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章管理制度_医院公章管理制度条例【精简3篇】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_医院公章管理制度条例 篇一
标题:医院公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与实施措施
摘要:医院公章是医院的重要财务、合同和法律文件的正式认证工具,对于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和防止非法操作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探讨医院公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实施措施,以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正文:
一、医院公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医院作为一个法人实体,在日常运营中会频繁使用公章,如开具发票、签署合同、办理财务等事务。医院公章的合规使用对于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声誉和信誉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医院公章是医院财务、合同和法律文件的正式认证工具。公章的使用可以确保医院的财务交易和合同签署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有效防止伪造、篡改等非法操作。只有规范管理医院公章的使用,才能确保医院在各类合同和财务事务中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其次,医院公章的管理制度有助于防止公章被滥用和泄露。公章是医院的重要资产,一旦被非法使用或泄露,可能导致财务损失和法律风险。通过建立公章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流程,规范公章的保管和使用,从而有效防止公章的滥用和泄露。
最后,医院公章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公章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医院内部各个部门和岗位对公章的使用权限和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减少操作风险和人为疏漏。同时,公章管理制度还可以作为内部控制和审计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发现和解决医院内部管理和风险问题。
二、医院公章管理制度的实施措施
为了确保医院公章的安全和合规使用,以下是一些实施措施的建议:
1. 设立公章管理部门: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公章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公章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2. 制定公章管理制度:医院应制定详细的公章管理制度,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流程,包括公章的保管、使用、申领、注销等各个环节的规定。
3. 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医院应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制度,要求使用公章的人员在使用前填写相应的登记表格,包括使用目的、日期、签名等信息,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监督。
4. 加强公章保管措施:医院应建立严格的公章保管措施,包括设立公章保险柜、实施密钥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公章库存盘点等,以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完整。
5. 加强公章使用监督:医院应加强对公章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定期进行公章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使用的问题。
结论: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声誉和信誉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设立公章管理部门、制定公章管理制度、加强公章保管和使用监督等措施,可以确保医院公章的安全和合规使用。医院应高度重视公章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和信誉度。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_医院公章管理制度条例 篇二
标题:医院公章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改进
摘要:医院公章是医院的重要财务、合同和法律文件的正式认证工具,对于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和防止非法操作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分析医院公章管理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一些建议,以完善和改进公章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和防范风险。
正文:
一、医院公章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医院公章管理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制度不够完善:一些医院的公章管理制度制定比较简单,规定不够详细,缺乏具体操作指南和流程,导致公章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和有效。
2. 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审计机制:一些医院对公章使用的监督和审计比较薄弱,公章使用情况不够透明和规范,容易出现滥用和泄露的问题。
3. 公章保管不够安全:一些医院对公章的保管措施不够严格,公章存放地点不够安全,容易被盗用或丢失,给医院带来财务损失和法律风险。
二、完善和改进医院公章管理制度的建议
为了提高医院公章管理的效能和防范风险,以下是一些完善和改进公章管理制度的建议:
1. 建立规范的公章使用流程:医院应制定详细的公章使用流程,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流程,包括公章的申领、使用、归还等各个环节的规定,确保公章的使用符合规范和合法要求。
2. 加强公章使用的审批和授权:医院应加强公章使用的审批和授权,设立公章使用审批制度,明确公章使用的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确保公章的使用符合医院的实际需求和法律要求。
3. 建立公章使用记录和审计制度:医院应建立公章使用记录和审计制度,要求使用公章的人员在使用前填写相应的登记表格,并定期进行公章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使用的问题。
4. 强化公章保管措施:医院应加强对公章的保管措施,包括设立公章保险柜、实施密钥管理制度、建立公章存放登记制度等,以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完整。
5. 提高公章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医院应加强对公章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公章管理制度的认知和理解,提升其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确保公章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结论: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改进对于提高管理效能和防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规范的公章使用流程、加强公章使用的审批和授权、建立公章使用记录和审计制度、强化公章保管措施等措施,可以完善和改进公章管理制度,提高公章管理的效能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医院应高度重视公章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改进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和信誉度。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_医院公章管理制度条例 篇三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_医院公章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印章管理,保证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公章及各部门、科室及下属单位和病区(以下简称各部门)印章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医院公章、医疗业务专用章、部门章、个人名章。
第四条 医院法人授权医院行政公章、法人名章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授权医疗业务专用章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部门章由各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医(药)师个人处方签名章及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分别由医务部、财务部负责管理,使用权属个人。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五条 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根据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统一负责刻制,印章的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 经医院批准设置的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院长办公室,再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七条 医(药)师个人签名章由医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名,报院长办公室刻制;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名,报院长办公室刻制。
