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实用3篇)
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 篇一
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重要性
学校食品安全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之一。为了确保学生们能够食用到安全、卫生的食品,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预防制度。本文将从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具体措施和效果评估等方面探讨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学校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学生健康的重要问题,任何一个食品安全事故都可能对学生们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而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建立,可以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减少学生受到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通过制度的规范和执行,可以有效避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其次,具体措施的实施。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食品供应商的选择、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食品加工和制作、餐厅卫生管理等方面。首先,在选择食品供应商时,学校需要对供应商的生产环境、生产工艺、食品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供应商能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其次,在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方面,学校需要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程序,确保食品的来源合法可靠;同时,对食品的储存管理也要严格控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或变质。此外,学校还需要加强对食品加工和制作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制作过程中的卫生安全。最后,学校的餐厅卫生管理也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学校需要制定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对餐厅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洁,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最后,对制度效果进行评估。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要关注措施的完备性,还需要关注实施效果的评估。学校可以通过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控,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和食品安全的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同时,还可以通过学生和家长的反馈,了解他们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和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制度。
综上所述,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措施的实施,学校可以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确保学生能够食用到安全、卫生的食品。同时,定期的评估和改进也能够进一步提高制度的实施效果。学校应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 篇二
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建立与改进
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学校规模扩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对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建立和改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将从制度建立的过程、问题的解决和改进的方向等方面,探讨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建立与改进。
首先,制度建立的过程。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建立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包括学校管理者、食品供应商、教职员工和监管部门等各方的参与。在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学校管理者需要明确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食品供应商要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教职员工要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通过多方协作,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预防制度。
其次,问题的解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食品供应商不合格、食品储存管理不规范、食品加工环节存在隐患等。为解决这些问题,学校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对食品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确保供应商的合法合规;其次,加强对食品储存管理的监督和培训,确保食品储存的卫生安全;再次,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通过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实施效果。
最后,改进的方向。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建立和改进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学校可以借鉴其他学校和行业的先进经验,及时调整和完善自身的制度;同时,加强与食品监管部门和专业机构的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此外,还可以通过定期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通过这些改进,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效果和水平。
综上所述,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的建立与改进是保障学生健康的重要举措。学校需要加强多方协作,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断改进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通过这些努力,学校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食品环境。
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 篇三
学校食品安全预防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和疫情预防控制预案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学校师生群体性食物中毒或疫情爆发,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以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学校秩序,特制定本预案,2015-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执行该预案。
一、实施对象和目标
1、在校学生、教职员工及其家属。
2、在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疫情发生之前,针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的各个环节,制定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的预防策略、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和疫情的发生。
3、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疫情,要做到对安全事故和疫情的紧急响应,对可能的食品中毒者和感染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并对安全事故和疫情做出快速、科学的应对。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由黄法祥校长为一把手负总责的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
2、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组长、副组长:由校长黄法祥、总务副校长游曙辉担任,负责规划、指导、协调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发生突发事故后启动应急预案。
组员1(总务主任):负责督查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
组员2(总务副主任):负责构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项制度,具体指导组员3、4、5、6、7开展工作并检查落实。
组员3(校医):负责对食堂、小卖部每天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有关证件、感官、性状等),负责食堂餐具的消毒检查和验收,负责协助食堂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负责学校医务室工作、卫生安全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
组员4(总务副主任)负责学校食堂、小卖部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存放、食品加工、食品销售进行检查。
组员5(总务副主任):负责食堂每餐的留样和试尝,食堂满意度的调查、食堂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
组员6(食堂负责人):组员6为学校食堂、小卖部、面包房的承包人,也是我校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食品采购、食品加工、食品销售、食品卫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江苏省镇江第一中学食堂管理手册》进行规范操作。
组员7(各班主任):负责向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学生不要到无证地点就餐,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各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兼任相关职责。
3、日常工作由组员2、3、4、5、6负责,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由学校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三、经常性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宣传教育
通过学校开设的健康课开展健康教育,通过板报、网络、班会等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含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知识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改变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食源性疾病知识和学校的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二)预防措施
1、领导责任制制度建设及实施
(1)责任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的第一责任人,其它组员为具体责任人:
(2)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和疑似疫情报告制度:学校医务室、班主任、教职员工、食堂从业人员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疑似传染病人后立即向组长和副组长报告,组长和副组长向高新区卫生处进行汇报,必要时要市卫生防疫部门汇报。
