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屋及乌的成语故事【最新3篇】
爱屋及乌的成语故事 篇一
爱屋及乌的成语故事
在古代的一个小村庄里,有一对年轻夫妇,他们非常相爱,并且过着幸福的生活。然而,他们的幸福生活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突如其来的灾难摧毁了他们的房屋。
夫妻俩被迫住进了一间简陋的小屋,这个小屋非常破旧,墙壁已经开始出现裂缝,屋顶漏水,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尽管如此,夫妇俩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相反,他们依然心存希望,积极面对生活的挑战。
有一天,夫妇俩正在家中准备晚餐,突然听到了乌鸦的叫声。他们用好奇的眼光看向窗外,发现一只乌鸦停在了屋顶上。夫妇俩相视一笑,他们觉得这只乌鸦好像是来看望他们的,心里暖暖的。
从那天开始,乌鸦几乎每天都会飞来屋顶上,为他们带来欢乐和安慰。夫妇俩为了感谢乌鸦的关心,每天都会准备一些食物放在屋顶上,供乌鸦享用。乌鸦看到食物后,就会高兴地鸣叫几声,然后飞走。
时间一天天过去,乌鸦越来越亲近夫妇俩。有一天,夫妇俩发现乌鸦在屋顶上用翅膀敲打着墙壁。他们好奇地走出屋子,发现乌鸦所指示的地方竟然是一个隐藏着丰富矿产的矿脉。夫妇俩欣喜若狂,他们立即开始开采矿脉,不仅修建了一座美丽的新房子,而且还过上了富裕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爱屋及乌是一种对待人与物的态度。夫妇俩虽然生活在困境中,但他们依然心存爱意,善待乌鸦。而乌鸦则用自己的方式回报了夫妇俩的善意,帮助他们找到了财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我们对待他人和事物充满爱意和善意时,我们也将得到回报。
爱屋及乌的成语故事 篇二
爱屋及乌的成语故事
在一个古老的城市里,有一家庭非常富有。他们住在一座豪华的大别墅里,拥有各种财富和享受。然而,这家庭的成员并不幸福,他们之间缺少真正的亲情和爱。
有一天,这个家庭遭遇了一场大火,大别墅瞬间被吞噬。失去了一切的他们只能住进了一间简陋的小屋。小屋狭小而拥挤,生活环境十分艰苦。这个家庭的成员感到非常不满,他们开始埋怨命运的不公,对小屋抱有敌意。
然而,家中有一个年幼的孩子,他对小屋抱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觉得这个小屋虽然简陋,却是他们如今唯一的家。他开始帮助父母打扫卫生,收拾屋子。每当他看到小屋的墙壁上有虫子,他会捉住它们放到窗外。他不仅爱着这个小屋,也爱着小屋里的一切。
渐渐地,家中的其他成员也被孩子的行为所感动。他们开始改变自己的态度,也开始爱上了这个小屋。他们一起打扫、修理小屋,让它变得更加美丽和舒适。他们开始感激这个小屋给予他们的庇护和温暖。
时间一天天过去,这个家庭的成员渐渐从小屋中感受到了真正的幸福。他们发现,爱屋及乌并不只是对待房屋的态度,更是一种对待家庭和亲情的态度。他们开始相互关心、理解和支持,真正体会到了家的温暖和幸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爱屋及乌是一种对待家庭和亲情的态度。无论家庭条件如何,只要我们心存爱意和感恩之心,我们就能在家庭中找到真正的幸福。爱屋及乌不仅是对房屋的关爱,更是对家庭成员和亲情的珍视。
爱屋及乌的成语故事 篇三
爱屋及乌的成语故事
故事一般都和原始人类的生产生活有密切关系,他们迫切地希望认识自然,于是便以自身为依据,想象天地万物都像人一样,有着生命和意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爱屋及乌的成语故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解释:比喻爱一个人而连带关心到跟他有关系的人或物。
传说,殷商末代的商纣王是个穷奢极欲、残暴无道的昏君(参看《助纣为虐》)。“西伯”(西部诸侯之长)姬昌,即后来的周文王,因为反对纣王曾被囚禁,想了很多办法才得以出狱。当时,周的都城在岐山(今陕西省岐山县),周文王回到岐山后,下决心要推翻商朝的统治。他首先聘得军事家姜尚(即姜太公)为军师,积极练兵备战,又兼并了邻近的几个诸侯小国,势力逐渐强大起来。接着,又将都城东迁至丰邑(今陕西省户县浇),准备向东进军。可是,迁都不久周文王逝世了?
