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优秀3篇】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篇一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食品销售是一个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而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确保食品销售的质量和安全,制定和执行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讨论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其对食品行业的影响。
首先,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度规定了食品销售的各个环节,从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到销售,都有相应的规定和标准。这些规定和标准可以确保食品在整个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和变质,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例如,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中,对食品的采购必须从合法的渠道购买,对食品的存储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对食品的销售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这些规定和标准的执行可以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其次,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食品销售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一个有良好管理制度的企业能够更好地控制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给消费者提供更可靠的产品和服务。这样的企业能够积累更多的信任和口碑,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与此同时,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也可以促进企业的内部管理和运营效率的提升。制度规定了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明确了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使企业能够更有序地运转。这样的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提高竞争力。
最后,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对于整个食品行业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食品行业是一个庞大的行业,涉及到农业、加工、物流、销售等多个环节。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推动整个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通过制定和执行统一的管理制度,可以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同时,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也可以促进各个环节的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提高整个行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对于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推动整个食品行业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只有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才能够保证食品销售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篇二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证食品销售的质量和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标准。下面将介绍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首先,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要求食品销售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销售企业必须具备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才能够从事食品销售活动。这些证照的获得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如场所、设施、卫生条件等。只有具备这些证照,企业才能够合法经营,保证食品销售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要求食品销售企业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食品销售企业应该与正规的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从合法的渠道采购食品。购买的食品必须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此外,食品销售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规定食品采购的程序、标准和要求,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再次,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要求食品销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例如,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存储管理制度,规定食品的存储条件和要求,确保食品不受污染和变质。食品销售企业还应当建立食品检验和监测体系,定期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和安全监测,确保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此外,食品销售企业还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能够追踪和控制食品的来源和去向,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最后,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要求食品销售企业必须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岗位责任明确、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意识。
综上所述,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企业资质和证照、食品采购管理、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员工培训和教育等方面。只有严格按照这些要求执行,才能够保证食品销售的质量和安全,为消费者提供放心的食品产品。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篇三
1、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2、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3、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4、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5、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6、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2、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3、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4、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3、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1、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1
2、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
3、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4、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5、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五、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5、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7、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
六、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 2
核对一次。
3、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4、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5、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进销货台帐制度
1、食品批发商
2、《进货台帐》主要内容有:
①进货时间;
②商品名称;
③商品规格;
④商品数量;
⑤商品来源(供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索证种类(营业执照
、检疫检验报告、商品合格证、税票或进货单等)。
3、《销售流水帐》主要内容有:
①产品名称;
②产品规格;
③产品数量;
④产品单价;
⑤销售去向(购货单位、联系电话);
⑥售后服务记载;
⑦质量跟踪情况。
4、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5、设立存放供货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帐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证照、食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或建立文件夹(袋)归档,落实台帐管理。
6、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八、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
1、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2、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3、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九、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1、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2、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3、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4、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5、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6、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食品药品监管理部门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十、食品安全管理人负责任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安全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负责人(盖章): 201×年×月 ×日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2016-08-14 23:30 | #3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店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生产、加工)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区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相关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或妥善保存,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 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食品购进、仓储、销售台帐,所记载的内容真实。
2、 购进和仓储台帐应当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
(1)名称、购进日期、商标、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供货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卫生许可证编号、检验(检疫)证明、购货票证等;
(3)其他应当记载的内容。
3、 销售台帐应当记载销售的食品品名、规格、单价、数量、
金额、经营者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并由负责人签字。
4、 食品经营者购进的食品的相关资料,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场开办者备案。
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树立质量意识,严禁购进假冒伪劣食品,确保食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本店信益。
2、对供货食品的资质审核,并备案下列证照复印件: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卫生许可证;(4)条码证书;(5)食品质量合格证;(6)生产许可证;(7)食品检验报告。
3、来货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认证标志、净含量等逐项进行验收,向供货方索要进货发票,并详细填写进货台账,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售。
4、验收时主要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5、根据经验对购进的食品样品进行感观质量评定,也可用快速食品检测箱进行检测,对有必要的食品主动送质检部门检验。
6、对重点食品主动到辖区工商所进行备案登记。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柜食品将立即撤柜退市:
(1)入市食品的供货商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2)在履行日常检查中,发现入市的食品有问题或已过保质期。
(3)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判定该食品应当退市或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被判定为不合格食品应立即退市。
(4)对涉及到人身健康、消费者反映强烈且已造成后果的食品,应按情况立即组织退市。
(5)经营者认为应主动退市的食品。
3、发现经营上述应该退市的食品,将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按要求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4、积极协助食品生产者履行食品召回工作。
5、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
6、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尽量减少消费纠纷。
六、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3、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并符合卫生条件。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应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
5、生鲜食品应销售应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七、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2、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经营场所周围25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5、在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6、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八、食品仓储、冷冻、运输等安全管理制度
1、贮存食品的场所和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隔墙离地,摆放整齐,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定期检查,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2、变质或过期食品、待处理食品、下架后暂停销售食品、拟退货食品等特殊食品,应划定专区存放,并有显著的标识说明。
3、不得将有冷藏、冷冻要求的食品在无冷藏、冷冻的条件下储存。食品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做到原料、半成品严格
分开存放。
4、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新鲜蔬菜、水果的存放温度应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5、冷藏、冷冻柜(库)应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保持霜薄气足,无异味、臭味,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6、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食品质量自检制度(供市场、超市、商场参考)
1、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3、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4、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5、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6、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