(3)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各项制度落实和检查不到位的;对食品卫生事故和疑似疫情有迟报、谎报、瞒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晚上学校安排两名行政值班并在全校公布电话)。
(5)门卫登记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校。
(6)晨检晨报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在学校校医的协助下进行晨检,各班主任每天早晨对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观察询问,发现疑似病人立即送往学校医务室。
(7)住校生管理制度:学生宿舍管-理-员每天晚上睡觉前和早晨对住校生的健康情况进行观察和询问,发现疑似病人立即向当晚学校值班干部汇报。
(8)缺课缺勤登记制度: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天对班级缺课、缺勤的学生进行登记,并核实缺勤原因,发现疑似病人立即向医务室报告。
(9)就诊登记制度:学校医务室对全校师生实行就诊登记制度,发现疑似食品中毒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立即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
(10)校园清洁制度,学校物业公司每天向学校卫生进行彻底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对食堂、学生寝室、阅览室等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定期消毒,教室、学生寝室保持室内通风。
(11)食堂、小卖部的检查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安全领导小组组员2、3、4、5、6每天对食堂、小卖部、面包房进货、加工、销售、卫生等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立好进行整改。
(12)食堂每餐实行试尝和留样制度,每餐提前30分钟试尝和留样。
2、预防措施:
(1)严格校园管理,坚持来访登记等制度,疫情期间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到学校,也不组织师生外出学习参观,不安排大型的集体活动。
(2)加强对食堂水源的管理,食堂使用经过检验合格的自来水。
(3)无关人员不能进入食堂、小卖部等场所,食堂内部建立保卫制度、安全自查制度和消毒制度。
(4)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和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食品从业人员每半年体检一次,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
(5)食品从业人员工作期间佩戴有效健康证、销售食品时戴帽、手套、口罩。
(6)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食堂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规范操作,提倡师生在学校就餐。学校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餐馆的卫生监督。
(7)总务处派专人(组员2、3、4、5、6)对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进行检查。
(8)教育学生留意自己及身边的同学的身体情况,如有不适立即报告老师。
(9)教育师生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多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自己的免疫能力。
(10)若当地有疫情发生,教育学生尽量不到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活动,尽量不接触外来人员。
(11)学校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如教室、阅览室、会议室、食堂、寝室等地方要保洁和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窗户必经常打开并定期消毒。
(12)若在校内发现疑似食品中毒或疑似传染病人,学校校医立即陪同病人到医院进行诊治。若是疑似传染病,病人和陪同人员都必须带上口罩,以防传染。
(13)学校有关疑似食品中毒或疑似疫情的信息,除按正常渠道上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面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学校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四、疑似食品中毒或疑似疫情应急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似食物中毒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急处理预案如下:
1、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由学校校长兼任
组员:由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有: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组长、副组长立即向市卫生处和市社会事业局报告学生疫情状况或食品中毒的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学生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大市口派出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报告。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6)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注意工作方式,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安抚好中毒学生,稳定学生情绪,作好与学生家长沟通,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由学校总务副校长游曙辉担任
组员:由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有:
(1)立即组织护送疑似中毒或疑似疫情病人去医院救治,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病人动态,随时与校长保持联系;
(3)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3、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由学校校长兼任
成员:学校教务处、政教处及有关年级组长、班主任。主要
职责有:(1)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品,维护原有的生产状况。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及留样食品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交调查人员。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追回已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发病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接待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及思想工作;
(4)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5)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学校总务主任田宏文
成员:总务处及相关年级任课教师。主要职责有:
(1)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3)在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学生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对潲桶内的食物暂时封存,待现场调查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人员要求进行现场消毒清洁处理。
5、信息资料小组:
组长:由学校总务主任田宏文兼任
成员:总务处及相关班主任等。
主要负责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疑似传染病人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
五、责任追究制度
1、建立由黄法祥校长为一把手负总责各级岗位责任制。
2、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质量关。
3、食堂承包人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时刻把食品卫生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关,对以下几种情况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堂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
(1)采购变质、劣质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2)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等商家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3)食品加工不符合标准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4)食堂内部安全防范不到位造成投毒事故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
4、对组员2、3、4、5、6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未及时、定期开展检查或检查不力、不规范填写记录的,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一、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规定适用于本乡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
三、学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场地、设备与环境,食品的采购、贮存与加工,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或放心店的标准要求,并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四、学校应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五、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预防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实行承包经营时,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食堂、食品商店如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情形,学校有权中止承包合同。
六、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照片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七、食堂、食品商店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品商店营业期间,至少有一名销售人员在位看守,学校食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九、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得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立即责令其整改: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场所、设备与环境卫生达不到规定的要求。2、没有实行定点采购,或未按有关规定索证、索票。3、出售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4、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制售冷荤凉菜,食品商店出售自制食品。5、食堂和食品商店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6、学校食堂未实行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7、食堂剩余食品没按规定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十二、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责令停业整顿或终止承包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1、违反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对整改意见置之不理,屡次整改不到位的。2、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十三、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