周文王的儿子姬发继位,即周武王。姜太公继续担任军师。武王的同母弟姬旦(即周公),异母弟姬奭(即召公)是武王的两个得力助手。同时,武王还得到了其他几个诸侯的拥护。于是,武王正式宣布出兵伐纣。大军在孟津(今河南孟县之南的一个黄河渡口)渡过黄河,向东北挺进,直逼商朝的朝歌(今河南淇县东北)。因为商纣王已失尽人心,军队也多不愿为他送命,于是逃的逃、降的降,起义的起义,朝歌很快就被攻克。纣王自杀,商朝就此灭亡。以后的八百年,便成了周的天下,称为周朝。
当周武王攻克朝歌之初,对于怎样处置商朝遗留下来的权臣贵族、官宦将士,能不能使局面稳定下来,武王心里还没有谱,因此有些担忧。为此,他曾同姜太公等商议。汉朝人刘向编撰的《说苑·贵法》里有这样一段文字记载:
“武王克殷,召太公而问曰:‘将奈其士众何?’太公对曰:‘臣闻爱其人者,兼爱屋上之乌;憎其人者,恶其余胥。咸刘厥敌,使靡有余,何如?’”大意是说:周武王打败了殷商,召见姜太公,问道:“该怎样对待他们的人员呢?”太公答道:“我听说,如果喜爱那个人,就连带喜爱他屋上的乌鸦;如果憎恨那个人,就连带夺来他的仆从家吏。全部杀尽敌对分子,让他们一个也不留,您看怎样?”
原文中所谓“余胥”,是指地位最低下的小吏,奴隶主贵族的管家之类。(余,末等的意思;胥;胥吏。)
汉朝人伏胜编撰的《尚书大传·大战》里也有类似的记载:“纣死,武王惶惶若天下之
未定。召太公而问曰:‘入殷奈何:’太公曰:‘臣闻之也;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不爱人者,及其胥余。’”这段记载,与《说苑》所载内容相仿。不过“余胥”一词写作“胥余”,两者的含意也不一样。“胥余”已不属胥史等级,而是胥吏以外,比“余胥”更加低下的奴隶或刑徒了。例如商纣王时的“太师”箕子,因对纣王不满,被囚禁而装疯,甘当奴隶,所以《庄子》称他为“胥余”。
此外,《韩诗外传》、《六韬逸文》也都有关于周武王和姜太公上述那段谈话的记载,内容基本相同。由于这个传说,就产生了“爱屋及乌”这句成语。
我国自古流传一种迷信习俗,以为乌鸦是“不祥之鸟”,它落到谁家的`屋上,谁家就要遭遇不幸。我国最古的一部诗歌集《诗经》的《小雅》部分,题为《正月》的一首诗里,就有“瞻乌爰止,于谁之家”。可见古人多厌恶乌鸦,而绝少有人爱它的。所谓“爱屋及乌”,是说:由于爱那个人,因而连他家屋上的乌鸦都不以为不祥,不觉得讨厌了。这句成语,一向被人们用作推爱的比喻。因为深爱某人,从而连带喜爱他的亲属朋友等人或其他东西,就叫“爱屋及乌”,或称这样的推爱为“屋乌之爱”。
唐代诗人杜甫在《奉赠射洪李四丈》(射洪,地名,在今四川;李四丈即李明甫)的诗中,开头两句是:“丈人屋上乌,人好乌亦好”。宋朝人周敦颐的《濂溪诗》中有:“怒移水中蟹,爱及屋上乌”。宋朝人陈师道的《简李伯益》诗中也有“时清视我门前雀,人好看君屋上乌。”都是用的“爱屋及乌”这个成语典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