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最新6篇)
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篇一
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是现代医疗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通过集思广益的方式,为医生提供了解决疑难病例的机会和平台。这种制度的实施不仅对医生个人的职业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也对患者的诊疗效果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下面将从两个方面来探讨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可以提供多角度的意见和建议。在医疗领域中,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往往需要多个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而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正是为了满足这种需求而设立的。在会诊过程中,医院可以邀请来自不同科室的医生,他们会带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讨论病例,并提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这样一来,医生们就可以从多个角度来审视病例,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为患者提供最佳的诊疗方案。
其次,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可以促进医学知识的交流和分享。医学知识的更新速度非常快,医生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而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正是为了促进医学知识的交流和分享而设立的。在会诊中,医生们可以分享自己的经验和见解,学习其他医生的经验和见解,从而提高自己的医学水平。此外,会诊制度还可以促进不同科室之间的合作和交流,打破了传统的学科壁垒,促进了医院整体的发展。
然而,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会诊过程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由于需要邀请多个医生参与,会诊过程可能需要安排较长的时间,这对医院来说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其次,会诊过程中不同医生之间可能会产生意见分歧,导致决策变得复杂和困难。此外,会诊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一些重要的信息被忽略或者误解。
综上所述,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在现代医疗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它可以提供多角度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医学知识的交流和分享。然而,会诊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通过合理的规范和管理来解决。只有充分发挥会诊制度的优势,解决其中的问题,才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篇三
1、要经常与有关临床医师进行临床-病理会诊与沟通,了解临床医师的诊断思考和病人情况,将临床医师提供的信息备注于病理申请单中,并向临床医师通报病理诊断的疑难情况、初步拟诊以及延期签发报告的原因。
2、必要时病理科医师应会见患者和其家属等,了解病情,说明病理诊断的疑难情况和延期签发报告的原因等。
3、遇有疑难病例,在辅以其他病理技术检查措施,如深切或连续切片,做有关的特染和免疫组化,再观察大体标本和补充取材等情况下,仍出现以下几种理由可以提出病理会诊:
①病理医师不能明确诊断;
②两个以上的病理医师意见不一致;
③患者要求得到另一位病理医师的诊断意见;
④病人转到另一家医院,需要得到该医院病理医师的诊断;
⑤临床医师要求得到另一位病理医师的意见。对与最后诊断不符的活检报告,要组织相关医师讨论,接受经验教训,以利提高诊断医师素质和诊断符合率。
4、加强签发疑难病例报告前的病理会诊。签发报告前应进行科内集体讨论,必要时可经外院专家会诊,或主动介绍、协助患者或家属携带病理切片到外院、外地有关病理专家处会诊,以利提高疑难病变诊断水平、防范诊断失误。
5、受委托会诊的病理医师最终对病人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
①请求会诊时应提出会诊的原因、问题,请求的个人或单位应付适当的费用。
②请求会诊单位或个人应该提供会诊需要的真实资料,包括临床资料及大体标本描述,每张切片的确切部位来源,HE染色切片、X光照片、特殊染色切片,必要时需要蜡块及固定的组织。以及要在会诊单位作更深入研究时所用的材料。再研究时需要的费用,由请求会诊方支付。
③会诊医师应归还除不能复制的原始材料外的所有会诊的材料(包括复制的切片、复制的原始材料)全部归档备查。
④出于法律目的的病理会诊,由相关受委托的单位间完成。
⑤只有征得请求会诊医师的同意,方能将此病例以文章形式发表。
⑥对于有严重分歧的病例,要及时委托市、省病理学分会或病理质控中心,组织全市或全省会诊。
⑦远程病理会诊、可以用计算机的E-mail、网站论坛或Web等方式进行。正规的远程病理会诊应该使用Web的方式进行。其中电话费、上网费、会诊费等均有申请单位或个人支付。
6、实行病理诊断随访制度。尤其对疑难病例和诊断不确切的病例更应加强随访,以利诊断水平的提高、资料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篇四
一、对于无法做出明确病理诊断或较罕见的疑难病例,由首诊医师提出,科主任组织高年资医师或全科相关人员参加会诊讨论。
二、参加科内会诊的主要医师需在申请单中注明会诊意见并亲笔签名。如讨论意见能基本统一,则首诊医师或高年资医师可签发病理诊断报告书;否则需提请科外上级医师会诊。
三、科室有条件时可进置多头显微镜,方便对疑难切片的观察讨论。
四、必要时委托上级医疗单位或医学检验中心,进行特殊染色或免疫组织化学染色,协助诊断。
五、会诊结束后由首诊医师详细填写《病理科疑难病例会诊登记本》,并签字。
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篇五
疑难病例科内外讨论与会诊制度
1、 病理诊断是病理医师根据显微镜下病理组织学改变,结合病史及辅助检查,以及免疫组化、特殊染色和分子病理学结果,综合运用病理诊断医师对疾病的认识,从而得出最后诊断。
2、 病理诊断医师需要进行长期和系统的训练,并对诊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权衡,只对有把握的疾病做出诊断,对于不熟悉的疾病,应提交科内会诊或院际会诊,从而避免误诊、漏诊。
3、 疑难病例要及时进行科内外会诊,并要有相应的记录和签字。
病理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篇六
(一)院内科间会诊
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
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2、院内外联合会诊由科室向医务处提出申请,并带给病历摘要。会诊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