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制度【通用3篇】
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制度 篇一
货币资金是企业最为重要的资产之一,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货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企业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内控管理制度。本文将从内控管理的必要性、内控管理的原则和内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货币资金内控管理的必要性不言而喻。货币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它的安全和有效运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货币资金的流动性强、价值高,容易引起各类风险,如内部盗窃、财务舞弊、资金浪费等。因此,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内控管理制度,通过规范的流程和控制措施来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保障货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其次,货币资金内控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是风险防范原则。内控管理制度应该从风险的角度出发,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其次是科学合理原则。内控管理制度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设计,不能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再次是合规性原则。内控管理制度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最后是持续改进原则。内控管理制度应该不断与时俱进,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最后,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立健全的资金流动和使用的程序和规范。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申请审批、资金支付、资金结算等环节的规定和流程。第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应对等方面的措施。第三,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督、内部报告等措施,确保企业内部的监督和管理。第四,建立健全的制度监督和反馈机制。包括监督检查、违规处理和监督报告等方面的措施,确保内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运行。
综上所述,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制度是企业保障资金安全和有效运用的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内控管理制度,遵循风险防范、科学合理、合规性和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健全的资金流动和使用程序,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的制度监督和反馈机制,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制度 篇三
货币资金内控管理制度
5.2.4银行存款发生支出业务时,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或“借款单”,经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财务人员复核后由出纳录入网银系统,经计财部经理或财务总监、总裁按审批权限审核后,支付款项。
5.2.5银行结算业务,财务人员及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5.2.6建立健全支票领用登记制度。计财部设置支票领用登记簿,登记支票领用的日期、领用人、用途、收款单位、金额、限额等事项。
5.2.7在签发支票时,除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外,必须注明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和金额。对于确实无法填写支票金额的,经计财部经理批准后,标注限额并以防止超限额使用或
银行账户出现透支。5.2.8支票领用后,应在3天之内报销,以便财务人员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支票如在3天之内没有使用,应及时将未使用支票交回计财部。支票丢失应立即通知计财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5.2.9公司支付款项原则上通过网上银行汇款。汇款要严格按授权办理。
5.2.10各部门办理付款业务,每日下午15:00前报送到计财部,计财部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平衡后,统一付款,不同意及暂缓的退回经办人。如需要付款回单的请在凭证上注明,计财部在2日内将电子回单以邮件形式发送经办人。付款单据中的汇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合同编号等信息由各部门经办人填写清晰、完整。
5.3银行票据管理
5.3.1银行票据等有价证券应存放在保险柜中,保险柜由专人保管。
5.3.2计财部收到营销部门票据后,由出纳和经办人共同核实单位名称、金额、开户行、帐号、票据期限及单位印鉴是否清晰,准确。出纳应建立票据台账,附有期限的票据应在有效期内办理转让、贴现或收款业务。
5.3.3票据转让,计财部根据资金需求情况,通知采购部,并由采购部填写付款通知单,按公司审批权限签署后,计财部办理背书转让手续,将凭单转会计人员并填制记账凭证。
5.3.4票据贴现,计财部根据资金需求情况,经计财部负责人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出纳持票据到公司开户行办理贴现手续。
5.3.5营销部门应合同要求办理银行保函、资信证明和银行汇票、招投标履约等保证金应提前一周通知计财部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填制保函申请,保函标准文本(须符合银行要求)。计财部根据齐全的文件办理上述证明。
5.3.5保函、银行汇票、招投标履约等保证金未使用或超过法定期限,经办人及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收回保函、票据和资金。
5.3.6有价证券盘点。每月月末财务人员根据有价证券账目余额,填写“有价证券盘点表”,对有价证券进行盘点,盘点由总账监盘,并由总账、出纳及财务经理在“有价证券盘点表”,共同签字。如有溢、缺,及时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5.4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5.4.1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指在途货币资金、备用金、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5.4.2在途货币资金,是指月终时尚未到达的汇入款项。各相关部门应根据通知及时联系收取汇款。
5.4.3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证保证金的支付及结算进度等情况,应专设登记簿予以记录。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2017-05-09 18:11 | #2楼
一、 货币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1、 职责分工制度。涉及到货币资金的不相容职务要求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支出业务的全过程。
2、 收支分开制度。公司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分由不同的财务人员进行处理,防止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
3、 内部稽核制度。设置内部稽核单位和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监督,及时发现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控制。
4、 定期轮岗制度。财务人员尤其是涉及货币资金管理的财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以减少和降低货币资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
二、 现金管理
1、 现金的使用范围:工资、津贴;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差旅费;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人行规定的其他支出。不属于上述范围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结算。(通过税
务机关代开的、金额较小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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