达到数量要求、全年采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年终考评时加20分。
5.以下情形予以扣分:(1)对月报信息数量未达到最低要求的,当月少报1条扣2分;(2)对突发事件类重大紧急信息瞒报、漏报、迟报和严重错报的,市局予以通报批评,通报1次扣5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通报1次扣10分;(3)对市局办公室约稿未按要求报送的,每次扣3分;对省市相关部门约稿未按要求报送的,每次扣5分。
(三)奖惩措施
1.年终,市局对各县区民政局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评出年度全市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2.信息工作考评纳入纳入各级民政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内容。
四、组织实施
1.本办法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