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安全制度及措施【优质3篇】
用药安全制度及措施 篇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用药安全问题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用药安全制度及措施。本文将介绍其中的一些重要制度和措施,并探讨它们对用药安全的作用。
首先,医疗机构建立了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这包括了药品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并对药品进行储存和配送的全程监控。在使用过程中,医疗机构要确保用药的正确性和有效性,避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或过期药品,以及避免因药品错误配送导致的用药事故。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为患者提供了安全可靠的药物保障。
其次,医疗机构加强了药品质量监管。医疗机构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药品的有效成分和质量符合标准。对于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要严格把关,只选择质量可靠的合作伙伴。同时,医疗机构还加强了对药品的溯源管理,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以便在发生药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追踪和处理。
此外,医疗机构还制定了严格的用药指南和规范。这些指南和规范包括了药品的适应症、用药剂量、用药方法等方面的详细说明。医疗机构要确保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指南和规范进行用药,避免因用药不当导致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同时,医疗机构还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用药安全意识和能力。
除了医疗机构的用药安全制度,政府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用药安全措施。例如,政府加强了对药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药品假冒伪劣行为。政府还推行了医保制度,为患者提供了用药费用的保障。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用药安全水平,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用药安全制度及措施对于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得用药安全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解决。然而,我们也要意识到用药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不断地完善和改进。只有不断加强用药安全制度和措施,才能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健康发展。
用药安全制度及措施 篇二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用药安全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本文将介绍其中的一些重要制度和措施,并探讨它们对用药安全的作用。
首先,医疗机构建立了药品管理制度。这包括了药品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并对药品进行储存和配送的全程监控。在使用过程中,医疗机构要确保用药的正确性和有效性,避免使用假冒伪劣药品或过期药品,以及避免因药品错误配送导致的用药事故。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为患者提供了安全可靠的药物保障。
其次,医疗机构加强了药品质量监管。医疗机构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药品的有效成分和质量符合标准。对于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要严格把关,只选择质量可靠的合作伙伴。同时,医疗机构还加强了对药品的溯源管理,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以便在发生药品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追踪和处理。
此外,医疗机构还制定了严格的用药指南和规范。这些指南和规范包括了药品的适应症、用药剂量、用药方法等方面的详细说明。医疗机构要确保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指南和规范进行用药,避免因用药不当导致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同时,医疗机构还加强了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用药安全意识和能力。
除了医疗机构的用药安全制度,政府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的用药安全措施。例如,政府加强了对药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药品假冒伪劣行为。政府还推行了医保制度,为患者提供了用药费用的保障。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用药安全水平,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用药安全制度及措施对于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得用药安全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解决。然而,我们也要意识到用药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持续不断地完善和改进。只有不断加强用药安全制度和措施,才能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健康发展。
用药安全制度及措施 篇三
用药安全制度及措施
一、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各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江西省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成立“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负责全院的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一)、“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
(二)、“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出本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组织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宣教,切实推进全院临床合理用药。
(三)各职能科应履行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职责,医务科、质控科应经常深入科室检查临床用药情况,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讨论决策。药剂科应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品和新特药品的使用情况。
(四)各临床科成员负责对本科医生合理用药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纠正本科室医生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 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四 医生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五 医生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六 医生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一)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医院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
(二)使用贵重药品、医疗保障患者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生承担。
(三)除抢救病人和抢救药品外,单剂型价格30元以上药品、单种药品日用量价80元以上的必须经科主任审批,并在病程记录中有使用目的记录,如无科主任审批,无使用目的记录或依据不充分的按不合理用药总价的20%处罚责任医师。