第八条 因部门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将原印章上交院长办公室,并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第九条 未经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印章。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十条 医院公章及各部门印章须在院长办公室建立的“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预留印模,在院长办公室领用。同时,各部门也要建立“部门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用于印章管理人更换时的交接登记。
第十一条 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院长办公室应建立“医院公章使用记录簿”,使用医院公章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在医院网站下载),然后在“医院公章使用记录簿”上填写用章记录。
第十二条 各类专用章应依审批权限分别在院长办公室领用,并在“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预留印模,填注保管人姓名,如病情证明专用章、体检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分别由医务部、健康管理中心、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更换印章管理人员时,必须在院长办公室的印章交接登记簿上办理更换手续。
第十三条 各部门章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四条 医(药)师个人处方签名章、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由个人保管。
第十五条 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使用公章要在规定的办公室内进行,不得随意将公章带出。公章应放在专用柜内,并做到随用随锁,严防丢失或被盗用。
第十六条 当印章保管人人事变动或经院领导审批同意调走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印章保管人员如出差,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将印章移交指定人员,并办理相关印章交接手续。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第十七条 使用医院公章需填写“用印申请单”,对于医院各级领导已在有关合同或文件中签字认可的,可不必再填写“用印申请单”,但需要在“医院公章使用记录薄&
rdquo;的备注栏中注明。第十八条 加盖“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 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合同专用章”等医院印章原则上需经医院法人代表(院长)或院长授权委托人(院级领导)签字同意;加盖院长签字章需经院长同意;加盖“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证明专用章” 需经医院法人代表(院长)或院长授权委托人(院级领导)签字同意,也可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四川省人民医院”钢印主要用于职工工作证、退休证、进修实习生结业证等需要粘贴职工(进修实习生)照片的证件,需经人力资源部或医务处、教育培训处、护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第十九条 以医院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合作协议等可能涉及法律的事务,需先经医院法律顾问审定后,由院长签字或院长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一事一授权)签字后,方可使用医院公章;院内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不得以医院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也不能使用医院公章;院内所属的独立法人单位只能根据章程规定,以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医院不能为其加盖医院公章。
第二十条 职工如需要医院出具出差介绍信、收入证明等,本人应先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盖章。第二十一条 使用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二条 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第二十三条 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第二十四条 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及其他需用医院各类印章的文本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印章。
第二十五条 医院公章、部门章管理人员在使用印章时要确切了解用印内容,防止只看签字,不看用印内容就盲目盖印;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空白授权委托书等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五章 印章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六条 印章使用责任人(签字人)对印章负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印章保管人员对违反规定的签印有权拒绝用章。
第二十七条 印章保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守纪律,秉公办事,确保一切用印都要履行批准手续,不得私自动用印章。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或印章在使用、保管过程中不慎遗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保管人或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院长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对医院公章、医疗业务章、各部门印章和个人名章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
第六章 印章的启用与废止
第二十九条 医院公章和专用章的启用和废止由院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发启用或废止通知。印章启用前、废止后统一由院长办公室封存管理。
第三十条 公章及专用章废止后,如公安机关规定应交回的,要交回公安机关,并在原“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注明印章已交回公安机关;其他印章应交回原领用处,并在原“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注明印章退回,作废停止使用。废止印章应保留3—6月。
第三十一条 印章销毁应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组织,销毁时必须坚持多人监销,并将销毁的印章在“医院作废印章销毁登记簿”上登记造册,销毁印章时监销人应在登记册上签名证实。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补充,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医院印章刻制流程
1.经医院批准设置的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院长办公室→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院长办公室持批准文件,到公安局指定机构刻制→院长办公室印模备案,发启用通知,印章由部门专人领取保管。
2.医(药)师个人签名章,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分别由医务部、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名→院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3.因部门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原印章上交院长办公室存档,按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4.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按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办理地点:院长办公室2,联系人:高锐;电话87393241。
(三)医院公章使用流程
1.用印部门填写“用印申请单”(在医院网站下载)或提出书面申请,对于医院各级领导已在有关合同或文件中签字认可的,可不必再填写“用印申请单”→ 加盖“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 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合同专用章”等医院印章原则上需经医院法人代表(院长)或院长授权委托人(院级领导)签字同意;加盖院长签字章需经院长同意;加盖“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证明专用章” 需经医院法人代表(院长)或院长授权委托人(院级领导)签字同意,也可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四川省人民医院”钢印主要用于职工工作证、退休证、进修实习生结业证等需要粘贴职工(进修实习生)照片的证件,需经人力资源部或医务处、教育培训处、护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
2.以医院名义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合作协议等可能涉及法律的事务,需先经医院法律顾问审定后,由院长签字或院长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一事一授权)签字后,方可使用医院公章。
3.职工收入证明、公积金使用等由本人先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部负责人审核签字或部门用章后方可盖医院公章。
4.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空白授权委托书等文本上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