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自由与责任散文【精简3篇】
浅谈自由与责任散文 篇一
自由与责任是人类社会中不可分割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制约。自由是每个人的天赋权利,是人类追求幸福和实现自我价值的基础。而责任则是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承担的义务和担当。本文将从个人、社会和国家三个角度探讨自由与责任的关系。
个人是自由与责任的主体,个人的自由是建立在责任的基础之上。每个人都有追求自由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行使自由。在个人层面,自由的行使必须受到责任的约束。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人具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他不能利用言论自由去诽谤他人或者散布虚假信息,因为这样会侵犯他人的权益,也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个人在行使自由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保持对他人和社会的尊重。
社会是自由与责任的舞台,社会的自由是建立在责任的共识之上。社会的自由是每个人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动力。但是,社会自由也需要每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社会层面,自由的实现需要遵守社会规则和道德准则。例如,每个人都有追求个人利益和幸福的自由,但不能以牺牲他人利益或者违法乱纪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只有在社会责任的约束下,个人才能在社会中获得真正的自由。
国家是自由与责任的保障,国家的自由是建立在责任的法治之上。国家是自由的最高保障者,它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制度来保障每个人的自由权利。但是,国家的自由也需要每个公民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公民,我们有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履行自己的公民责任。只有在国家责任的保障下,每个人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
综上所述,自由与责任是紧密相连的。自由是每个人的权利,但必须在责任的约束下行使;社会自由是社会的共同追求,但需要每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家自由是国家的根本保障,但也需要每个公民履行自己的公民责任。只有在自由与责任相互制约的基础上,人类社会才能实现和谐、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
浅谈自由与责任散文 篇三
浅谈自由与责任散文
荷马说,“当一个人成为奴隶时,他的美德就失去了一半”。对此,阿诺德补充说,“当他想摆脱这种奴隶状态时,他又失去了另一半”。
人被奴役的时候会失去自己的美德,人争取解放的时候也会失去自己的美德。如此一针见血的对比着实让人赞叹。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人在被压迫时卑躬屈膝,丧失人格,而一旦有力量解放自己时,又变得飞扬跋扈,伤及同类?
从概念上说,它关系到对自由与权利的理解。托克维尔曾经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嘲笑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法国人“似乎热爱自由,其实只是仇恨主子”,也正是因为仇恨大干自由,法国大革命最终血流成河。反抗与仇恨都不等于自由,自由是一种普遍权利,真正的革命不是为了奴役别人,更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建立起一种持久的新秩序,以便让所有人能够在新的秩序中平等地生活。
从政治上说,它关系到对强力的约束。没有谁甘愿受人压迫,一个人被另一个人奴役,不是因为一个人强而另一个人弱,而是因为那里奉行暴力逻辑,强者的力量未能得到约束。在此前提下,弱者不得不屈从于强者。同理,只要是这种暴力逻辑不被打破,当有朝一日强者转弱,弱者转强,类似恃强凌弱的悲剧仍会再次上演。暴力的方向发生了转变,但是暴力的结构并没有变化。如阿诺德所揭示的,在暴力的施与受的双重进程中,人类先后失去了全部的美德。
从历史上说,中国人已经经历了太多“以反抗始,以悲剧终”的革命或者反抗。如果革命的目的不是为了自由,而只是为了反抗或者解放本身,就意味着革命不但没有建立起新的秩序,也没有真正建立起新的价值。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不革命苦,革命甚至更苦。在暴力的裹挟下,不仅毁坏了过去的文明,也迷失了未来的方向。
简而言之,转型期的中国,有关自由的思考并来完成。这也是为什么在过去的讲座中我多次谈到,今天中国的.许多问题就在于假自由泛滥、真责任缺失。在政府方面,表现为权力大而责任小,很多方面自我授权,为所欲为;在社会方面,则表现为各种底线的缺失,对于可能到来的时代巨变,也没有做充足的观念或者心理上的准备。
美国著名心理医生弗兰克尔曾经建议美国人不能只在东海岸建一个自由女神像,还应该在西海岸建一个责任女神像。一个从纳粹集中营中死里逃生的人,按说最珍视的就是自由,但为什么他还要强调仅有自由是不够的?因为他知道,与自由对应的还有责任,而且没有责任也不会有自由。责任女神像的价值就在于唤起
人们的责任感。套用新京报当年的一句广告词,责任感不仅能使我们出类拔萃,责任感同样会给我们自由。所谓美好社会的密码,无外乎人人能为自由担起责任。