(四)落实科室用药公示制度、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医师用药情况监控制度、医师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定期在本院局域网公布以上监控情况。
(五)对临床用药情况,医院将常规监督检查,并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对无充分依据使用贵重、滋补药品和滥用其它药品的,由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进行评价,确属不合理用药的,按药品总价的20%处罚责任医师。
七 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疗程。
(一)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原则上不联合用药。下列情况时可联合用药:
1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 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二种或二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败血症等严重感染。
4 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和为利用药物协同抗菌作用,同时为减少其中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的剂量和毒性反应使用联合用药。
6 联合用药原则上只能采用二种药物联合,三种及三种以上药物联合必须有科以上的集体会诊确定(结核病除外)。
7 门诊病人使用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严格控制联合用药。
(二)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1 内儿科以下情况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2 外科的清洁性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和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3 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性用药:
① 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② 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
③ 异物植入性手术;
④ 高龄或免疫缺陷等高危人群;
4 清洁工--污染手术,如上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等手术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使用疗程:
1 门诊使用抗菌药物,原则上不超过三日量,最多不超过七日量(结核病除外),特殊情况需要较长疗程的,经治医生必须在病历上予以记载。
2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一般感染性疾病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但
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治疗,以防复发。八 抗菌药物的分线管理规定
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药物的耐药性和药品的治疗费用,根据其抗菌药物的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性、使用安全性、毒性反应以及价格将其分为三线。
(一)抗菌药物分线原则:
1 第一线抗菌药物,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少的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处方不受限制。
2 第二线抗菌药物,疗效好,但价格较贵,或不良反应较明显,应控制使用。
3 第三线抗菌药物,疗效好,但易致菌群失调,价格昂贵,不良反应大或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
(二)抗菌药物的三线分类(见附表)。
(三)抗菌药物分线使用规定
1 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致病菌以及细菌耐药情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加于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
菌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一线抗菌药物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第二线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第二线抗菌药物;第三线抗菌药物的选用必须从严掌握。2 临床医生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使用一线抗菌药物;患者需要应用第二线抗菌药物治疗时,必须填写《贵重药品及二线以上抗菌药品审批表》,经科主任审批同意方可使用。需要应用第三线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经院内会诊并经业务副院长同意后方能使用。
3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生经请示科主任可以超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一天用量,第2天用药按前一条程序审批后使用。
(四)选用二线、三线抗菌药物原则
1 感染病情严重者,如菌血症、脓毒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脏器穿孔、重度烧伤等。
2 免疫功能低下并发感染者。
3 细菌培养药敏试验对某些药物敏感者。
(五)违反以上抗菌药物分线使用规定和原则,经“临床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和其他专项检查、评价、确定为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按不合理用药总价的20%处罚责任医师。
九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评价标准(表)
十 检验科应加强和重视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的诊断水平。掌握规范的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技术,提高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准确率,为临床医生选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临床医生对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要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以明确病原菌和药敏情况,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十一 各药房药剂人员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报告。
十二 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控工作,临床用药中一旦出现明显的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及其他相关科室,按规定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表”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幼儿用药安全制度
一、教师认真坚持一看、二摸、三问、四查的要求进行晨检工作,如有需服药的幼儿,请家长在晨检记录本上填写病因、药名、服用方法、剂量等并放到专用的药合内,签字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二、教师应与家长确定幼儿服用的药物不会出现异常,如有散装的药品应打开观察药的颜色有无潮解、变色等现象。
三、幼儿园保教人员应向家长明确本班教师只负责需服药幼儿园连续三天的巩固性药物。
四、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仔细核对。
五、教师在活动中,应注意观察带药幼儿的健康状况,出现异常及时与保健医、家长联系。
六、教师按照家长的填写,在要求时间内给幼儿服药,并注明“药已服用过”。
七、教师应记录服药幼儿健康状况,如认为个别幼儿需要特殊观察,应在交接本上写清楚具体情况,提醒晚班教师注意。
八、晚班教师在活动中,应注意观察服药幼儿的状况,并在离园时主动向家长说明幼儿服药和在园情况。
九、消毒液放在固定、幼儿拿不到的指定处,消毒液瓶上要有明显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