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辆管理制度_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最新3篇)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_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 篇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运输车辆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保障运输车辆的安全和运营效率,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详细介绍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规定,以确保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营。
首先,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的基本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行驶证和车辆合格证,车辆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同时,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其次,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要求。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且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和驾驶技能。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驾、毒驾和疲劳驾驶。同时,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还规定了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以保证驾驶员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良好,确保安全行车。
此外,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的装载要求。根据运输车辆的不同类型和用途,规定了运输车辆的最大装载重量和装载方式。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装载要求进行装载,不得超载或者超限。同时,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还规定了货物的安全固定要求,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滑动或者倾倒等情况,保证运输安全。
最后,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的运营管理要求。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不得违规抄近道或者擅自改变运输路线。同时,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艺进行操作,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事故或者货损货差等情况。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还规定了运输车辆的保险要求,以确保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及时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运输车辆的安全和运营效率。遵守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不仅能够确保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还能够保护驾驶员和货物的安全。因此,所有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都应该严格遵守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规定,共同努力为社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_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 篇二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运输车辆在现代物流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保障运输车辆的安全和运营效率,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的内容。
首先,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的准入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行驶证和车辆合格证,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的车辆才能够投入运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其次,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要求。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且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和驾驶技能。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驾、毒驾和疲劳驾驶。此外,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还规定了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以保证驾驶员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良好,确保安全行车。
此外,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的装载要求。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装载要求进行装载,不得超载或者超限。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还规定了货物的安全固定要求,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滑动或者倾倒等情况,保证运输安全。
最后,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的运营管理要求。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不得违规抄近道或者擅自改变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艺进行操作,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事故或者货损货差等情况。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还规定了运输车辆的保险要求,以确保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及时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了运输车辆的准入要求、驾驶员要求、装载要求和运营管理要求,为保障运输车辆的安全和运营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应该严格遵守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规定,共同努力为社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_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 篇三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_运输车辆管理制度规定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车辆管理,确保运输安全,应制定规范的运输车辆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篇1
为进一步加强县境内从事工程运输作业车辆(以下简称“工程运输车辆”)的运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鼓励成立工程运输车辆专业公司或物流公司组建工程运输车队(以下简称“专业公司”)专项开展建筑垃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时产生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土方沙石(项目平整土地、基础开挖等产生的土方,建设中所需的沙、石、砖等物料)等运输业务。
第二条成立专业公司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
(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50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工程运输车辆(包括低速货车、中重型货车、水泥商砼车辆等);
(四)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五)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六)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从业车辆应证照齐全,安装带有行车记录仪的'卫星定位监控装置。专业公司要建立卫星定位监管系统,并与交警、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监控系统联网。
第四条从业驾驶员须具备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资格,且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和记满12分纪录情况。
第五条县域内新、改、扩建项目建筑垃圾、土方沙石等运输业务应按规定发包给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运输。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10日将运输合同报县住建部门备案、审核。
第六条通过县住建部门审核的承运专业公司应在施工前5日向县城管执法部门申请《县工程运输通行证》,并提报以下材料: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筑垃圾、土方沙石运输承包合同;
(二)建筑垃圾处置证(土方沙石运输业务不需提供);
(三)运输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明细;
(四)运输行驶时间、路线。
第七条实行动态监管机制。相关管理部门按年度联合对专业公司运营情况,工程运输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运营资格。
住建部门:严格建筑垃圾、土方沙石运输源头管理;规范招投标合同范本运输协议内容。
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超载超限、非法运营违法行为;督促从业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依法对专业公司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符合要求的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
公安交警部门:对从业车辆实施全天候监管;依法查处组装、改装和无牌照证件工程运输车辆;依法查处车辆、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对车辆技术状况、驾驶人资格、作业时间路段进行备案核查。
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监管;审核发放《县工程运输通行
证》;加强运输作业情况监控。安监部门:会同交警部门做好专业公司、工程运输车辆、驾驶人安全监管。
绩考办:对重点建设项目使用专业公司情况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对玩忽职守、监管不到位、相互推诿等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依法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车辆运营及为违规车辆请托说情等行为。
第八条本办法由县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篇2
为加强本公司车辆车辆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行驶
1、公司所属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
2、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参加营运前必须经公司安全科进行检测,正确执行安全流程行使管理办法,签发路单后方可运行。
3、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运行在规定的速度范围内行驶,省际通道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旗县级道路不许超过60公里∕小时。
4、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由取得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的司机驾驶,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不许驾驶车辆。
5、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按时定期参加保养维护,按规定做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6-8千公里换机油,1.5-2万公里四轮保养)。
6、正确使用GPS ,每次收车后应主动到公司配合安检调度室人员进行数据采集。
7、服从管理,保证公司的正常业务派车及上级单位的指令性派车任务。
8、车身两侧和车门必须喷有公司的标志或图案。
9、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10、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的应坚决予以报废处理,临近报废的加强安全监管,并按规定报备。
二、监督管理
安全科负责对管理制度的考核和监督,定期普货车辆进行抽查,检查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普货车辆进行处罚。车队负责车辆考勤及安全行车里程统计,对年内安全行车无任何行车事故者及服务创优者进行适当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