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用3篇】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篇一
标题: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和使命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常德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负责协调和管理常德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该局的职责和使命是为了保障市民的就业和社会福利,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首先,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就业政策。他们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劳动力资源情况,制定合理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就业质量的提高。他们还要负责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提高整体劳动力素质。
其次,该局还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障工作。他们要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他们要制定政策,监督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保险待遇的及时支付。他们还要加强对社会保障事业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市民的保障意识和参保率。
此外,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要加强与企业和职工组织的合作。他们要与各企业合作,制定合理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们还要与职工组织合作,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解决劳动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总之,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他们要为常德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保障市民的就业和社会福利。他们要加强政策制定和管理监督,提高市民的保障意识和参保率,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他们的工作对于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力。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篇二
标题: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亮点和成就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常德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致力于协调和管理常德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多年的工作中,他们取得了一些亮点和成就,为常德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首先,该局在就业促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他们积极引导企业发展,提供就业机会,推动就业形势持续向好。他们还加强了与高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合作,提供就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毕业生和失业人员提高就业竞争力。通过这些努力,常德市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
其次,该局在社会保障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他们建立了健全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他们加强了对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保险待遇的及时支付。他们还加强了对社会保障事业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了市民的保障意识和参保率。这些措施对于提高市民的社会福利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此外,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注重与企业和职工组织的合作。他们与各企业合作,制定了一系列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们还与职工组织合作,建立了良好的劳动关系,解决了许多劳动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总之,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亮点和成就。他们为常德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推动了就业形势的改善和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他们的工作为常德市民的就业和社会福利提供了有力保障,对于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力。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篇三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人:王学华
联系电话:7893116
工作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其他有关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资助落实工作;指导市留学回国人员联谊会的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推行专业技术人员从业、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用、考核、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援疆等工作。
(十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人:江国华
联系电话:7893118
工作职责:
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市直事业单位特殊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承担退役运动员等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事后备案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有关工作和人员信息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
(十三)工资福利科
负责人:李佑斌
联系电话:7893112
工作职责: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作;参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和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负责落实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工龄更改的审批;负责市直机关福利费的管理;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有关工作;参与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四)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负责人:宋建军
联系电话:7817566
工作职责:
拟订促进全市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创业带动就业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网络建设,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业务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工作;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实施办法;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稽核规则、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职业能力建设科
负责人:尹俊
联系电话:7817509
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负责在全市实施“县乡村农村实用人才工程”;贯彻执行国家、省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拟订和完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各类技工学院(校)、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技工学院(校)学生资助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十六)劳动关系科
负责人:杨祥华
联系电话:7817522
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实施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和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国家和省级、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取的审核工作。
(十七)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负责人:刘红
联系电话:7817275
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执行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完善和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完善和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指导落实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负责落实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与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负责养老保险关系在市本级职工退休审批和全市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职工病残鉴定工作;依据权限办理提前退休和在市本级参保的中央、省直管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落实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
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十八)医疗生育保险科
负责人:黄蔡萍
联系电话:7893892
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牵头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和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鉴定工作;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特殊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的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九)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刘鸥鹏
联系电话:7817590
工作职责:
负责工伤保险政策的落实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工伤认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工伤预防与康复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负责人:罗艺
联系电话:7817356
工作职责:
拟订全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基金监管年度工作方案及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收支、管理、调剂、运营、结存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实施监督,牵头落实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市级调剂金分配;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承办、交办、督办社保基金投诉举报案件,查处重大违规案件;协助上级部门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人:许方良
联系电话:7893109
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